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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一個人性小故事 第305章 壓歲錢的官司

作者:胡九尾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6:14:34

陳建明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手指在起訴書上敲了敲:“壓歲錢是親朋好友對我們家庭的贈與,理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這筆26.5萬,有我的一半。”

他的代理律師王軍補充道:“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贈的財產,除非明確指定隻贈與一方,否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對麵,妻子李秀珍麵無表情地坐著,她的律師張薇則眉頭緊鎖:“壓歲錢是長輩和親朋明確給孩子的個人贈與,與夫妻共同財產無關。我的當事人堅持這一點。”

海澱區人民法院的審判庭裡,這起離婚案正在進行調解前的最後一次證據交換。旁聽席上零零散散坐著幾個人,大多是雙方的親友。

“明確指定?哪個給壓歲錢的會說‘這筆錢隻給孩子,不給父母’?”陳建明冷笑,“都是人情往來,我們給了彆人孩子壓歲錢,彆人也給我們孩子,這就是家庭間的禮尚往來。”

李秀珍終於開口,聲音平靜卻帶著寒意:“陳建明,你連孩子的壓歲錢都不放過?”

“我是在爭取合法權益。”陳建明避開她的目光,“再說,孩子們纔多大?一個八歲一個六歲,能自己管錢?還不是我們做父母的在管理。”

“所以你就想分走一半?”李秀珍的聲音微微發顫。

審判員敲了敲法槌:“請雙方控製情緒。今天主要確認訴訟請求和答辯意見。關於壓歲錢的爭議,雙方是否同意進行調解?”

“不同意。”兩人幾乎同時說。

走出法院,北京的寒風刺骨。陳建明裹緊大衣,快步走向地鐵站。李秀珍則被妹妹李秀芳攙扶著,走向另一方向。

“姐,他真的連孩子的壓歲錢都要分?”李秀芳忍不住問。

李秀珍點點頭,眼眶微紅:“他說公司要擴大經營,急需資金。”

“那也不能動孩子的錢啊!那是這些年孩子收的壓歲錢,我每次給明明和亮亮包紅包,都是給孩子的,關他什麼事!”

“他說這些年他父母、親戚給孩子的壓歲錢也不少,加起來這筆錢裡有一半是他家的‘投資’。”

李秀芳氣得直跺腳:“真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兩週後,正式開庭。

審判長是箇中年女性,麵容嚴肅。她仔細翻閱案卷,然後抬頭看向雙方:“本案爭議焦點之一,是26.5萬元壓歲錢的性質。原告認為是家庭受贈,屬夫妻共同財產;被告認為是給孩子個人的贈與,屬孩子個人財產。雙方是否有新證據提交?”

王軍律師起身:“審判長,我們提交了一份統計表,列出了近五年來雙方親友給孩子壓歲錢的情況。其中原告方親友贈與占比約55%,被告方親友贈與占比約45%。這證明壓歲錢主要來源於雙方家庭的禮尚往來。”

張薇律師立即反駁:“這份統計表的真實性存疑。更重要的是,無論壓歲錢來自哪方親友,都是直接給孩子的,贈與對象明確是孩子個人。”

“孩子未成年,贈與需要由父母代理接受。”王軍寸步不讓,“實際上是由父母代為保管和使用,這符合夫妻共同財產的屬性。”

審判長轉向李秀珍:“被告,這些壓歲錢現在何處?”

“存在以兩個孩子名義開的銀行賬戶裡,由我保管存摺和密碼。”李秀珍回答。

“賬戶是以孩子名義開的?”

“是的,開戶時需要監護人代理,但賬戶名是孩子的身份證號。”

審判長點點頭,繼續詢問離婚的其他事項。兩個孩子撫養權是另一個爭議焦點。陳建明要求長子陳明(8歲)歸自己,次子陳亮(6歲)歸李秀珍;李秀珍則要求兩個孩子都歸自己。

“為什麼這樣分配撫養權?”審判長問陳建明。

“明明性格像我,適合跟我;亮亮更依賴母親,適合跟媽媽。”陳建明解釋,但聲音有些不自然。

李秀珍的律師張薇立即指出:“原告這樣分配的真實原因是長子年齡較大,即將不需要全天候照顧,而次子尚需大量精力撫養。這表明原告考慮的是自身便利,而非孩子利益。”

陳建明臉色變了變:“胡說!我是為孩子考慮!”

庭審進行了三個小時。休庭時,審判長表示將擇日宣判。

宣判那天,法院門口聚集了更多記者。這起“父親起訴分割孩子壓歲錢”的離婚案,經媒體報道後引發了廣泛討論。

“現在宣判。”審判長聲音清晰,“關於壓歲錢的性質,本院認為,壓歲錢是長輩和親朋基於傳統習俗給予孩子的贈與,雖然由父母代管,但財產權屬於孩子個人。因此,26.5萬元壓歲錢歸兩個孩子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告要求分割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陳建明臉色一白,緊握拳頭。

“關於離婚請求,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

“關於撫養權,考慮到兩個孩子年齡尚小,且一直共同生活,突然分開不利於成長,本應由一方撫養為宜。但雙方均表示無法同時撫養兩個孩子,且經濟條件相當。經征求兩個孩子意見,長子表示願隨母親,次子表示願隨父親。故判決長子陳明由被告李秀珍撫養,次子陳亮由原告陳建明撫養。撫養費根據雙方收入情況,互不支付。”

“關於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具體如下...”

陳建明幾乎冇聽清後麵的內容。他輸了,輸掉了壓歲錢的爭奪,也輸掉了一個完整的家。

走出法庭,記者們蜂擁而上。

“陳先生,您對判決結果滿意嗎?”

“李女士,您會讓孩子經常見麵嗎?”

陳建明推開記者,快步離開。李秀珍則停下腳步,麵對鏡頭:“壓歲錢會繼續存在孩子賬戶裡,等他們成年後由他們自己支配。雖然離婚了,但我和前夫會努力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愛。”

遠處,陳建明聽到這段話,腳步頓了頓,但冇有回頭。

一個月後,陳建明在李秀珍家接陳亮。

這是離婚後他第一次來接小兒子。陳明躲在母親身後,眼神複雜地看著父親。

“明明,來爸爸這裡。”陳建明蹲下身。

陳明搖搖頭,抱緊了母親的腿。

陳建明眼神黯淡,轉而看向小兒子:“亮亮,跟爸爸回家。”

陳亮抱著玩具熊,怯生生地走過去。李秀珍蹲下整理孩子的衣領,輕聲說:“週末媽媽接你,和哥哥一起玩。”

車上,陳亮小聲問:“爸爸,為什麼我們要分開住?”

陳建明握著方向盤的手緊了緊:“因為...爸爸媽媽在一起不開心。”

“那我的壓歲錢呢?”

“在銀行,等你長大了用。”

“老師說壓歲錢是祝福,為什麼你和媽媽要為它吵架?”

陳建明無言以對。後視鏡裡,他看見大兒子站在小區門口,一直望著車子離開的方向。

那一刻,他突然想起八年前陳明出生時,親朋好友送來紅包,他和李秀珍高興地計劃著給孩子存起來,將來上大學用。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這些祝福變成了算計?

手機響了,是公司合夥人:“建明,資金的問題解決了嗎?下個月要是再冇進展,生產線就得停了。”

陳建明看著前方擁堵的車流,聲音疲憊:“我在想辦法。”

“不是說你孩子有筆壓歲錢嗎?先借用一下,等公司週轉開了再還。”

“那是孩子的錢,法院判了,不屬於我。”

“你是監護人,暫時借用一下怎麼了?等賺錢了加倍還給孩子不就是了!”

陳建明沉默了。紅燈亮起,他停下車,看著旁邊車道上的一家三口——父親開著車,母親轉頭給後座的孩子喂水,孩子笑著躲避。

“不行。”他對著電話說,“我想辦法從彆處籌錢。”

掛斷電話,陳亮在後座小聲說:“爸爸,我想哥哥了。”

“週末就能見到。”陳建明說,聲音柔和了些。

“我們以後還能一起收壓歲錢嗎?”

“能,過年的時候,爸爸媽媽都會給你們壓歲錢。”

“那你會和媽媽一起給我們嗎?”

陳建明冇有回答。綠燈亮了,他啟動車子,彙入茫茫車流。

後視鏡裡,城市的霓虹漸漸亮起,每一盞燈下,都有一個關於家的故事。有些家完整,有些家破碎,但那些關於愛與祝福的初衷,或許從未真正消失,隻是被生活的砂石暫時掩埋。

陳建明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否正確,但他第一次清楚地意識到:有些線,一旦越過,就再也回不去了。而那些以愛之名的算計,最終算計的,往往是自己最珍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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