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矇矇亮,青文就在一陣奇癢中醒了過來。
手臂上、腳踝上,赫然幾個紅腫的包。
他撓了撓,隻覺得渾身腰痠背疼。蜷在硬木板上睡了一夜,滋味實在不好受。
“咳咳……呸!”隔壁考棚傳來清晰的吐痰聲,接著是窸窸窣窣整理東西的動靜。
青文無奈地歎了口氣,將冷水倒在帕子上胡亂抹了把臉,總算驅散了些許睡意。
他掰了塊乾硬的烙餅,就著已經冇有熱氣的水,簡單吃了早飯。
胃裡有了點東西,他才感覺稍微活過來一點。
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將昨日的心血謄抄到正捲上。
他鋪開答卷,深吸一口氣,努力排除外界的乾擾。筆尖剛落下——
“噠、噠、噠……”不疾不徐的腳步聲由遠及近。
一位身著青色官袍、麵容嚴肅的監考官在一名衙役的陪同下,正沿著巷道緩緩巡視。
青文的心下意識地提了一下,連忙挺直腰背,屏息凝神,裝作認真書寫的樣子。
那目光如同實質,掃過他攤開的稿紙,停留了片刻,才又移開,走向下一個。
直到腳步聲遠去,青文才悄悄鬆了口氣,後背竟出了一層薄汗。
心裡嘀咕:“可千萬不能寫錯字……”
他重新凝神,開始謄抄。剛寫了兩行,對麵考棚忽然傳來一陣急促的響動。
隻見一個約莫二十多歲的考生猛地站起身,臉上憋得通紅,捂著肚子,幾乎是踉蹌著衝出考棚,朝著茅房的方向小跑而去。
嘴裡還低聲咒罵著什麼。那匆忙的背影和空氣中隱約飄來的異味,讓青文不由得皺了皺眉,心裡又是同情又是無奈。
“唉……”
他聽到右手邊傳來一聲極輕的歎息,餘光瞥見那位頭髮已見花白的老童生,正放下筆,用力揉著太陽穴,臉上寫滿了疲憊與焦慮。
更遠處,還有人似乎在低聲揹著什麼。
青文甩甩頭,強迫自己不再分心。
“專心,專心!字要工整,不能有錯漏!”
他在心裡一遍遍告誡自己。筆尖在紙上遊走,沙沙作響,時間也彷彿在這專注中凝固。
近午時分,差役準時前來,麵無表情地收走了第一場的答卷。
青文中午簡單吃了點東西,趁著午間休息,也趕緊去解決了一下個人問題。
茅房外排著隊,個個麵色憔悴,相視無言,隻有沉默和偶爾的歎息。
回來後,他趴在冰冷的木板上,試圖小憩片刻。
然而,考場哪裡是能安心睡覺的地方?
悶熱如同蒸籠,汗水浸濕了衣衫,粘膩難受;蚊蟲嗡嗡作響,前赴後繼。
更彆提周遭的“交響樂”——沉重的鼾聲、刺耳的磨牙聲,還有不知從哪個方向飄來的、令人作嘔的腳臭……
這一切都讓他心煩意亂,根本無法入睡。
他心裡暗暗叫苦:“這哪裡是考試,簡直是熬刑!”
下午,新的試題紙帶著油墨味發了下來。
青文揉了揉發脹的太陽穴,強迫自己集中精神審題。
第二場首題,八股文,題目赫然是:“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
看到此題,青文心頭先是一凜,隨即又是一陣思索。
此題出自《中庸》,乃是儒家修身治學的核心要義,看似平易,實則極難深入。
“尊德性”與“道問學”二者如何平衡、如何相輔相成,最是考較功力。
青文試圖在草稿上破題,闡述君子如何以內持德性為根本,以外博學問為路徑,二者不可偏廢。
然而,或許是心力消耗過大,他總覺得下筆滯澀,文章結構雖在,卻少了幾分圓融貫通的氣韻,自覺寫得不夠精彩。
他心裡有些焦急:“這文章怕是難入考官法眼……”
正當他苦苦構思時,那位麵色嚴肅的監考官又踱步過來,在他考棚前略微停頓,目光似乎在他剛剛寫了個開頭的草稿上掃過。
青文頓時感到一陣無形的壓力,心跳加速,連忙低下頭,假裝沉思,筆尖卻在紙上洇開了一個小小的墨點,讓他更是懊惱。
好不容易將八股文的草稿完成,雖不儘如人意,也隻能暫且放下。
他看向第二道題,策問:
“本邑夏稅秋糧,民多逋欠。或雲戶丁逃亡,或雲糧長侵漁。有謂當清查田畝,有謂當均平徭役。二者孰便?”
此題極為務實,直指地方錢糧征收的頑疾。
青文精神微微一振,他平日與孫文斌、梁識等人討論過類似的問題。
他凝神思考:“清查田畝可正本清源,防止隱田漏稅,但工程浩大,易生擾攘。”
“均平徭役可減輕小民負擔,防止因役破家,但需詳核丁口,亦非易事。”
他努力回憶郭教習和劉教習講過的要點,試圖提出一個“清查與均平需相輔而行,更需整飭吏治,嚴防中間盤剝”的穩妥之策。
考棚內悶熱難當,汗珠順著額角滑下,滴在稿紙上,暈開一小片濕痕。
蚊蟲堅持不懈地叮咬著他裸露在外的地方。
更遠處,似乎有考生因為中暑或體力不支,被衙役攙扶著離開了考場,引起一陣小小的騷動……
這些都不斷撕扯著他的注意力。
他強忍著不適,勉強將思路寫下,但自覺分析不夠深入,提出的對策也流於泛泛,心裡不禁歎息:“若在平日,此題當能寫得更好……”
最後是五道判語,考察對《大晟律》的理解和實際運用能力:
1.“佃戶張三,承種李四田畝,遇旱歉收,欲減租銀,李四不允,致相爭毆。”
2.“王五典當衣物於趙六鋪中,逾限未贖,趙六慾變賣,王五阻攔。”
3.:“裡老錢七,受寡媳周氏之托,代管田產,卻私自典賣。”
4.“孫八與陳九互爭田界,各有契約為憑,然界址模糊。”
5.“吳十嫁女,已受聘禮,後因故悔婚,男方不依。”
這些判語貼近民生,要求考生明斷是非。
青文平日在律法上下的功夫不算最深,此刻在身心俱疲的情況下,更覺頭腦發木。
他努力回憶相關律條,比如“戶婚田土”細故的處理原則,以及“違禁取利”、“典賣田宅”等規定,逐條分析,寫下判決。
例如對於佃戶張三,他判道“天時不濟,非人力可違,當勸諭田主量情減租,毆鬥之舉,雙方均責”;
對於悔婚的吳十,則依據律法判“既受聘禮,婚約已成,無故悔婚,於理不合,當責令履行”。
雖然大致方向不錯,但其中兩條判語,他自覺理由闡述得不夠充分,引用的律例也有些模糊,心裡實在冇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