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這批盔甲已歸屬玄武隊所有。玄武隊成員個個身強體壯,鎧甲穿在他們身上,顯得頗為合身。
擊退明月郡守的進攻後,烽火山眾人恢複了日常操練。對玄武隊而言,他們不僅要提升自身實力,還需適應這些繳獲的盔甲。飛羽隱隱覺得,身著這批盔甲的玄武隊,未來定會帶來驚喜。
後來,飛羽發現這些鎧甲尚有改進餘地,便親手進行改造。在加固每套鎧甲的同時,他還為每件盔甲加裝了一套暗器。如此一來,即便手中兵器丟失,也能在危急時刻憑藉暗器出奇製勝。
不久,烽火山擁有特殊鎧甲的訊息不脛而走,引得各地官府爭相仿製。
當然這都是後話。即便在當下,這批鎧甲對烽火山而言也是珍貴的力量。
此時的明月郡守,正為先前坑殺官兵的決定追悔莫及。這個舉動給他招來了不小的麻煩。
敗軍歸來後,部下與他之間已生隔閡,甚至對他的命令陽奉陰違。
明月城的百姓也對他失去信任,有些民眾寧願赴死,也不願繳納他規定的賦稅。
自烽火山敗退以來,軍心日漸渙散。不知是誰走漏了烽火山有神靈庇護的訊息,導致全軍上下人心惶惶,都害怕郡守再帶他們去送死。
軍中逐漸形成兩派:一派堅決不信遭遇神靈之說,認為這隻是郡守為掩飾敗績編造的謊言;另一派多是親曆戰事的官兵,他們深知烽火山的可怕,對其神靈護寨的說法深信不疑,因而更加畏懼前往征討。
但無論哪一派都清楚,烽火山的實力遠非他們所能抗衡,即便朝廷派出重兵也未必能將其剿滅。
經此一役,明月城安分了許多,不敢再輕舉妄動。
關於烽火山的傳說卻日益增多,為這座山寨蒙上了更濃厚的神秘色彩。
城中的說書先生每日在茶館講述烽火山的傳奇,使得百姓愈發難以辨彆真相。
此舉直接導致明月城與琅琊城的富商們再也不敢取道烽火山。
這讓飛羽頗為苦惱:如今富商們寧願繞遠路也不願冒險經過,導致烽火山一帶人煙漸稀,斷絕了重要的財源。
飛羽站在山寨門前,望著山下的方向,又這樣度過了一整天。整整半個月過去了,烽火山上依舊不見一個行人經過。
墨雲早已告訴飛羽,為何這條路會如此冷清。飛羽心裡清楚,但對此卻束手無策。
他總不能親自下山,向那些富商喊話:“走烽火山吧!這裡冇有神仙,也冇有妖怪!”
好不容易因為“神仙”的傳言讓官府不敢進犯,他怎能親手毀掉這份安寧?
眼下局麵已成定局:官府忌憚烽火山,而烽火山也幾乎斷了財源。
既然攔路收過路費行不通,飛羽必須想出彆的辦法,維持山寨的運轉。
之前從明月郡守隊伍裡俘來的九個人,傷勢已經痊癒,如今都投入到耕種之中。光靠這九人,自然養不活整座山寨,但飛羽也不可能讓自己的兄弟去乾農活。
烽火山的訓練一天比一天嚴苛,隊員們的體力日益增強,連俘虜們看了都目瞪口呆。
他們心裡隻有一個念頭:這些人,還是普通人嗎?
飛羽要做的,就是讓每個人突破身體極限,成為能夠以一敵百的殺戮兵器。
因此,就算稱他們為“變態”,也毫不誇張。
俘虜們每天看著這樣的訓練,嚇得連逃跑的念頭都不敢有——在他們眼皮底下溜走,無異於自尋死路。
不僅如此,有人甚至想長久留在烽火山。這裡有這麼多強者守護,還有哪裡比這兒更安全?
漸漸地,有人萌生了歸順的念頭。誰不想擁有這樣的力量?一旦變強,就再也不會任人欺淩。
隻要在烽火山學到本事,就相當於擁有了地位與財富。因此,他們天天跟在隊員身後,頂禮膜拜,指望能偷學一兩招。
他們還主動接手了做飯的活兒。不得不說,他們手藝比之前的兄弟強得多,至少飛羽等人不再頻繁鬨肚子——這一點,飛羽頗為欣慰。
張良從昏迷中甦醒,刺眼的陽光讓他眯起了眼。他環顧四周,隻見茂密的樹林,微風拂過,帶來一陣涼意。
張良搖晃著腦袋,愣了好一陣子纔回過神來,茫然望著四周陌生的景色。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猛地從地上彈了起來。
“啊——”一聲淒厲的慘叫劃破寂靜,驚起林間飛鳥。張良重重摔回地麵,隻覺得渾身肌肉彷彿被無數鋼針穿刺,劇痛難忍,似乎有什麼東西正滲入體內。
額頭上冷汗如雨,他不住倒吸涼氣,過了許久,這陣痛楚才漸漸消退。
他躺在地上不敢亂動,閉目凝神,努力回想著先前發生的事。
“我不是在網吧和同學打英雄聯盟嗎?後來好像有一群抵製日貨的人衝進來……然後就失去意識了。難道我遇害了?不可能啊,我隻是個窮學生,雖然為了高配電腦偶爾會去島國網吧,但也不至於這麼倒黴吧!”
罵罵咧咧好一陣,直到喉嚨發乾才停下。張良明白,當務之急是恢複體力,弄清自己身在何處。
試著活動手指,痛感已經減輕不少。他緩緩蜷起身子,雖然仍有些疼痛,但已能忍受。慢慢挪到一棵巨樹旁,他齜牙咧嘴地蹲坐下來。
“應該不是遇害,這附近連個人影都冇有。難道是拋屍荒野?等等,這棵樹……”
張良突然注意到身後的參天巨木。在北方平原很少見到如此高大的樹木,這棵樹齡至少三百年,樹乾粗壯得能抵兩個張良。
他在南方森林裡見過這樣的樹,但在北方實在罕見。抬起手腕,電子錶顯示的時間距離他玩遊戲纔過去一個小時。
“這……”
張良徹底懵了。
“難道這裡不是地球?”
腦海中閃過在網吧最後的畫麵:電腦無故黑屏,不止一台,整個網吧都迸發出刺眼的光芒。
張良心有餘悸地拍著胸口,“幸好是穿越了。我還這麼年輕英俊,要是就這麼死了多不值。這麼多年光顧著打遊戲,到現在還是個!”
“也罷,既然穿越了就接受現實吧。反正地球上也是一事無成,整天渾渾噩噩度日,跟行屍走肉冇什麼兩樣。在異界說不定能過得更好。”
張良很快調整好了心態。
“現在先走出這片森林再說。希望這異界比較好混,再怎麼說我也是承載著先進文化的新人類,總不至於混得太差吧。”
他開始幻想小說裡左擁右抱的場景,口水順著嘴角流下亮晶晶的絲線。
一小時後。
張良罵罵咧咧:“這什麼鬼地方?走了一個小時還是老樣子,根本走不出這片森林!”
“累死我了!”
張良找了塊乾淨的空地坐下休息。來到這個地方後,他發現了兩個與以往不同的變化。
第一,他的近視消失了,不用戴眼鏡也能看清周圍的一切,感覺真好!
第二,張良的身體比以前強壯多了。過去他走半小時就累得不行,現在徒步一小時也冇問題。畢竟在城市生活時,他整天坐車、課程少、日夜顛倒地上網,體質早就垮了。
抬頭四望,森林枝葉茂密,陽光很難透進來,給人一種幽深的感覺。四周的樹枝雜亂交錯,更添了幾分陰森的氣氛。
“咕咚——”張良嚥了咽口水,手心濕漉漉的。他小聲嘀咕:“這地方怎麼跟恐怖小說裡一樣?要是在這兒拍恐怖片,連佈景都省了……人倒黴,到哪兒都嚇人。”
他現在隻想趕緊離開。正想著——
草叢裡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
“不是吧?難道還有野獸?”
張良豎起耳朵,判斷聲音來源,瞪大眼睛望過去。
“嗷——!”
一頭狼從草叢中探出頭來。
“我的媽呀!”
張良脫口驚呼,連滾帶爬地站起來,緊盯著那頭狼。冷汗從額頭滑進眼睛,又酸又澀,他卻顧不上擦。他急忙從地上撿起一根粗樹枝,快速捋掉葉子,雙手緊握——這可是他眼下唯一的保命工具。
他可不敢徒手和野獸搏鬥。他不是特種兵,隻是個普通學生,雖然為了吸引女生練過一點肌肉,卻隻是花架子,而且至今也冇交到女朋友。
那頭狼完全走出來,張良頓時感到一種被俯視的壓迫感——它的頭幾乎和他的額頭齊平,體型比地球上的狼大一倍還不止。
它張著佈滿尖牙的嘴,像盯著美食一樣盯著張良。
腥臭的口水不斷從嘴角滴落,血紅的雙眼死死鎖定他,顯然不懷好意。
土狼是這一帶最低階的食肉獸,平時見到其他魔獸隻能逃跑。這次撞見張良這個普通人,它簡直走了大運,臉上居然露出一絲似笑非笑的表情。
“靠,這狼還會笑?智商也太高了吧!”
張良先是被它的體型嚇到,現在又被它的表情震驚。
恐懼到了極點,反而冒出一股怒氣:“媽的,我都死過一次了,好不容易穿到異界,你這畜生還想讓我再死一次?我跟你拚了!”
說完,他猛地把木棍朝土狼扔去。這動作在土狼眼裡成了的挑釁。它揮爪幾下,木棍就被切成幾段。
張良懵了,連退幾步,勉強躲過土狼的第一次撲擊。眼看它又要撲上來——
土狼被這突如其來的尖叫聲震得一陣眩暈,停下了攻勢,前爪微屈,隨時準備再次撲擊。
張良的嗓音猶如鬼哭狼嚎,以至於他這些年來進KTV的時間加起來都不足半小時就被趕了出來,足見這聲音的破壞力有多強。
“風緊!扯呼!”
話音未落,他已轉身飛奔,迅速冇入森林的暗影之中,隻留下一頭被張良的絕技驚得呆住的土狼。
密林深處。
甩掉土狼後,張良開始為填飽肚子尋找食物。
他爬上結滿藍色野果的樹,一邊把果子塞進嘴裡囫圇咀嚼,一邊含糊不清地抱怨:“真倒黴,找了半天隻有這種果子,也不知道有冇有毒,但總比餓死強!”
三兩下吃完野果,他隨手扔掉果核,又把沾滿果汁的雙手在早已被樹枝颳得破爛的衣服上擦了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