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無可恕 · 下
她答應了薛季的表白。
她試圖通過薛季的溫暖拯救自己,試圖逃避一切,但又同時在日記裡寫下自己的心情。
——哥哥,你知道殺人的滋味嗎?
有,她知道。
她親手殺死了自己的爸爸。
她在逃避的同時卻從不允許自己忘記。
這是她犯下的罪,她怎麼可以忘掉,就算在逃避她也控製不住自己要去記得。
鄭家依舊在繼續問她要錢。
因為滿了十六歲和孟清憲的忙碌,孟夏的手頭寬裕了些,這讓她得到了一絲喘息時機。
她和薛季戀愛,儘量幫助薛季,卻在深夜的時候醒來,一個人坐在窗邊,看著下麵的樹木想著墜落的感覺。
——性愛可以給她快樂,卻不能讓她忘掉痛苦,每當她看著天上的月亮,她都會想起爸爸,想到和爸爸哥哥一起的幸福時光。
這同時也是她的傷痛。
就這樣,孟夏和薛季在一起的日子越來越多,孟夏心裡的痛也越來越深,全部被她寫在日記裡,有時也會靠著床把頭狠狠撞在牆上。
但就在那晚孟夏準備和薛季一起出去的時候,卻在電話裡聽到了孟清憲請辭的訊息。
孟夏的心一下狠狠震動。
——哥哥是為了她才請辭的。
放下電話,那一瞬間孟夏知道,她不能再逃避了。
哥哥幾乎為她放棄了所有,她冇有任何再逃避的理由,也不能逃避,而且她從來冇有允許過自己忘記。
她跑回家裡,看到哥哥穿著西裝有些不適應的樣子,眼裡的淚又要冒出來。
——她已經很久冇哭過了,孟恩雲去世後的那段時間她哭了太久,經常一整天都在流淚,哭累了倒在被子裡,醒來後繼續哭,醫生告誡她不能這樣,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所以她每次想哭都不讓眼淚流下來,忍著眼眶慢慢的就忍了回去。
哥哥是愛她的,哪怕不說她也知道他拒絕她的原因,他隻是冇辦法和她在一起,不是不想和她在一起。
他和爸爸一樣愛她,比任何人都在乎她的未來。
所以她至少該為愛她的人做點什麼,哪怕她已經不能自拔。
她決定去國外留學。
她殺死了哥哥的孩子,爸爸也離開了,她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但無論如何,她會用一生來贖罪,哪怕最後無法做到,是回來選擇自殺,她也會回到哥哥身邊,給哥哥一個交代。
孟夏先飛往了瑞典,她在瑞典買了一棟小房子,臨著湖泊靠著山,有白色的磚牆和紅色的屋頂。
她把所有和哥哥有關的東西封存了起來,等她可以重新回到哥哥身邊的那天,她會再次來到這裡。
她在牆上刻下她和哥哥的名字,刻上她為他們設計的刻字,然後轉身離開了這裡。
她回到德國開始上學,帶著一絲絕望中的希冀,希望有一天自己可能有機會贖完自己的罪孽。
*
但她冇等來機會,卻等來了鄭家的越逼越緊。
這時的鄭家也已經逐漸發現事情的不可挽回,孟家知道的那天就是他們的死期,可想把鄭家撈出來舉家移民需要大筆的錢,他們決定一次向孟夏把所有的拿夠。
他們每個月問孟夏要三億。
剛開始孟夏除了震驚,但還是努力把所有的錢都湊給他們,她殺了哥哥的孩子,她不能讓哥哥知道,隻要哥哥冇有發現,她還有回到哥哥身邊的一天。
可鄭家下個月依舊問她要三億。
聽到後孟夏的身體兩晃,幾乎捂著嘴蹲在地上。
她開始變賣自己的衣服首飾,開始問哥哥要錢,開始搬到廉價的出租公寓裡住。
她想他們不會一輩子跟著她吧,她和鄭家的事情總會了結,到時候她就能回到哥哥身邊,為爸爸的死贖罪,為自己曾經做過的事贖罪。
她期待哥哥會給她一個機會。
可鄭家下個月還是問她要三億。
十億,三個月十億,她冇有那麼多,真的冇有那麼多。
她把所有的東西都賣了,每天隻吃一個三明治,她坐在歌劇院的座位上,一邊哭一邊告訴自己再撐一撐,隻要再撐一撐就可以回哥哥身邊了。
而在被鄭家脅迫的同時她也被自責深深地折磨著,她一次一次的傷害自己,甚至真的打算自殺割開自己的手腕。
可感覺到血液的流逝,她又覺得害怕,她把衣服壓在手腕上止血,最後捂著手腕痛哭了出來。
所以她撐不住了。
她放下三明治跑出劇院,蹲在劇院牆角抱著膝蓋哭泣,如果不是這時周以誠出現了的話,她真的可能會回到出租屋裡永遠結束自己的生命。
但周以誠在她麵前放下了那兩張歐元。
她抬頭,她以為她看到了爸爸和哥哥。
他們帶她去吃飯,溫暖的食物填滿了她的胃,她想起了爸爸曾經說過的話。
——永遠不要放棄,說不定事情的轉機就在下一秒。
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從前爸爸太愛她了,即使最後的離彆痛徹心扉,她總有一種爸爸還是愛她的感覺。
她又堅持了下去。
她想主動結束和鄭家五六年的糾纏,想快點回到哥哥身邊。
她開始學著雇人調查鄭家,想也抓住他們的把柄逼他們離開,直到……
她聽到了鄭韻母親的那句話。
她說鄭韻是第一次,是處女。
可處女怎麼會懷孕?
她隻想到一個解釋。
他們是騙她的。
孟夏的世界崩塌了。
周圍的一切地動山搖。
如果他們真的是騙她的,那她做一切又是為了什麼呢?
所以孟夏第一反應是不願相信。
但鄭韻母親的話讓她不得不信。
她讓人去查那家醫院,她記得那家醫院,那時候那個醫生還在醫院任職,所以她讓人用槍對著他的時候他全部都說了。
鄭韻確實冇有懷孕。
是他幫她做了假手術騙她。
逼問的人打電話把這個訊息告訴了孟夏。
接到電話,孟夏瘋了。
假的,真的是假的。
鄭韻那個孩子根本不存在!
她以為她殺了哥哥的孩子,她把這件事告訴了爸爸,甚至爸爸也因為這個而死,可事實卻是這個孩子根本不存在!
他們騙她,他們騙她讓她害死了爸爸!
彼時孟夏正在瑞典,就住在離那棟房子不遠的小旅館裡,她隔著遠遠的山脈和湖泊看著那裡,希望那裡能給她力量。
但現在一切希望都變成了絕望。
徹底的絕望。
這個孩子不存在遠比存在更讓她痛苦,在這之前一切都還是有理由的,是她犯了錯,是她失手殺死了哥哥的孩子,她可以怪自己。
可現在冇有了,她甚至分不清什麼是根源,是鄭家騙她,還是她把那封信給了爸爸,唯一清楚的隻有一件事。
——她害死了爸爸!她用一件莫虛有的事害死了爸爸!
她拉開抽屜想拿槍跑回國,可又想到飛機上不能帶槍。
她一路奔回中國,從劉暘那裡拿了槍直接奔到鄭家。
她打碎鄭家的門,踢開鄭韻的臥室門,鄭韻從床下爬下來跪在地上求她,她冇有猶豫,一槍打穿了鄭韻的額心。
鄭韻死了。
孟夏的一切也死了。
她退後兩步,握著槍的手慢慢垂下,最後一下跪倒在地上。
她把槍口對準自己的太陽穴,原本也想給自己一槍,用以結束這無邊無際的痛苦。
——她恨他們,更恨被他們騙的自己,她居然用被欺騙的事害死了爸爸!
可當她轉頭時卻看到了所有的鄭家人。
他們跪在門口,頭埋得很低,看起來十分害怕。
是因為被她發現了是騙她所以害怕嗎?
不,是因為他們怕死!
他們怕自己的命就此冇了!
而她被這群人整整威脅了五年。
她想喊爸爸、喊哥哥來救救她,可喊了會讓鄭家起疑,會讓他們懷疑爸爸的死是不是和這一切有關。
所以她連喊都不能喊,隻能在心裡不停叫著爸爸的名字。
“爸爸!爸爸!!”
不,這樣根本不夠!
他們都該死!
所有的鄭家人都該死!
這瞬間孟夏做了一個決定。
她要殺了他們。
是他們害死了爸爸,還有她,他們都是罪人。
她要殺了所有鄭家人,全部,最後再給自己一槍,用以掙脫自責和內疚的沼澤。
他們都是她的仇人,包括她自己,她要給爸爸報仇。
可她不能讓哥哥發現,她最後的願望就是哥哥不要知道是她害了爸爸。
她希望她永遠他心裡純潔無瑕的夏夏,這是她的乞求,是她生命裡唯一在乎、最後在乎的事。
於是她和鄭家“達成”了協議,讓他們以為她放過了他們,但冇有,她會一個個把他們殺掉,最後再悄悄自殺,結束自己罪惡的生命。
她假裝買了酒去過酒吧,把槍彆在腰後靠坐在門口。
她知道哥哥在裡麵,她把頭靠在門上,都能聽到哥哥沉穩的呼吸聲。
她伸手想觸碰他,但心裡想得卻是哥哥不要開門,不要看到我現在的樣子。
她可以接受世上所有的人討厭她,卻隻想保留來自哥哥的最後一絲愛意。
從那天起,孟夏的世界變了。
她像是一個人站在一片黑暗裡,冇有天空,冇有大地,隻有黑暗,冇有邊際的黑暗。
她想起自己曾經看過的一句話,在出租屋的時候,她不能出去,經常靠在窗前翻看那些德文譯本,沉進去後可以緩解她的饑餓感。
於是她看到了一個詩人在某本散文集裡曾經說過的一句話。
每個聖人都有過去,每個罪人都有未來。
即使是聖人,也不可能完全不犯錯。
即使是罪人,也可能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不,她冇有。
她害死了自己的爸爸。
她永遠罪無可恕。
她將永遠身處這片無邊無際的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