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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從赤貧到雄掌天下 第404章 封賞

作者:一凡石 分類:歷史軍事 更新時間:2026-03-16 05:35:14

奏疏念畢,大殿之內,一片死寂。

張鳳翼這封絕筆,冇有推諉,冇有求饒,隻有沉痛的懺悔和對軍事弊端的深刻揭露。

那些原本準備彈劾他的人,此刻也啞口無言。人已死,且死前仍在憂心國事,再行攻訐,已顯得毫無意義,反倒讓自己成了那不近人情之人。

更何況以崇禎以往行事,隻要不是滔天罪過,既然死了,那也就一筆勾銷了。

崇禎皇帝的目光緩緩掃過鴉雀無聲的朝堂,最終,落在了武官班末,那個一直靜默無聲的年輕將領身上。

殿內所有人的目光,似乎也都隨著皇帝,飄向了那個陌生的風頭人物,卻又身處爭議

漩渦的川將楊凡屹立不動。

禦座之上,崇禎皇帝緩緩站起身。

他目光如炬,掃過下方熙攘的群臣,聲音陡然拔高,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朕意已決!”

“川東副總兵楊凡,勤王有功,忠勇可嘉,更兼韜略非凡,實乃國之乾城!”

他深吸一口氣,一字一句,清晰地下達了最終的旨意:“擢升楊凡為援剿總兵,並授從二品鎮國將軍武勳,專司機動救援,剿寇平叛!再掛平賊將軍印!先行剿辦流寇,再圖遼東!

特賜便宜行事之權,賜尚方寶劍一柄,副總兵及以下,有先斬後奏之權,總兵不用命,亦可立奪其位!加封太子少保銜,賜鬥牛服一襲,麒麟玉帶一條!”

這一連串的封賞已然讓群臣動容,尤其是“平賊將軍印”和“便宜行事”、“先斬後奏”的權力,在朝堂上更是極為罕見的信任和重權。

崇禎的話還未完,僅停了一息,便繼續高聲道:“另!特許楊凡此後奏摺,直抵禦前,不受通政司轉交,任何人不得截留延誤!其所行戰守之事,文官及各鎮官吏,不得以任何緣由掣肘礙事,違者以貽誤軍機論處!”

“其所轄兵額,準予擴充至兩萬!每兵每月餉銀立為專項,每兵實發二兩,足額發放!再每月下發兩萬兩軍需銀以足武備!特餉共六萬兩,一半由戶部籌措撥付,另一半……由朕的內帑直接支應!所有軍餉,設立專賬,直髮到軍,嚴禁各級經手官員剋扣,不容一兩漂冇!”

“轟!”

這一下,整個朝堂徹底無法保持安靜了。

不僅給予了極高的名位和生殺大權,打破了文官監督的慣例,更是由皇帝的內帑直接分擔了一半軍餉,並規定了直髮到軍。

這是何等的殊遇與信重,溫體仁一係的官員麵露喜色,他們陣營如今擁有一個能征善戰,又簡在帝心的武官,對東林黨氣勢上更是此消彼伏。

東林黨人則大多臉色難看,欲言又止,但在皇帝如此決絕的態度和張鳳翼那封絕筆麵前,一時竟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反駁。

畢竟這個人並不是像袁崇煥那般,靠什麼空口白話,或是什麼殺敵兩百餘的寧遠大捷,其所得一切,都是靠實打實的戰功。

楊凡站在武官班末,能清晰地感受到從四麵八方投射而來的目光。

震驚、嫉妒、審視、期待……複雜難言。

他深吸一口氣,立刻出列,趨行至禦道中央,撩袍跪倒,朗聲道:“臣,叩謝陛下天恩!”

……

退朝的鐘聲餘音尚在耳畔,楊凡便再次被內侍引至建極殿後的平台。

此番,平台上再無那麼多閣臣武將,唯有崇禎皇帝一人負手立於廊下,眺望著宮城外遠方的天際。

秋風拂過,吹動帝王衣角,更顯身形單薄。

楊凡行禮畢,崇禎轉過身,臉上帶著早朝時未曾完全消退的激動潮紅。

他目光灼灼,從身旁內侍捧著的鎏金劍匣中,鄭重取出一柄寒氣森然的長劍。

“楊卿。”

崇禎的聲音依舊激動,他雙手將劍舉起。

“朕身困於這九重宮闕,不能親執乾戈征戰沙場。今日,便以此尚方寶劍賜卿!望卿持此劍……”

“斬儘亂臣賊子!!!”

楊凡神色一凜,感受到那劍身傳來的冰冷與來自對方的期望。

他深深躬身,雙手高舉過頂,恭敬地接過這柄象征著至高皇權與生殺予奪的兵器。

尚方寶劍。

副總兵及以下,有先斬後奏之權。總兵以上不用請命,可立奪其位!文官五品以下官員亦可先斬後奏!

尚方寶劍與當今聖上信任相輔相成,有此劍,代表已脫離常規文武官,傲立朝堂內外。

楊凡沉聲道:“蒙陛下信重,臣,謹記於心!必以此劍,廓清寰宇,不負聖托!”

崇禎見楊凡接過寶劍,眼中欣慰與急切交織。

他急切地上前一步,壓低了聲音,語氣卻更加熾烈:“五年!五年時間!五年之內,你若能為朕剿平流寇,收複遼東……”

他頓了頓,彷彿咬牙下定了某種決心,一字一句道:“朕,絕不吝嗇……封侯之賞!”

此言一出,連旁邊的王承恩都微微動容。

崇禎皇帝在位以來,從未封過外姓侯爵,即便是力戰而死的將領,最高也不過伯爵,也是死了纔給。這份許諾,已是他的極致恩榮!

楊凡立刻躬身:“陛下隆恩,臣感激涕零!臣必當竭儘所能,肝腦塗地!隻要糧餉充足,將士用命,無人掣肘,臣……必定兩年靖寇,三年平遼,海內安靖指日可待!”

“好!朕信你!”崇禎連連點頭,臉上露出難得的、真正開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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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①:

崇禎朝尚方寶劍的專殺權在製度上主要針對武官,但對文官也有明確限製。

例如,楊嗣昌於崇禎九年獲賜尚方寶劍時,崇禎帝明確其權限為“文官自監軍、兵備司及餉司、府州縣等官,武官自副、參以下”。這意味著文官中的監軍、兵備道、府州縣官(從四品至七品)等低於正四品的官員,若違反軍令或貪腐,持劍者可先斬後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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