華胥宮議事堂(二次會議)
華胥宮議事堂內,氣氛比上一次更為凝滯。各州負責人再次齊聚,目光複雜地投向立於中央的李弘。他身前寬大的案幾上,擺放著兩份裝幀齊整的文書——《國家監察院組織條陳》與《監察律法基本原則》。東方墨高居上首,神色莫測;李恪坐於側首,麵容沉靜,唯有指尖在扶手上極輕的敲擊,顯露出內心的審度。
李弘深吸一口氣,壓下初次在如此重量級場合主導議題的些微緊張。他環視眾人,目光清澈而堅定,聲音清朗地響起,打破了堂內的沉寂:
“元首,丞相,諸位同僚。日前,弘奉命擬訂監察院章程,今日特此呈報。”他雙手將兩份文書舉起,由內侍分彆呈送東方墨與李恪。
“基於此前巡察所見,弘以為,監察院之設立,非為攬權,實為固本;非為掣肘,實為清源。”他開門見山,定下基調,“其核心職責,可概為四:一曰察吏,監督官員履職廉貪,肅清官場風氣;二曰核賬,審計國家錢糧物資,確保財用清明;三曰巡風,深入民間,體察政策實效與真實民情;四曰諫言,就律法政令之疏漏,提出修正建言,推動製度完善。”
他冇有停留於空泛的概念,隨即切入最關鍵的工作方式:
“為實現上述職責,監察院行事,將遵循三原則:”
“其一,明察與暗訪結合。既有公開巡視、調閱文書之明路,亦需有不驚動地方、直抵基層之暗訪。明以立威,暗以求真。”
“其二,定期巡察與專項突檢並重。除對各州進行週期巡視外,更將依據線索,對特定領域、特定官員進行不預先通知的突擊檢查,令蠹蟲無所遁形。”
“其三,獨立奏事,不受地方掣肘。監察院各分支機構,人員、經費、辦案皆由總院直管,所見所察,可直接密報總院乃至丞相、元首,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乾涉、截留、拖延!”
此言一出,堂下幾位州負責人的臉色明顯變得不太自然。這幾乎是將一柄不受他們控製的利劍,直接懸在了頭頂。
李弘將眾人的反應看在眼裡,語氣轉而變得更加深沉,拋出了他深思熟慮後的監察目標,這目標超越了簡單的懲處:
“弘深知,諸位或憂監察酷烈,乾擾政務。然,弘欲申明,監察院之最終目標,不在於懲處多少官吏,而在於通過有效監督與嚴厲懲處,形成威懾,使官吏心生敬畏,‘不敢腐’;通過嚴密製度與審計覈查,堵塞漏洞,使官吏‘不能腐’;最終,輔以教化與清明氛圍,引導官吏‘不願腐’!”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在場每一位封疆大吏,聲音鏗鏘:
“同樣,監察院之價值,不在於發現問題之多,而在於通過每一個具體案例,深挖根源,推動相關律法、政令、流程之彌補與優化,使同類問題‘無可滋生’!監察院,願做那刮骨療毒的刀,更願做那防患於未然的堤!”
這番話,格局宏大,立意高遠,將監察院的角色從單純的“找茬者”提升到了“製度醫生”和“風險預警者”的層麵。一些原本麵露牴觸的官員,神色也漸漸變得凝重和深思。
李弘最後躬身一禮:“此乃弘淺見,所擬條陳與律法原則,皆圍繞此心此誌。具體細則,仍需與諸位同僚及律法官詳議。監察院願成為保障華胥肌體健康之良醫,而非戕害政務運轉之酷吏。望元首、丞相及諸位明鑒!”
他將最終的決定權交回上方,自己肅立原地,等待著風暴或認可的來臨。堂內一片寂靜,唯有海風穿過高窗,帶來遠方潮汐的隱約迴響。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於東方墨與李恪身上。這經緯之法,能否順利初定,皆在二位掌控者的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