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耶和華再次對我說:“你去,去愛一個女人——她被同伴所愛,卻正在行淫;正如耶和華愛以色列的子民,而他們卻轉向彆神,貪戀葡萄餅。”
於是,我為自己把她買了回來:十五舍客勒銀子,一賀梅珥大麥,又半賀梅珥大麥。
我對她說:“你要為我獨居許多日子;不可行淫,不可歸屬他人;我也同樣,向你守約。”
因為,以色列的子民必將獨居許多日子:冇有君王,冇有首領,冇有祭物,冇有柱像,冇有以弗得,也冇有家神。
此後,以色列的子民必迴轉,尋求耶和華——他們的上帝,並尋求大衛——他們的王;在末後的日子,他們要戰兢地歸向耶和華,並歸向他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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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以色列的子民哪:因為耶和華要與這地的居民對簿公堂。因為在這地上,冇有真實,冇有忠誠,也冇有對上帝的認識。
起誓與欺詐,殺戮與偷盜,姦淫橫行;血接著血,彼此相連。
因此,大地哀慟;凡居住其中的都衰敗:田野的走獸,天空的飛鳥,甚至海中的魚,也一併消失。
然而,不可讓人爭辯,也不可讓人指責;因為你的民,就像那些與祭司爭訟的人。
你白日跌倒,與你同在的先知也在夜間跌倒;我必使你的母親沉寂無聲。
我的民滅亡,是因缺乏認識;因為你棄絕了認識,我也棄絕你,不再讓你作我的祭司;你忘記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他們越發增多,就越得罪我;我必將他們的榮耀,轉為羞辱。
他們吞吃我百姓的贖罪祭,把心思係在他們的罪孽上。
於是,民如何,祭司也如何;我必追討他的行徑,照他的作為報應他。
他們吃,卻不得飽;他們行淫,卻不能擴增;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不再持守他。
淫亂、酒、與新酒,奪去了人的心。
我的民向木頭求問,用杖向他們指示;因為淫亂的靈迷惑了他們,他們在自己的上帝之下行淫。
他們在山頂獻祭,在丘陵上焚香;在橡樹、白楊、栗樹之下,因為它們的蔭影美好。因此,你們的女兒行淫,你們的新婦犯奸。
你們的女兒行淫,我卻不追討;你們的新婦犯奸,我也不刑罰;因為男人自己與娼妓分離同寢,與廟妓一同獻祭。不明白的民,終必傾覆。
以色列啊,即便你行淫,也不要使猶大陷入罪責;不要上到吉甲(注:吉甲原是以色列進入應許之地後立約、行割禮、守逾越節之處,象征“更新”與“起點”;到何西阿時代,卻已成為敬拜摻雜、宗教形式化的中心之一,因此在先知書中常與悖逆並列),不要登上伯·亞文(注:伯·亞文字麵意為“罪孽之屋\/虛空之屋”,是對“伯特利(上帝之家)”的諷刺性改名;指北國在伯特利所設的偶像崇拜中心,在何西阿書中象征以耶和華之名行敗壞之實的宗教場所);也不要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
因為以色列頑梗,像一頭悖逆的母牛;如今,耶和華要牧養他們,如同在曠野中放牧一隻羊。
以法蓮與偶像結盟——任憑他吧。
他們的酒宴已經敗壞;他們縱情行淫;他們的盾牌所愛慕的,儘是羞辱。
狂風把他們裹在自己的翅膀裡;他們必因自己的祭壇而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