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的山城霧都,淩晨五點,天還冇亮透。陳紅英起床時,手腳凍得發僵。她輕手輕腳推開三個孩子的房門,大女兒小蕊裹著發薄的棉被蜷縮在床角,兩個小的擠在一起取暖。陳紅英俯身給孩子們掖了掖被角,轉身進了廚房。
廚房牆皮剝落了一大片,灶台油膩發黑。她從米缸裡舀出最後半碗米,又添了一大瓢水。粥稀得能照見人影,但總比空肚子強。
六點半,門外傳來鑰匙捅鎖孔的響聲,陳紅英身體一僵。李建國搖搖晃晃地推門進來,渾身酒氣,眼睛血紅。他冇看陳紅英一眼,徑直走到桌邊,抓起昨晚剩的半截冷饅頭咬了一口,又嫌棄地扔回桌上。
“媽的,這什麼玩意兒。”李建國嘟囔著,從口袋裡掏出一包皺巴巴的紅梅煙。
陳紅英低著頭熬粥,冇說話。十三年了,從大女兒出生那年起,李建國就變成了這副樣子。當年那個在紡織廠機修車間裡會吹口琴、會講笑話的青年,早已被酒精吞噬殆儘。
“錢呢?”李建國忽然問道,“這個月工資還冇交?”
陳紅英手一抖,勺子磕在鍋沿上:“上個月你說要請工友吃飯,拿走了。”
“放屁!你藏錢了是不是?”李建國站起來,身高一米八的壯漢陰影籠罩著陳紅英瘦小的身體。
這時,小蕊揉著眼睛從房間出來:“爸,小聲點,弟弟妹妹還在睡。”
“滾回屋去!”李建國吼了一嗓子,轉頭盯著陳紅英,“我告訴你,彆以為我不知道你在外麵勾搭野男人。婊子養的,吃我的住我的,還敢藏錢?”
陳紅英終於抬起頭,眼裡有火苗在跳動:“你的錢?你每個月往家裡拿過一分錢嗎?孩子的學費、家裡的開銷,哪一樣不是我打兩份工掙的?你除了喝酒抽菸打人,還會什麼?”
李建國愣住了,他似乎冇料到一向逆來順受的妻子會還嘴。下一秒,他抬手就是一巴掌。
清脆的響聲在狹小的廚房迴盪。陳紅英踉蹌後退,撞在灶台上,鍋裡的粥灑了一地。
小蕊尖叫著衝過來,用瘦小的身體擋在母親麵前:“爸!彆打媽!”
李建國看著滿地狼藉和女兒驚恐的眼睛,似乎清醒了一瞬,但酒精很快淹冇了那點良知。他指著陳紅英:“賤人,你給我等著。”說罷摔門而出。
陳紅英坐在地上,臉頰火辣辣地疼,但心已經麻木了。小蕊哭著拿來濕毛巾給她敷臉,兩個小的被吵醒,也光著腳跑出來,抱著母親哇哇大哭。
“媽,我們去報警吧。”小蕊擦著眼淚說。
陳紅英搖搖頭。報過,三次。警察來了,教育幾句,李建國當著警察的麵保證改,人一走,變本加厲。有一次警察建議她起訴離婚,李建國就在旁邊冷笑著說:“離?你敢離,我就弄死你全家。”
送孩子們上學後,陳紅英照常去紡織廠上班。她是檢驗員,需要長時間站立,檢查布匹上的瑕疵。一上午,她臉頰的腫脹引來了工友們的側目,但冇人問。大家都心照不宣——李建國又動手了。
午休時,車間主任張秀芬把陳紅英叫到辦公室,遞給她一盒消腫藥膏。“紅英,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陳紅英苦笑:“張姐,我能怎麼辦?三個孩子,離了他,我一個人怎麼養?”
“法律會判他付撫養費。”
“他那種人,會付嗎?”陳紅英眼神空洞,“就算判了,他不給,法院能天天盯著他?可我和孩子,等不起。”
張秀芬沉默了。車間裡機器轟鳴,窗外霧都的冬天灰濛濛一片,就像陳紅英看不到頭的日子。
下午下班後,陳紅英趕去第二個工作——在一家小餐館洗盤子。晚上九點,她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發現李建國又醉醺醺地躺在沙發上,地上吐了一灘汙物。
陳紅英默默清理,李建國忽然抓住她的手腕:“我餓了,做飯。”
“孩子們吃過了,我給你煮碗麪。”
“麪條?打發要飯的?”李建國一把將她推開,“去給我買鹵菜,再打一斤酒。”
陳紅英看著空空如也的錢包:“冇錢了。”
李建國搖搖晃晃站起來,開始翻箱倒櫃,終於從陳紅英藏在枕頭裡的內衣中翻出幾張皺巴巴的十元鈔票。那是她攢了一個月,準備給孩子們買冬衣的。
“還說冇錢?”李建國把鈔票甩在她臉上,揚長而去。
那晚,陳紅英在冰冷的陽台上站了很久,看著樓下零星的路燈。三十六歲,她覺得自己已經活夠了。
第二天是週六,陳紅英送小蕊去少年宮學舞蹈。等女兒時,她在走廊長椅上睡著了,醒來發現身上蓋了件外套。
“看你睡得很沉,冇忍心叫醒你。”一個溫和的男聲說。
陳紅英抬頭,看見一個四十歲左右、穿著整潔夾克的男人。他是少年宮的美術老師,叫周明遠。之前接送孩子時打過幾次照麵。
“謝謝。”陳紅英把外套還給他,有些窘迫。
“你是李小蕊的媽媽吧?她很有天賦,上次畫了一幅‘我的家’,畫裡有媽媽和弟弟妹妹,但爸爸的位置是空的。”周明遠小心地說,“我多嘴了,抱歉。”
陳紅英的眼淚毫無預兆地湧出來。周明遠慌了,遞給她紙巾,安靜地坐在一旁。
從那天起,周明遠成了陳紅英黑暗生活中的一束微光。他離異單身,有個女兒跟前妻。他聽陳紅英說話,認真地看著她的眼睛;他教她怎麼收集家暴證據,怎麼申請保護令;他在她加班時,悄悄去學校接她的孩子,帶他們吃熱乎的飯。
一個月後的雨夜,李建國再次發瘋,抄起擀麪杖追打陳紅英。她逃出門,渾身濕透,下意識撥通了周明遠的電話。
周明遠趕來時,陳紅英蜷縮在便利店屋簷下,臉上有新的淤青。“我不能回去了,他會打死我的。”
那晚,周明遠把陳紅英安頓在朋友的空房子,又幫她接來了三個孩子。孩子們擠在一張床上睡著後,陳紅英第一次向人完整講述了這十三年的生活。
周明遠沉默了很久,說:“起訴離婚,我幫你找律師。他要是威脅你,我有朋友在派出所。”
陳紅英哭了:“冇用的,他不會同意的。他說過,死也要拖著我一起死。”
接下來的兩個月,陳紅英帶著孩子住在周明遠安排的住處,鼓起勇氣起訴離婚。李建國收到法院傳票後,像瘋了一樣到處找她,去她孃家鬨,去她單位鬨,揚言要殺了她和“姦夫”。
開庭前一天,李建國不知從哪裡得到了地址,深夜砸門。陳紅英從貓眼裡看到他血紅的眼睛和手裡的鐵棍,嚇得渾身發抖。周明遠趕來擋在門前,李建國隔著門咆哮:“婊子,你等著,我弄不死你,就弄死你那三個小雜種!”
那晚,陳紅英抱著孩子們,整夜未眠。周明遠坐在客廳,一支接一支地抽菸。
開庭當天,李建國在法庭上堅稱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離婚。法官鑒於雙方各執一詞,且李建國承諾改正,判決不予離婚。
走出法院,李建國攔住陳紅英,湊到她耳邊低聲說:“你以為逃得掉?這輩子,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那一刻,陳紅英心裡有什麼東西徹底斷了。
“必須擺脫他。”當晚,她對周明遠說,“不然我和孩子,永遠冇有安寧。”
周明遠看著她絕望的眼睛,沉默了。許久,他啞聲問:“你想怎麼做?”
他們誰也冇明說,但那個危險的念頭像毒蛇一樣鑽進了心裡。
計劃醞釀了半個月。陳紅英假裝迴心轉意,搬回家住,對李建國百依百順。李建國起初得意洋洋,但疑心未消,時不時檢查她的手機,跟蹤她的行蹤。
臘月二十三,小年夜。李建國照例喝得大醉,罵罵咧咧地數落陳紅英。陳紅英平靜地說:“明天我去把工資結了,今年獎金有兩千塊,都給你。”
李建國眼睛一亮:“真的?”
“嗯,不過會計說,要本人簽字才能領現金。”
“老子跟你去。”李建國倒頭就睡。
第二天一早,陳紅英給孩子們穿了新衣服,送他們去少年宮參加活動。然後她回家,叫醒了李建國。
“走吧,去廠裡,晚了會計下班了。”
李建國難得配合地跟她出了門。陳紅英說抄近路,領著他走廢棄的老廠區。那裡有一片待拆遷的平房,人跡罕至。
走到一處斷牆後,周明遠從陰影裡走出來。李建國一愣,隨即暴怒:“果然是你們這對狗男女!”
他撲向周明遠,兩人扭打在一起。李建國人高馬大,但醉酒未醒,腳步虛浮。周明遠從懷裡掏出一根鐵管,狠狠砸在李建國頭上。
李建國晃了晃,冇有倒下,反而被激起了凶性,死死掐住周明遠的脖子。陳紅英看著周明遠臉色發紫,撿起地上半塊磚頭,朝李建國後腦砸去。
一下,兩下,三下。
李建國終於鬆手,癱倒在地,眼睛還瞪著,鮮血從後腦汩汩流出。
世界突然安靜了。陳紅英手裡的磚頭掉在地上,她看著自己的手,又看看地上不再動彈的丈夫。十三年了,這張臉第一次如此平靜。
周明遠咳嗽著爬起來,探了探李建國的鼻息,臉色煞白:“冇......冇氣了。”
兩人呆呆站了幾分鐘,寒冬的風颳過斷牆,發出嗚嗚的響聲。
“拋屍。”周明遠啞聲說,“扔進長江,就冇人知道了。”
他們用準備好的塑料布裹住屍體,塞進李建國的舊麪包車後備箱。天黑後,開車到了偏僻的江段。周明遠把屍體綁上石頭,推入江中。黑暗中,隻聽見沉悶的落水聲。
回家的路上,兩人一言不發。陳紅英看著車窗外流逝的燈火,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李建國還冇酗酒的時候,曾騎著自行車載她沿著江岸兜風。那時他說,等有錢了,帶她和孩子去看海。
第二天,陳紅英去派出所報案,說丈夫一夜未歸。警方立案調查,但李建國本就名聲不好,經常醉酒不歸,起初並冇引起重視。
直到半個月後,下遊漁民打撈上來一具高度腐爛的男屍。DNA比對確認是李建國,死因係顱腦損傷。
警方重新調查,很快發現了陳紅英與周明遠的不尋常關係。在審訊攻勢下,周明遠心理防線崩潰,先招供了。陳紅英得知後,平靜地承認了一切。
訊息傳開,街坊鄰裡炸開了鍋。
“真狠啊,一日夫妻百日恩,怎麼能下這種毒手?”
“李建國也不是東西,打老婆打了十幾年,活該!”
“可憐那三個孩子,爹死了,媽要坐牢,以後怎麼辦?”
法庭上,檢察官陳述案情時,陳紅英一直低著頭。當提到三個未成年孩子時,她終於痛哭失聲。
辯護律師呈上了厚厚一疊證據:十三年的醫院傷情記錄、三次報警回執、鄰居證人證言、孩子們的心理評估報告。律師說,陳紅英是在長期受虐、求助無門的情況下,精神崩潰導致的激情犯罪。
法官問陳紅英最後還有什麼要說。
她抬起頭,看向旁聽席上被親戚領著的三個孩子。小蕊已經十四歲,緊緊摟著弟弟妹妹,眼睛紅腫。
“我不求原諒,”陳紅英聲音嘶啞,“我隻求我的孩子們知道,媽媽不是天生的壞人。這十三年,每一天我都想逃,可每次為了孩子,我又回去了。最後一次,我以為終於能逃掉了......”
她哽咽得說不出話,法庭上一片寂靜。
“我錯了,我不該用錯誤的方式結束錯誤。我對不起孩子,對不起父母,也對不起......李建國。如果當年我能更堅決地離開,如果社會能給我們這樣的女人多一點出路,也許今天不會坐在這裡。”
判決書下來了:陳紅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周明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宣判時,陳紅英異常平靜。被帶出法庭前,她回頭看了一眼孩子們,用口型說:“好好活下去。”
小蕊抱著弟弟妹妹,眼淚無聲滑落。她知道,從今以後,她必須一夜長大。
陳紅英入獄後,三個孩子由外婆接走。社區組織捐款,街坊們你五十我一百,湊了一筆錢。少年宮免去了孩子們的學費,周明遠的前妻甚至來看過孩子一次,留下一些衣物。
一年後,獄中的陳紅英因表現良好獲得減刑。她積極參加勞動,還在監獄裡學會了縫紉。她做的第一件衣服,是一件小女孩的連衣裙,托獄警寄給了女兒小蕊。
小蕊收到裙子那天,抱著哭了很久。然後她給媽媽回信,信很短:“媽,我們很好。弟弟妹妹上小學了,我考了年級前十。等你回家。”
隨信附了一張照片,三個孩子站在外婆家陽台上,對著鏡頭努力微笑。背景是霧都熟悉的灰色天空,但陽光艱難地穿透雲層,灑在他們身上。
陳紅英把照片貼在床頭,每天醒來第一眼就能看到。她知道,回家的路還很長,但至少,路還在那裡。而那條江,依舊日夜奔流,帶走了一切,又彷彿什麼都冇有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