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上午,調查組的車隊開進樺林鎮。五輛車,十幾個人,陣勢不小。
調查組到達後,第一時間封鎖了火災宿舍,開始現場勘查。同時,分彆找學校領導、老師、家長談話。
劉大山等八個拒絕簽字的家長被請到鎮政府會議室,與調查組見麵。組長是縣紀委的副書記,姓周,一個表情嚴肅的中年人。
“各位家長,我代表調查組,對你們的孩子不幸遇難表示沉痛哀悼,”周組長聲音低沉但有力,“請相信,我們一定會徹查此事,給孩子們一個交代,給家長們一個說法。”
“我們要真相!”劉大山說。
“我們要責任人受到懲罰!”趙誌剛補充。
“我們都要!”其他家長齊聲說。
周組長點點頭:“這正是我們來的目的。但調查需要時間,希望你們能耐心等待。在此期間,不要再與學校簽署任何協議,儲存好所有證據。”
“那我們的孩子...”王秀英哽咽道。
“孩子...可以先去殯儀館,調查組需要做進一步的屍檢,確定具體死因。這是必要的法律程式,請理解。”周組長說。
家長們雖然心痛,但也知道這是必要的。
調查組的工作效率很高。當天下午,宿管陳美蘭被警方正式拘留。副校長、後勤主任等相關責任人也被停職接受調查。
然而,校長王建國和鎮裡的張副鎮長,卻暫時冇有被處理。
“王建國說,鎖門是宿管的個人行為,他不知道。電路老化問題,學校多次打報告申請維修,但鎮裡一直冇批。”周組長私下告訴劉大山,“這裡麵的責任,需要進一步厘清。”
“那就是推諉扯皮!”劉大山激動地說。
“我們會查清楚的,”周組長拍拍他的肩,“但需要時間。而且...這件事可能涉及到更高層,你們要有心理準備。”
劉大山心中一沉。他明白周組長的意思——在小地方,關係網盤根錯節,追責可能會遇到阻力。
果然,調查進行到第四天,氣氛開始變得微妙。鎮裡的一些領導開始“關心”調查進展,暗示“不要擴大化”、“以穩定為重”。
簽了協議的家長中,也有人開始動搖。他們被私下告知,如果“配合學校工作”,賠償金可以適當增加;如果“跟著鬨事”,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劉哥,我...我可能得簽了。”第五天早上,一個之前拒絕簽字的家長找到劉大山,滿臉愧疚,“我老婆的孃家都在鎮上工作,領導找他們談話了...我...我對不起大家...”
劉大山看著他,想說什麼,但最終隻是歎了口氣:“我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
拒絕簽字的家庭,從最初的八個,減少到五個。
第六天,調查組宣佈初步調查結果:火災直接原因是電路老化短路;宿管陳美蘭擅離職守、反鎖宿舍門,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校長王建國、副校長等人管理不力,負領導責任;鎮政府相關部門對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力,負監管責任。
“就這些?”趙誌剛不敢相信,“那些協議呢?脅迫家長呢?”
“協議的事,屬於善後處理方式不當,但...很難追究法律責任。”周組長無奈地說。
“那孩子們就白死了?”王秀英哭喊道。
周組長沉默了一會兒,低聲說:“我個人建議你們...可以考慮接受賠償。追責的事,我們會繼續,但可能...可能結果不會完全如你們所願。”
這句話像一盆冷水,澆在家長們頭上。
當天下午,學校通知,願意簽署協議的家庭,賠償金提高到一百萬元,並且不設遞減條款。但必須在當天內簽署。
剩下的五個家庭聚集在劉大山家的小賣部裡。小賣部已經三天冇開門了,貨架上落了一層薄灰。
“我打聽過了,”趙誌剛抽著煙,“王建國是縣裡某領導的親戚。張副鎮長在鎮裡根基很深。陳美蘭會坐牢,但他們...可能隻是記過、調職。”
“那我們的孩子呢?他們的命可以用一百萬來收買?”張建軍紅著眼睛。
“但...我們能怎麼辦?”另一個家長李愛國垂著頭,“我昨天去了縣裡,想找更高級的部門,門都進不去。信訪辦的人說,這事已經在處理了,讓我們相信組織...”
“相信組織...”劉大山苦笑著重複。
小賣部裡一片沉默。貨架上,劉浩最喜歡的巧克力還擺在最顯眼的位置,那是劉大山特意給兒子留的。
“大山,你說怎麼辦,我們就怎麼辦。”趙誌剛看著劉大山。
所有人都看向劉大山。這個普通的農村漢子,在過去的幾天裡,成了他們的主心骨。
劉大山看著手中的全家福,照片上,劉浩笑得燦爛,妻子摟著兒子,自己也笑得很開心。那是去年兒子生日時拍的,一家三口擠在鏡頭前,幸福滿得快要溢位來。
“浩子常跟我說,他長大了要當警察,抓壞人。”劉大山緩緩說,“他說,壞人做了壞事,就要受到懲罰。”
“如果我現在收了錢,簽了字,就等於告訴兒子,有時候,壞人可以不受懲罰,隻要他們有錢有權。”
“我不能這麼做。”劉大山抬起頭,眼中含淚但堅定,“我不能讓浩子看不起我。”
“我也不簽,”趙誌剛掐滅菸頭,“我兒子說要去遊樂場,我冇能帶他去。至少,我要為他討個公道。”
“還有我。”
“我也不簽。”
五個家庭,五個破碎的心,但在此刻,他們選擇了同樣的道路。
第七天,調查組撤離樺林鎮。最終處理結果公佈:宿管陳美蘭被正式逮捕,移送司法機關;校長王建國被撤職,調離教育係統;副校長、後勤主任等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鎮政府分管教育的副鎮長被記過;縣教育局對全縣學校進行安全檢查。
至於那份協議,調查組認定為“善後工作方式不當,予以糾正”。已簽署協議的家庭,維持原賠償金額;未簽署的,可按新標準(一百萬元)簽署,但不強製。
“就這樣了?”劉大山看著公示,感到一陣空虛。
“就這樣了。”趙誌剛苦笑著。
五個家庭依然拒絕簽署。他們開始聯絡律師,準備提起訴訟。但鎮上和縣裡的律師,一聽是這個案子,都委婉拒絕。
“這個案子...不好接。”一個律師私下說,“對方是學校,是政府。而且你們冇有簽協議,意味著要走完整的訴訟程式,時間會很長,結果也未必理想。”
“難道就冇有說理的地方了嗎?”王秀英哭著問。
律師沉默片刻,說:“我可以幫你們聯絡省裡的律師,但費用...不低。而且,即使贏了,賠償金額也未必比現在高。”
現實再次擺在麵前:走下去,可能需要數年時間,花費大量金錢和精力,結果未知;停下來,簽個字,一百萬元到手,但意味著放棄追責。
“我走不下去了,”第八天,李愛國找到其他人,“我老婆要跟我離婚,說我瘋了,放著錢不要。我老母親住院了,需要錢...對不起...”
五個家庭,變成了四個。
第九天,張建軍的妻子從外地趕回來,跪在地上求他:“建軍,簽了吧。小宇已經走了,我們還要活下去啊。這一百萬,我們可以在縣城買個小房子,可以做點小生意...求你了...”
張建軍看著妻子憔悴的臉,想起兒子生前的笑臉,最終崩潰大哭,在協議上簽了字。
四個家庭,變成了三個。
第十天,劉大山收到一封匿名信,裡麵是幾張照片,拍的是他小賣部被人砸碎玻璃的場景,還有一行字:“適可而止。”
趙誌剛也收到了類似的威脅。
“你們彆撐了,”已經簽字的張國慶悄悄告訴他們,“鎮上有人放話,誰再鬨事,就讓誰在樺林鎮待不下去。”
劉大山和趙誌剛對視一眼,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恐懼,但還有一種更深的東西——不甘。
“我出去打工,”劉大山突然說,“帶著老婆去南方。但這件事,我不會放棄。”
“我也去,”王秀英擦乾眼淚,“我妹妹在省城,我可以去她那裡。但我一定要討個說法。”
“我們一起,”趙誌剛說,“我有個表哥在省城開出租車,我可以去投奔他。但這件事,冇完。”
三個家庭,三個破碎但依然跳動的心。
一個月後,劉大山和妻子關閉了小賣部,坐上開往南方的火車。離開那天,樺林鎮下著小雪,覆蓋了街道,也覆蓋了樺林小學的廢墟——火災的宿舍樓已經被拆除,據說要建一個新的教學樓。
趙誌剛和王秀英也先後離開小鎮,前往省城。
他們在不同的城市,但保持著聯絡。在律師的幫助下,他們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正如預料的那樣,案件進展緩慢,一次次開庭,一次次延期。
兩年後,陳美蘭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這是他們得到的唯一實質性的“正義”。
王建國在新的單位(縣文化局)擔任副科長,張副鎮長平調到了鄰鎮,依然是副鎮長。那些簽了協議的家庭,有的用賠償金在縣城買了房,有的做了小生意,生活繼續。隻是逢年過節,他們會多擺一副碗筷,多燒一炷香。
劉大山在南方一家工廠打工,妻子在工廠食堂幫忙。每天晚上,他都會在租住的小房間裡,看著兒子的照片發呆。訴訟還在繼續,但希望越來越渺茫。律師說,可能還需要兩年,甚至更久。
“值得嗎?”妻子有時會問。
劉大山不知道答案。他隻知道,每當他想放棄時,就會夢見兒子。夢裡,劉浩還是那麼小,拉著他的手問:“爸爸,壞人受到懲罰了嗎?”
他無法回答。
但他會繼續尋找答案,在漫長的訴訟路上,在每一個無法入眠的夜晚,在他餘生的每一天。
因為有些門,一旦被鎖上,就需要有人不斷敲打,直到它打開。有些聲音,一旦被淹冇,就需要有人不斷呼喊,直到被聽見。有些生命,一旦被遺忘,就需要有人不斷銘記,直到永遠。
在北方那個小鎮上,那場大火已經熄滅,灰燼已被清理,廢墟上建起了新的樓房。但有些傷疤,永遠留在了那裡,留在了那些破碎的心裡,留在了這個國家的記憶深處。
而劉大山們還在路上,步履蹣跚但堅定,為一個簡單的答案:那些平均年齡隻有九歲的生命,到底值多少錢?又該由誰來為那扇被反鎖的門負責?
這問題,冇有答案。或者說,答案在風中飄蕩,等待一個不會到來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