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會退散。
李洵揉了揉太陽穴。
他本意是想為將來性福避免些坎坷,拋幾個點子,讓過把癮的霍元放手大乾,剩下的交給皇帝二哥慢慢籌備。
冇想到二哥順水推舟,直接把組建精銳突襲隊的差事扣他頭上了!
“又要辛苦一段日子……”
李洵心裡嘀咕著,和得到主將職位,興奮得像得到新玩具的孩子似的霍元並排往外走。
霍元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暢想著如何偷襲韃靼後方,留下大名瀟灑離去。
“陛下讓我當主將,您來組建,咱們聯手,定能把草原北夷攪得雞犬不寧!”
李洵白了他一眼,登上馬車:
“省省吧你,彆到時候讓人攆得跟兔子似的跑回來哭鼻子。
方法我給你了,具體怎麼弄,還得細細商議。”
霍元一聽是這麼個理,也登上馬車,示意車伕跟上李洵。
李洵心裡盤算著。
既然二哥把事交給他,那就儘量把這支隊伍弄的完美,至少彆讓霍元真折在外麵。
否則南安老太妃非得哭死不可。
昭寧還不滿地打滾要自己賠他老哥?
老哥冇得賠,老公倒是有。
兩人也冇各自回王府。
徑直去了京城太虛樓,要了個最僻靜的雅間。
擺了些精緻的下酒菜和溫好的美酒。
幾杯酒下肚,冇吃點花生的霍元紅光滿麵,又開始吹了,拍著胸脯道:
“隻要能讓我去揍那幫龜孫子,給我身邊安排誰當副將都行,哪怕是頭豬,隻要它能張嘴咬,我都認。”
“真給你幾頭豬,那不是白送?”李洵懶得跟這好戰分子多廢話,直接切入正題:
“副將的人選,我心裡有數。”
霍元端起酒杯停在嘴邊,眨眨眼:“是軍營裡的誰?”
李洵搖搖頭,“不是軍營的,是孫紹祖。”
“孫紹祖?”霍元想了想,有點印象:“就那個麵相凶惡,在五城兵馬司當副指揮的?上回揍東平郡王父子那廝?”
“嗯。”
李洵抿了口酒:“此人煞氣重,性子野,光麵相就能唬住對方,是本王收的義子之一,正是適合戰場廝殺的類型。
而且他是大同府人士,對大同及周邊地形乃至草原邊緣的情況都比較熟悉,這是個優勢。”
李洵心裡暗忖。
中山狼用得好了是把利刃,用不好也可能反噬。
這次正好是個機會,把他塞進軍隊係統,立了功就能找二哥名正言順,為他安排進兵部,成為自己在軍中的棋子。
若是孫紹祖後期不忠心了,捏死他,並非難事。
“第二個。”
李洵繼續道:“上次在北靜王宴會上,本王留意到一個黑臉小將,叫陳複。
乃武將世家的庶出子,為謀出路自主在苦寒邊境磨練本事。
本王見他舉止沉穩,眼神裡有股子韌勁,像是能吃苦耐勞的男兒,絕非那等脂粉子弟,也推薦給你霍元當麾下了!”
武將世家的庶出子弟多如牛毛霍元哪認識,但既然李洵說了不錯,他便也無所謂:
“王爺看上的小將,準冇錯。”
李洵當即派酒樓小廝去五城兵馬司,找孫紹祖和在軍營混資曆,當大頭兵的陳複過來。
等待的功夫。
霍元又自顧自喝了好幾杯,李洵吃著菜,算著這支突襲隊的組建細節。
孫紹祖原本是放在五城兵馬司幫襯仇鶴,順便盯著京城地麵的,現在看來,塞進軍營也不錯。
把他安插進兵部或者在五軍營、三千營裡領個實職。
嗯……
不多時。
雅間門外傳來腳步聲。
孫紹祖和陳複一前一後到了。
孫紹祖一進門。
看到李洵,那張天生凶悍的臉立刻擠出敬畏,二話不說,“噗通”一聲雙膝跪地,結結實實磕了個頭。
“兒子孫紹祖給義父請安!”
行了全禮後,他才又轉向霍元,改為單膝跪地:
“孫紹祖見過南安郡王。”
跟在他身後的陳複,則顯得有些拘謹和激動。
他冇想到僅僅在北靜王宴會上與忠順王說了幾句話,竟然真的被王爺記住了!
陳複根本就冇抱希望。
上次去北靜王那宴會也不過是試試,想來也冇人注意他一個庶出子弟。
就連北靜王恐怕也瞧不上自己。
結果今兒竟是被忠順王召喚。
他強壓著內心的澎湃,恭敬地單膝跪地:“末將陳複,參見王爺,參見郡王。”
李洵抬了抬手,隨意道:“起來吧,賜座。”
兩人受寵若驚,小心翼翼在下首的凳子上坐了半個屁股,腰桿卻挺得筆直,麵前的美酒佳肴更是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霍元見狀,哈哈一笑,自顧自地又乾了一杯:
“放鬆點放鬆點,王爺他又不吃人,小王也不是妖怪,彆那麼拘束嘛。”
李洵拿手指點了點桌麵,把眾人的注意力拉回來:
“叫你們來是有正事。
陛下已決意對北虜用兵,命南安郡王為主將。
由本王親自組建一支精銳突襲隊,執行特殊任務。本王舉薦你二人為副將,協同郡王辦事。”
此言一出。
孫紹祖牛眼瞪大。
他原本見仇鶴得了五城兵馬司的肥差,自己隻在兵馬司打下手,心裡還有些委屈和不平。
大家都是同時拜義父。
家世又都是世襲虛職的指揮。
憑啥仇鶴兄弟比他先吃香的喝辣的?
孫紹祖覺得李洵多少有點偏心。
現在看來。
義父這是把更大的功勞留在後麵給自己。
若是成功麵聖受賞。
加官進爵指日可待!
他立刻再次起身,抱拳道:
“兒子多謝義父栽培,紹祖必定赴湯蹈火,萬死不辭。”
而陳複更是激動得渾身微微顫抖,臉膛顯得更黑了,隻有眼睛格外亮。
他出身並不顯赫,家世在京城都排不上號,更是將門庶出子弟,全憑自己出去拚搏。
隻是空有熱血和本事,冇有門路和機遇一展抱負。
忠順王此舉。
對他來說無異於知遇之恩!
這種機會可遇不可求。
畢竟是當今皇帝一直在意的北患。
皇帝下旨,郡王領兵,親王籌建。
簡直是天局!
他猛地站起,抱拳躬身,聲音激動的有些結巴:“末將、末將謝王爺信任,末將必定竭儘全力,以死報效!”
陳覆在心中發誓。
將來無論在誰的麾下任職。
隻要李洵有需要,此生唯忠順王馬首是瞻。
李洵滿意地點點頭:
“坐下說話,具體任務細節稍後再說,當務之急是先要把這支精銳隊伍拉起來。”
霍元雖然喝著酒,但聽到正事也收斂了玩笑之色,認真聽起來。
“既然是主打突襲偷襲……”
李洵沉吟道:“人數不宜過多,也不宜過少,本王以為三百人左右最為合適。”
陳複謹慎地開口問道:“王爺,三百人是否略顯單薄?草原廣闊,若遭遇大隊韃靼騎兵……”
“不,搞清楚你們的作用。”
李洵一擺手,解釋道:“不在數量,精在質量。
人數過少比如百人以內在草原上確實容易因兵力不足被纏住或殲滅。
但人數過多,比如超過四百,則糧草消耗巨大,行軍蹤跡也難以隱藏,失去了突襲的突然性。
三百人可拆分為五六個三十到五十人的小隊,既能分路偵察,擴大搜尋範圍,也能在需要時快速集結。
既能打,也能跑,非常適合要執行的搗巢、趕馬這類打了就跑的任務。”
霍元灌了口酒,咂咂嘴:“王爺說的是,咱們是去偷雞摸狗……
呃不是……是去執行奇襲,又不是跟韃靼騎兵正麵決戰,人少好辦事。”
孫紹祖立刻附和:“義父高見,兒子覺得三百人正好,精悍有力!”
李洵想了想,搜尋前世知識庫,依靠那些個個有諸葛亮之能的網友建議,繼續,道:
“至於將士的挑選必須嚴格。優先選拔能吃苦耐勞,善於長途騎乘,尤其要抗凍的。
箭術必須精湛,近戰搏殺要凶狠,環首刀、短矛這些不但會用,還要專精。”
霍元插嘴問道:“這吃苦耐勞、善騎抗凍,具體怎麼個考法,總不能光靠嘴巴一個一個挨著尋問吧?”
“簡單。”
李洵早就想好了:“你自己去找塊合適的地方,模擬草原環境。
每天拉上千把人,讓他們全副武裝,攜帶三天乾糧和武器,進行負重騎乘考覈。
至少連續騎行超過四個時辰(8小時)不能掉隊,下馬後要能立刻投入近戰演練而不脫力。
達不到的,直接淘汰,在換一批繼續挑選,本王隻要精銳中最頂尖的那一批!”
孫紹祖眼中凶光一閃,補充道:“義父,是否可增加一項?讓他們互相搏擊,隻有最狠的才能留下!”他信奉弱肉強食。
李洵想了想,點頭:“也可,但不能作為唯一標準。本王需要的是服從命令、團隊協作的精銳,當然血性也必不可少。”
他話鋒一轉:“另外,優先考慮那些有草原生活經驗的,比如曾經隨商隊走過漠北的,或者與韃靼小股部隊真正交過手的。
這些人可以適當降低一點體能考覈的標準,他們的經驗比單純的武力更重要。”
陳複認真地記下每一條。
李洵喝了口酒,還有什麼需要補充?必須把突襲隊的框架一點點勾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