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時,法醫室送來了新的發現:在王秀英的指甲縫裡,發現了極微小的皮膚組織和織物纖維,不屬於兩位死者,也不匹配李德昌的DNA。
“還有第四個人在場?”趙明感到案件更加複雜了。
王秀英指甲中的未知DNA讓案件陷入了迷霧。趙明決定兵分兩路:一路繼續深入調查李德昌,另一路擴大範圍尋找可能的目擊者和其他嫌疑人。
偵查員重新走訪了西郊公園周邊居民和常客。一位經常在傍晚遛狗的退休教師提供了一條線索:“那天晚上大概八點半,我看到斷橋那邊有燈光閃爍,像是手電筒,還聽到有點像爭吵的聲音,但距離太遠聽不清。”
更重要的是,公園東門附近的小賣部老闆回憶:“昨晚九點左右,有個老頭慌慌張張地從公園出來,差點撞到我的攤位。他不是常客,所以我多看了兩眼。大概一米七左右,戴頂帽子,具體長相冇看清。”
技術科根據小賣部老闆的描述繪製了模擬畫像,雖然細節模糊,但可以確定不是李德昌或張建國中的任何一人。
與此同時,對李德昌的社交關係深入調查發現,他有一個關係不睦的兒子李明,35歲,未婚,經常向父親要錢。社區工作人員反映,上週看到二人在小區裡爭吵。
趙明立即傳喚了李明。李明承認與父親關係緊張,但聲稱案發當晚自己在朋友家打牌,有不在場證明。經過覈實,李明的確從晚上7點到11點都與朋友在一起,冇有作案時間。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趙明召開案情分析會,讓大家暢所欲言。
年輕警員小李提出一個想法:“凶手會不會是兩位死者的家屬?比如不能接受黃昏戀的子女?”
調查組立即對這方麵進行排查。王秀英的女兒李靜一直支援母親尋找晚年幸福;張建國的兒子張偉雖然對父親戀情有所顧慮,但案發時正在外地出差,有充分不在場證明。
就在一籌莫展之際,法醫室有了重大發現:王秀英指甲中的皮膚組織DNA與一段十年前舊案中留下的DNA高度匹配!那是一個至今未破的搶劫傷害案,受害者是一位獨居老人,案件中凶手留下了一些生物證據但一直未能找到匹配對象。
“同一個凶手?”趙明感到震驚,“還是巧合?”
進一步比對顯示,這段DNA與李德昌和李明都不匹配,完全是一個新的嫌疑人。
趙明重新梳理三位老人的活動軌跡,發現他們除了去西郊公園外,還經常參加一個叫“夕陽紅”的老年交友社團。偵查員立即對這個社團進行了調查。
社團負責人周老師表示:“王秀英、張建國和李德昌都是我們社團的成員,大概參加了半年左右。除了他們,還有十幾位固定成員。”
當被問及是否有人可能對三位老人有特彆意見時,周老師猶豫了一下:“其實...社團裡還有一位鄭大爺,叫鄭寶華,曾經也對王秀英有好感,但後來退出了社團。據說他對此有些耿耿於懷。”
警方立即調查鄭寶華的情況。鄭寶華,69歲,退休電工,獨自居住,性格孤僻。更重要的是,他的DNA與王秀英指甲中發現的樣本完全匹配!
趙明立即帶隊前往鄭寶華住所,卻發現已經人去樓空。鄰居表示昨天還見到鄭大爺,今天一早就不見蹤影。搜查住所時,警方在衛生間下水道口發現了少量血跡,後來證實與張建國的DNA匹配。
全市通緝令立即發出。三小時後,警方在長途汽車站將試圖逃離的鄭寶華抓獲。
審訊室內,鄭寶華一開始拒不認罪,但當DNA證據擺在麵前時,他終於崩潰了。
“秀英本來應該是我的!”鄭寶華老淚縱橫,“我們最早認識,一起跳舞,一起散步。但張建國和李德昌出現後,她就變了心...”
據鄭寶華交代,案發當晚他原本想去公園與王秀英做最後交談,卻看到王秀英與張建國親密地走在一起。一時妒火中燒,他用隨身攜帶的錘子襲擊了張建國,後又用繩子勒死了呼救的王秀英。
“我那麼愛她,她卻背叛我...”鄭寶華喃喃自語。
案件似乎水落石出,但趙明卻總覺得有些不對勁。鄭寶華交代的作案過程與現場情況大體相符,但有幾個細節對不上:他描述的凶器與創口形狀不完全一致;他聲稱作案的具體位置與屍體實際發現位置有偏差;最重要的是,他完全冇提到將屍體擺放成麵對麵姿勢這一關鍵行為。
趙明再次提審鄭寶華,追問屍體擺放的細節。鄭寶華一臉茫然:“我當時慌了,可能下意識那樣放了吧...記不清了。”
這種不確定的回答讓趙明心生疑慮。他決定重新檢驗所有物證,特彆是從李德昌家中找到的那段繩纖維。
經過更精密的技術分析,物證科得出了驚人結論:李德昌家中發現的繩纖維與勒死王秀英的繩子材質相同,但與鄭寶華描述的自己使用的繩子類型不同!而且鄭寶華家中搜出的繩子與現場纖維完全匹配。
難道有兩個凶手?還是李德昌與案件有某種未知的關聯?
趙明再次提審李德昌。麵對新證據,李德昌終於坦白了一段之前隱瞞的情節:
“那天晚上,我確實去了公園,想找秀英談談。到斷橋時,發現鄭寶華正在和秀英、建國爭吵。我躲在一旁偷看,突然看到鄭寶華拿出錘子打了建國,然後又用繩子勒住了秀英...我嚇壞了,趕緊逃離現場。”
“但為什麼現場有你的鞋印?還有你家的繩纖維是怎麼回事?”
李德昌低下頭:“我...我其實在鄭寶華離開後回到了現場。我想看看秀英還有冇有救,摸了摸她的脖子,發現已經冇氣了。那段纖維可能那時候沾上的。鞋印應該是我第一次靠近時留下的。”
“你為什麼不動屍體?”
“我害怕啊!我怕被懷疑!所以我隻是看了看就趕緊跑回家了。”
趙明緊盯李德昌:“那你為什麼後來又回到現場?”
李德昌愣住了:“冇有啊,我就去了一次,離開後就再冇回去。”
趙明心中一震——如果李德昌說的是實話,那麼將屍體擺放成特定姿勢的,不是鄭寶華,也不是李德昌,而是另有其人!
案件第三次陷入迷霧之中。這個神秘的第四人是誰?為什麼要特意擺放屍體姿勢?是隨機行為還是有意為之?
趙明決定重新審視整個案件,從最基本的物證開始。他組織技術人員對現場照片進行放大分析,特彆是屍體姿勢和周邊痕跡。
仔細觀察發現,女性死者王秀英的右手腕部有一道輕微壓痕,不像是繩索所致,更像是被人用力抓握形成的。同時,在男性死者張建國的衣領背麵,發現了一個模糊的指紋,不屬於已知的任何相關人員。
更令人疑惑的是,屍體被髮現時部分浸在水中,但法醫鑒定表明,屍體被擺放時應該還冇有被河水淹冇,這意味著作案時間可能比最初推斷的要早一些。
趙明再次召集所有辦案人員,要求大家拋開先前所有假設,從頭開始梳理案情。
“我們可能被‘黃昏戀三角關係’這個明顯動機誤導了。”趙明在白板上畫著時間線,“鄭寶華因愛生恨殺人,這個解釋很合理,但細節對不上。李德昌的嫌疑很大,但缺乏直接證據。還有這個第四人,他為什麼出現在現場?為什麼擺放屍體?”
年輕警員小李提出一個新思路:“凶手會不會本來隻想殺一個人,另一個是意外捲入?或者凶手有我們完全不知道的動機?”
這番話點醒了趙明。他立即派人重新調查兩位死者的背景,不侷限於感情方麵,而是全麵排查他們的社會關係、經濟狀況和過往經曆。
這一查,果然發現了新線索。
張建國的兒子張偉在父親遺物中發現了一箇舊日記本,裡麵記錄著一段塵封往事。四十年前,張建國曾在某機械廠工作,與李德昌是同事。當時廠裡發生了一起安全事故,一名叫周誌遠的工人意外身亡。張建國在日記中寫道,自己目睹了事故過程,一直內心不安,認為李德昌對事故有責任但隱瞞了真相。
更令人震驚的是,進一步調查發現,死者王秀英竟然是周誌遠的表妹!她年輕時與表哥關係很好,一直對錶哥的突然離世心存疑慮。
趙明立即調閱了四十年前的事故檔案。周誌遠,25歲,機械廠工人,在工作時被掉落的重物砸中身亡,被認定為意外事故。當時現場隻有兩個目擊者:張建國和李德昌,二人證詞一致,都說是周誌遠自己操作失誤。
但張建國的日記卻透露了不同版本:“德昌操作天車不穩,重物搖晃,誌遠躲閃不及...德昌求我彆說出去,他家裡困難,出事會被重罰...我良心不安,但最終還是保持了沉默。”
趙明恍然大悟:王秀英接近張建國和李德昌,可能不是為了黃昏戀,而是為了調查表哥死亡的真相!
這一發現徹底改變了案件性質。趙明立即提審李德昌,出示了張建國的日記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