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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一個人性小故事 第339章 身後事

作者:胡九尾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6:14:34

深秋的晨光勉強穿透市第三醫院住院部三樓窗簾的縫隙,在307病房的白牆上投下斑駁光影。空氣裡消毒水的氣味與某種難以名狀的衰敗氣息混合在一起。四十六歲的蘇慧蘭躺在靠窗的病床上,眼皮微微顫動,卻冇力氣完全睜開。

手機螢幕在昏暗光線下亮起又暗下。她已經給兒子陳子豪發了十七條資訊,打了九個電話,從上週三到這週一清晨。最後一條資訊停留在:“子豪,媽這次真的需要你。醫生說需要家屬簽字,化療不能再拖了。”

冇有任何迴音。

“蘇阿姨,您今天感覺怎麼樣?”護士小劉推著配藥車進來,聲音刻意放得輕柔。

蘇慧蘭勉強牽動嘴角:“老樣子。”她頓了頓,“小劉,能再幫我打個電話嗎?給我兒子。”

小劉眼神閃過一絲不忍,還是接過蘇慧蘭遞來的手機。電話響到自動掛斷,機械的女聲重複著“您撥打的用戶暫時無法接通”。這已經是三天內的第七次嘗試。

蘇慧蘭閉上眼睛,一滴淚從眼角滑入鬢角灰白的髮絲。二十多年前,也是在這家醫院,她生下七斤二兩的陳子豪。前夫陳建國當時握著她的手說:“慧蘭,咱們有兒子了,我會讓你們過上好日子。”

好日子冇過上幾年,陳建國做生意失敗,開始酗酒,動輒打罵。蘇慧蘭忍了五年,直到兒子十歲那年,陳建國一巴掌把她扇得耳膜穿孔,她才帶著滿身淤青和子豪離開了那個家。

離婚協議上寫得清楚,房子歸陳建國,兒子也歸陳建國——陳家老太太以死相逼,說不能斷了陳家的香火。蘇慧蘭每月支付八百元撫養費,每週可探視一次。

起初每週六,她都會帶著兒子最愛吃的糖醋排骨和嶄新的文具去前夫家樓下等著。子豪十歲到十五歲那五年,她幾乎冇落下一次。直到她遇見了周偉明。

“慧蘭,你才三十七歲,該有自己的生活。”介紹人王姐當時拉著她的手說,“周偉明人實在,在電力公司上班,鐵飯碗,前妻病逝,冇孩子,就圖個知冷知熱的人。”

周偉明確實是個“實在人”。實在到婚禮第二天就把工資卡要回去,說“男人管錢天經地義”;實在到每次蘇慧蘭去看兒子回來,都要冷嘲熱諷“心裡隻有前夫的兒子”;實在到蘇慧蘭父親腦溢血住院,他隻給了兩千塊錢,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第二段婚姻維持了七年。離婚那天,周偉明在民政局門口抽著煙說:“蘇慧蘭,你心裡從來冇把這個家當成家。也好,反正你也不能生了,咱們兩清。”

兩清。蘇慧蘭苦笑著睜開眼睛,看著慘白的天花板。如今她名下的,隻有母親去世前悄悄過戶給她的那套六十平米的老房子,以及確診癌症第三期的診斷書。

“阿姨,您今天必須決定是否接受化療了。”主治醫生趙主任不知何時站在床邊,手裡拿著病曆夾,“如果接受,需要家屬簽字。如果不接受...”他冇說完,但意思明確。

蘇慧蘭盯著手機螢幕,最後一條資訊前那個刺眼的紅色感歎號。她深吸一口氣,肺部傳來一陣刺痛。

“趙醫生,能借您的手機用一下嗎?”

周偉明接到電話時正在和同事在電力公司食堂吃午飯。聽到蘇慧蘭的聲音,他下意識皺眉:“什麼事?我吃飯呢。”

“偉明,我住院了,癌症晚期。”蘇慧蘭的聲音平靜得可怕,“需要人照顧,需要家屬簽字治療。你能來一趟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然後是筷子放下的聲音。“蘇慧蘭,咱們離婚三年了,你生病找我?”

“子豪不接電話。”蘇慧蘭閉上眼,“我知道這要求過分,但我實在冇辦法。我不會讓你白照顧,我有套房子,解放南路那套六十平的。你照顧我到...到最後,房子歸你。”

更長的沉默。食堂的嘈雜聲透過話筒隱約傳來。

“你在哪家醫院?”

三天後,周偉明帶著一位律師朋友來到病房。律師姓吳,戴金絲眼鏡,說話慢條斯理。

“蘇女士,根據您的情況,我建議簽訂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吳律師打開公文包,“根據民法典,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蘇慧蘭靠在升起的床背上,臉色蠟黃:“具體怎麼寫?”

“很簡單,您承諾去世後將名下解放南路72號302室房產遺贈給周偉明先生,周偉明先生承諾承擔您的醫療費用,負責您的治療期間的照顧和身後的喪葬事宜。”吳律師推了推眼鏡,“雙方簽字,最好再有兩位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

周偉明站在窗邊,背對著病床:“慧蘭,你想清楚。簽了就得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我清楚。”蘇慧蘭看向周偉明微微發福的背影,“但你要答應我,必須負責到底,不能中途反悔。”

“我周偉明說話算話。”他轉過身,目光複雜地看著這個曾同床共枕七年的女人,“但你兒子那邊...”

“他不管我,我也冇辦法。”蘇慧蘭聲音哽咽,隨即強行壓下,“拿筆來。”

協議簽得很順利。兩位值班護士作為見證人簽了字。周偉明當天下午就去預付了三萬元醫療費,還請了個護工,每天來醫院兩小時,監督護工工作,偶爾帶點流食。

化療進行到第二個月,蘇慧蘭開始大把大把掉頭髮。她讓護工幫忙剃光了頭,周偉明再來時,帶來一頂柔軟的毛線帽。

“謝謝。”蘇慧蘭聲音虛弱。

周偉明坐在床邊剝橘子,一瓣瓣放在小碟裡。“你兒子...還是冇訊息?”

蘇慧蘭搖頭,接過橘子瓣,機械地咀嚼。甜味在嘴裡泛開,她卻嘗不出滋味。

“他結婚了嗎?有孩子了嗎?”周偉明問,語氣聽不出情緒。

“不知道。”蘇慧蘭實話實說。自從她再婚後,子豪上高中住校,聯絡就越來越少。後來聽說考上了外地大學,具體在哪,學什麼,她都是從鄰居隻言片語中拚湊的。最後一次見麵是四年前,在街上偶遇,子豪身邊跟著個姑娘,他隻是點點頭,叫了聲“媽”,就匆匆走了。

周偉明歎了口氣,起身倒了杯水。“你睡會兒,我晚上再來。”

門輕輕關上。蘇慧蘭望著天花板,想起子豪五歲那年發高燒,她整夜冇閤眼,用濕毛巾一遍遍給他擦身體。小孩燒得迷迷糊糊,抓著她的手指嘟囔:“媽媽彆走。”

她冇有走,是兒子先走了。

又過了四個月,最冷的冬天來了。蘇慧蘭已經到了晚期,多數時間處於昏睡。清醒時,疼痛如潮水般陣陣襲來,止痛藥的劑量越來越大。

一月中旬的一個淩晨,監控儀發出刺耳長鳴。值班醫生護士衝進病房,十五分鐘後,宣佈臨床死亡。

周偉明接到電話趕到時,天剛矇矇亮。他站在病床前,看著白布覆蓋下的輪廓,站了整整十分鐘。然後打電話聯絡殯儀館,簽字,辦手續,像個真正的家屬。

葬禮很簡單,隻有幾個蘇慧蘭的老鄰居和周偉明這邊的親戚朋友。訃告上週偉明還是寫了陳子豪的名字,但直到骨灰下葬,這個兒子始終冇有出現。

清明節後,周偉明帶著公證過的遺贈扶養協議和房產證,來到解放南路72號302室。他換了鎖,請人簡單打掃,然後按照協議上留的陳子豪的電話打過去。

這次通了。

“哪位?”年輕男人的聲音,背景音是鍵盤敲擊聲。

“陳子豪嗎?我是周偉明,你母親蘇慧蘭的...”

“什麼事?”聲音瞬間變冷。

周偉明吸了口氣:“你母親三個月前去世了。她生前和我簽了協議,由我負責她的治療和身後事,她把這套房子遺贈給我。現在需要你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為你是法定繼承人之一...”

電話那頭傳來冷笑:“周偉明,你想錢想瘋了吧?我媽的房子憑什麼給你?”

“我們有合法協議,經過公證的...”

“我不認!我媽病糊塗了簽的東西算什麼?”陳子豪聲音陡然提高,“我告訴你,那房子是我姥姥留下的,是我們陳家的東西,你一個外人想都彆想!”

電話被掛斷。周偉明再打過去,已是忙音。

吳律師聽了周偉明的敘述,推了推眼鏡:“這種情況,隻能起訴了。遺贈扶養協議受法律保護,但需要法院判決確認其效力,並責令陳子豪配合辦理過戶。”

“能贏嗎?”

“協議公證過,有見證人,您也切實履行了照顧義務,支付了醫療費和喪葬費。證據鏈完整,贏麵很大。”吳律師頓了頓,“隻是,您確定要和她兒子對簿公堂?畢竟曾經是一家人。”

周偉明看著手裡已經泛黃的協議,蘇慧蘭的簽名娟秀卻無力。“我答應了她,就得做到。而且,”他苦笑,“我墊了將近二十萬,總得有個說法。”

起訴書遞到區法院那天,周偉明在解放南路那套房子裡坐了一下午。老房子的采光不好,即使春日下午,室內也顯得昏暗。他想起七年前和蘇慧蘭結婚,曾來過這裡一次,那時蘇慧蘭的母親還在,是個沉默瘦小的老太太,給他倒了茶,冇多說話。

“我媽說,這房子是她的根,誰都不能給。”當時蘇慧蘭這麼解釋為什麼不肯賣房搬去和他同住。現在想來,老太太或許早有預感。

庭審安排在兩個月後。陳子豪請了律師,西裝革履出現在法庭上,與周偉明記憶中那個瘦弱少年判若兩人。

原告席上,周偉明的律師提交了厚厚一摞證據:遺贈扶養協議及公證書、醫院費用清單、護工合同及付款憑證、殯儀館發票、證人證言...證據鏈清晰完整。

輪到被告方發言。陳子豪的律師起身:“審判長,我方當事人認為,該遺贈扶養協議是在蘇慧蘭女士重病期間簽署,其精神狀態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存疑。且協議內容顯失公平,一套市值約一百五十萬的房產,換取幾個月的照顧,明顯權利義務不對等。”

“反對。”吳律師舉手,“我方有醫院出具的證據,證明蘇慧蘭女士簽署協議時意識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關於是否公平,請法庭注意,被告陳子豪作為兒子,在母親重病期間未儘任何贍養義務,是原告在無人照料被告母親的情況下伸出援手。且原告承擔了高額醫療費和喪葬費,履行了完整義務。”

審判長轉向陳子豪:“被告,你母親重病期間,你是否知情?”

陳子豪臉色變了變:“我...工作忙,不太清楚。”

“你母親多次通過電話、簡訊聯絡你,有通訊記錄為證。”吳律師補上一句。

陳子豪握緊拳頭:“我媽她...她當初拋棄家庭,跟我爸離婚,又很快再婚,根本冇考慮過我的感受!後來幾年,她關心過我嗎?知道我大學怎麼過的嗎?學費都是助學貸款,她給過一分錢嗎?”

法庭一片寂靜。

周偉明突然開口:“你母親再婚後,每月依然給你前夫八百塊撫養費,直到你滿十八歲。這是銀行流水,法庭可以查證。”

陳子豪愣住。

“她不是不想多給,是給不了。”周偉明聲音平靜,“我管錢管得緊,她每月工資大半上交,剩下的除去給撫養費,所剩無幾。你大學時她求過我兩次,想多給你寄點錢,我冇同意。這事,是我對不住她,也對不住你。”

陳子豪張了張嘴,冇能發出聲音。

“至於這套房子,”周偉明繼續說,“你姥姥留給你媽的唯一念想。你媽簽協議時跟我說,‘子豪不要我了,但這房子不能給陳家那些人糟蹋’。我問她為什麼選我,她說,‘至少你答應了的事,會做到’。”

旁聽席傳來輕微的騷動。

陳子豪的律師試圖挽回:“即便如此,遺贈扶養協議不能完全剝奪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審判長推了推眼鏡,“遺贈扶養協議效力優先於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證據充分,證明協議係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原告已履行全部義務。被告作為子女,在母親患病期間未儘贍養義務,於情於理,都應配合原告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法槌落下。

“現判決如下:一、確認原告周偉明與蘇慧蘭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二、被告陳子豪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配合原告辦理解放南路72號302室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

陳子豪頹然坐在被告席上,直到法庭裡人群散儘,他還保持著那個姿勢。周偉明收拾檔案時,看了他一眼,猶豫片刻,還是走了過去。

“你媽葬在南山公墓,西區17排9號。墓碑很簡單,隻寫了名字和生卒年。”周偉明說,“你要是想去看看,隨時可以。”

陳子豪冇抬頭。

周偉明走到門口,又停下腳步:“哦對了,你媽化療掉光頭髮時,說過一句話。她說‘子豪小時候頭髮又軟又黑,每次剃頭都哭,得拿糖哄著’。我不知道她現在還需不需要糖,但我想,她大概一直記得你小時候愛哭。”

門輕輕關上。空曠的法庭裡,陳子豪終於把臉埋進手掌,肩膀微微顫抖。

一個月後,過戶手續辦完。周偉明站在空蕩蕩的老房子裡,手裡拿著嶄新的房產證。窗外,解放南路的梧桐樹抽出新芽,又是一年春天。

他拿出手機,翻到蘇慧蘭的號碼,手指懸在螢幕上良久,最終冇有按下撥打鍵。那個號碼已經成了空號,就像有些人,有些事,永遠留在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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