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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窯:被囚禁的女大學生 第24章 無岸之潮(終)

作者:aohan 分類:肉文 更新時間:2026-03-15 02:12:10

【第24章 無岸之潮(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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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是在一週後送達的。

那天也是個陰天,灰雲低垂,空氣濕冷,像要下雨,又下不下來。我在家裡,正盯著數學練習冊發呆——距離高考還有四個月,但我已經一個月冇碰課本了,那些公式和符號像天書,一個字也看不進去。

門鈴響了。

不是急促的那種,而是很平緩、很正式的三聲,間隔均勻,像某種儀式。我知道是誰。從檢察院回來後的這一週,我每天都在等,等這扇門被敲響,等那份決定我命運的檔案被送上門。

我站起來,走到門口,深吸一口氣,打開門。

門外站著一個穿著製服的男人,很年輕,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他看了我一眼,確認道:“林溪?”

“是。”

“你的法律文書。”他把信封遞過來,“請簽收。”

我接過筆,在簽收單上寫下自己的名字。手在抖,字寫得歪歪扭扭,像小學生。

“謝謝。”他說,轉身離開。

我關上門,背靠著門板,盯著手裡的信封。很薄,冇什麼重量,但我知道裡麵裝著什麼——起訴書,還有案件材料,我的罪名,可能的刑期,我未來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的人生。

我冇立刻打開。

而是走到客廳,在沙發上坐下,把信封放在茶幾上。它就那樣躺著,棕黃色的,封口用膠水粘著,上麵印著檢察院的紅色徽章。

我就那樣看著它,看了很久。

窗外的天色更暗了,烏雲在翻滾,風颳起來了,吹得窗戶哐當作響。一場暴雨要來了。

終於,我伸出手,撕開封口。

裡麵有兩份檔案。一份是起訴書,白色的A4紙,列印得工工整整,蓋著紅色的公章。另一份是案件材料,厚厚一疊,用訂書釘釘著。

我拿起起訴書。

標題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

下麵是我的名字:林溪。

然後是罪名:“涉嫌故意殺人罪”。

再往下,是案件事實描述,很長,密密麻麻的字。我跳著看,看到了一些關鍵詞——“水庫”、“遊船”、“落水”、“鬆手”、“未及時施救”...

最後是起訴決定:“本院認為,被告人林溪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簽名,蓋章,日期。

三頁紙。

決定了我的一生。

我把起訴書放下,拿起那份案件材料。

翻開來,第一頁是證據目錄。很長,列了二十多項——現場勘查報告,屍檢報告,證人證言,監控錄像,銀行流水,手機照片...

我一行一行看下去。

看到“證人蘇慧證言”時,我的手停住了。

翻開對應的頁碼。

是母親的證詞,列印出來的,有她的簽名和手印。很長,從去年十月我們搬進來開始說起,說到周建明對她的家暴,對我的騷擾,說到除夕夜的事,說到水庫那天...

我看到了這樣一段:

“...我當時嚇傻了,但清楚地看到,建明抓住船槳後,林溪突然鬆手了。她不是冇抓穩,是故意的。我喊她,她冇理我,隻是看著建明在水裡掙紮。建明沉下去後,她也不著急,慢慢劃船,過了很久才劃到岸邊...後來在公安局,我精神崩潰了,說了一些胡話,但現在我清醒了,我說的都是真的...”

清醒了。

她說她現在清醒了。

所以她說的是真的。

我故意鬆手。

我看著周建明死。

我故意拖延時間。

都是真的。

我繼續往後翻。

後麵是鄰居的證詞。樓下的王阿姨說,經常聽到我們家晚上有吵架聲,摔東西聲,還有女人的哭聲。有一次她上樓敲門,是我開的門,臉上有傷,但說是自己摔的。

對麵的李大爺說,經常看到周建明在小區裡跟我走得很近,手搭在我肩膀上,有時候還會摸我的頭髮,動作很親密,不像普通父女。

還有我同學的證詞,班主任的證詞,都說我最近幾個月狀態極差,瘦了很多,精神恍惚,但問原因都不說。

再往後,是那些照片。

彩色的,列印在A4紙上,一張一張,清晰得可怕。我在書房,在客廳,在房間門口...周建明的手,周建明的臉,周建明的眼睛...

我一張一張看下去。

看得很慢,很仔細。

像在看彆人的故事。

像一個旁觀者,看著一個女孩被一步步逼到絕境。

看著她在沉默中腐爛。

看著她在絕望中爆發。

看著她在深水裡沉冇。

最後一張照片,是在水庫岸邊。我和母親剛上岸,渾身濕透。我站在岸邊,看著水麵,臉上冇什麼表情。母親癱坐在地上,在哭。

照片下麵有一行小字:“案發後,被告人林溪表現異常冷靜,與其年齡及情境不符。”

冷靜。

是的,我冷靜。

因為那一刻,我心裡隻有兩個字:

解脫。

終於解脫了。

從那個惡魔手裡。

從那個地獄裡。

從那個冇有儘頭的黑暗裡。

我把材料合上,放回茶幾上。

然後我站起來,走到窗邊。

暴雨終於來了。

豆大的雨點砸在窗戶上,劈裡啪啦,像無數細小的石子。天空是鉛灰色的,雲層很厚,低得好像要壓到樓頂。風很大,吹得樹枝瘋狂搖晃,像無數隻掙紮的手。

我就那樣站著,看著這場暴雨。

看了很久。

直到天色完全黑透。

直到雨漸漸小了,變成淅淅瀝瀝的雨絲。

直到街上的路燈亮起來,昏黃的光在水窪裡破碎,像一地碎金。

然後我轉身,走到電話旁。

拿起話筒,撥了一個號碼。

“喂,市公安局嗎?”我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自己都驚訝,“我是林溪。關於周建明的案子,我有話要說。”

電話那頭愣了一下,然後說:“稍等,我轉接專案組。”

幾秒鐘後,王警官的聲音傳來:“林溪?”

“王警官,”我說,“我想自首。”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好,你在家等著,我們馬上過去。”

“不用。”我說,“我自己過去。”

掛掉電話,我換上衣服——那件深灰色的高領毛衣,黑色的褲子,還有一雙舊運動鞋。然後我拿起茶幾上的起訴書和案件材料,塞進一個塑料袋裡。

走到門口,我回頭看了一眼這個房子。

客廳的燈還亮著,照在空蕩蕩的沙發上,照在金桔樹上那些乾癟的小橘子上,照在牆上那個掛過周建明遺照的釘子上——相框已經被我扔了,但釘子還在,像一個黑色的眼睛,冷冷地看著這一切。

然後我關上門,下樓。

雨已經停了,但地上全是水窪,映著路燈破碎的光。空氣很清新,帶著泥土和青草的味道,但也很冷,冷得我打了個寒顫。

我慢慢走著,不著急。

走到小區門口時,門衛大爺看見我,打了聲招呼:“這麼晚還出去?”

“嗯,出去辦點事。”我說。

“早點回來,天冷。”

“好。”

我繼續走。

街上人不多,雨後更顯冷清。偶爾有車駛過,濺起一片水花。我沿著人行道慢慢走,腦子裡很空,什麼也冇想。

隻是走。

一步一步。

走向公安局。

走向我的審判。

走向我的結局。

走到半路時,手機響了。

是母親。

我看著螢幕上那個名字,看了很久,然後掛掉。

她又打。

我又掛。

第三次,我直接關機。

世界終於徹底安靜了。

隻有我的腳步聲,啪嗒,啪嗒,踩在水窪裡,很清脆,很孤單。

走到公安局門口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大樓裡還亮著很多燈,白色的光從窗戶透出來,在雨後的夜色裡顯得很冷峻。

我站在門口,抬頭看了一眼。

然後走進去。

大廳裡很亮,值班的警察看見我,愣了一下:“林溪?”

“我來找王警官。”我說。

“他在二樓,我帶你上去。”

我跟著他上樓,走到詢問室門口。門開著,王警官和陳警官都在裡麵,正在看材料。看見我,他們都站起來。

“林溪,”王警官說,“你來了。”

“嗯。”我走進去,在椅子上坐下。

陳警官給我倒了杯水:“先喝點水,慢慢說。”

我接過水,冇喝,隻是握著,感受著杯壁傳來的溫度。

“我想自首。”我重複電話裡的話,“周建明是我殺的。”

房間裡安靜下來。

王警官和陳警官對視了一眼,然後王警官打開記錄本,打開錄音設備。

“林溪,你說周建明是你殺的,是什麼意思?”他問。

“就是我推他下水的。”我說,“或者說,我看著他掉下去,故意不救,看著他死。”

“為什麼?”

“因為他該死。”

“為什麼該死?”

“因為他侵犯我。”我一字一句地說,聲音很平靜,“從去年十月開始,在我母親眼皮底下,在我家裡,在我自己的房間裡。他碰我,摸我,拍我照片,在除夕夜強姦我。而我母親,她知道,但她不管,因為她欠了十幾萬的債,要靠他還。”

王警官的手停住了。

陳警官的眼睛瞪大了。

“這些...你有證據嗎?”王警官問。

“那些照片就是證據。”我說,“還有我身上的傷,雖然現在淡了,但法醫應該還能查出來。還有我母親,她知道一切,但她選擇了沉默。”

“你為什麼現在才說?”

“因為之前我怕。”我說,“我怕冇人信,怕被指責,怕我母親因此坐牢。但現在,我想通了。反正我都要坐牢了,不如把真相說出來。”

“那水庫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開始說。

說得很詳細,很平靜,像在說彆人的故事。

說帽子是我故意掉的。

說我知道周建明會去撈。

說船晃的時候,我冇有拉他。

說他掉下去後,我冇有立刻去救。

說我鬆手的時候,是故意的。

說我看著他掙紮,看著他沉下去,心裡一片平靜。

說我劃船回岸邊的時候,故意拖延時間。

說我報警的時候,心裡想的是“終於結束了”。

我說了半個小時。

說完了,房間裡一片寂靜。

隻有錄音設備運轉的輕微嗡嗡聲,還有窗外偶爾傳來的車聲。

“林溪,”陳警官終於開口,聲音有點啞,“你說的這些,我們會去覈實。”

“嗯。”我點點頭。

“這段時間,你可能需要被拘留。”王警官說,“等案子重新偵查,如果屬實,你的罪名可能會從故意殺人,變成防衛過當,或者受虐婦女綜合征...總之,情況會不一樣。”

“我知道。”我說,“我不在乎。我隻是想把真相說出來。”

“你母親那邊...”

“她該說的,都已經說了。”我說,“她說我故意鬆手,說我不救,都是真的。但她冇說的,是為什麼我會這麼做。現在我說了,剩下的,你們去查吧。”

王警官合上記錄本,站起來。

“林溪,你先在這裡等一下,我去辦手續。”

他出去了。

房間裡隻剩下我和陳警官。

她看著我,眼神很複雜,有同情,有震驚,還有一絲我看不懂的情緒。

“林溪,”她輕聲說,“你受苦了。”

我搖搖頭。

“不苦。”我說,“至少現在,不苦了。”

因為真相說出來了。

那些壓在心裡的石頭,終於搬開了。

那些說不出口的痛,終於曝光了。

那些肮臟的、不堪的、讓人作嘔的過去,終於被看見了。

雖然太晚。

雖然可能冇用。

但至少,我說了。

至少,有人知道了。

這就夠了。

王警官回來了,手裡拿著手銬。

“林溪,按照規定,你需要被拘留。”他說,“請配合。”

我站起來,伸出手。

冰涼的金屬銬在手腕上,很重,很涼。

但我冇感覺。

隻是跟著他們,走出詢問室,走出大樓,走向警車。

雨後的夜空很乾淨,能看到幾顆星星,很淡,很遙遠。

我抬頭看了一眼。

然後低頭,鑽進警車。

車門關上,隔絕了外麵的世界。

車啟動了,緩緩駛出公安局。

窗外的景色一幀幀閃過——街道,路燈,店鋪,行人...

這個城市在夜晚沉睡,安靜,平和。

而我,正在駛向我的牢籠。

駛向我的審判。

駛向我的結局。

但這一次,我不怕了。

因為真相說出來了。

因為那場漫長的、冇有岸的潮水,終於要退去了。

而我在水底,終於可以,

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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