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令上任的第三日,也是趙夫人駕到、立下“規矩”的第二天。平安縣衙那麵破鼓,終於被一個心急火燎的老漢敲響了——雖然聲音悶得像敲破鑼。
“升——堂——!”
隨著師爺在趙氏嚴厲目光注視下,一聲有氣無力的吆喝,賈清廉穿著漿洗得筆挺的官袍,戴著那頂標誌性的、略大的烏紗帽,邁著方步,走到公案後坐下。他清了清嗓子,努力模仿著戲文裡青天大老爺的威嚴,一拍驚堂木!
“啪!”聲音倒是挺響,震得案上的灰塵都跳了起來。
“堂下何人?因何擊鼓鳴冤?”賈縣令努力讓自己的聲音顯得低沉有力。
堂下跪著兩個人。左邊是個乾瘦的老漢,穿著打補丁的棉襖,一臉愁苦,正是敲鼓的原告。右邊是個矮胖的婦人,穿著半新棉襖,叉著腰,一臉不服氣,是被告。
老漢磕了個頭,帶著哭腔:“青天大老爺啊!您可得給小民做主啊!小民王老栓,西街賣豆腐的。這……這李張氏,她家那隻蘆花大公雞,天天跑我院子裡來,啄我曬的豆子!昨兒個更過分,把我留著過年燉湯的老母雞給……給啄死了啊!那可是能下蛋的雞啊!”
李張氏立刻尖聲反駁:“放屁!王老栓你個老不死的!血口噴人!我家蘆花是老實雞!從不亂跑!明明是你家那瘟雞自己病死的,想賴我家蘆花?我看你是窮瘋了想訛錢!”
“你……你胡說!我家雞好好的!就是被你家的蘆花啄死的!雞毛還在我院子裡呢!”
“那雞毛指不定是你從哪兒撿的!想栽贓?冇門!”
兩人就在堂上吵了起來,唾沫橫飛,互相指責,把丟雞的經過描繪得活靈活現,又互相矛盾。
賈清廉聽得頭大如鬥。一隻雞?就為了一隻雞鬨上公堂?這算哪門子案子?他下意識地就想拍驚堂木喊“肅靜”,然後隨便糊弄過去。
就在這時,他感覺自己的後衣角被輕輕扯了一下。緊接著,後堂傳來兩聲清晰的咳嗽:“咳咳!”
賈清廉一個激靈!是夫人!夫人有指示了!
他立刻坐直了身體,小眼睛滴溜溜地轉,看向堂下。隻見那李張氏趁著王老栓不注意,飛快地從袖子裡掏出一個小布包,悄悄塞給了旁邊一個看起來比較機靈眼神滴溜溜轉的衙役。那衙役心領神會,不動聲色地把布包揣進了自己懷裡,然後對著賈縣令微微點了點頭。
而王老栓,除了跪在那裡喊冤,兩手空空,啥表示也冇有。
賈清廉心裡“咯噔”一下。明白了!李張氏懂“規矩”,送了“禮”!王老栓不懂事,空著手!
他再一拍驚堂木:“肅靜!公堂之上,吵吵嚷嚷,成何體統!”
兩人嚇得一哆嗦,都閉了嘴。
賈縣令捋了捋並不存在的鬍鬚,慢悠悠地開口:“王老栓,你說李張氏的雞啄死了你的雞,可有憑證?除了雞毛,還有人證否?”
王老栓苦著臉:“老爺……這……雞毛就是憑證啊!人證……當時就我和我家老婆子,她眼神不好……李張氏她肯定不認啊!”
“李張氏,你有何話說?”
李張氏立刻道:“老爺明鑒!我家蘆花最是溫順,從不惹事!王老栓他分明是誣告!想訛詐民婦!請老爺為民婦做主啊!”說著,還假模假式地抹了抹眼角。
賈縣令沉吟片刻。果然,後堂又傳來一聲咳嗽,接著是兩聲輕輕的敲擊木板的聲音,這是趙氏約定的暗號:被告有理。
賈清廉心領神會,猛地一拍驚堂木:“大膽王老栓!無憑無據,僅憑幾根雞毛就誣告良善!分明是你自家雞隻病亡,卻想訛詐他人錢財!其心可誅!”
王老栓如遭雷擊,癱倒在地:“老爺!冤枉啊!冤枉啊!”
李張氏則麵露喜色。
賈縣令話鋒一轉:“不過嘛……念你年老糊塗,又是初犯,本官法外開恩!李張氏!”
“民婦在!”
“你家公雞雖未啄死王老栓的雞,但畢竟有擅闖他人宅院之嫌!驚擾了王老栓夫婦,也是事實!本官判你……賠償王老栓‘精神損失費’……嗯,五十文錢!王老栓,你誣告在先,本應責罰,念你損失了雞,這五十文錢,就權當抵了你的過錯!速速退下,不得再生事端!退堂!”
這判決一出,堂上堂下所有人都懵了。
王老栓:我雞死了,還成了誣告?最後就得了五十文?還不夠買半隻雞的錢!
李張氏:我贏了官司?但還得賠五十文?這算哪門子贏?
衙役們:老爺這判法……高!實在是高!兩邊都“照顧”到了?
躲在屏風後那個收了李張氏小布包的衙役:嘿嘿,這新老爺夫人……上道兒!
後堂的趙氏:滿意地點點頭,掂量著手裡李張氏托人悄悄送進來的一個分量不輕的銀鐲子。嗯,這“精神損失費”判得好,既顯得老爺明察秋毫,又讓原告得了點“補償”,更重要的是,自己得了實惠!這“規矩”,立得漂亮!
賈清廉宣佈完判決,看著堂下兩人茫然又憋屈的表情,以及衙役們古怪的眼神,心裡也有點發虛。他趕緊一甩袖子,學著戲文裡的樣子:“退——堂——!”然後逃也似的溜回了後堂。
堂下,王老栓拿著那五十文銅錢,欲哭無淚。李張氏雖然賠了錢,但想著自己塞出去的那個銀鐲子比五十文值錢多了,又覺得有點虧,對著王老栓的背影狠狠啐了一口。
圍觀的幾個百姓竊竊私語:
“這新老爺……判的啥玩意兒?”
“看不懂啊!到底誰贏了?”
“我看啊,是那鐲子贏了!”
“噓……小點聲!新規矩……‘禮’大的贏!”
賈清廉的第一次升堂斷案,就在這雞毛蒜皮的爭吵和荒誕離奇的判決中,落下了帷幕。而“斷案看‘禮’”的規矩,也像一陣風,迅速吹遍了小小的平安縣。人們很快意識到,這新來的縣太爺,和他那位厲害的夫人,認的不是王法,是“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