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鳳三年秋,洛陽宮城,天高雲淡,卻掩不住朝堂之上日漸微妙的氣息。太子李賢於東宮明德殿內,正召集詹事府屬官及部分門下省、中書省的年輕官員,商議政務。殿內焚著清雅的檀香,卻壓不住那份躍動的思辨之火。
議題源於一樁糾纏數年的舊案——先帝朝某勳貴之後,倚仗門蔭,侵占河南府境內良田數百頃,涉及農戶數十家,曆任地方官皆因牽扯權貴,或拖延不辦,或裁斷不公。卷宗如今擺在了監國太子的案頭。
李賢身著杏黃色常服,坐於主位,麵容清俊,眉宇間已褪去不少青澀,多了幾分沉毅。他並未急於定論,而是令眾人各抒己見。
“殿下,此案牽涉甚廣,涉事勳貴與朝中多位老臣皆有姻親故舊,依臣之見,不若稍作申飭,令其退還部分田產,平息民怨即可,以免震動太大。”一位較為持重的老成官員斟酌著開口。
話音剛落,一位年輕的左拾遺便抗聲道:“此言差矣!律法之前,當人人平等。勳貴之後便可肆意妄為,侵占民產,則國法威嚴何在?《建言十二條》亦強調‘勸農桑,安民生’,若連農戶賴以生存的田畝都保不住,新政豈非空談?臣以為,當嚴格依律,勒令全數退還,並依情節罰冇部分家資,以儆效尤!”
殿內頓時議論紛紛,各有主張。
李賢靜靜聽著,待眾人聲音稍歇,方緩緩開口,聲音清朗而穩定:“諸卿所言,皆有道理。持重者慮及朝局穩定,激進者維護律法尊嚴。然,孤以為,此案關鍵,不在‘罰’之輕重,而在‘斷’之公允,更在於能否藉此立一標杆,申明朝廷抑製兼併、保護民產之決心。”
他目光掃過在場眾人,引經據典:“《尚書》雲:‘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太宗皇帝亦曾言:‘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勳貴倚仗祖蔭,不思報國,反侵奪民脂民膏,此風絕不可長。若此次仍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則天下豪強競相效仿,黎民百姓何以為生?朝廷威信又何存?”
他頓了頓,語氣轉為決斷:“故此案,當徹查!所有被侵占田產,須全數覈實,歸還原主。涉事勳貴,除退田外,依律繳納罰金,並削其部分不涉軍功的恩蔭特權。孤會親自將此決斷上奏天皇、天後。至於可能引發的震動……”
李賢嘴角泛起一絲冷峻的弧度,“正可藉此看看,這朝堂之上,還有多少人,心中裝的不是朝廷律法、天下民生,而是一己之私,門戶之見!”
此言一出,滿殿皆靜。隨即,那些年輕官員眼中爆發出欽佩的光芒,即便是原先主張持重的官員,亦覺太子所言在理,且魄力非凡。
訊息如同長了翅膀,迅速傳遍朝野。清流士林為之振奮,讚譽太子“剛明果決,有太宗遺風”。這些聲音,自然也通過各種渠道,一絲不落地彙入了大明宮深處。
上官婉兒端坐於詔敕房內,手執紫毫,正將一份關於此案輿論動向的簡報送要摘錄。她筆下如飛,將“太子賢聲”、“清流歸心”、“勳貴側目”等關鍵詞一一列出,字跡娟秀而精準。偶爾停筆,她會抬起眼簾,望向窗外洛陽宮城的方向,清亮的眸子裡閃過一絲極淡的思量。太子殿下這番作為,在這秋意漸深的時節裡,隻怕會在這九重宮闕中,激起不小的波瀾。而她,隻需將這波瀾的初影,如實呈報於那鳳座之上的天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