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華,一個在影視城漂了十年的臨時演員。我是個孤兒,十五歲那年離開孤兒院,一個人在這座城市苟活。
十年,足夠讓一棵小樹苗長成參天大樹,卻冇能讓我從背景板裡脫穎而出。三十八歲的年紀,在鏡頭前已經演不了年輕人,也夠不上老藝術家的分量,卡在中間,像被遺忘在時間夾縫裡的灰塵。
那天下午,我又被一個二十出頭的小鮮肉當眾羞辱。隻因我在他念台詞時不小心打了個噴嚏。
“哪裡找來的群演?一點專業素養都冇有!”他指著我的鼻子,那張精緻的整容臉上滿是嫌惡,“滾出去,換一個!”
我攥緊了拳頭,指甲陷進掌心,卻還是彎腰賠笑:“對不起,李老師,我的錯。”
走出片場時,我聽見自己的骨頭在哢哢作響,不是衰老的聲音,是尊嚴碎裂的聲響。回到那間月租八百的出租屋,我踢掉鞋子,一頭栽進那張彈簧已經失效的沙發裡。
房間隻有十五平米,牆壁上的黴斑像是時間的印記,記錄著我一年又一年的失敗。
夜幕降臨,我從冰箱裡拿出一罐廉價啤酒,一口氣灌下半瓶。然後像是被什麼驅使著,掏出手機,點開一個介麵粗糙的網站。我需要發泄,需要證明自己還是個活物,而不是片場裡一件可以隨意替換的道具。
“上門服務,兩百一次,四百包夜,三洞、虐待加錢。”廣告語直白得刺眼。
我撥通電話,聲音沙啞:“要一個,現在過來。”
“地址發來,一小時內到。”對麵是個冷漠的女聲,像是已經重複了千百遍。
我掛斷電話,把地址發過去,又開了一罐啤酒。窗外是影視城永不熄滅的燈光,那些光鮮亮麗的明星們正在高檔餐廳裡推杯換盞,而我這個連一句台詞都說不上的臨時演員,隻能在這間發黴的出租屋裡用最廉價的方式購買一點虛假的溫暖。
四十分鐘後,敲門聲響起。
我搖搖晃晃地起身開門。門口站著一個女人,看起來不到三十歲,穿著劣質的亮片短裙,妝容濃豔卻掩不住眼角的疲憊。
她不算漂亮,但身材豐滿,身上有股廉價的香水味,混合著菸草的氣息。
“是張先生嗎?我叫小晴。”她的聲音比電話裡柔和些,但依然帶著職業性的機械。
我點點頭,側身讓她進來。她掃了一眼我狹小淩亂的房間,臉上冇有任何表情,像是早已習慣了這種場景。
“先付錢,兩百。”她直接伸出手。
我掏出皺巴巴的兩張鈔票放在她手上。她利落地把錢塞進包裡,然後開始脫衣服。
“洗澡嗎?”她問,手上動作冇停。
“不洗了。”我說,酒精和慾望同時在血管裡奔湧。
就在她脫下最後一件衣物時,我忽然瞥見門口似乎有個影子一閃而過。我愣了一下,眯起眼看向門縫,卻什麼也冇有。
“怎麼了?”小晴問,已經光著躺在了我那張吱呀作響的床上。
“冇什麼。”我搖搖頭,隻當是自己喝多了眼花。
我也脫下衣服,我看見她的逼毛濃鬱,兩片肉黑得像塗了墨汁,微微張開合不攏,我知道那是做多的緣故。
她的身體很涼,像是剛從冷庫裡出來。我笨拙地親吻她的脖頸,她則機械地發出幾聲配合。
就在我漸入佳境時,房間的燈突然閃爍起來。
“什麼情況?”我抬起頭,不滿地嘟囔。
小晴也微微皺眉:“你這電路老化了吧?”
燈又閃了幾下,然後徹底熄滅。房間陷入黑暗,隻有窗外遠處的霓虹燈透進一絲微弱的光。
“媽的。”我罵了一句,準備起身檢視。
就在這時,我看見了一個影子。
就在床邊,站著一個模糊的人形輪廓。它冇有麵目,隻是一團更深沉的黑暗,但我能感覺到它在“看”著我們。
小晴也看見了。她倒吸一口冷氣,身體瞬間僵硬。
“那...那是什麼?”她的聲音顫抖著。
我屏住呼吸,一動不敢動。影子緩緩移動,向我們靠近。房間溫度驟降,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鬼...”小晴終於從喉嚨裡擠出一個字。
這個詞像是一把鑰匙,打開了恐懼的閘門。我猛地滾下來,手腳並用地爬向門口。小晴也反應過來,抓起自己的包和衣服,跟在我身後。
我們兩個赤身裸體,像受驚的兔子一樣衝出房間,跌跌撞撞地跑下樓梯。直到衝出樓道,來到街上,我們才停下來,扶著膝蓋大口喘氣。
深夜的街道空無一人,隻有遠處一個夜宵攤還亮著燈。我們這才意識到自己還光著身子,慌忙把抓在手裡的衣服往身上套。
“操!”我邊穿褲子邊罵,“那是什麼鬼東西?”
小晴臉色蒼白,嘴唇還在發抖:“我不知道...但我不是第一次見這種事了...我們這行,容易招惹不乾淨的東西。”
她的話讓我後背發涼。我點了一支菸,試圖平靜下來,但手指依然顫抖。
“去那邊坐坐吧。”我指了指遠處的夜宵攤。
小晴點點頭。我們一前一後走向那個亮著燈的小攤。攤主是個六十歲上下的大媽,身材微胖,臉上有歲月刻下的皺紋,但眼神很亮。她的攤位很小,隻擺著三四張摺疊桌,鍋裡冒著熱氣,散發出食物溫暖的香氣。
“這麼晚還出來啊。”大媽熱情地招呼,“吃點啥?”
我要了一碗炒飯,小晴點了炒粉。我們坐在塑料凳上,驚魂未定。
“怎麼了你們倆?臉色這麼差。”大媽一邊炒飯一邊問。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剛纔的經曆告訴了她。小晴在旁邊補充細節,我們倆像是兩個被嚇壞的孩子,急於向大人尋求安慰和解釋。
大媽聽完,眉頭緊鎖。“聽起來像是跟上你了。”她看著小晴說。
“跟上我?”小晴的聲音提高了八度。
“乾你們這行的,陰氣重,容易招惹那些東西。”大媽壓低聲音,“它可能是跟著某個客人沾上你的。”
小晴的臉更白了。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種電視劇裡的情節居然發生在我身上。
“那...那怎麼辦?”我問。
大媽把炒飯和炒粉端到我們麵前。“先吃吧,吃完我幫你們看看。”
我們狼吞虎嚥地吃完,大媽也已經收好了攤。“跟我來,我帶你們去買點東西。”
已是淩晨兩點,街道寂靜得可怕。大媽推著她的夜宵車,帶著我們穿過幾條小巷,來到一個24小時營業的喪葬用品店。
她拿了一些紙錢、香燭,還有幾個奇怪的小符包,我急忙付了錢。店主見怪不怪,熟練地結賬打包。
“這東西真有用?”我懷疑地問。
大媽神秘地笑了笑:“信則有,不信則無。”
回到我的出租樓下,我猶豫著不敢上去。大媽拍拍我的肩膀:“有我在,彆怕。”
我們三人走上樓梯,每上一級,我的心跳就加快一分。到達門口時,我已經滿頭大汗。
門虛掩著,我們離開時太慌張,冇來得及關上。大媽推開門,房間裡漆黑一片,溫度明顯比外麵低很多。
“開燈。”大媽說。
我摸索著按下開關,燈閃了幾下,居然亮了。房間裡一片狼藉,但那個影子不見了。
“不一定走了。”大媽低聲說,她從袋子裡拿出香燭點上,然後又取出紙錢,示意我和小晴坐下。
她嘴裡唸唸有詞,繞著房間走了一圈,在每個角落撒下一些糯米。然後她讓我們跪在紙錢前,教我們怎麼燒。
就在紙錢燃起的瞬間,我突然感到一陣頭暈,小晴則直接乾嘔起來。房間的燈又開始閃爍,牆角出現了一個模糊的影子,比之前更加清晰,甚至能看出大致的人形。
“不要停,繼續燒!”大媽命令道,她站起來,麵對影子,聲音變得嚴厲:“人鬼殊途,你不該在這裡徘徊!拿了錢就走吧!”
影子晃動起來,房間內突然颳起一陣陰風。紙錢的灰燼在空中打旋,形成一個小的旋風。
大媽毫不畏懼,繼續念著咒語,聲音越來越高亢。突然,她大喝一聲:“走!”
影子猛地一顫,然後像煙霧一樣逐漸消散。房間的溫度恢複正常,燈光也穩定下來。
一切都結束了。
我癱坐在地上,渾身被汗水濕透。小晴也差不多,她靠在我身上,呼吸急促。
“它走了。”大媽抹了把額頭的汗,“短期內應該不會回來了。”
我激動得不知說什麼好,從錢包裡掏出所有現金,塞給大媽:“謝謝您,真的太感謝了!”
大媽推回我的手:“收起來吧,我不靠這個賺錢。”她指了指樓下的方向,“要是真感謝我,以後想吃宵夜來就行。”
我愣在那裡,不知該說什麼。在這個人人自保的時代,我早已習慣了冷漠和算計,卻在一個夜宵攤大媽這裡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暖。
“一定,我們一定常去。”小晴替我說。
大媽笑了笑,收拾好東西:“天快亮了,我該回去了。你們也好好休息。”
她走後,我和小晴麵麵相覷,既不敢單獨離開,也不敢留在這個剛鬨過鬼的房間。
“要不...我們去開個房?”我提議。
小晴點點頭。
那晚,我們在一家小旅館開了間鐘點房。奇怪的是,經曆了這場驚魂,我們並冇有繼續之前的事,隻是和衣躺在床上,聊起了各自的生活。
我告訴她我是如何從一個懷揣演員夢的少年,變成如今這個連一句台詞都混不上的臨時演員。她告訴我她來自一個小縣城,為養活弟弟妹妹才走上這條路。
“我第一次‘接客’那天,哭了一整晚。”她說,眼睛望著天花板,“覺得自己已經死了。”
我側身看著她,突然發現卸去濃妝的她其實有一張清秀的臉。
“我們都還活著。”我說,伸手擦去她不知不覺滑落的眼淚。
那夜星空衛視在播放《喜劇之王》。
天亮時,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我送她上車時,我突然脫口而出:“下次...下次我還點你。”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傻瓜,你應該說‘我養你啊’。”
我們都笑了,但笑聲中有種苦澀的共鳴。
從那天起,我和小晴真的經常去大媽的夜宵攤。有時是一起去,有時是各自去。大媽的攤子冇有名字,就擺在影視城後門的一條小街上,來的多是像我們這樣的邊緣人:群演、保安、保潔、小商販。
這裡不像是個生意場所,更像是個避難所。大媽從來都是熱情滿滿,哪怕你隻點一碗最便宜的素麵。她幾乎記得每個人的名字,知道每個人的故事。
我和小晴的關係也在這種氛圍中慢慢發生變化。我們不再是最初的買賣關係,而是成了朋友,然後是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親密夥伴。
三個月後的一天晚上,小晴來找我,眼睛紅腫,像是剛哭過。
“怎麼了?”我問。
她搖搖頭,不肯說。那天大媽正好做了紅燒肉,硬給我們每人盛了一大碗。“多吃點,看你瘦的。”她對小晴說。
小晴吃著吃著,眼淚就掉進了碗裡。
大媽看見了,什麼都冇問,隻是又給她加了個荷包蛋。
那天晚上送小晴回去的路上,她終於告訴我,她弟弟要結婚了,家裡向她要五萬塊錢。
“我上個月剛寄回去三萬,現在真的拿不出來了。”她哽嚥著說。
我沉默了一會。那時我剛接了一個有點台詞的角色,拿到了兩千塊錢的“大紅包”,原本計劃買部新手機。
“我這裡有三千,你先拿著。”我說,“剩下的我們再想辦法。”
小晴停下腳步,看著我:“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街燈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我想起那晚她說的那句“你應該說‘我養你啊’”,心裡突然湧起一股衝動。
“我...我也不知道。”我撓撓頭,“可能就是見不得你難過。”
小晴笑了,眼裡的淚花在路燈下閃爍。“你真是個笨蛋。”
“但我這個笨蛋,是真心對你好。”我鼓起勇氣抓住她的手,“雖然我現在冇什麼本事,但我會努力。你...你能不能不要再做那一行了?”
小晴愣住了,然後撲進我懷裡,放聲大哭。路過的行人紛紛側目,但我們都顧不上那麼多了。
“我好累,我真的好累...”她一遍遍地說。
那晚之後,小晴搬來了我的出租屋。我們像兩個溺水的人,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救贖。她真的不再接客,而是去一家花店找了份工作,雖然工資隻有以前的零頭,但她說睡得踏實了。
她做了一個決定,不再和家裡有瓜葛,因為她已經仁至義儘了。
我們依然常去大媽的夜宵攤。大媽似乎看出了我們的關係變化,但從不點破,隻是每次都會給我們的炒飯裡多加個蛋。
兩年後,我和小晴結婚了。冇有婚禮,隻是請大媽和幾個常去夜宵攤的熟人吃了頓飯。大媽送了我們一套嶄新的床品,說是“嫁妝”。
小晴用我們共同的積蓄,加上我偶爾還能接到幾個特約演員的活兒攢下的錢,租了一個小鋪麵,真的開了一家小花店。店麵很小,但她說那是她的天堂。
八年過去了。我們的花店冇有擴大,但也冇有關門。我早已不再做演員夢,年輕時憧憬的星光璀璨,已被生活的煙火氣取代。
我們的孩子六歲了,叫張小雨。她最喜歡的地方,就是大媽的那個夜宵攤,因為那裡總有好吃的,還有大媽偷偷給她的糖果。
大媽老了,背駝了,但依然每晚出攤。她說她不是為了賺錢,隻是捨不得這些需要一口熱飯的孩子。
直到那個平常的夜晚,我們冇有看到大媽熟悉的身影。她的侄子過來告訴我們,大媽早上去世了,無疾而終,就像她一生一樣平靜。
參加完大媽的葬禮,我和小晴做了一個決定。我塞了一些錢給她侄子,接手了她的夜宵攤,小晴則繼續經營花店。我們給夜宵攤取名叫“回家”,招牌上印著大媽的照片,笑容和藹如生。
現在的每晚,我都會推著那輛熟悉的餐車,來到影視城後門的那條小街。這裡依然聚集著群演、保安、保潔,這些城市的底層人。
我學會了大媽的手藝,也學會了她待人的方式。有時小晴會帶著女兒來幫忙,我們就像當年的大媽一樣,給這些邊緣人一點溫暖。
“爸爸,為什麼你總是給他們的碗裡多加肉?”女兒有一次問我。
我摸摸她的頭:“因為大媽以前也是這麼做的。”
今夜,影視城依舊燈火通明。一個年輕的臨時演員來到我的攤前,他看起來不超過二十歲,臉上還帶著夢想的光澤。
“一碗炒飯。”他說,聲音疲憊。
我給他炒了飯,特意多加了個荷包蛋和不少肉絲。他感激地看了我一眼,狼吞虎嚥地吃起來。
“今天拍戲順利嗎?”我問。
他驚訝地抬頭:“您怎麼知道我是演員?”
我笑了笑,冇有回答。
他吃完後,掏出一張皺巴巴的十元錢。我推了回去:“這頓我請。”
他愣在那裡,然後深深鞠了一躬:“謝謝您!等我將來成了明星,一定百倍報答!”
我看著他遠去的背影,想起曾經的自己。小晴不知何時來到了我身邊,遞給我一杯熱茶。
“想什麼呢?”她問。
“想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樣子。”我說。
她笑了,眼角的皺紋比年輕時明顯了些,但在我眼裡卻更加動人。
街燈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就像多年前那個決定在一起的夜晚。生活從未容易過,但在這個城市的角落裡,我們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依然相互取暖,倔強地活著。
遠處,影視城的霓虹燈依舊閃爍,講述著彆人的光彩人生。而我們的故事,就像大媽留下的那輛夜宵車,平凡,卻承載著屬於自己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