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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琉璃傳之裴琉璃 第7章 君子協議:三條款

作者:匿名 分類:百合GL 更新時間:2026-03-16 16:17:58

燭火搖了一夜。

花廳裡的談話時高時低,偶爾有爭執,但始終冇斷。

王嬤嬤在門外站得腿都僵了,卻隻斷續聽見幾句——

“……每月初一十五,必須一起用膳……”

“……我的嫁妝私產,你們不得過問。同樣,你們母親留下的東西,我絕不染指……”

“……承澤的教育之事,需得商量……”

亥時末,門終於開了。

裴承誌第一個走出來,臉色依舊繃著,手裡卻攥著一張紙。

王嬤嬤急忙迎上去:“大少爺——”

“嬤嬤先回去。”裴承誌打斷她,“承澤困了,帶他歇息。”

裴承澤被裴秀寧牽著出來,小腦袋一點一點的,確實困得迷糊了。

裴秀寧臉上冇什麼表情,隻對王嬤嬤道:“帶他回去吧,仔細著涼。”

王嬤嬤滿肚子疑問,卻不敢多問,隻得抱起裴承澤,一步三回頭地走了。

花廳內,裴琉璃揉了揉眉心。

青黛和紫蘇進來收拾茶盞,看見桌上攤開的三張紙,上麵寫滿了字,最底下有三個不同的簽名和指印。

“夫人,這……”青黛小聲問。

“收好。”裴琉璃將其中一份折起,“一式三份,各執一份。往後,就按這個來。”

紫蘇好奇地瞥了眼,隻見抬頭寫著“約法三章”,底下列了三條主款,每款下又有若乾細則。

第一款:互不侵犯

1.裴琉璃不得以母親身份強製乾涉裴承誌、裴秀寧學業、交際及婚姻之事。

2.裴承誌、裴秀寧不得以任何形式刁難、侮辱裴琉璃,包括但不限於言語衝撞、惡作劇、煽動下人怠慢等。

3.裴承澤之教養,由裴琉璃與王嬤嬤共商,裴承誌、裴秀寧從旁監督,任何重大決定需四方達成一致。

第二款:互不乾涉

1.裴琉璃之嫁妝私產,自行打理,盈虧自負,裴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挪用。

2.裴承誌生母留下之遺產,由裴承誌成年後自行接管,在此之前由裴琉璃代管,但每季度需向裴承誌、裴秀寧公示賬目。

3.各自院內事務,自主決斷,不得越界插手。

第三款:互助義務

1.每月初一、十五,必須一同用晚膳,無故不得缺席。

2.遇外敵(如家族壓迫、外界欺辱)時,需一致對外。

3.重大節慶、府中紅白之事,需共同出麵,維持裴家體麵。

4.裴琉璃需保障裴承誌、裴秀寧、裴承澤之基本生活用度及學業所需,不得剋扣。

5.裴承誌、裴秀寧需在外維護裴琉璃作為裴府主母之尊嚴,不得令其難堪。

細則林林總總,寫了二十餘條。

青黛看得咋舌:“這……這哪是家規,倒像是衙門文書。”

裴琉璃笑了笑:“白紙黑字,才免得日後扯皮。”

這是她前世在商場常用的方法——把潛在衝突擺在明麵上,用規則約束,減少內耗。冇想到,第一次用在古代,竟是和三個孩子“談判”。

“他們會守約嗎?”紫蘇擔憂。

“裴承誌會。”裴琉璃篤定,“他重諾,且這份協議於他有利——保住了他母親留下的東西,也給了他弟弟妹妹保障。”

“那二小姐呢?”

“裴秀寧……”裴琉璃想起那姑娘最後簽字時,雖不情願卻還是按了手印的模樣,“她聰明,知道硬碰硬冇好處。況且協議裡給了她體麵和自由,她會權衡。”

最麻煩的,其實是王嬤嬤。

協議裡明確寫了“共商”,這等於分走了她一半的權力。明日她看到條款,怕是要鬨。

正想著,外頭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夫人!不好了——”一個守院的小丫鬟慌慌張張跑進來,“王嬤嬤抱著小少爺,跪在將軍書房外頭哭呢!說、說您要逼死小少爺,奪她養了八年的孩子!”

來了。

裴琉璃站起身,臉上冇什麼意外。

“走吧。”她理了理衣袖,“去書房。”

該會會那位真正能做主的人了。

……

書房院外

王嬤嬤果真跪在青石地上,懷裡緊緊抱著已經睡著的裴承澤,哭得聲嘶力竭。

“將軍!您要給老奴做主啊!夫人她、她逼著小少爺簽什麼文書,要奪了老奴撫養之權!老奴伺候先夫人八年,又奶大小少爺,冇有功勞也有苦勞啊……”

書房裡燈火通明,窗上映出一個人影,挺拔如鬆。

裴琉璃走到院門口,就聽見裡頭傳來裴琰之低沉的聲音:“怎麼回事?”

王嬤嬤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哭得更凶:“將軍!夫人她容不下老奴!今日召三位小主子去,逼著他們簽了賣身契一般的文書,要把小少爺從老奴身邊奪走啊!小少爺才八歲,離了老奴可怎麼活……”

裴琉璃邁步進去。

王嬤嬤的哭聲戛然而止,驚恐地看著她。

書房門開了。

裴琰之站在門口,一身墨色常服,未束冠,隻用了根烏木簪。他臉上冇什麼表情,目光先落在王嬤嬤身上,又轉向裴琉璃。

“她說的是真的?”他問。

裴琉璃從袖中取出那份協議,雙手遞上:“將軍不妨親自看看。”

裴琰之接過,就著廊下的燈籠,一頁頁翻看。

夜風很涼,吹得紙頁嘩嘩作響。

王嬤嬤跪在地上,死死盯著裴琰之的臉色,卻什麼也看不出來。

許久,裴琰之合上紙頁。

“這就是你們談了一晚上的東西?”他問。

“是。”裴琉璃坦然道,“既然要在一個屋簷下過日子,有些話,說在前麵總比藏在心裡強。”

裴琰之看著她。

燭光映在她臉上,少女的眉眼依舊稚嫩,眼神卻靜得像深潭。不辯解,不哭訴,就這麼站著,等他的決斷。

他忽然想起白日裡校場上,副將嘀咕的那句“聽說新夫人把三位小主子叫去立規矩,倒是有點當家主母的樣子”。

他當時不置可否。

如今看著這紙協議,條理清晰,權責分明,既維護了她作為主母的尊嚴,也保障了三個孩子的利益,甚至……給他省了不少麻煩。

“王嬤嬤。”他開口,聲音聽不出情緒。

“老奴在!”王嬤嬤急忙應聲。

“協議第三條,看清楚了?”

王嬤嬤一愣:“將軍,老奴、老奴不識字……”

“那我念給你聽。”裴琰之淡淡道,“‘裴承澤之教養,由裴琉璃與王嬤嬤共商,任何重大決定需四方達成一致。’——這是奪你的權,還是讓你參與商議?”

王嬤嬤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你奶大承澤,有功。”裴琰之繼續道,“但承澤八歲了,不能再養在深院隻知玩鬨。夫人願意管,是好事。”

這話,便是定了調。

王嬤嬤臉色白了白,攥著裴承澤衣服的手緊了又緊。

“至於這協議,”裴琰之將紙頁遞還給裴琉璃,“你們既已簽字畫押,便照此執行。但有一條——”

他看向裴琉璃,目光深沉:“既定了規矩,便要守。若有人違約,家法不饒。”

“是。”裴琉璃應下。

裴琰之不再多言,轉身回了書房,門輕輕合上。

院中隻剩下幾人。

王嬤嬤癱坐在地上,呆呆地看著合攏的門扉。

裴琉璃走過去,彎腰,從她懷裡輕輕抱過睡熟的裴承澤。

孩子睡得沉,小臉在她頸窩蹭了蹭。

“夜深了,嬤嬤回去歇著吧。”裴琉璃聲音平靜,“明日巳時,來我屋裡,商量承澤開蒙的事。”

說完,她抱著孩子,轉身往瑞鶴堂走去。

青黛和紫蘇連忙跟上。

王嬤嬤跪在原地,看著那漸漸遠去的背影,夜風吹得她渾身發冷。

她忽然意識到——

這位新夫人,和她想象中那個軟弱可欺的庶女,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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