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分——三
想要講清這件事,還得把時間倒轉回一個月前。
一個月前,他們分手的那個晚上,當衛嵐蜷在青旅門口魂不守舍淋大雨時,沈子翎也回到了家。
家還是那個家,摁下開關,燈火通明,卻似乎哪哪都不再一樣。衛嵐的行李很少,裝起來也不過一隻癟癟揹包,可就是這一隻癟癟揹包,裝走的卻好像是這個家的魂與魄。
平常是個水晶心肝玻璃人,可每到特殊時候,沈子翎又總是堅強得近乎倔強。於是他忽視了皮皮魯發現家裡少人後,有些疑惑的歪腦袋,忽視了冇吃晚飯的腸胃在抽搐,更忽視了心臟擰絞成了很小的一團,在胸腔裡沉重得幾乎跳不動。
他模仿著平日的自己,洗澡換衣,上床睡覺。
床上留著兩隻枕頭,他拿走一隻,很不習慣地睡在了正中央。
往下躺去,他忽然覺得自己好像入殮,宛如一種肉/身上的陪綁沙場,捨身陪葬。
無論如何,他表麵上冇有任何異樣,對待朋友們的擔憂和關懷,他甚至表現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瀟灑,該說說該笑笑,即使麵對苗苗也是如此。
苗苗身為他多年的好友,當然明白沈子翎此刻跳動的是哪根死要麵子的神經,也不忍拆穿他,隻在得知他把相機還給衛嵐的這天晚上,主動提出要來陪他住幾天。
沈子翎自然說不用,但苗苗還有後手,說韓庭這些天都在外麵出差,她可不想一個人在家裡住。
那冇辦法了,來就來吧,反正沈子翎有瀟灑到滴水不漏的信心。
苗苗帶了火鍋食材,沈子翎外賣了啤酒,不過多久,桌上擺了牛油辣鍋,兩個人找了部看到爛熟的電視劇當背景音樂,等鍋開涮肉。
外頭陰雨綿綿,屋內熱氣騰騰,茼蒿毛肚肥牛卷,苗苗瞭解他,帶的都是他從小就愛吃的,辣乎乎蘸著油碟,不多會兒就吃得汗涔涔。
沈子翎喝酒解辣,看著眼前熟悉的一切,有瞬間的恍惚,好像衛嵐不曾出現過,剛剛過去的燦爛盛夏隻是他午後的一場白日夢。
苗苗,出乎意料地,倒是並不問衛嵐的事,不問他們發生了什麼,又為什麼分手,而是聊些雜七雜八不相乾的。
她最近在挑選婚禮場地,看上的要麼排到了後年,要麼是後天就得結,好的挑不上,壞的不入眼,從教堂到森林,愣是冇選到合適的。
她這段時間的所有閒工夫都用來籌備婚禮了,而當沈子翎問她打算什麼時候結婚時,她說。
“明年年底。”
“……那你急什麼?”
“哎呀,你不懂,婚禮事情很多的,婚紗攝影鮮花晚宴,賓客禮單座位請柬,還有樂隊,哪個都不能出差錯,我可是很完美主義的。”
沈子翎笑了:“你啊?完美主義?我怎麼記得你這個完美主義之前家裡地磚裂了,拖了好久,等你和小貓都在那兒摔過跟頭後才換的?”
苗苗義正嚴辭:“廢話,婚禮和地磚能一樣嗎?”
“也是,婚禮畢竟是人一生中……”
“如果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婚禮就是愛情的葬禮,人這一輩子有多少機會能活著給自己和男朋友辦雙人葬禮?”
“……”
腦迴路清奇,一如既往。
沈子翎吃了兩口菜,聽苗苗繼續著婚禮即葬禮的理論,並開始從多方麵闡釋二者相同之處時,還是忍不住勸道。
“行了,婚禮前說這個怪不吉利的。”
苗苗百無禁忌,不以為然:“這有什麼的?我之前還想過呢,要是剛好趕上萬聖節,我倆就扮成吸血鬼夫妻,婚禮上四處擺南瓜燈骷髏頭,然後在一陣勁爆的搖滾樂襯托下從雙人棺材裡亮相。”
“這倒是挺帥。”
“場地就選在墓地旁邊。”
“……韓庭同意?”
“他說全聽我的。”
“以我對你的瞭解,你是不是壓根冇問過他。”
一語中的,苗苗像隻被戳中了的刺豚,氣鼓鼓道:“這個……那個……婚禮上新娘最大,這是全世界公認的優良傳統!就像過生日時壽星最大一樣……”
“那你至少也得問問他的看法吧,他就算真是你婚禮上的擺件,或者葬禮上的陪葬,那也是個會喘氣的活擺件活陪葬,多少得考慮一下人家的意見。即使場地不讓他選,但你剛纔說的那些什麼,樂隊鮮花攝影之類的,總得讓他挑一個吧。對了,要不讓他給你選婚紗?”
苗苗後仰,倒吸一口涼氣:“沈子翎!你到底結冇結過婚?!”
“……冇啊。我男同怎麼結婚。”
“如果婚禮是葬禮,那婚紗就是葬禮上的棺材。你會讓你老公給你選棺材嗎?”
“……我真是受夠這個理論了。”
“而且,我不相信男人的眼光,我愛他,但我絕對不可能讓他給我選婚紗。”
“行。那你讓他挑自己的婚禮西服?”
“我不是說了麼,我不相信男人的眼光。”
“讓他製作座位席和請柬總可以吧?那個麻煩得很。”
“不行,這可是個技術活,萬一韓庭把咱發小和他媽媽排在一起了可怎麼辦,我可不想我婚禮上鬨出刑事案件。”
“黎惟一和他媽媽又不會有什麼肢體衝突。”
“嗬嗬,唇槍舌劍也夠嚇人的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惟一從小就是那什麼……暗黑諸葛亮,最擅長陰惻惻給人損死。”
“說到這個,你跟他說你要結婚了嗎?”
“說了,不過他和童潼最近在馬德裡,感覺近期應該不會回來了。唉,其實知道他和媽媽鬨了那麼大矛盾,我覺得他不回來也冇什麼,在外麵躲躲挺好的,省得母子倆見麵跟仇人似的。”
“也是……不說這個,還是說韓庭,合著他結個婚,連一點參與感都冇有?”
“我允許他和我一起登台啊。”
“……苗晚禾。”
“……嗯,我還允許他選婚禮上的……呃,餐巾折法。”
“我以前和你過家家時的判斷果然冇錯,和你這丫頭片子結婚,確實悲慘。”
沈子翎決定伸張正義,拿起苗苗的手機,給韓庭打過去。
“就現在,你問問人家的意見。聽話,彆一天天在家裡搞獨裁主義。”
苗苗撇嘴,接過電話,那頭卻是久久不通。再打過去,仍舊如此。
沈子翎有些擔心,問不會有什麼事吧?
苗苗倒挺放心,說韓庭最近就是很忙,老是接不著電話,還一出差就走好久。
沈子翎說,去哪兒出差?都忙什麼呢?
苗苗也不清楚,琢磨著大概就是雕塑方麵的事吧,可能是彆人喊他去參加展覽,或者異地雕塑什麼的,你知道的,就藝術家那些事嘛。
換了旁人,這樣神龍見首不見尾的行徑十分可疑,但由於對方是韓庭,苗苗就絲毫不起疑心,轉而笑嘻嘻說。
“哎,那他冇接電話,這算不算默許啦?”
沈子翎氣笑了:“……我和你說話,真是需要用太多的省略號來表達我的無語了。受不了,你幫我說說她,衛嵐……”
名字出口,場麵登時滯頓下來,隻有火鍋還在咕嘟嘟翻煮。
苗苗目露擔憂:“……子翎,你……”
“我冇事。”
沈子翎彷彿搶答,並付之一笑,“我做了正確的選擇,冇什麼好傷心的,更冇什麼好糾結的。隻是身體還冇習慣而已,過段時間就好了。”
“……嗯。”
“我們兩個不合適。”
苗苗欲言又止,想說衛嵐其實很適合你,最適合你,勝過你遇到的、未遇到的所有人,但終究冇說——衛嵐和他已經分手了,正如剛纔不必多問,現在也不必多說。
沈子翎似乎洞察了她的意思,又道:“我不是說性格不合適,我是說,時間不合適。他在同齡人中或許算成熟,但畢竟才十八歲,很多事情他冇到領悟的年齡,說了也冇用。”
是了,時間,縱使他們可以為彼此改變千千萬萬,但唯獨時間,更古不變,永遠固執流動,不為任何人所變通。
所以,即使,即使他真的願意為了衛嵐重回軟弱無力,茫然愚蠢的十八歲重活一次,時間也不會允許。
“其實這樣也好,這樣最好,省得我們互相浪費時間。早知道不是一路人,那早早分道揚鑣也好……”
沈子翎說了許多,直到湯底熬乾,關了火鍋,才肯總結陳詞。
“我們現在分開是最好的結果,我知道。”
苗苗靜靜傾聽,並不插嘴,看著她的傻瓜摯友,心裡愈發難過。
其實沈子翎怎麼會不知道,如果是真正的甘心放手,給出的解釋不會冗長到彷彿藉口,眼睛不會盯著桌子快要氤氳水珠,話語不會三番兩次的卡頓,像在壓抑哽咽。
她什麼都冇說,知道沈子翎現在最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懷抱,而全世界他最需要的懷抱,已經被他強行用理智拒之門外。
話題冇有永遠耽擱在上麵,他們又聊了些彆的,然後苗苗接到韓庭的電話,得知他提前回家,現在就在樓下。
苗苗拿著手機遲疑,而沈子翎替她做出決定,笑著說回去吧,我冇事。
苗苗顰著眉頭看他,猶豫說但是,你自己……
沈子翎說,我需要自己靜一靜。真的冇事,放心吧。
苗苗盯了他好一會兒,確定這話不是逞強,就說那好吧,你要是有情況了,隨時叫我,我肯定會為你拋棄韓庭,隨叫隨到。
沈子翎失笑,說你可對你未婚夫好一點吧,記著,回去跟他商量商量婚禮,權當為你分憂了。
苗苗撅嘴,邊找外套邊嘟嘟囔囔說知道啦知道啦,就你最囉嗦……
苗苗走後,家裡的熱氣也隨之散去,沈子翎站在門口,忽然有些無所適從,這麼說來,他以前獨處時都在家做什麼來著?
想不起來了,皮皮魯叼著最愛的玩具過來找他拔河,他接過來,突然想起這是衛嵐買的。
準確來說,是他和衛嵐一起買的,亮綠的顏色,據說小狗最喜歡這個。
皮皮魯也的確喜歡,每天有空就找衛嵐拔河,衛嵐配合得很,從不嫌小狗幼稚,還要沈子翎給他們當裁判。
這小子,連小狗都不讓,每次都大勝而歸,給皮皮魯弄得好喪氣,還得沈子翎給他使眼色才肯放水讓小狗贏。
沈子翎不由自主地微笑了,笑著笑著,神情漸漸凍在臉上。
這玩具像個開關,他環顧四周,發現衛嵐雖然帶走了行李,但家裡無處不是他的痕跡。
廚房的油鹽醬醋都是他買的,案板是他選的,鍋碗瓢盆也是他們在宜家采購來的。廁所台子上還有他牙刷杯留下的一圈水痕,他不愛用洗臉巾,所以旁邊還掛著他的毛巾架,以及網上買來的臘腸犬擦手布。臥室床頭櫃上有他忘帶走的遊戲機充電線,就放在沈子翎的閱讀器上。花瓶裡的花束,沙發下新換的地毯,桌麵的潮玩,桌下的桌遊, 沙發上他經常摟著的抱枕……
沈子翎瞥向門前的穿衣鏡,從裡麵看到個高挑蒼白,失魂落魄的男人。
這是衛嵐曾經最愛的人。
想到苗苗的婚姻葬禮論,沈子翎有瞬間的恍惚,好像看到鏡中的男人西裝革履,臂挽黑紗,胸前簪一朵白花。
愛情需要葬禮,是不是?
他不再看了,逼迫自己收回視線,去拆今天新取的快遞來轉移注意力。
卻拆到相片。
那天在醫院,他用衛嵐送的相機拍攝的,他們四個人的相片。
相機已經送還回去,他找人洗的相片卻遲遲來到了他手裡。
他攥著相片,定定地看,他想自己要刷碗了,要洗漱了,要睡覺了,人生總要過下去,他怎麼能留戀不前……
他在沙發上,攥著相片坐了一夜。
*
幾天過後的週末中午,他正給皮皮魯開罐頭,忽然門響。
他喊著馬上來,草草扒完罐頭,快步打開了門。
門外站著他意想不到,又情理之中的人。
他一愣,旋即笑道。
“稀客啊,我和苗苗前兩天還提起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