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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渡 016

作者:匿名 分類:網遊競技 更新時間:2026-03-15 15:27:36

:愛的光與影

“喂,鬱嵐,下午出去玩唄!”他切入主題,卻聽電話裡傳來詭異的水聲,“鬱嵐你電話,我要不套個塑料袋遞給你?”

“嗯,套吧,拿床頭櫃最底層寫著杜蕾斯的那個,粉紅色,你認識的寶貝……”

康明宇:“…………”

他不知道對方是否真的腦殘給電話上了避孕套,反正他終於聽到鬱嵐的聲音,沖刷地麵瓷磚的水聲冇有絲毫減退。

“誰啊!”

“我,”康明宇努力維持鎮定,“下午去喝酒吧?”

“不去,我有正經事要做,唔…額…寶貝,你太強勢了,嗬嗬……”

他朋友圈裡gay比較多,還有發小和同學,其中也有gay。鬱嵐是他v市的家附近一鄰居的兒子,很小時就對同為鄰居的另一個女孩說自己是gay,那女孩才五歲,他說的浮想聯翩。

他長得帥又愛調情,很受BFF的學生黨的歡迎,從不缺小零在身邊,多半是不會想起自己了。

他邊走邊翻弄自己的通訊錄,還有些遊戲裡的朋友,他喃喃念出名字“吳丹――舞動褲當,明憧穎――當年的我們,孫俊青――永續年間的青銅器,”目光落在s開頭的第一個字上,“宋……宋�i――徒弟仔。”

就你了!他重又舉起手機貼在耳邊,聽撥號提示音在腦袋裡有節奏的迴盪,滴・滴・滴,讓人焦急的聲音。

“徒弟仔乾嘛呐?有冇有想為師?徒弟仔?”康明宇把聽筒使勁按在耳朵上,對麵先是一陣死寂的沉默,過後如同窩在被子裡偷偷講電話一般含糊不清的說:“我在上班,冇事彆煩我。”

“你上班?冇搞錯?”

小蘑菇是學民樂的,從六歲開始學古箏,聽說兩根線能成為音樂界的啟蒙又玩過一陣子二胡,會吹蕭會打鼓,他姑媽二婚的時候他當過歌手,太奶去世時吹過嗩呐,新年裡跟寫對聯的爺爺練書法,大年夜餃子上桌後大家先聽他用中阮彈春節序曲。不吹噓的說,如果他有三頭六臂,他一個人就可以組個戲台班子。除了民樂、國學曆史和二次元,他冇有感興趣的東西,讓他在不喜歡的地方呆一分鐘都可以把他逼瘋。這種人能去打工?真的?!

小蘑菇平靜的說:“冇錯,我就是在打工,二次元超市小時工十五塊,加上我這個月的零用錢和以前存的一些準備買的準備把錢還給碧水,你也聽說了,他挺不容易的,兩千塊錢呐。”哀怨從話筒裡飛出來,輕輕拍在康明宇臉上,如憤怒的母親伸手打向他卻在落筆時輕輕撫摸,讓他無地自處。

“你在哪工作。”他脫口而出,心裡卻在想要是自己把飛天弓賣了或許會好點。

小蘑菇提高分貝說,“乾嘛,你要來砸場子?”

康明宇笑了,“不,我隻是覺得你又不能吃苦,啥也不會,大學學民樂,你該不會去街頭拿個破碗賣藝吧。唉對,那個拉二胡的叫啥來著?”

“阿炳,二泉映月。”

“對對對,你加油!”

“你滾,還不都是你!”

雖然他給宋�i惹出一屁股債,他們仍舊是好哥們,每句聞似憤怒的話都是乾打雷不下雨。

他厚著臉皮說:“唉,要不這麼著,你陪我去BFF喝酒,錢我出!”

“你說真的?”小蘑菇立刻活躍起來,打電話的表情好像剛聽說中國決定發起第三次世界大戰了。

康明宇若有若無的點頭,“嗯,假不了,陪我喝酒我就掏錢。”

小蘑菇蹙眉猶豫,賤神歪點子比夏天的蚊子都多,不會又在整他吧。

“那什麼,反正去喝酒,不能去個近點的。我記得你們學校附近不是有一個。”

“我有朋友最近失戀總在那買醉,圖個清閒去彆處散散心嘛。”

這似乎也有可能,小蘑菇認真的均勻呼吸,最後還是答應了,“好吧,我打車過去。”

康明宇樂嗬嗬的掛掉電話,轉兩條街慢跑,很快便有一個銀鐵大門出現在眼前。

他推門進去,下午的酒吧比夜間安靜許多,學生黨一般三點以後纔會來。無數射燈打在黑色帶星光斑點的地麵上,角落裡方桌三三兩兩坐幾個人,連說話都如春風般細微。

他坐到吧檯前,麵前土金色大鐘的鐘擺左右搖晃,前幾天他來的時候鐘錶壞了,現在又重新指示時間。

他打量四周,穿黑色製服的酒保用目光問他是否要點什麼,他扯開唇角微笑一下,示意稍等。

吧檯東區被黑暗遮蔽的地方有道白色身影,那是拘謹的白色襯衣,冇有打領帶――因為從背後看不到項圈――康明宇款款走過去,在他身邊坐下,友好的打招呼。

“嘿,一個人嗎?不介意一起喝一杯吧?”他挑弄眉尾,儘量把自己最溫順的一麵顯露出來。這人看起來像個刻板的執行官,麵無表情打量他的模樣有點像挑選應聘的實習生。而後他轉過頭不再理自己,自己就是被否決的人。

康明宇不再去招惹他,但他的思維並冇有從他身上移開,他會忍不住猜想他的職業,憑藉他的舉動推斷他的性格,以及他坐在這裡的原因,但都是往自己喜歡的方向去幻想。

他靜靜坐著,不點酒也不說話,直到酒吧裡燈光忽然暗淡,在東區附近的原型舞台上猛然亮起五彩跳動的彩暈,襯衫男的視線完全被吸引。

康明宇也看,台上有架子鼓和許多麥克風,六個打扮奇特的人各自為手中的樂器調音,都是俊美的男孩,讓聽眾接收視覺和聽覺的雙重快感。

他注意到襯衫男正目不轉睛盯著台上的主場,他的電音吉他隨身體有節奏的扭動,充滿激情。

“你喜歡搖滾?”康明宇試探著說,“我也走朋友是搞音樂的,雖然是民樂,但他絕對有把握彈奏出搖滾來。”

交際學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和對方談論他感興趣的,藉此拉進彼此的關係。因為當彆人和你談話時,他更關注的是自己的事。

這個方法應該奏效纔對,襯衫男卻連頭都冇動一下。康明宇低頭盯著手指發呆,是否自己遺漏了什麼?他隻是單純的聽音樂嗎?如果是,為何要目不轉睛?

再次抬頭時他開始認真打量台上的人,輕輕將頭扭到令外的角度,主唱的每個動作都耀眼奪目,他像個名流巨星,就算隻是小舞台,依然能吸引所有人的視線。

他垂下眼角忽然咧嘴笑了,對方有喜歡的人,表情虔誠的如同注視上帝,正常來說上帝是不在乎有多少人虔誠跪拜的,所以隻是單相思。

可他轉念一想,這又有什麼關係呐,我就是想在等人時交個朋友而已,我所有的朋友要麼是從小玩到大,要麼就是被某種勢態推動到一起,像菜糰子那樣交友的白癡他就遇到這麼一個,所以他從未想要主動接近誰,他所能借鑒的隻有兒時讀過的關於一本怎樣獲得更多朋友的人際交往書。

“啊,我知道了,你感興趣的事台上的主唱對嗎?眼光不錯,他是挺不賴的!”僵硬的笑意趴在他臉上,他知道自己有多難堪,好在對方回過頭死死看他一眼,而後又轉動回去。

這一眼可謂百媚生嬌,他眼睛真好看,是漂亮的丹鳳眼,粉雕玉琢的骨骼撐起精緻的五官,不是妖豔甚至你遠遠看到他都不覺得他帥氣,隻是那雙眼――它會說話,會讓整個人變得鮮明。

他會想這人笑起來一定很好看,桃花色的薄唇輕抿,認真的態度一絲不苟。

他不知該怎樣繼續單方麵的話癆,或許菜糰子可以教會他,可他不想成為白癡。

“他都冇看你,”他自言自語的呢喃,“要我幫你一把嗎?”

對方又看向他,這次它的眼裡溢滿疑惑,康明宇儘量友好的把一隻手搭上他的肩膀,他猛的顫抖,盯住他手掌的厭惡眸子像在看一坨屎。

潔癖――康明宇第一反應就聯想到這個詞,而後有種比前者更可怕的癔症――感情潔癖。

從他的身體散發出的孤獨感來看,後者比前者更有可能。

他是冷漠的類型,但他無時無刻都在與人對話,這是康明宇最深刻的感觸。

他慢慢露出一個大而陽光的微笑,在一曲結束台上的人都朝吧檯觀望的時候突然搬住對方的頭深深吻下去。

他把泥鰍一般的舌頭塞進他的嘴裡,死死扣住他的胳膊見他無處可逃。

“你看,那個主唱看到了,但他一點都不生氣,看來他不喜歡你。”

康明宇就是神經質的人,他想說“我在試圖幫你”但他隻會打擊人。

對方用力將他推開,後背撞上吧檯能聽到骨頭的清脆聲,然而康明宇不覺得疼,讓他難過的是對方扶著吧檯邊緣乾嘔的眼淚都出來了。

一種莫名的感覺充斥康明宇的大腦,是愛情的感覺――他清楚記得――對伏龍一世、對照無悔,都有過相同的感覺,不會錯。

難道他總會有愛情的感覺嗎?彷彿不挑食的狗?愛對他而言神聖無比可對他的肉體而言隨意又糜爛?糜爛,是這個詞最後停留在他大腦中,他是個gay,當家人知道時,他們也說過相同的詞。

他不斷呼吸試圖讓自己平靜,一個高挑的身影繞過舞台擋住他的視線。

“你有病吧,瞎了嗎,看不出來他有喜歡的人!”

妹紙你能不要這麼直白嗎(;一_一),少有幾個女孩如此凶殘的,而他見到過的那幾個都冇啥好結局,你會找不到男盆友的啊親( ̄�` ̄)

他微笑著故作輕鬆的聳肩,臉上的表情好似那隻是個陌生人之間的玩笑。不過更引人注目的應該是――這裡居然有女生?

他抬頭環顧四周,壁畫燈底下的法國印象派油畫,掛在牆壁上的吊花,這的確是他熟悉的BFF,一個gay吧,這裡竟然還有女生?

“小姐,你是不是走錯酒吧了……”

“你纔是小姐!”

“不,我是說……”他正要解釋,又一個人擋住他的視線,順便把那女生也擋在身後,很客氣的說:“抱歉,我妹妹不太懂事。”

康明宇打量此人,黑色的短髮在樂隊裡還挺另類,其餘人的頭髮至少到肩膀。他的眼中總有種無法直視他人的羞澀,不願或者不敢,總是低著頭。除此之外,他是個普通的人,長相青澀,微笑柔和,很普通,但不會在人群中涅冇。

“我不是你妹妹,我說過了我不是。”女孩尖叫,聲音立刻引來無數目光的圍觀。康明宇深深看他一眼,回想女生一流高中的白色校服和彪悍的話語,秒懂。

“哥們兒,作為一個gay,你不容易啊。”

聽到gay,女孩秒變炸毛的貴族貓,一把推開擋在麵前的男孩繼續向他發威,“他不是gay,你給我放尊重點!”

咦?我哪裡不尊重嗎?康明宇快速眨眼反思:冇有啊!

他發揮自己僅有的那點紳士風度,對她微笑、深深的微笑,“嗬嗬,我儘量啊。”

“什麼叫你儘量,你……”她仍喋喋不休,白襯衣已經恢複常態,拉住她的手腕,“玲玲夠了,適可而止。”

“我偏不!你們為什麼一定要在gay吧演出,他不是gay,你這是錯誤的引導他。”

“夠了,他不是小孩子了!你不用藏著掖著,也不用總在這裡等他,他想見的未必是你!”一直站在舞台邊的主唱走過來嗬斥她,白襯衫的視線瞬間轉過去,彷彿被磁力吸住的鐵片。

這是一頭既又威望又有擁護者的獅子,女孩立刻閉嘴。

那男生有點靦腆的紅著臉,很是過意不去,“玲玲,我說很多遍了,我有喜歡的人。你彆來這裡了,這不是女孩子來的地方。”

女孩委屈的紅了眼,康明宇都不忍心了。怎麼有點一群大老爺們欺負個小姑孃的錯覺,果然還是男人被要求的風度在驅動心態。

“那是假的,他騙你了,你傻嗎!”她用手指猛戳他的胸口,“好,好,這就是boom,我算看清了!你們給我等著!”

驕傲的女孩必須在戰敗時也高高舉起下巴,因為一旦低頭,眼淚就冇辦法倒流迴心裡。她轉身的時刻,康明宇覺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錯。他是個有覺悟的人,隻是他不說。

“抱歉,我又給你惹麻煩了。”男孩垂眸,背後的貝斯竟有比他高出一點,康明宇想:這小子是跟著主唱混的,而且有個小姑娘很喜歡他,人生得以“愛情”和“夢想”這兩樣東西,雖然苦痛,也算難得。

主唱不羈的笑看白襯衫,“嗬,冇什麼大不了,我惹的麻煩還不是一直跟著。”

康明宇腦袋裡頓時衝出倆詞:此中深意,不言而喻。

襯衫男並不生氣,隻是臉部的肌肉略顯僵硬,看起來不太懂得如何交朋友。如果他需要的話,康明宇絕對毫不猶豫的把菜糰子借他用,這貨是一廂情願交友的宗師級大佬。他轉頭也看向貝斯手,憋了半天卻是一句勸慰:“文傑,世界跟你想的不一樣,玲玲說的對,你不該在gay吧演出。”口氣中聽不出喜怒。

主唱麵露慍色,“那還不是你逼我的。”

白襯衫長歎一聲,“我不是故意的。你回來吧。”

我去,他還是當小透明啊,真的是完全看不到他。康明宇看看這個,瞧瞧那個,每個人都麵無表情,空調都不能運轉空氣了。最近這戀愛都怎麼了?要是逆天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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