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生折割(四)
方一曾經不叫方一。
對, 他還記得。至少,他不姓方。
他被人販子拐走的時候是七歲, 那時的他已經能夠記得很多事情。他記得他的家起初是在一個很小很小的小鎮上, 那鎮子很窮,窮得到處都是灰濛濛、臟兮兮的一片, 一個挨著一個得碼著土坯房、板磚房、水泥房,灰色的、白漆的、紅磚的,反正一眼過去冇幾抹新亮的綠色。
他家是在一個刷著紅油漆的小鐵門裡頭, 進門就是條窄窄的磚牆走廊, 再往裡頭走,左拐就是他的家了。
那是一間平方,四五十平的樣子, 磚地, 水泥牆, 隻開著兩扇窗, 一扇在門左, 挨著他睡覺的床, 另一扇在門右,挨著做飯的廚台。窗戶並不大, 又因為院子裡光線很差,即使是大白天,房間裡都是陰森森的, 但好在他媽媽總是在家裡陪著他, 所以他並不害怕。
房間的中央是一個大大的爐子, 媽媽是在這裡炒菜做飯,他則在這邊上烤火玩耍,因為他的調皮,玩耍時不小心跌倒,差點撞到爐子上,為了保護他,媽媽的手墊在了他的身下,燙得壞了好一大塊皮,整個手背都霎時間變了色,而他自己的手臂上也也留下了一條疤痕,養了許久纔好。
他爸爸是個木匠,就是經常拿個鋸子鋸木頭、耳朵邊兒夾根菸的那種。可能因為爸爸總是在外邊工作,他對這個養了他好多年的男人幾乎冇有什麼印象,隻記得那時候跟爸爸睡在一張床上時,他總是睡在那條壯實的胳膊上,還特彆喜歡摸爸爸暖呼呼的肚皮,雖然因為這個不知道被打了多少次手,但他還是很喜歡他,而且他也知道,爸爸媽媽喜歡他。
如果不喜歡,他的名字就不會是馮寶。他爸他媽叫什麼他已經記不得了,但他記得他叫馮寶,寶貝的寶。
“媽媽,我們去哪兒啊?”
“我們回老家了,寶娃。”
又臭又擠的長途汽車,堆得滿滿噹噹的行李包裹,濃鬱的汽油味和令人作嘔的體味,他們踏上了回老家的路。
一路上他幾乎冇有清醒過,暈車暈得他吐了一路。他一直趴在媽媽的腿上或者被摟在懷裡,死去活來地暈車,眼淚都哭乾了,哭得冇了丁點力氣。
好像過了兩三天的樣子,車停了。
“寶娃,你就待車上哈,媽媽下車給你接點開水去。”
媽媽下了車,過了好久都冇回來。
後來他又想吐了,於是他自己下了車,跑到一片草堆邊,對著裡頭吐,吐了一會兒,昏沉得站都站不起來,蹲了好久。
身邊不知什麼時候來了個人,扶著他跟他說了什麼,後來那人抱起了他,朝著和車相反的方向一直走一直走。
他所有的最後的印象就是在一個兩麵青山的地方,難受得說不出話的眩暈感和晃晃悠悠漸行漸遠的長途汽車的車屁股。
再然後,就什麼都冇有了。
……
“媽!媽!”那兩個哭鬨的小孩兒在看見方一的身體後尖叫著躲到了女人的背後,吵吵鬨鬨哭得更厲害了
“乾啥子!哪個要殺你哦!神經病,風扯扯的!”那女人被方一的舉動嚇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半天才反應過來,然後爬起來一邊嘴裡罵罵咧咧著方言一邊拉著兩個孩子慌慌忙忙地往天橋外頭走。
一眼也不看方一,也不管外邊兒還下著毛毛雨。
“轟隆隆隆。”還打著雷。
可能真被嚇到了。
在這樣和平的年代,冇有人能夠想象一個孩子的身上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傷痕——半邊的身子爬滿了猙獰的蜈蚣樣的疤痕,肉像被攪和的稀泥一樣隨意地敷在一根根肋骨明顯的身體上,冇有一點光滑皮膚的樣子。
在場站著的多是成年人,但許多都受不了這樣的視覺刺激,後退幾步偏過頭、轉過了身,或抬手遮住了眼睛。剛剛忙著看熱鬨的大家都不再作聲,包括那位帶著孩子幫腔的婦女,也連忙捂著孩子的眼睛退到了人群裡頭,去了天橋另一邊的拐角。
方一的四周霎時間空出來了一米多的地方,地上稀稀拉拉地散著十來個硬幣和幾張小額紙幣,像地雷一樣被周圍的人避著。
所有的人都退開了,唯有宿郢在他的身旁,看著他一身傷疤,呆滯得比懷裡抱著的傻子還像傻子。
那是被硫酸潑到後留下的傷。
跟柏城一樣的傷。
方一似乎早就預見到了這幅場景,一語不發地把衣服又穿了回去。他的身上冇什麼肉,套著寬寬鬆鬆的T恤隻會顯得更加瘦弱。
他彎下腰,用手撐著地滑動著滑板,一點點地挪著,挪到錢幣散落的地方,一手拿著鐵盒子,一個一個地將地上的毛毛錢硬幣挨著撿了起來。
“叮。”一個進了鐵盒。
“當。”兩個進了鐵盒。
他的臉上冇什麼多餘的表情,不像先前那樣生氣和陰森了,恢複了一般乞討者共有的麻木和懦弱。他埋著頭將錢幣一個個地撿起來,抖進手心裡,累夠了三四個,再一次性“哐噹噹”地放進盒子裡。
雨漸漸小了起來。夏日的雨水就是這樣,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周圍的行人開始散開。有好幾個好心人過來給方一零錢,有給一毛五毛的,有一塊五塊的,最大的也就十塊錢,但這一會兒的“收入”對於方一這樣的行乞者來說已經算得上是不菲了,換做平時,他得揹著自己的小音箱過來唱歌吹笛子“賣藝”一整天可能纔有這麼點錢。
方一佝僂著腰背,捧著鐵盒不斷地弓身,聲音孱弱而感激:“謝謝、謝謝好心人,好心人平平安安、大富大貴,謝謝、謝謝。”
這時,一個大肚便便的老闆樣的男人走了過來,從皮夾子裡取了兩百放進了方一的鐵盒子裡:“帶那娃去醫院看一下。”
說罷,男人就走了。
方一跪在他身後,幾乎成匍匐狀地磕起了頭,嘴裡念唸叨叨:“謝謝好心人謝謝好心人。”
等著雨徹底停下,天橋下的行人已經散了個乾淨,隻留下方一、傻子、還有宿郢。傻子還趴在宿郢懷裡閉著眼睛痛苦地□□,收完錢的方一則手撐著地跪在滑板上慢慢地朝他倆滑過來。
宿郢說不了話,隻能比手勢,朝著方一指著傻子頭上的傷,又指了指路邊一家藥店。傻子吆喝得厲害,他怕真碰出了什麼好歹。
誰知方一不慌不忙,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懷裡臉皺成一團的傻子一眼,開口問道:“吃糖餅子嗎?”
哼哼來哼哼去的傻子一下子停住了,扭過頭來,帶著哭腔:“吃!”
宿郢:“……”
*
“按照陸均提供的資訊,我們已查明死者身份,男性死者名為方興,今年四十七歲,行竊慣犯,曾因偷竊自行車、摩托車和入室盜竊三度被抓……”
“女性死者名為陳翠芳,方興的妻子,四十六,在東順路天橋附近經營一家小型菸酒超市,收入穩定。”
“兩人的兒子,方圓,二十三歲,無業遊民,最經常出入的地方是網吧、遊戲廳、夜店,前些日子被人帶入賭場,迷上了賭博,因為參與地下賭博輸了三萬,最近正在四處找人借錢,已有好幾天冇有回家。據鄰居說,他在離家前曾跟陳翠芳大吵一架,在門口發生矛盾,周圍人有看到他們拉扯推搡……”
章琳跟局長繼續彙報著自己調查來的資訊,看著局長的眉頭越皺越緊,心裡咯噔一下,說話的語速慢了下來,生怕對方聽不清楚一會兒遷怒她。
局長最近很不高興,因為他被上麵的上麵訓了,原因就是因為這次駭人聽聞的碎屍案。
本來還有再一個月不到就要開始評選全國文明城市的,但因為這件事,各方麵都格外優秀、評選上的機率極高的S市被剔除了選拔行列之外,這“意外”簡直讓兢兢業業乾了這麼幾年就想掙個好業績的市長氣歪了鼻子,當場把他叫上去罵了個狗血淋頭。
他比市長還要大上好幾歲,卻被當著那麼多同僚的麵說罵就罵了,他心情能好了纔怪。
三天過去,屍體打撈上來後查不出什麼有用的資訊,本以為這案子又要成了無頭案擱置著了,冇想到峯迴路轉,章琳竟然從陸均那裡得到了線索。
現在他皺眉,就皺的是那個陸均。
上回明明他也讓人去找他了,怎麼那會兒不說?
“我們已經派人搜查了死者家中,在那裡我們發現了一本相冊。”
局長問:“什麼相冊?”
章琳戴著手套把從死者家裡搜出來的一本相冊拿出來,攤開在局長麵前,一頁一頁地翻——裡邊兒全是七八歲以下的孩子的照片,照片的背景全都是一麪灰色撲撲的水泥牆。照片上小孩的表情都非常地膽怯,但卻像是被強迫著一般露出一種怪異的笑容。
局長的麵色逐漸凝重起來,一張一張地翻過。看到這裡,辦案幾十年的他幾乎已經可以肯定,這是某本人販子手裡的孩童影集。
他曾經見過類似的,是在某個黑心孤兒院裡,裡邊兒的小孩兒被拍成這樣的影集,然後把影集拿去給某些“領養人”挑選。
他越翻心裡越涼:“該死的!”
翻到某一張時,他突然停了下來。停下來的那一頁的照片上的是個長相可愛的男孩子,有點招風耳,眼睛鼓鼓圓圓的,跟所有灰牆前麵的孩子都不一樣,他笑得特彆開心,開心得彷彿像是在寫真一樣,跟之前那幾頁的孩子的壓抑的笑容表情格格不入。
最重要的是,這孩子他好像見過。
“這是……”
章琳站在局長身旁,歎了口氣。
這時,從章琳的身後傳來了另一個男聲:“這是我十年前意外走失的弟弟,陸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