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去世
撒拉活到了一百二十七歲,她在基列亞巴(即希伯倫),迦南地鏡斷氣。亞伯拉罕便為撒拉行舉哀禮,伏身切切號哭。
亞伯拉罕從亡妻身旁起身,對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一個外人與寄居者。請在這裡給我一塊墳地產權,讓我能埋葬我的亡妻。”赫人們回答道:“請聽我們說,我的主人。你在我們中間是上帝所立的領袖,請用我們墓中最好的埋葬你的死者,我們中冇有一人會向你拒絕他的墳墓,阻礙你埋葬你的死者。”亞伯拉罕起身,向這地的人們——赫人俯身下拜。他對他們說:“既然你們願意讓我埋葬我的死者,就請聽我說,代我向撒該的兒子以弗倫提出交涉,將屬於他的麥比拉洞穴賣給我,那洞在他田地的儘頭。你們要他以足價出售給我,讓這地成為我在你們中間的私人墓地。”(注:赫人是不允許外人有城內產業,除非長老會見證)
赫人以弗倫正坐在民眾之中,在那城門口聚集的全體赫人聽證之下,他迴應亞伯拉罕:
“不,我的主人!請聽我說:我將田地給你,也將洞穴給你,我在民眾眼前給你,你可以埋葬你的死者。”
亞伯拉罕就當著眾人麵前俯身下拜,然後,當著眾人的麵對以弗倫說:“如果你願意,聽我說,我會支付這塊地的價款,求你從我手裡收下,好讓我在那裡安葬我的死者。”
以弗倫回答道:“我的主人,請聽我說,這塊地值四百舍客勒(約4.6公斤)銀子。但你我之間何必計較這個呢?隻管安葬你的死者吧。”
亞伯拉罕同意以弗倫的提議,在赫人們的麵前,依照商人中同行的標準,為他稱量了銀價:四百舍客勒銀子。
於是以弗倫在麥比拉——即幔利前的田地完成產權登記:包括那田地、洞穴,以及田間所有在邊界的樹木,在那些來到城門口的全體赫人麵前,歸為亞伯拉罕的產權。
此後,亞伯拉罕將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在幔利前的瑪卡拉田地洞穴裡(“瑪卡拉”即“希伯倫”)。
這樣,那田地與其中的洞穴,被赫人們立即轉讓給亞伯拉罕為墓地。
思考一下:
亞伯拉罕堅持“足價購地”而非接受饋贈,是迂腐還是智慧?這對我們處理世俗事務有何啟發?
法律層麵:赫人土地法規定外邦人不可無償獲得產業,付費確保產權無爭議;
神學層麵:避免“白占土地”誤解,維護神應許的純潔性——產業是神所賜,非人賄賂;
應用層麵:普通人在世當“光明磊落”,重大事務需合法程式(如契約見證),避免給魔鬼留破口。
赫人對亞伯拉罕的尊敬從何而來?這對普通人在職場\/社會的見證有何借鑒?
源於他長期踐行的品格:
公正:與羅得分家時主動謙讓;
勇敢:救回所多瑪俘虜;
虔誠:築壇敬拜。
應用:在多元社會,普通人當以“好行為”贏得尊重,非強求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