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和波提乏之妻
約瑟被帶下埃及後,法老的埃及官員、行刑者波提乏,從以實瑪利人手中買下了約瑟——以實瑪利人把約瑟帶到了埃及。
因主與約瑟同在,使他事事亨通,所以他得以住在埃及主人的家中。
他主人波提乏觀察到,主與他同在;又發現,主使他手中所做的事儘都成功。
因此,約瑟在主人波提乏眼中蒙恩,成為了他的侍從。波提乏派他管理自己的家,並且將全部產業都交到他手中打理。
從波提乏派他管理家裡和一切產業;因約瑟的緣故,主使這個埃及人的家業蒙受祝福——這祝福臨到他所有的產業,無論是家中還是田間之物。
於是波提乏將全部事務托付在約瑟手中,除了自己吃喝之外,他對其他事一概不過問。那時,約瑟年輕英俊。
過了一段日子,主人波提乏的妻子含情脈脈地看著約瑟,並對他說:“躺下!和我在一起。”
約瑟卻拒絕了。他對主人的妻子說:“看哪!主人他不管家裡的事,把所有事物都交給我了,在這個家裡,我是最大的。主人把一切都交給我,但除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如果犯這種大惡行,豈不是向著上帝犯罪?”
儘管她日複一日糾纏約瑟,約瑟也不答應與她同寢,並且迴避與她共處。
那天,約瑟照常進到屋裡處理事務,卻發現所有家仆都不在屋內。
突然,她一把抓住約瑟的外袍,說:“躺下,與我同寢!”約瑟當即甩下被她抓住的外袍,奪門而跑。
她看著自己的雙手,抓住了約瑟的外袍,可人已跑到屋外。
於是,她召集家仆,向眾人宣告:“看!這被我丈夫帶來的希伯來男人,為了戲弄我們,竟闖進來要與我同寢,我便奮力呼叫!
他聽見我尖聲求救,就撇下外袍,奪門逃跑了。”
於是,她將約瑟的外袍嚴加看守擺在身旁,直到丈夫回家。
她按這套說辭,向丈夫控訴:“你帶來的那個希伯來奴隸竟蓄意闖入玷辱我!正當我尖叫求救時,他立刻把外袍往我身邊甩下,奪門而逃!”
丈夫聽完妻子的控訴,頓時怒不可遏:“你的奴隸竟敢如此作惡於我?!”
波提乏立即把約瑟押解到王家監獄——那地方專門囚禁被王室定罪的囚徒。約瑟就這樣被囚禁在監牢中。
主依舊與約瑟同在,傾身向他施恩,使得他在獄長眼中蒙格外恩惠。
獄長將監獄裡所有的囚犯交在約瑟手中,授權他管理,凡獄中事務皆由他負責執行。獄長不去監察約瑟權下的事務,因有主與他同在;凡他所為,主皆使其亨達。
思考一下:
-約瑟拒絕波提乏之妻的根本動機是什麼?他的拒絕方式對現代普通人應對試探有何示範?
根本動機:約瑟強調“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表明他的抉擇核心是“對上帝的敬畏”而非世俗考量(如主人信任、法律後果)。他將性犯罪定性為“得罪上帝”,凸顯信仰高於利益。
現代示範:
果斷拒絕:約瑟語言明確(“不從”),行動堅決(“不與她在一處”),避免曖昧;
主動迴避:不置身試探環境,如職場中避免單獨與異性相處;
寧可犧牲:為保清白寧棄外袍,呼應耶穌“舍一手一眼”的教導。
-本章多次強調“上帝與約瑟同在”,為何神的同在未阻止冤獄發生?這對“苦難中的信仰”有何啟示?
上帝同在的本質:非免除苦難,而是在苦難中賜下內在能力(如監獄中蒙恩、管理權提升)。上帝的同在體現為:
保守品格:約瑟在冤屈中未陷入苦毒,仍儘責管理監獄;
預備道路:監獄經曆使他接觸法老臣仆,為日後解夢升宰相鋪路。
啟示:
上帝的應許需經熬煉成就(如約瑟的“星月之夢”終在苦難後實現);
人是要“在黑暗中活出光”,而非要求上帝立刻平反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