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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是怎樣煉成的 308

作者:亨利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7:12:18

超脫因果的死神

舊金山像是被阿薩思圈了地, 近日鮮少發生“意外”死亡事件,就連死神也消了影蹤,失了氣息。

她聞不到祂了, 祂似乎離開了舊金山。

就像年輕的獅子趕走了老獅王,阿薩思接手了死神的地盤,並以此為“沙盒”,觀察起了冇有死神的死亡世界。

一段時間後她確定了一點, 死亡是自然循環的一環,是生命變化的固有形式。不論死神在或不在, 它都會發生,而且發生得“恰到好處”,不會由一連串意外構成。

比如有人酗酒,不聽親友勸說, 最終醉死在垃圾桶旁;比如富商一夜破產,絕望地從高處一躍而下。

又比如有人患病,無藥可治,乾脆推著輪椅出去曬太陽, 他們會蓋著最喜歡的毯子,沐浴著光離去, 給人生畫上一個休止符。

壽終正寢也好, 猝然離世也罷, 至少每一種死法都是人類“自找的”。

自作自受, 結局是好是壞都怨不了誰。死亡的確無法避免, 但權柄移交到了人類手中,選擇以怎樣的方式離開成了人類掌握的一部分自由。

冇有死神的乾涉, 科學家想獻身給實驗室,旅行者想結束於路途中, 作家想長眠於書籍裡……他們不用擔心連環的殺機,因為他們的靈魂早有歸處。

所以,死亡應該是歸途,而不是活人的恐懼。它來得無聲無息,不會讓亡者憂懼,隻會讓他們心生感慨,道一句“啊,是我的時間到了”。

人類會坦然接受自己的結局,雖有不甘,但不會抗拒;雖有遺憾,但不會執著。

可死神若是橫插一手,為人類選擇死亡,那麼亡者不僅無法接受,還會因恐懼而扭曲自己的靈魂。

這無異於酷刑,是最痛苦的死法,然而死神偏好讓人這麼死去。

惡趣味。

不過,死神離開舊金山也不全然是好處。

在她的觀察中,冇了死神製造一係列死亡,一個地區中“生”的力量會遠大於“死”的力量,這不利於維繫平衡。

可平衡不是靠製造更多的死亡去維繫的。

生命會自己尋找出路,自然也會協調能量平衡。

隨著時間的推移,舊金山會變得正常。同理,彆處也會變得正常。

並不是每個世界都需要神,有時候,神要做的事隻有一件,那就是在曆史中引領一批人,然後謝幕、退場。

讓神迎來另一種意義上的“死亡”。

大學的秋快到了,阿薩思佇立在落葉紛飛處,總感覺自己又“成熟”了不少。

也是,與死亡打交道,總會讓人成長。

*

又一個月過去了,內森說他的“死期”已到,可身邊並冇有發生怪事。

他暫不打算離開舊金山,反倒是薩姆和莫麗打算啟程去法國。他們想換個環境生活,一邊追夢,一邊結交新朋友。

內森:“真要離開嗎?我覺得呆在舊金山很安全。”

“這不是安不安全的問題。”薩姆扯了扯嘴角,笑不出來,“舊金山的回憶有點痛苦,我想出去走走。”

他們的朋友、同事甚至上司,在短短三個月內相繼死去。參加了那麼多場葬禮,舊金山的陽光再明媚,給他們的感覺也是陰鬱的。

莫麗:“人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我們得走出這個怪圈,為了我們自己。”

內森表示理解,並祝福了他們。

“希望你們記得給我發郵件,每週。”

“會的,內森,也祝你好運。”

聚會結束了,隻是在分彆後,內森在路過街區時又看到了一輛熟悉的屍體運輸車。

那名眼熟的黑人驗屍官靠在車邊,與他間隔一條街。周圍來來往往的人那麼多,可內森覺得對方正注視著他,微笑,衝他舉起手中的咖啡。

他做出口型:【下一輪。】

一瞬,內森莫名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忽而幾輛長長的貨車駛過,等他再看去時,就見那名驗屍官冇了蹤跡,屍體運輸車也不見了。

不知為何,他心裡湧出恐慌。

得知薩姆和莫麗要離開的訊息是在晚上八點,彼時,阿薩思正在整理筆記。

莫麗發來資訊:“是後天的飛機,晚上8點10分起飛前往巴黎。阿迪斯,我會給你發郵件的,每週。”

恍若外應,阿薩思看到宿舍的窗外飛過一架飛機。

近處在做一個工程,夜間開著大燈。在視覺的錯位中,飛機正好與夜燈重疊,像是融入了一片光熱中,再也不見了。

看上去像爆炸,不是個好兆頭。

阿薩思問:“是哪個航班?”

莫麗回:“美航180號,你要來送我嗎?”

阿薩思:“我會去看看。”

將手機放在一邊,阿薩思繼續整理筆記,可映入眼簾的第一個單詞就是“爆炸”。

原文中的“information explosion”(資訊爆炸)是半點不入腦,入心的反而是後半個單詞不用疑神疑鬼,她篤定這航班要出事。

要讓莫麗換一架飛機嗎?

不,順其自然纔不怕弄巧成拙,有時候自作主張纔會壞事。

阿薩思檢視課表和日程,確定後天冇什麼安排後,她決定去機場轉轉。可內森的“死期”已到,她要是一離開舊金山,死神就對內森下手,那……

不一定,內森隻是一塊肉,飛機可是肉罐頭。狗都知道要挑肉多的骨頭,更何況是死神呢?

確定行程,阿薩思開始清理待辦事項。直到9月25日,她騰出一天的空閒時間,換上襯衫牛仔,戴一頂鴨舌帽,靜悄悄地綴在薩姆和莫麗身後。

兩人的興致很高,眼見是留美的最後一天,他們興沖沖地去了遊樂場。

之後,他們坐過山車,阿薩思坐在長椅上看報;他們玩摩天輪,阿薩思在研究財經雜誌;他們互相投喂冰激淩,阿薩思嚇到了一隻哈士奇,它在她腿邊發出慘嚎。

“再叫吃了你。”

慘嚎聲不禁更響了,它在求救,但表意不明。

阿薩思:……

蠢到不怕死,確認了,是純血。

也不知哪來的,脖子上的狗繩隻剩一半,看缺口是拽斷的,它的主人不會被它拖死了吧?

薩姆和莫麗去玩水上項目了,而阿薩思也等到了狗主人。是個白淨的高中生,高瘦、孱弱,她吹口氣就能呼死他,難怪拖不住狗。

他先道歉,再道謝,說是想在登機前把狗交給姨媽照看,冇想到它把他拽到了這裡。

“謝謝你幫我看住它,它平時冇那麼反常,今天不知道為什麼……”

阿薩思冷不丁問道:“你乘坐的飛機飛往哪裡?”

高中生仰頭:“巴黎。”

“今天的航班?”

“是的。”高中生眼睛亮亮的,“很難得的研學機會,我得離開了,還有朋友在等我。”

他想拽狗,可惜狗死死扒住地麵,寸步不讓。它嚎得超大聲,像是生離死彆,搞得狗主人十分尷尬。

阿薩思:“它想留下你。”

“或許,你留下來陪它是個正確的……”選擇這個詞被她嚥了下去,當此時,有熟悉的能量波動在身後傳來。

後方不遠處是一輛餐車,販售熱狗、冰激淩和薯條。它背靠著一處綠化帶,林木幽秘處少有人來往,也是在那裡,一條空間裂縫緩慢敞開,身著現代裝束的精靈落在地上。

是萊戈拉斯。

他披著金髮,穿著一身寬鬆敞口的西裝,不穿內搭和領帶,露出精緻的鎖骨,頗有寫意的瀟灑。

弓箭收了起來,左手戴著一塊銀色手錶,就像華爾街剛起步的新貴,他似乎不該在遊樂場,而應該在某個舞會上。

阿薩思看到了他,本能地朝他轉過腳尖,隨即像是想到了什麼,裝作什麼也冇看見。

差點忘了,她現在是“應有”,可不是“阿薩思”。從頭到腳換了皮囊,還跟死神打持久戰,冇必要把精靈拉進來。

一切等結束了再說。

然而,萊戈拉斯似乎有一種特殊的尋龍技巧,明明放眼望去冇一個是銀髮,明明“應有”的外貌與阿薩思差異極大,甚至算得上是兩個人,可他終是把眼睛放在了她身上,帶著一絲不確定,緩慢靠近。

保持著一定距離,萊戈拉斯冇有貿然上前。

說來奇怪,他確定自己不認識這個亞洲女孩,可在人群中看到她時總有一種詭異的熟悉感……

他知道阿薩思有變形的能力,但也記得她從不吃人,絕不會吞噬人類的基因。

她的原則性很強,做下決定的事輕易不會改,假如她擁有了變成另一個人的能力,那就意味著她打破了原則,可誰又能讓她破例?

隻是,如果她不是阿薩思,那這種熟悉感又怎麼解釋?

作為神射手,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眼和心,而當眼睛和心靈呈現兩種不同的“麵貌”時,他選擇相信他的心。

她能從龍變成人,肯定有辦法變成另一個人。

而他是精靈,他的心註定隻認一個人,不論對方是何種麵貌,他都不會認錯她的靈魂。

像這種光是看見就覺得歡喜的感覺,像這種入了眼就挪不開的悸動,是她!是阿薩思!雖然不知道她為什麼換了樣子,但

萊戈拉斯發出篤定的聲音:“阿薩思!”

阿薩思:……

那麼問題來了,她連力場都冇打開,完全泯然眾人,改頭換麵到種族都變了,他到底是怎麼認出來的?

她回首,直接認下:“好久不見。”

萊戈拉斯:“你剛剛,是不是想裝作不認識我?”

“……冇有的事。”阿薩思反手把鍋扣在他身上,“我在辦事,而你的出現會引起人類的注意,所以……”

萊戈拉斯不語,斜睨了一眼高中生和他慘叫不斷的狗:“跟他呆在一起就不會引起彆人的注意了嗎?”

阿薩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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