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在上帝的殿前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地的時候,一大群以色列人——男女老少都聚集到他周圍,眾人也都痛哭不已。以攔家族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確實對上帝不忠,娶了這地方的外族女子為妻。但儘管這樣,以色列還有希望。現在讓我們與上帝立約,答應遵照上帝的命令,按照律法規定,送走這些外族妻子和她們所生的孩子。起來吧,這是你當負起的責任,我們必支援你,你要剛強勇敢地去行!”
於是以斯拉起來,讓祭司領袖、利未人和所有以色列人起誓要照這話去行,他們就都起了誓。隨後,以斯拉從上帝殿前離開,來到以利亞實兒子約哈難的房間,在那裡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他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過深深哀傷。
訊息傳遍猶大和耶路撒冷,命令所有被擄歸回的人都要到耶路撒冷聚集。凡三天內不按首領和長老決定前來的人,他的財產將被冇收,本人也要從被擄歸回的會眾中被驅逐。
三天之內,所有猶大和便雅憫支派的人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時是九月二十日,眾人坐在上帝殿前的廣場上,既因這嚴肅的場合,又因大雨而戰兢恐懼。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確實不忠,娶了外族女子為妻,加重了以色列的罪過。現在要向你們祖先的上帝認罪,遵行他的旨意,與這地的外族分離,離開你們的外邦妻子。”
全體會眾大聲回答:“你說得對!我們必須照你的話去做。但這裡人太多,又正值雨季,我們不能站在外麵。況且這不是一兩天能完成的事,因為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讓我們的首領代表全會眾處理這事吧,讓各城娶了外族女子的人按指定時間,與本城的長老和審判官一起來,直到上帝的烈怒離開我們。”
隻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和特瓦的兒子雅哈謝反對這提議,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支援他們。
被擄歸回的人就照這建議去行。祭司以斯拉選出各宗族的族長,在十月初一日開始審查案情,到正月初一才審查完所有娶外族女子的人。
在祭司中查出有娶外族女子的:耶書亞的子孫約薩達的兒子和他的兄弟瑪西雅、以利以謝、雅立、基大利。他們都承諾要送走妻子,併爲自己的罪獻上一隻公綿羊作贖罪祭。
音麥家族中有哈拿尼和西巴第雅。哈琳家族中有瑪西雅、以利雅、示瑪雅、耶歇和烏西雅。巴施戶珥家族中有以利約乃、瑪西雅、以實瑪利、拿坦業、約撒拔和以利亞撒。
利未人中有約撒拔、示每、基拉雅、毗他希雅、猶大和以利以謝。歌唱者中有以利亞實。守門人中有沙龍、提聯和烏利。
其他以色列人中:巴錄家族有拉米、耶西雅、瑪基雅、米雅民、以利亞撒、瑪基雅和比拿雅。以攔家族有瑪他尼、撒迦利亞、耶歇、押底、耶利末和以利雅。薩土家族有以利約乃、以利亞實、瑪他尼、耶利末、撒拔和亞西撒。比拜家族有約哈難、哈拿尼雅、薩拜和亞勒。巴尼家族有米書蘭、瑪鹿、亞大雅、雅述、示押和耶利末。巴哈摩押家族有阿底拿、基拉、比拿雅、瑪西雅、瑪他尼、比撒列、賓內和瑪拿西。哈琳家族有以利以謝、伊示雅、瑪基雅、示瑪雅、西緬、便雅憫、瑪鹿和示瑪利雅。哈順家族有瑪特乃、瑪達他、撒拔、以利法列、耶利買、瑪拿西和示每。巴尼家族有瑪玳、暗蘭、烏益、比拿雅、比底雅、基祿、瓦尼雅、米利末、以利亞實、瑪他尼、瑪特乃、雅掃、巴尼、賓內、示每、示利米雅、拿單、亞大雅、瑪拿底拜、沙賽、沙賴、亞薩利、示利米雅、示瑪利雅、沙龍、亞瑪利雅和約瑟。尼波家族有耶利、瑪他提雅、撒拔、西比拿、雅玳、約珥和比拿雅。
這些人都娶了外族女子為妻,其中一些還生了孩子。
本章啟示與現實指導意義
一、集體認罪與更新的力量
本章展示了一個完整的信仰更新過程:從認罪哭泣開始,到立約行動,最終實現生命更新。以斯拉的悲痛禱告引發了全民的共鳴,說明真正的屬靈覺醒往往始於個人深切悔改,進而帶動群體轉變。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麵對集體性的錯誤或偏差時,需要有人勇敢指出問題,並帶領大家共同麵對和解決。
二、信仰原則與生活實踐的平衡
以色列人處理外族婚姻的決議雖然嚴厲,卻是基於當時特定的曆史背景——防止信仰被異教同化。現代應用這一原則時,我們需要區分永恒真理與文化處境,核心是保持信仰的純潔性,而非簡單模仿表麵行為。這意味著我們要辨彆哪些事物會影響我們的核心價值,並采取適當措施保護。
三、領袖的榜樣作用與群體責任
以斯拉作為領袖,不僅指出問題,更是率先禁食禱告,親身參與解決過程。現代領導力也應當如此——領導者不僅製定規則,更要以身作則,與群體共同承擔困難。同時,示迦尼代表民眾迴應以斯拉,表明真正改變需要領袖與民眾的共同參與和相互支援。
四、紀律與恩典的並行
本章中既有嚴格執行的紀律(三日期限、財產冇收等),也有詳細審查的過程(持續三個月),體現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結合。這提醒我們,在處理複雜問題時,需要既有堅定立場,又給予合理時間與程式,避免簡單粗暴的方式。
這一章生動描繪了信仰共同體如何麵對並糾正集體性偏差,為現代群體處理類似問題提供了寶貴借鑒——既需要原則性的堅定,又需要處理上的智慧,最終目標是實現真正的更新與複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