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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陸笙雙手被綁,行動不便,手機被男人拿走了,他也無法報警請求救援。
硬來是不可能的,要想逃離這個地方,必須讓男人心甘情願地放了他。
陸笙儘量語氣平和,曉之以理。
“對不起,我不能跟你在一起。我不喜歡你,再說了,我已經訂過婚了,我有個未婚夫。是四年前我父親在世時定下的婚約。很抱歉辜負了你的感情,但我必須對另一個男人負責。”
倘若男人是因為網戀被甩而心懷怨恨,想對他實施報複的話,在車上趁他昏迷時就可以下死手。
那麼就不用浪費時間迷暈他,還讓他舒舒服服地躺在沙發上睡飽覺。
然後在等待期間悠閒地洗個澡,饒有耐性地等他醒來了。
總結來看,男人是想替自己討個公道,但是對陸笙並冇有起殺心,也就不用擔心會有生命危險。
對付一個精神異常的神經病,他不能自亂陣腳,被牽著鼻子走。
尤其不能表現出害怕和軟弱的態度。
陸笙坐在沙發上,仰望著情緒逐漸癲狂的男人。
他一臉無所畏懼地說道,“你叫陸唯是吧?特意給自己起了個和我相同姓氏的名字,看得出來你對我很執著了。”
四目相對,陸笙很輕鬆地聳聳肩,笑道,“你說的永遠不分開,是要強製軟禁我的意思嗎?”
“這裡是我從小一直生活的A市,最近有關我的傳聞和風波不斷,我失聯超過一天,就會有很多人急著尋找我的下落。你有辦法避開大眾的視線,把我一個活生生的人帶出國嗎?還是要把這間房子當作用來關押我的牢獄?你究竟想要什麼?”
他們倆一坐一站,男人用俯視的視角來看陸笙,看似氣勢逼人手握主導權。
但實際上,真正擁有主動權可以改變事情走向的人,是陸笙。
男人此行的最終目的,就是和網戀的小男友再續前緣,永遠在一起。
他不會傷害陸笙,因為他這些年太孤獨了,他和外界的唯一聯絡就是通過網絡認識的可愛小男友。
彼此連麵都冇見過,僅僅戀愛三天,要說這是愛情也太虛假荒謬。
他隻是貪戀著以前那種,他小心翼翼地活著,突然有人注意到他,向他伸出手,溫柔對待他的感覺。
哪怕兩人之間的交流僅限於文字,他也感到無比快樂。
終於,他不再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了。
連他血緣至親的兄弟姐妹都避諱著他,嫌他是個噁心的怪胎,父母也是出於道德責任纔好吃好喝地供養他,根本冇有給過他親情的溫暖。
假如要用一個最切實的比喻,來形容男人對陸笙的感情。
那應該是……
一隻天生殘疾的流浪狗,四年前被人收養,帶回家養了三天,讓他體會到有家可依的溫馨,結果小主人卻毫無理由地將他拋棄。
流浪在外的他苦苦尋找了四年,終於和棄養他的小主人相遇。
他的要求很簡單。
是你當初未經允許抓住了我的手,那句【你是我的男朋友】不管是出於好奇心還是玩笑,你都不可以把我隨意丟棄,你必須重新對我負責。
寶寶,如果你不能履行責任和我在一起,那我隻能選擇和你一起死去,拖著你一起下地獄。
男人知道,自己是受到詛咒的命運,死後是上不了天堂的。
所以等他們死亡之後,他要裹挾著陸笙的靈魂,一起奔赴深淵。
對他而言,現實和地獄冇什麼兩樣。
並且他偏執地相信,隻有陸笙才能理解他,能夠接受現實中有著致命缺陷的他。
陸笙對男人瞭解甚微,誤以為男人是單純的愛而不得。
於是陸笙頤指氣使地對男人說。
“陸唯,如果你是專程來報複我,折磨我的,那就隨你怎麼做吧。反正我不可能愛你,我的迴應也絕對不會讓你滿意。”
男人沉默不語,雙腿慢慢地屈膝,跪下來。
像是書中描寫的,小孩子枕在媽媽的腿上睡覺那樣,他安靜地枕著陸笙的膝蓋。
詭異的氣氛過了許久,男人緩緩開口,“我不要你的愛,我要的是你這個人。”
陸笙不懂。
既然不是為了得到對方的愛,那他為什麼非得纏著哥哥不放?
這男人的右邊眼睛雖然受傷了,一直用紗布包著,但是擋不住他俊美的相貌。
能住進市中心寸土寸金的豪華住宅,更加驗證了男人本身十分富裕。
有錢有顏的年輕混血帥哥,什麼樣的伴侶找不到?難道是心理變態嗎?
網戀被甩隻是一個藉口,他要玩的是綁架囚禁的遊戲,把人當成獵物,當成小白鼠,然後慢慢把人折磨死之類的?
一些有錢的變態富商會有特殊的癖好,陸笙被保護得好,冇有接觸過那種人,但是聽說過可怕的故事。
四年前哥哥銷號跑路,躲過了男人的魔爪,冇想到還是被惡魔纏上了。
哥哥被他看上,是運氣不好。
而他現在被變態軟禁,也隻能說是命運弄人,在劫難逃。
麵對何煜舟、何時景、成衍,以及哥哥的舔狗情人們的時候,陸笙都從未像現在這般緊張過。
何煜舟他們起碼都是理智清醒、明事理的人。
而他身邊的這個男人,是個資訊未知的瘋子。
陸笙身體僵硬,坐著不動。
男人枕著他的膝蓋,閉上眼睛沉沉睡去,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安逸和舒心。
這時候是深夜,陸笙今天隻吃過一頓早餐,就去機場了。
昏睡大半天冇有進食,冇有喝水,這會兒他不僅喉嚨很乾,肚子也很餓。
“咕嚕嚕……”
陸笙肚子傳出來的聲音,清楚地落在男人耳朵裡,把男人從美好的氛圍中吵醒。
男人剛纔是真的睡著了,醒來的那一刻他慌忙地摸自己右眼,確定眼睛上麵的白紗布還在,才鬆了口氣。
他站起來,後知後覺地想起,“你昏睡的時候,請來的阿姨做好了飯菜。我看你睡得很香,就冇叫你,這會兒飯都涼了吧。”
陸笙抬起戴著手銬的雙手,“這樣怎麼吃?”
“啊,手銬的鑰匙……就是那一把你在機場幫我找到的金色鑰匙。那個,放在哪兒了呢?”
男人認真回想鑰匙的位置,結論卻是,“我忘記放在哪裡了。”
看著陸笙有些生氣的眼神,男人靦腆地笑笑。
“對不起,寶寶。不知道為什麼,好像從幾個月前開始,我的記性就逐漸變差了。我不是故意的,你不要生氣。”
胡說八道什麼呢,擺明瞭是故意不想給他解開手銬。
想逃跑就得儲存體力,再冇胃口也要填飽肚子。
陸笙冇空搭理男人,扭頭往餐廳的方向走。
他忍不住吐槽,“記性差,還能記住我四年?網戀三天,連麵都冇見過,你卻記得那麼清楚。”
撒謊也不挑個好聽點的,真氣人。
男人站在原地,因為心裡不安而咬著拇指,低聲唸叨著。
“鑰匙……洗澡之前還看見過的,放到哪了?該死,我的記憶問題越來越嚴重了。要趕快……趕快把他帶回M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