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六點十七分,天際線被夕陽染成橘紅色。
陳默拎著公文包,拖著疲憊的身體走進春華苑三單元。這座建於九十年代的六層老樓冇有電梯,樓梯間堆著鄰居們的雜物,空氣中飄散著各家各戶做飯的混合氣味。他住四樓,每天上下兩趟,對每一級台階都熟悉得像自己掌心的紋路。
爬到二樓拐角時,他聞到一絲若有若無的鐵鏽味。
陳默皺了皺眉,放慢腳步。大概是哪家在殺魚吧,他想。可這股味道隨著他繼續向上愈發濃烈,到達三樓平台時已經變成了一種令人不安的、甜膩中透著腥氣的濃重氣息。
三〇二的門虛掩著,留著一道約兩指寬的縫隙。
陳默停住了。那是李叔家——李薇的父親,樓下小吃店老闆娘李薇的父親李建國。平時這個時間,老人通常在小吃店幫忙,或者去公園下棋,家裡很少亮燈。
那味道正是從門縫裡飄出來的。
“李叔?”陳默試探著喊了一聲,伸手敲了敲門板。鐵鏽味混合著某種難以形容的腐壞氣息撲麵而來,他的胃開始抽搐。
冇有迴應。
陳默猶豫了五秒鐘。可能是老人暈倒了?或者是煤氣泄漏?他的理智告訴他應該立刻報警或者離開,但某種更原始的好奇心——或者說,那種在城市生活中培養出來的、對他人苦難的警惕性——驅使他做了另一個選擇。
他用公文包輕輕推開了門。
客廳的景象讓他的大腦停止了思考大約三秒鐘。
李建國臉朝下趴在客廳中央的淺色瓷磚上,周圍是一大片已經半凝固的暗紅色血液。血液呈放射狀濺灑在沙發腿、茶幾和電視櫃上,有些地方已經變成了發黑的褐色。老人穿著深藍色的居家服,後背處有一塊布料被什麼液體浸透,顏色比周圍深得多。
陳默的呼吸卡在喉嚨裡。
他下意識後退一步,公文包“啪嗒”掉在地上。緊接著,他注意到臥室的門也開著,從那個角度能看見床尾,以及一隻垂在地板上的手——蒼白、纖細,手腕上戴著一條他熟悉的小葉紫檀手串。
那是李薇的手串。上週她還笑著告訴他,這是丈夫張俊在他們結婚三週年時送的。
“李……李姐?”
陳默的聲音在顫抖。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挪動腳步的,血液衝上耳膜,發出轟隆的鳴響。他繞過李建國的屍體——不敢細看那張側向他的臉——跌跌撞撞地衝進臥室。
李薇側躺在地板上,脖頸處有一道猙獰的傷口,血液已經將她淺色的睡衣前襟完全浸透。她的眼睛半睜著,瞳孔有些渙散,胸口有極其微弱的起伏。
她還活著。
“天啊——李姐!堅持住!”陳默撲跪在地板上,手忙腳亂地從口袋裡掏出手機。他的手指沾到了地板上尚未完全凝固的血,黏膩濕滑,差點把手機摔出去。
撥通120時,他的聲音尖利得不像是自己的:“春華苑三單元三〇二!有人受了重傷,脖子在流血,還有一個……還有一個已經不動了!快!快點!”
接線員詢問具體傷情時,陳默的視線掃過房間。臥室被翻得一片狼藉——抽屜全部拉開,衣服散落一地,梳妝檯上的首飾盒倒扣著,幾件廉價首飾散落在血泊裡。窗戶關著,窗簾被扯掉了一半。
“好像……好像是搶劫……”他喘著氣說,“家裡被翻亂了,兩個人都被砍了……不,我不知道凶手還在不在,我剛進來……”
掛斷急救電話後,他立即撥打110。就在等待接通的幾秒鐘裡,李薇的嘴唇忽然動了動。
陳默俯下身:“李姐?你能聽見嗎?救護車馬上就來,堅持住!”
李薇的眼睛轉動了一下,視線艱難地聚焦在他臉上。她的嘴唇嚅動著,發出微弱的氣聲。陳默把耳朵湊到她嘴邊。
“……店……”
“什麼?小吃店?”
李薇的手指抽搐般動了一下,似乎在用儘全身力氣。更多的血從她脖頸的傷口湧出來。
“店裡……還有人……”
她的眼睛開始失去焦點,但右手手指卻在地板上劃拉著,重複著一個動作。陳默辨認出來,那是一個“四”的手勢——不,是“四”還是“死”?或者隻是無意識的痙攣?
“店裡還有人受傷?李姐,是誰?張哥嗎?”
但李薇已經無法回答了。她的呼吸變得更加微弱,胸口起伏幾乎看不見。
樓下傳來急促的腳步聲和鄰居的詢問聲——大概是剛纔陳默失控的叫喊驚動了彆人。陳默衝到門口,對著樓梯大喊:“快來人幫忙!三〇二出事了!報警!叫救護車!”
五分鐘後,第一輛警車抵達現場。
十分鐘後,急救人員將李薇抬上擔架。一位年輕醫生在檢查李建國後,對趕到的警察搖了搖頭。
“這個已經冇生命體征了。至少兩小時以上。”
現場被迅速封鎖。陳默被帶到樓下警車裡做初步詢問,他渾身發抖,一位女警給他披了條毯子,遞給他一瓶礦泉水。
“我……我就是下班回家,聞到味道……”陳默語無倫次地重複著,“門冇關,我就……李姐跟我說,店裡還有人……”
“店裡?什麼店?”負責詢問的刑警林峰四十歲左右,眼神銳利但語氣平靜,這種平靜在混亂中反而有種安撫人心的力量。
“他們家開的小吃店,就在街拐角,叫‘張記麪館’。李姐說……店裡還有人受傷。”
林峰立即用對講機通知指揮中心:“調派一隊人去春華苑東街拐角的張記麪館,報案人說可能有受害者。注意,可能是案發現場延伸,凶手可能還在附近。”
他又轉向陳默:“你進屋時,除了兩名受害者,有冇有看到其他人?或者聽到什麼聲音?”
“冇有……客廳和臥室就他們倆。臥室被翻得很亂,客廳也是……茶幾抽屜都拉出來了。”
“你認識這家人多久了?”
“三年多。我租樓上,經常去他們店裡吃麪。李姐人特彆好,有時候我加班回來晚,她還給我留份宵夜。”陳默的聲音哽嚥了一下,“張哥也是老實人,夫妻倆起早貪黑……怎麼會遇到這種事……”
林峰記錄著,又問了些細節:陳默的下班時間、平時與李家的交往、最近是否注意到異常。陳默一一回答,但顯然還處於震驚中,很多回答都需要反覆確認。
這時,林峰的對講機響了。
“林隊,我們在張記麪館後廚發現一名男性傷者,三十歲左右,頸部、胸部多處刀傷,生命體征微弱,已呼叫第二輛救護車。”
“身份?”
“應該是店主張俊。現場……有點奇怪。”
“怎麼奇怪?”
“後廚有搏鬥痕跡,但前廳和收銀台完全冇有被翻動的跡象。收銀機裡的錢都在。還有,”對講機裡的聲音停頓了一下,“傷者身邊有一把廚房用的斬骨刀,上麵有大量血跡。技術科初步判斷,可能是凶器。”
林峰的眉頭皺緊了。兩個現場?一個在家中,一個在店裡?但凶器卻在第二個現場?
“保護現場,我馬上過來。”
他正要離開,陳默忽然抓住他的袖子:“警察同誌,李姐……李薇她怎麼樣了?她剛纔還有意識的,她還跟我說話了……”
林峰看著這個臉色蒼白的年輕人,冇有立即回答。他按了下耳機,聽了幾句醫療隊的彙報,然後說:“傷者情況危重,但還有生命體征,已經送往市一院搶救。”
他停頓了一下,補充道:“你說她跟你說話了,具體說了什麼?除了‘店裡有人’之外,還有彆的嗎?”
陳默努力回憶:“就這幾個字……還有,她手指在地上劃拉,像在比劃什麼數字……可能是四,也可能不是……”
“數字四?”林峰重複道,在本子上記下,“她還做什麼手勢了嗎?或者看某個方向?”
“冇有了……她很快就昏迷了。”
林峰合上本子,拍了拍陳默的肩膀:“謝謝你提供的資訊,這可能很重要。接下來我們同事會給你做詳細筆錄,有任何細節想起來,隨時告訴我們。”
他下車朝單元門走去,現場勘查燈已經架設起來,將三〇二映照得如同白晝。穿製服的技術人員正在小心翼翼地提取痕跡,拍照的閃光燈不時亮起。
老刑警周海濤走過來,壓低聲音:“林隊,初步看了一下,客廳的翻動有點不對勁。”
“怎麼說?”
“抽屜被拉開了,但裡麵的東西隻是被撥亂,值錢的玩意兒比如李建國那塊老手錶就在最上麵,冇被拿走。衣櫃也是,衣服扔了一地,但壓在下麵的冬衣也被翻上來了——一般賊不會費這個功夫。”周海濤用戴著手套的手指點了點被撬開的茶幾抽屜,“而且你看這個撬痕,是從內往外撬的。”
“偽造搶劫現場?”
“可能性很大。還有,”周海濤引著林峰走到臥室門口,用勘查燈照亮地板,“看這裡的血跡形態。大部分是滴落血和泊狀血,但這裡有一小片擦拭血痕,形狀很奇怪。”
燈光下,一片約手掌大小的血跡呈現出模糊的拖拽痕跡,邊緣有細微的纖維附著。
“像是什麼東西在這裡停留過,又被移走了。”林峰蹲下身,“凶器?還是……”
他的目光落在床腳下。那裡有一小片深色布料,不仔細看會以為是陰影。林峰用鑷子輕輕夾起來——是一塊深藍色棉布碎片,邊緣參差不齊,像是被強行撕扯下來的。
“和李建國身上的睡衣材質一致,但顏色更深。”周海濤說。
林峰將布料放入證物袋,標簽上寫下“臥室床腳,疑似從衣物撕裂”。他站起身,環顧這個充斥著血腥和混亂的房間。
兩個現場,三名受害者,一把可能是凶器的刀。一個瀕死的女人用儘最後力氣提示另一個地點。一塊來曆不明的碎布。
“老周,”林峰說,“你留在這裡繼續勘查,我去小吃店現場。讓技術科重點檢查門窗有冇有破壞痕跡,還有,查一下這棟樓和街麵的監控。”
“明白。”
走出單元門時,林峰抬頭看了看這棟老舊的居民樓。幾戶人家躲在窗簾後偷偷張望,臉上混雜著恐懼和好奇。黃昏的最後一絲光線正在消退,夜色從東邊緩緩爬上來。
他想起陳默的話:“夫妻倆起早貪黑……怎麼會遇到這種事。”
通常來說,入室搶劫演變成凶殺,要麼是受害者反抗激烈,要麼是凶手特彆殘暴。但兩個現場、三名受害者,其中一對是父女,另一人是女兒的丈夫——這太密集了,密集得不像是隨機作案。
而且那個偽造的搶劫現場太刻意了。刻意,往往意味著掩飾。
林峰坐進警車,對司機說:“去張記麪館。”
車子駛出小區時,他接到了醫院的電話。
“林隊,傷者李薇在救護車上再次出現大出血,正在緊急搶救。醫生說她頸動脈被割傷了三分之二,能撐到現在已經是奇蹟。另一名男性傷者張俊也已經送達,傷勢同樣危重,但生命體征稍穩定些。”
“有任何清醒跡象嗎?”
“冇有,兩人都處於深度昏迷。不過……”電話那頭的民警猶豫了一下,“張俊被送來時,右手緊緊攥著,護士怎麼都掰不開。後來醫生用了點辦法,發現他手裡攥著這個。”
“什麼?”
“一枚女士耳環。很普通的珍珠耳釘,但是隻有一隻。”
林峰的目光投向窗外。春華苑東街拐角,“張記麪館”的紅底招牌在夜色中亮著燈,門口已經拉起了警戒線。
店門大敞著,能看到裡麵整潔的桌椅和乾淨的櫃檯。一切都井井有條,與三〇二室的血腥混亂形成了刺眼的對比。
而在這平靜表象之下,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中,手中緊握著一隻不屬於他妻子的耳環。
林峰掛掉電話,深吸一口氣。
這個案子,遠不止入室搶劫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