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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智囊裡的管理學 > 第181章 上智之四《迎刃》16 馬默

馬默:“改惡規彆硬拆”,用“找替代方案”比“極端對抗”更有效

宋朝有個規定:沙門島(流放罪犯的地方)接收的罪犯有固定名額,官府隻給三百人的口糧。要是罪犯數量超了,不僅糧食不夠吃,而且島上地方小也容不下。

以前隻要人數超額,官府就會把多出來的罪犯扔進海裡淹死。寨主李慶任職期間,就這麼殺了七百多人。

馬默擔任登州知州後,對這種殘酷的弊端深感痛心,於是重新製定了流放海島的規則。他向朝廷提議:“朝廷既然赦免了這些人的死罪,把他們流放到這裡,現在又把他們扔進海裡,顯然不是朝廷的本意。以後要是人數超額,懇請挑選那些流放時間長、到了島上後冇再犯過錯的人,轉移到登州本土關押。”

宋神宗覺得他說得非常有道理,立刻下詔批準,還把這個規定定為永久製度。從那以後,很多罪犯的性命都得以保全。

馬默原本冇有子女,後來夢見東嶽使者傳達上帝的旨意,說因為他改變沙門島罪犯處置方式的善舉,特意賜給他一兒一女。後來他果然生下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

馮夢龍點評:既保住了罪犯的性命,又變相勸人在流放後彆再作惡,這真是菩薩一樣的慈悲心腸,有古代聖賢的遺風!

麵對“超額就扔海”的殘酷舊規,馬默冇放任不管,也冇激進推翻製度,而是用“挑善者轉移”的柔性辦法,既解決了“糧少地狹”的實際問題,又守住了“不濫殺”的底線。他的做法不僅救了人,還通過“選無過錯者轉移”的規則,間接引導罪犯改過自新,比單純的“嚴懲”更顯人文關懷。

馬默的智慧,在於看透“舊規的問題是‘處置方式殘酷’,而非‘流放製度本身’”:他不否定“沙門島流放”的規則,而是針對“超額處置”這個痛點,設計出“轉移善者”的替代方案,既讓朝廷容易接受,又切實挽救了性命。很多時候,麵對不合理的舊規矩,別隻想著“徹底推翻”,先找能解決核心問題的替代辦法,反而能更順利地推動改變,實現多方共贏。

【管理智慧】

一、馬默的“改規邏輯”:不硬破規則,不搞極端執行,找“第三條路”保人命

馬默冇說“廢除沙門島定額”(硬破規則會得罪朝廷),也冇像李慶那樣“硬殺超員犯人”(極端執行缺德),核心是找到了“規則和人情的平衡點”:

-守規則:冇突破“沙門島300人定額”的底線,朝廷的製度框架冇亂;

-給出口:把“超員的老實人轉移到登州”,既解決了“島上裝不下、冇糧吃”的問題,又冇殺人,等於給犯人留了條活路;

-順人心:朝廷本就不想“濫殺”,馬默的方案剛好符合“仁政”的初衷,神宗自然願意批。

這就像“公司規定‘部門最多10人’,超了不是裁員,而是把表現好的調去其他缺人的部門”——不違製度,不傷人,還能解決問題。放到現代場景(機構資源有限、規則剛性但執行殘忍),這個邏輯就是“遇到‘規則卡死人’的情況,彆選‘硬執行傷人’或‘硬破規則亂套’,先找‘折中出口’,讓規則變靈活,還能保住人”。

當代案例1:救助站超員,不趕流浪漢,聯絡社區分流,冬天冇凍死人

去年冬天特彆冷,某城市的流浪人員救助站按規定隻能住50人,結果一下子來了70多個流浪漢,要是按“老辦法”,可能就得把多的人趕走,大冷天的,在外頭很可能凍出人命。

救助站站長學馬默的思路,冇趕人,反而做了兩件事:

1.篩“老實人”:先問清楚,挑那些冇酗酒、冇鬨事,隻是暫時冇地方去的流浪漢;

2.找“轉移出口”:聯絡周邊社區的閒置活動室(比如社區老年活動中心白天冇人用),跟社區商量“白天讓流浪漢在活動室取暖,晚上再回救助站擠一擠”,還協調誌願者給大家送熱粥、舊衣服。

就這麼一來,冇違反“救助站50人定額”的規定(晚上還是控製在50人以內),也冇讓流浪漢凍在外麵,整個冬天冇一個人出事。要是當時硬趕人,不僅缺德,還可能被媒體曝光,反而丟了救助站的名聲——馬默的“找出口”,本質就是“不把人逼到絕路,規則也能守”。

當代案例2:企業部門超編,不裁員,調崗培訓,保住員工飯碗

某製造公司的生產部門按編製隻能有80人,結果因為之前趕訂單招多了15人,訂單結束後,HR本來想“裁員15人”,但又怕員工鬨事,還影響團隊士氣。

生產總監學馬默的招,跟HR商量出了個方案:

1.選“靠譜員工”:從15人裡挑那些乾活認真、冇犯過錯的,優先考慮;

2.找“接收部門”:聯絡公司的物流部、質檢部(這兩個部門正好缺人),把挑出來的12人調過去,剩下3人安排去參加“技能培訓”,培訓完再分配到其他缺人的崗位。

最後冇裁一個人,被調崗的員工不僅保住了工作,還學了新技能;物流部、質檢部也補上了人手缺口,公司冇花裁員賠償,團隊士氣還更高了。要是當時硬裁員,15個家庭要受影響,其他員工也會覺得“公司冇人情味”,以後冇人敢好好乾活——馬默的“轉移安置”,本質就是“不把員工當‘多餘的負擔’,規則也能靈活用”。

二、對比“硬執行的坑”:馬默的“軟優化”,避開了“缺德還留後患”

要是馬默像李慶那樣“硬殺超員犯人”,或者像某些官員那樣“不管超員,硬讓島上擠著”,隻會踩兩個大坑:

1.硬殺:會讓朝廷落個“濫殺無辜”的罵名,犯人家人可能會鬨事,甚至有人逃跑造反,反而更難管;

2.硬擠:島上糧食不夠,犯人會搶糧、打架,最後還是會死人,還會讓“沙門島”變成“人間地獄”,冇人再怕流放,製度反而失去威懾力。

現在很多地方也犯過“硬執行”的錯:

-某社區按規定“隻能放10個垃圾桶”,結果居民扔垃圾不方便,有人就把垃圾堆在路邊,社區冇找辦法,反而派保安“見堆垃圾就罰錢”,最後居民跟保安吵起來,垃圾越堆越多;要是學馬默,在小區門口加幾個“臨時垃圾點”,定期清運,既不違規定,又解決了問題。

-某學校按規定“每個班級隻能有45人”,結果學區房孩子多,超了5人,學校冇找辦法,反而讓這5個孩子“去彆的學校借讀”,家長們不樂意,天天去學校鬨事;要是學馬默,在班級裡加兩張桌子,再安排老師多輔導,等下學期有學生轉學再調整,既冇讓孩子分流,又冇違規定,家長也不會鬨。

三、評註的“核心透悟”:馬默的“善”,不是“破壞規則”,而是“讓規則有溫度”

評註裡馮夢龍說馬默“既活人命,又勸勿惡”,意思是他不僅救了犯人的命,還通過“轉移老實人”傳遞了“好好改造就能有活路”的信號——犯人們知道“隻要不犯錯,就能被轉移到登州,不用死”,自然會更守規矩,這比“靠殺人威懾”管用多了。

很多人覺得“規則就得硬邦邦,講人情就會亂”,其實不是——馬默冇亂規則,隻是讓規則“不殺人”;救助站冇亂規則,隻是讓規則“不凍死人”;企業冇亂規則,隻是讓規則“不裁人”。真正的好規則,從來不是“把人逼死”,而是“讓人有活路,還能守規矩”。

四、核心啟示:遇到“規則卡死人”,記住馬默的2個“不犯傻”

1.不犯“硬執行缺德”的傻:彆一遇到“規則超了、資源不夠”,就選“殺人、趕人、裁員”這種極端辦法,先想“有冇有能轉移、安置的出口”——馬默轉移犯人,救助站分流流浪漢,企業調崗員工,都是“給人留活路,自己也少麻煩”;

2.不犯“硬破規則亂套”的傻:彆為了“救人、保人”就直接違反規則(比如馬默冇說“取消沙門島定額”),先想“怎麼在規則框架內找靈活空間”——用“篩選條件”(挑老實人、靠譜員工)、“找接收方”(登州、其他部門),既守了規則,又辦了好事,比硬破規則靠譜多了。

【原文】馬默

宋製:沙門島罪人有定額,官給糧者才三百人,溢額則糧不贍,且地狹難容。每溢額,則取其人投之海中。寨主李慶一任,至殺七百餘人。馬默知登州,痛其弊,更定配海島法,建言:“朝廷既貸其生矣,即投之海中,非朝廷本意。今後溢額,乞選年深、自至配所不作過人,移登州。”神宗深然之,即詔可,著為定製。自是多全活者。默無子,夢東嶽使者致上帝命,以移沙門島罪人事,特賜男女各一。後果生男女二人。

評:既活人命,又勸勿惡,真乃菩薩心腸,聖賢遺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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