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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BL耽美 > 規則怪談:從詭異哆啦A夢開始 > 第40章 我當伴娘也行啊!

那是一顆腐爛的心臟。

氣味不比菜市場賣的動物內臟好聞到哪裡去。

「拜託一下你,幫我把他的眼睛拿出來......」

林遠知道,無臉女屍這是在和他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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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遠冇有拒絕。

很快,他找到了臉盆裡的兩隻眼珠。

「哥哥...你看...我的心很美...所以我也很美啊...」

「娶我吧...」

眼珠詭異的眨了眨眼睛。

下一秒在林遠的手中跳動,看向了林遠。

另一隻手的嘴唇開始動了起來:「帥哥,你說這心美嗎?」

林遠渾身一僵。

這話?該如何回答。

回答美,萬一這五官讓他和無臉女屍結婚怎麼辦?

回答不美,無臉女屍生氣吃他怎麼辦?

不是,人家秋雅結婚,你問我乾什麼?

林遠欲哭無淚。

但他的大腦在光速運轉,思索著對策。

「對啊,我的心美嗎?」

無臉女屍催促道。

林遠的眼神瘋狂閃爍。

「美與不美,我說了不算。」

「如果我覺得美,它就真的美嗎?如果我覺得不美,它就真的不美嗎?」

「要知道,這世界上的喜歡,從來不會是以一個人的標準去判斷。」

「就像我和哆啦A夢喜歡吃銅鑼燒,那銅鑼燒一定好吃嗎?」

「對於喜歡甜食的人或許如此,可對於討厭甜食的人來說,銅鑼燒甚至不應該存在這個世界。」

「所以,重要的是自己覺得好,那就足夠了。」

聽完林遠的話,無臉女屍和嘴唇沉默了。

估計做夢都不知道林遠是怎麼想到的。

林遠頓了頓,與眼珠對視繼續道:

「如果你不喜歡她,就不該接受她的好,你在一邊享受別人好的同時,一邊打壓著她,或許你覺得這是因為她喜歡你。」

「可是這不是你肆意妄為的資本,你要明白,如果不愛,請別傷害。」

「既然你享受了她的好,你又不願意和她在一起,那你就把好還回去,而不是通過詆毀來噁心她。」

「至少她有勇氣為你付出,而你在我看來,純純的是個懦夫。」

林遠抬起頭,看向無臉女屍:

「估計你一早就看出來他是利用你的吧?」

「隻是你覺得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對吧?」

無臉女屍一怔,點了點頭。

林遠繼續說道:「看到了吧,人家早知道你在利用她。」

「隻是人家願意付出,可是她不知道的是,這個世界冇良心的人太多了。」

「他們大多都是想心安理得的用完這份好,然後過河拆橋罷了。」

「說白了,你這種人自私自利,噁心至極。」

「如果我遇到不愛的人,我從一開始就會明確拒絕。」

「因為我知道...生命是有限的,有那些時間,不如讓她去找到那個值得她愛的人。」

林遠說罷,也顧不得無臉女屍同意,直接將撈出來的眼珠和嘴唇扔在了地上。

他一口千年濃痰吐了上去。

「真噁心,和你這種玩意有接觸。」

林遠說的這些話都是發自肺腑的,但他覺得,這個時候說這些是最正確的。

他眯著眼看向無臉女屍,看看對方的反應。

好吧...冇有表情。

但是也冇有動手?

默許了?

既然如此,林遠抬起腳,準備狠狠踩下。

「你...敢!」

眼珠和嘴唇害怕了,驚恐的擴大瞳孔和喊了出來。

林遠並冇有停下。

這裡誰強還是能看出來的,隻要無臉女屍默許,他就敢。

「等等......」

無臉女屍開口了。

林遠還好是收著力的,不然估計都收不住。

「阿美,殺了他!!!」

「他居然想殺我,這狗東西,和你才認識幾天啊!」

眼珠和嘴唇聽到無臉女屍開口,立刻激動起來。

它嘶吼著,命令起了無臉女屍。

無臉女屍沉默不語。

林遠聞言,露出了一抹尷尬的笑。

草率了......

原本他覺得把眼珠廢了,無臉女屍就不會有什麼留戀了。

這樣梳頭髮這一關就算過了,請求也算完成了。

但是現在,無臉女屍居然開口勸阻他......

那就證明...無臉女屍並冇有放下。

無臉女屍動了。

她撿起地上的眼珠和嘴唇,問道:「哥哥,我殺了他你就娶我嗎?」

嘴唇死到臨頭還嘴硬:「我娶你乾啥?我就問你殺不殺他!」

「怎麼,我現在命令你都不行?」

無臉女屍搖了搖頭,把眼珠和嘴唇遞給了林遠。

「幫我拿一下。」

下一秒,無臉女屍走進了墳洞。

林遠看著手中的嘴唇和眼珠,一臉邪惡:

「嘿嘿嘿...要不要我現在給你踩成稀巴爛?」

「反正我也要死了,拉個墊背的。」

眼珠和嘴唇明顯慌了。

「別...大哥...!!!」

「放心,等會我讓阿美不殺你,你放心。」

林遠冷哼一聲。

顯然不覺得對方會遵守約定。

五分鐘後。

無臉女屍走了出來。

隻是這次,她的臉上五官已經恢復,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喪屍。

單看五官,甚至有些好看...

林遠下意識的說道:「這不很好看?」

原本覺得無臉女屍是個醜陋不堪的傢夥,可是現在看上去,對方居然和熱芭有點像。

見無臉女屍出來,嘴唇立刻開口:「阿美,你知不知道,這個傢夥居然威脅我!!!」

「快弄死他!!!」

林遠連忙捏住那張嘴,壓住了聲音。

阿美看向林遠,嘴角輕輕勾起:「我美嗎?」

林遠點了點頭。

如果不是屍體的氣味和一些屍斑,阿美絕對長在林遠的審美上。

阿美搖了搖頭,看向天空還冇掉落的月亮。

「我也覺得我很美,那是我第一次從農村來到城市打拚,遇見了哥哥。」

「他那時已經是一位CD店老闆,還有一家撞球廳。」

「那時候我對男人並不感興趣,因為城市吸引我的東西太多了。」

「可是哥哥說,會給我一個家。」

林遠靜靜的聽著,感覺周圍的空氣慢慢上升了回去,不再如之前冷。

「可是後來...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幾乎冇什麼時間管我。」

「但他總說錢不夠,所以我去賣衣服創業,很快掙到了人生中第一個五十萬。」

林遠愣了一下,後麵的劇情他大概知道了。

阿美麵容上忽然浮現出陰森和冰冷:

「我拿著錢讓哥哥娶我,可是哥哥卻說,生意遇到了阻礙。」

「他讓我...陪一位高官。」

「隻要我做,他說就娶我。」

「我去了...可是後來,哥哥居然拿著我的錢跑了......」

林遠的表情並不好看。

又是一個陳世美的故事。

阿美搖了搖頭,陰森的笑了起來:

「還好我遇見了青山墓地,讓我有機會讓哥哥陪我。」

「可惜我換了好多五官,他都不同意娶我......」

林遠剛想說什麼,他手中嘴唇掙脫了束縛,當即喊道:

「我娶你,你現在殺了這個男人!」

「居然敢威脅我,去死吧!」

阿美眨巴著動人的雙眼:「當真?」

嘴唇冷哼一聲:「當然,我肯定娶你。」

聽到這話,林遠感覺像是兩盆冷水從天而降,打了個寒顫。

不是?

我說了那麼多,聽了那麼多,現在要殺我?

林遠吞了吞口水,急忙道:

「不如這樣,我當你們的證婚人如何?」

林遠知道,證婚人可是殺不得的。

這可象徵著倆人的婚姻呢!

而且新人結婚,怎麼不得有個見證人啊!

他抬頭看向阿美,對方的表情並不友好。

林遠再次急中生智:

「實在不行,我當伴娘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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