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玄幻奇幻 > 快穿:壞壞炮灰他就是惹人愛 > 第691章 小跟班(21)

一樓的廳堂已經空空如也,荼九的腳步頓了頓,而後未曾猶豫的向外走去。

早就準備好的車子停在門前,他片刻不停的坐上車,一語未發,司機便發動了車子,往被交代過的地址而去。

似乎是怕拖得久了他會後悔,車子不過行駛了五分鐘就到了目的地,停在一棟小巧精緻的獨棟彆墅門前。

彆墅的門大敞著,很顯然主人的心情十分迫不及待。

荼九抬頭看了一眼站在二樓窗邊的人影,不自覺的翹了翹唇角,邁步走了進去,不一會便停在了二樓的主臥門前。

不等他推開門,一隻手臂便打開房門,將他拽了進去。

他還未站穩就被人抵在了門上,恍惚一瞬纔看清眼前的人,一時間忍不住愣了一下,無言至極:“你這是什麼打扮?”

穿著狼耳女仆裝的男人眨了眨眼,傾身靠近:“不好看?”

元修文身材高大,卻不笨拙,寬肩窄腰,肌肉緊實,這身女仆裝被他穿的不見一點純潔柔弱,反而格外色氣,一對毛茸茸的狼耳豎在頭頂,隨著他的問話微微轉動,實在是說不出的感覺。

但絕對不能讓人昧著良心說一句不好看。

荼九勾著他頸間的黑色皮繩,目光微深:“好看。”

男人唇角微勾,順勢更加貼近,半點不見先前傷心哭泣的模樣:“主人喜歡就好。”

他也確實不用傷心了。

因為很顯然,有人已經做出了他想要的選擇。

“你還真是什麼都能說的出來。”毛茸茸的耳朵蹭過臉頰,荼九不由哼笑一聲:“冇臉冇皮。”

“要臉有什麼用?”

元修文揚了揚眉,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模樣:“為了阿九,我願意不要臉。”

“說的倒是委曲求全。”荼九摸了摸他仍舊有些微紅的眼角:“我看你是樂在其中。”

天地良心,他雖然三觀不正,但真冇有這種奇怪的愛好。

冇想到這人倒是放得下身段,什麼玩法都能信手拈來,多少是有點變態在身上的。

男人笑嘻嘻的用頭拱他,像隻在撒嬌的小狗:“我確實也很喜歡。”

說著,他攬著青年的手又緊了幾分,意有所指的低聲開口:“可惜我這裡的裝修和這身打扮不怎麼相配——”

“阿九一定有更好的地方要帶我去吧?”

比如原本特地為某位救贖準備的金屋。

荼九哪能不知道他的意思,聞言隻歎了一口氣:“你就這麼去?”

這要是不小心被哪位熟人看見了,元家掌權人的威嚴彆說掃地了,怕是會被撕碎了扔進海溝裡。

“不行嗎?”元修文恍若不知般眨了眨眼:“我可是有主的狗。”

“——去換了。”

荼九無奈的捂著額頭,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幫這傢夥操心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換好我就帶你去。”

大約是這樣出去丟的不僅是元修文的人吧?

他雖然不怎麼在意名聲,但也冇必要非給自己潑臟水。

看見他為自己考慮的樣子,元修文臉上的笑止也止不住,咧著嘴傻嗬嗬的去換衣服,不一會又一副正經的精英模樣走了回來。

誰能想到這傢夥剛剛還打算穿著女仆裝戴著狼耳朵和他去外頭轉一圈呢?

見這人總算是恢複了人模人樣,荼九才鬆了口,帶著人一起上了車。

近一個小時後,車子停在了城外東山內的一座小莊園旁。

這座莊園是今年新落成的,規模和元家的不能比,甚至占地隻有元氏莊園五分之一的大小,但勝在其中一步一景,且遊樂設施極為豐富,完全是衝著讓人足不出戶也不會乏味的目的去設計的。

原本是荼九用來藏匿執唸的金屋,如今正主冇來,卻迎來了意料之外的客人。

這位客人一副莊園主人的模樣,把裡裡外外欣賞了一遍,就連裡頭負責安保的保鏢傭人也全都認識了一遍,眼見著天色暗了,才拉著荼九回了主樓,打了幾個電話出去之後,就打開從車上帶下來的一個包。

看著裡麵熟悉的狼耳和衣服,荼九有些無語:“你想乾什麼?”

“阿九把我關起吧!”

元修文一臉興奮:“公司的事我已經安排好了,我們可以在這裡呆很久!”

“我好端端的關你做什麼——”年輕的莊園主滄桑的捏了捏鼻梁,實在不明白原本俊美強大極富魅力的床伴,為什麼會變成如今這樣?

“必須關!”元修文滿臉不快,俊臉陰沉:“憑什麼阿九隻想關成昊,我也要被阿九關起來!”

這也要比嗎?

荼九深深的,深深地歎了口氣,被重新換好衣服的男人摟進懷裡:“行吧——”

明明自己之前扭曲的想要囚禁元成昊一輩子,但如今被逼著囚禁元修文時,卻覺得之前的自己簡直是個有病的傻子。

按照他之前設想的,保鏢守在主樓外,傭人非必要不會在兩人麵前出現,整個時世界好像隻剩下他們彼此——

胡天胡地的在莊園待了三天,連根手指都太不起來的荼九實在忍不住,命令保鏢把某個仍舊精神奕奕的男人掃地出門。

讓強製愛和囚禁見鬼去吧!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