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南江市東區派出所接待室走進一個麵色蒼白的男人。他四十出頭,襯衫皺巴巴的,雙手不停顫抖。
“我要自首。”張建華聲音沙啞,“我殺了我兒子。”
值班民警李銳抬起頭,看著這個神情恍惚的男人,迅速安排了訊問。
審訊室裡,燈光慘白。張建華坐在椅子上,目光空洞地重複著:“都是我一個人乾的,我一個人。”
“你兒子叫什麼名字?幾歲了?”李銳問。
“張明昊...14歲。”張建華停頓了一下,眼神飄向牆角的某個虛空點。
“你是怎麼殺害他的?”
“用...用手打,用腳踢,有時候用皮帶。”張建華機械地回答,“他太不聽話了,總是不按我說的做。”
李銳皺起眉頭:“具體是什麼行為導致你使用暴力?”
“他尿床,拉在褲子裡,吃飯掉飯粒,寫作業慢...”張建華的聲音逐漸低沉,“我控製不住自己。”
“你妻子呢?她冇有參與嗎?”
張建華猛地抬頭:“不!周慧什麼都不知道!都是我自己動的手!我一個人負責!”
與此同時,南江市刑偵大隊法醫解剖室內,白熾燈下冰冷的鋼臺上,躺著一具瘦小到令人心悸的軀體。
“高140釐米,重27公斤。”法醫林婉記錄著,聲音難以剋製地抖,“這本不像14歲的孩子,倒像是七八歲的。”
助理小王轉過頭,深吸一口氣:“林醫生,你看他的後背。”
麻麻的傷痕層層疊疊,新舊不一。最舊的已經變淺白疤痕,最新的是深紫的淤青和尚未完全癒合的結痂。前的肋骨分明,皮幾乎著骨頭。
“戴了尿不溼?”林婉注意到的下。
“是的,據初步瞭解,死者長期大小便失。”小王的聲音低沉。
解剖過程對在場的每個人都是一種折磨。當林婉切開腔時,的臉驟然變得鐵青。
“肝臟明顯萎壞死,肺部有多出點,顱出...這孩子到底經歷了什麼。”放下械,摘下口罩,“我工作二十年,從冇見過這麼嚴重的待傷。”
“死亡原因是什麼?”一旁的技刑警陳誌強問。
“多衰竭,加上急腦出。”林婉看著解剖臺上那小小的軀,眼眶泛紅,“他的機能已經到了極限,就像是...一個被用儘的工。”
東區派出所會議室裡,煙霧繚繞。刑偵隊長趙剛將檢報告重重摔在桌上。
“14歲的孩子,肝壞死,肺出,腦出,敗症症狀。這不是單次暴力致死,是長期、係統的待折磨!”他的聲音抑著怒火,“張建華的供詞有問題。他說是他一個人乾的,但據鄰居證詞,周慧的參與程度遠不止‘偶爾打兩下’。”
副隊長劉梅調出監控畫麵:“這是小區門口便利店上週的監控。周慧和死者張明昊一起,孩子走得很慢,周慧回頭就是一腳。作練得很。”
畫麵中,瘦小的男孩被踹倒在地,又默默爬起來,繼續走。
“畜生!”年輕的警員小王忍不住罵出聲。
“技隊正在搜查張家。”趙剛說,“我們要找到更多證據,不能讓他們任何一個人逃。”
南江市城西的老舊小區,張家門外已經拉起了警戒線。陳誌強和同事們小心翼翼地蒐集著證據。
三室一廳的房子裝修普通,但客廳裡卻放著一臺嶄新的遊戲機和75英寸的大電視。與這些形鮮明對比的,是靠近廚房的一間小臥室。
開啟那扇門,所有警察都沉默了。
房間裡冇有床,隻有一張薄薄的床墊直接鋪在地板上。床墊上約可見深的汙漬。牆角放著一個塑膠桶,散發著異味。牆壁上有許多劃痕,一些較高的劃痕旁寫著歪歪扭扭的“對不起”。
“這裡...是他被關的地方?”年輕警聲音發。
陳誌強蹲下,在床墊下找到了一本破舊的日記本。他小心翼翼地翻開,裡麵的字跡稚而抖:
“3月12日,今天我又尿子了,爸爸用皮帶我,說我是廢。”
“5月7日,肚子好疼,吃不下飯,周阿姨說我是裝的。”
“9月3日,姑姑來看我,我想跟說,可是爸爸盯著我。姑姑走後,他們打我打得更凶了。”
日記的最後幾頁,字跡已經虛弱到幾乎無法辨認:
“我可能快死了吧。如果能死,也許就好了。”
陳誌強合上日記本,深吸一口氣,走出房間。在客廳裡,他注意到茶幾上的一份保險合同。益人一欄,寫著張建華和周慧的名字。被保人:張明昊。
看守所裡,周慧坐在訊問室,神冷漠。
“我冇怎麼打他,都是他爸打的。”語氣平靜,“那孩子自己有問題,14歲了還尿床,吃飯到撒,教也教不會。”
劉梅直視的眼睛:“據我們瞭解,張明昊的大小便失是長期待導致的神經係統損傷。”
周慧嗤笑一聲:“那是他自己有病。我和建華還要照顧他,夠辛苦了。”
“你們去年為張明昊購買了一份人身保險,受益人是你和張建華,能解釋一下嗎?”
周慧的眼神閃爍了一下:“那是...那是為了孩子好,萬一出什麼事...”
“萬一出什麼事,你們就能拿到賠償金,是嗎?”劉梅的聲音冷了下來。
周慧不再說話,隻是低著頭,手指不停絞在一起。
城南的一間小公寓裡,張建華的姐姐張玉紅紅腫著眼睛,麵對前來詢問的警察。
“我早就該報警的,我早就該...”她哽咽著說不下去。
“您能詳細說說您瞭解的情況嗎?”劉梅輕聲問道。
張玉紅擦了擦眼淚:“明昊半歲時,他父母就離婚了。建華再婚後,就開始打孩子。我記得特別清楚,明昊七八歲的時候,一次被打得渾身是傷,我氣不過去找建華理論。”
她停頓了一下,彷彿又回到了那個可怕的下午。
“建華對我說:‘姐,你別管,這是我的家事。你要是敢報警,我就讓你也不好過。’我當時...我害怕了,我是個單親媽媽,自己帶著女兒,我怕他真的會做出什麼事。”
“之後您還見過明昊嗎?”
“見過幾次,一次比一次瘦。”張玉紅的眼淚又湧了出來,“去年中秋節,我偷偷塞給明昊一點錢,被周慧發現了。她當著我的麵就把錢搶走,還說明昊不需要錢,他會‘弄丟’。”
“您注意到孩子有什麼異常嗎?”
“他走路很慢,一直低著頭。14歲的孩子,看起來比我10歲的兒還矮小。”張玉紅捂住臉,“最後一次見他,是三個月前。他的手臂上全是淤青,我想帶他走,建華說如果我再多管閒事,就永遠別想見明昊。”
突然抬起頭,眼神裡滿是痛苦和自責:“如果我當時勇敢一點,如果我報警了,明昊可能現在還活著,對不對?”
劉梅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法醫鑑定中心,林婉和陳誌強一起看著各種檢測報告。
“不僅僅是外傷。”林婉指著顯微鏡影像,“我們在孩子的胃容中發現了長期營養不良的證據,食量且質量差。檢測顯示嚴重的維生素和礦質缺乏。”
“還有這個。”調出另一份報告,“孩子的手指和腳趾有多癒合的骨摺痕跡,時間度長達數年。”
陳誌強握了拳頭:“鄰居們說,經常能聽到孩子的哭聲和張建華的吼聲。但冇有人報警,因為覺得是‘家務事’。”
“典型的‘沉默的旁觀者’。”林婉嘆息,“這個孩子被困在地獄裡整整十四年。”
案件調查進第二週,證據越來越充分。技隊在張家的衛生間水管中提取到了微量的跡,經DNA比對屬於張明昊。廚房的擀麵杖上也檢測出了孩子的皮組織和跡。
更關鍵的是,警方找到了張建華和周慧的通訊記錄。在張明昊死亡前一天,周慧給張建華髮了條資訊:“再這樣下去要出人命了,你打算怎麼辦?”
張建華回覆:“我有辦法,你別管。”
這些證據徹底推翻了張建華“一人承擔”的說法。
南江市檢察院以故意傷害致死罪、待罪對張建華和周慧批準逮捕。案件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網路上對這對夫婦的聲討一浪高過一浪。
在庭審前的最後一次訊問中,張建華終於崩潰。
“我不是故意的,我隻是...我隻是控製不住。”他掩麵哭泣,“每次打他,我都後悔,但下一次我又會手。”
“為什麼?”趙剛問,“他是你的親生兒子。”
張建華沉默了很久,才緩緩開口:“他長得越來越像他媽媽...那個拋棄我的人。每次看到他,我就想起,我就控製不住自己的怒火。”
“所以你把對前妻的恨,發泄在了無辜的孩子上?”
張建華冇有回答,隻是不停地重複:“我不配做父親,我不配...”
另一邊,周慧的防線也徹底崩潰。在確鑿的證據麵前,終於承認了自己的參與。
“我一開始冇想這樣。”低聲說,“但建華打他的時候,我不製止。後來...後來我也開始手了,因為他總給我們添麻煩。”
冇再說下去,但所有人都明白了。
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外聚集了數百名市民,舉著“嚴懲凶手”、“為張明昊討回公道”的標語。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出示了張明昊的日記本,當稚而絕的文字被念出時,旁聽席上許多人忍不住落淚。
“我可能快死了吧。如果能死,也許就好了。”
這簡短的句子在法庭上回,敲打著每個人的心。
張玉紅作為證人出庭,的證詞讓在場的許多人容:“我每晚都會夢見明昊,夢見他對我說‘姑姑,我好疼’。我這輩子都無法原諒自己,因為我本可以救他,卻冇有做到。”
經過三天的審理,法院最終判決:張建華犯故意傷害致死罪、待罪,判無期徒刑;周慧犯待罪、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判決宣佈後,張建華癱坐在被告席上,周慧則麵無表,彷彿早已預料到這一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