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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重生之乘風而起 > 第二千四百二十九章 懂邏輯的人

「《墨子》?墨子不是木匠的祖師爺嗎?」李老三問道。

「呃,墨子的確是能工巧匠,不過你想像中的那位多半是魯班,古文獻裏的公輸班,倒也曾經是墨子的對頭。」

「這些以後再講,我們先說邏輯這事兒,在針對一些具體的謬誤和詭辯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法時,古代思想家們不能不思考這樣的問題:為了正確地使用語言和思維,為了使理性的交流能夠順利進行,人們是否應當遵循某些一般的原則丶假定或者規律?據現有史料,他們確實這樣做了,並各自提出了相關的理論,這些理論總結起來,大致有四條最重要的理論,分別是同一律丶矛盾律丶排中律,以及知道十七世紀彩釉萊布尼茨來的『充足理由律』。」

「所謂的同一律,是柏拉圖在《斐多篇》中指出的:思維必須與其自身一致,而我們所有的確信都必須彼此一致。」

「也就是說,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在什麽意義上使用某個概念,就自始至終在這個惟一確定的意義上使用這個概念,也就是說你討論什麽論題,就討論什麽論題,不能偏題丶離題丶跑題。同一律的作用在於保證同一思考丶同一表述丶同一交談丶同一論辯中的確定性。」

「隻有保證統一性,邏輯和邏輯辯論纔會具備基礎,不然就無法開始邏輯論證。」

「比如昨天我問三嬢:『鐵蛋有冇有調皮的時候?』三嬢回答我:『鐵蛋以前還有些尿床,在涼山吃過爬沙蟲後,到現在還冇有尿過呢。』這就是不遵守『同一律』。」

「因為冇尿床,並不等於不調皮,就算以前尿床,那也是小孩子正常的生理現象,不能和調皮同一而論,這就是冇有遵循『同一性』原則,,屬於不合邏輯的回答。」

「墨家在同一律方麵,《經說下》中指出,『正名者,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彼此不可』,所謂的彼此,是為正反兩方的論點,墨子認為『彼』之名隻能指彼之實,『此』之名隻能指此之實。所以墨家的『正名』原則,其實就是西方邏輯中的『同一律』,而墨家強調的『通意後對』的原則,即在辯論中必須先『通義』,即雙方對議題中的『概念』有一個同一的準確理解,然後才能論辯,同樣也是對『同一律』如何運用的精準描述。」

「名家關於『白馬非馬』,『堅石非石』的主張,更是強調同一律的經典論斷——被加以了偏正修飾的名詞,在概念意義上已經與名詞本身發生了一些偏差,不能再視為同一概念,對於同一律的強調,已經達到了精微的地步。」

「邏輯學的第二要義是矛盾律,這個就更好理解了,亞裏士多德在《形上學》一書中指出:『同一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內既存在又不存在,也不允許有以同樣方式與自身相對立的東西。』『對立的陳述不能同時為真。』『對於同一事物相反的主張決不能是真的。』」

「這是矛盾律的第一前提,接下來是矛盾律的第二前提,應該叫做禁止矛盾律,或不矛盾律。其內容是指兩個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命題,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且必有一假,否則,就會犯「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

「例子最為大眾所熟知的,就是《韓非子》中關於『自相矛盾』的故事。」

「類似錯誤我們在公告當中也常常看到,例如:嚴禁觸摸電線!五百伏高壓一觸即死。違者法辦!既然一觸即死,死人也冇法法辦,這就是自相矛盾。」

「而《墨經》對此的描述是『或謂之牛,或謂之非牛,是爭彼也。是不俱當,必或不當。』」

「意思是說關於論點的爭議,其實是關於一對矛盾『是與非』的爭議,一對矛盾不可能都是『真理』,而必然是有其一為『非真理』。」

「邏輯第三定律是排中律,亞裏士多德明確表述了排中律:『在對立的陳述之間不允許有任何居間者,而對於同一事物必須要麽肯定要麽否定其某一方麵。這對於定義什麽是真和假的人來說是十分清楚的。』」

「《墨經》中則說:『彼,不兩可兩不可也』。『所謂非同也,則異也。俱無勝,是不辯也。辯也者,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當者勝也。』」

「意思是說對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論點持有者不能都肯定,也不能都否定,必然是一是一非,而對同一命題的議論雙方,則必須『非同則異』,不能有『可』的部分,因為『可』的部分無需爭議,所議論的,是『非同則異』那部分的『真理性』。」

「把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內容合起來,其實就是任一命題必定或者為真或者為假,非真即假,非假即真。這就是所謂的『二值原則』,一般使用的邏輯都是建立在真假二值原則之上的。」

「邏輯學最後一條大定律,則是充足理由律,雖然古希臘哲學家特別強調推理丶論證的作用,並且構造了許多著名的推理和論證。但事實上,最先明確表述充足理由律的是十七世紀的德國哲學家丶數學家萊布尼茨。他認為我們的推理是建立在兩大原則之上的,一個是矛盾原則,即思維中不允許自相矛盾;另一個就是充足理由原則:『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實的或實在的,任何一個陳述如果是真實的,就必須有一個為什麽這樣而不那樣的充足理由,雖然這些理由常常不能為我們所知道的。』」

「也就是說,邏輯成立的前提是已知條件的充分具備,這其實並不是邏輯基本規律,也就是邏輯成立的理由,但卻是邏輯最終正確的理由。這就涉及三個要素:一,對所要論證的觀點必須給出理由;二,給出的理由必須真實;三,給出的理由必須能夠推出所要論證的論點。」

「否則,就會犯『冇有理由』,『理由虛假』和『推不出來』的錯誤。充足理由律的作用在於確保思維的論證性。」

「這個道理很簡單,比如說兩點之間直線最短,前提是在平麵幾何的條件下才如此,又比如牛頓三定律,在經典物理的條件約束下才正確,到了宇宙概念裏,三定律會被相對論所取代。」

「而關於這一點,《墨經》中早就說過:『夫辭以故生。立辭而不明於其所生,妄也。』即是說,論斷憑藉理由而產生,提出論斷而不明確它賴以產生的理由,就是虛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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