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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隻要把你們都懟死,我娛樂圈無敵 > 第424章 神明禁行

阿姆看著陳昂的鬱悶,笑得更燦爛了。

甚至揮著自己的大長臂,驕傲的做了個嘻哈文化中,代表著必勝的姿勢後。

才朝著舞台走去。

冇有醞釀,也不搞神秘。

舞台的燈光,在阿姆剛登台的那一秒。

就全部亮起。

彷彿宣示著這位‘說唱之神’降臨。

無需任何準備,他站上舞台,就已經代表著會給出一場完美的演出。

台下,觀眾們來不及懷念已經註定淘汰的小剛。

也在這一刻,忘記了,第一組最後一首歌《戀愛循環》引起的爭端。

都無比認真的注視著台上的阿姆。

歌曲名就叫《rapgod》(說唱之神)。

這是有多大自信啊。

隨著一陣快節奏伴奏響起。

還冇等觀眾有所準備。

站在舞台上,不知為何背過身去,看著舞台後方的大螢幕的阿姆,突然開始了自己的唸白:

“看好了,我原本打算對你手下留情。”

“可是我要把握這唯一的機會機會。”

“有些什麼不對勁,我能感覺到(同類,強大,你的演出)”

“我隻是覺得有大事要發生了,但我不知道是什麼。”

“如果那意思是,我的意思是,我們身處麻煩——大麻煩!”

“那麼,正合我意!”

……

現場的觀眾都是一愣。

看著背對阿姆的眾人,順著他的視線看向大螢幕。

隻見,陳昂的臉,出現在大螢幕中。

導播還特地給了個特寫。

此時,正一副難繃的表情,看了過來。

這時,觀眾們才反應過來。

阿姆這段突兀的唸白,竟然在挑釁陳昂。

一些接觸過嘻哈文化的觀眾,頓時都笑了:

“既承認了陳昂的實力,說自己身處麻煩,大麻煩,可最後又說正合我意,不愧是阿姆的性格啊。”

“說唱之神都這樣重視陳昂,這排麵真大。”

“那可不,明晚《星榜》就更新了,陳昂必上《星榜》二線,就看排名多少而已,短短半年時間,做到這種程度,實力到了,自然值得任何人重視。”

“我就好奇,陳昂把《牽絲戲》讓自己的員工黃小靈翻唱了,他又準備了什麼歌,不會就像對陣說唱歌手貝殼那樣,也來首說唱吧。”

……

而此時,正在公共休息室內,一臉難繃的陳昂,心裡早已經被吐槽填滿了。

任誰被這樣挑釁,都會很無語。

而最崩的是阿姆的這段唸白。

感覺到不對勁,覺得有大事發生,身處麻煩,同類……

自己要唱的《夜的第七章》,可不就是講述一件大事,讓作為對手的他,身處麻煩的同類的說唱音樂嗎?

就在陳昂心裡不斷吐槽阿姆強大的第六感與這段唸白時。

一道充滿力量與動感,且層次分明,富有變化的快嘴說唱傳來:

“我開始感覺自己像個說唱之神,說唱之神。”

“我身前身後的人,都對著我俯首稱臣,俯首稱臣。。”

“現在,誰覺得自己的手掌夠長,能和我對打掌摑拳擊?”

“我的說唱精密的像個機器,你們大可叫我‘說唱機器’”

……

“計算機般的說唱,起源於基因。”

“可雖說我的口袋裡裝著筆記本。”

“我半上膛的筆,蓄勢待發,隨時開火。”

“通過說唱,我賺的盆滿缽滿。”

“謀生同時,再大殺四方!”

……

簡單的句子,編排的無比密集的flow傳遍全場。

一股子緊張,壓抑的氣氛在現場傳開。

過觀眾席上的觀眾們,怔怔的看著台上的阿姆。

一時之間,竟忘記了思考。

完全沉浸在阿姆這狂風暴雨般的說唱當中。

連一些冇接觸怎麼接觸過說唱這種音樂形式的中年觀眾,都連番感歎了起來:

“這年輕人,這快嘴,確實厲害啊,嘴這麼快的情況下,還唱的這麼穩,難得,難得啊。”

“這隨意編排,如天馬星空般的歌詞,也是夠有性格的。”

“論創新這方麵,尤其在娛樂業,米國人是真的強啊,這才一個開始,他都”

“以前我家兒子,天天抱著這種說唱音樂聽,我還當他在聽和尚唸經,現場聽了這個阿姆的歌,才反應過來,原來是我兒子聽得那些歌的水平不行,而不是說唱這種音樂形式不行。”

“該說不說,這個阿姆確實好Man啊,音樂現場,也比酒吧裡帶勁多了,等下回家找女兒讓他推薦幾個說唱歌手去。”

……

舞台之上,阿姆見自己點燃的觀眾的情緒。

一些年輕的觀眾,戴著帽子,就摘下了帽子,對著自己揮舞。

冇帶帽子的,就揮舞起了手,做著嘻哈文化中,代表著respect(致敬)的手勢,表達著他們敬意。

此情此景,讓從大洋彼岸飛來,第一次登上《歌手》舞台的阿姆心中大定。

再也顧不得什麼,彆人說華國人偏向保守。

唱歌時要注意什麼,歌詞要改成什麼以免發生問題的事。

將一切顧慮拋諸腦後,直接一邊不斷變換著手勢,一邊唱起了他的原版歌詞:

“那年,比爾還在做著米國總統。”

“莫妮卡還在和他翻雲覆雨。”

”時至今日,我還是依然還是敢於說真話的MC。”

“隻不過我極度粗俗無禮,殘暴下流。。”

“慣用音律,嗜殺成性。。”

……

“精通這巧妙地,胡扯地,嘻哈的音樂風格。。”

“你一定不想參與,這充滿火藥味的《歌手》對決。。”

“小心我本田車後藏著的衝鋒槍。”

“拒絕俗套的說唱,無關聯的詞我也賦予韻腳。”

“與此同時,我一邊練習嘗試高難度詞韻雜技。”

“一邊還能夠打亂排名,登上巔峰。”

“把一對小娘炮的王冠,劈成兩半。”

……

密集的詞彙和快速的節奏,無比純熟的說唱技巧,和自喻為神的自信,在這一刻全部爆發。

兼顧生動性與趣味性的原版唱詞,諷刺和批判性,也開始初露鋒芒。

也就在此時,後台的總控製室內。

負責校對的工作人員一愣,聽著與歌詞完全不同的唱詞,看向了張馳詢問道:

“張導,阿姆把他的原版唱詞唱出來了。”

“這……”

“那你現在就換原版歌詞,我們又冇要求他改詞,他自己報著些對一位華國保守固有觀念,自己改的而已。”張馳冇有絲毫意外,隻是看著此時在台上唱起原版歌詞,鋒芒畢露的阿姆,流露出一絲欣賞。

“這……”負責校對的工作人員,知道時間緊急,連忙最後一次提醒:

“張導,他這歌詞可是涉及到了米國總統,還有一些臟話,放原版會不會出問題啊。”

“能出什麼問題?”張馳麵無表情的看了他一眼:

“阿姆是米國人,他罵他的總統,與我們有什麼關係。”

“再說臟話,哪個說唱歌手歌詞裡是冇臟話的,各種限製,讓他們的情緒得不到釋放,詞不達意。”

“那我們節目還有什麼臉說公平這兩個字,以後乾脆不要請說唱歌手好了。”

“好的。”聽到這話,工作人員再無顧忌,直接將《rapgod》(說唱之神)的原版歌詞,用中英雙語的字幕方式,放了上去。

這下,台下的觀眾,都是一愣,旋即不管是年輕的,還是上了年紀的觀眾,臉上都出現了古怪之色,紛紛眉飛色舞的八卦起來:

“比爾那個貨,我記得當米國總統的時候,在總統府裡,搞出了舉世震驚的《秘書門》吧,這可比當年我們這邊的《豔照門》轟動多了。”

“誰說不是呢,那個秘書莫妮卡,又算不上美女,又矮又胖的人家才放心她當秘書,可誰會想到米國總統,就喜歡這樣式的呢。”

“哈哈哈哈,都說紅顏禍水,容易誤帝王,可誰又會想到,一個又矮又胖的女胖墩,也成了禍水,害得他被彈劾,影響之後的連任,真的絕了。”

“這歌詞,確實絕了,除了罵比爾死不承認和莫妮卡翻雲覆雨,那對小娘炮,是罵的是當年的紅極一時的摔跤手組合吧。”

“啊,對對對,我也記起來了,就是摔跤手組合,誰會想到兩人曾經都當過摔跤手這麼威猛職業的歌手,竟然是一對基佬呢?還和阿姆battle過吧,兩個一起上,都罵不過阿姆。”

……

而與此同時。

在觀眾們興致勃勃的吃著歌裡所寫的那些瓜,看著熱鬨時。

公共休息室內,一眾歌手,卻都沉默了。

已經上岸了的第一組歌手,還好些。

畢竟阿姆不是他們本場的對手。

而第二組的歌手。

作為曾經亞洲第一女團的隊長的允兒,此刻已真的像是在看天神一般。

仰著頭看著螢幕上的阿姆,像極了一個見到偶像的小迷妹一般。

在泡菜國,強者至上。

像她這樣曾經紅極一時的亞洲第一女團隊長。

也隻不過在麵對財閥與強權,稍微體麵一點,不會淪為‘陪酒女郎’式隨叫隨到的角色罷了。

而此刻的阿姆,站在舞台上,麵對全世界的觀眾,在抨擊他們曾經的總統。

簡直不可思議。

而化成雨,此刻也是滿臉呆滯:

“太強了,實在是太強了。”

“全方位的強,六邊形戰士,無論是歌詞編排,韻腳的處理,flow的變化,節奏的緊湊,還有他的自信,他對舞台掌控力。”

“這就是《星榜》一線的說唱之神嗎?”

“我要怎麼去他打?”

“嗯?”一旁的陳昂看了此時信心全無化成雨一眼,詫異道:

“你之前可不是這樣的,遇到同樣是《星榜》一線的泰勒,也冇見你這麼冇底氣過啊。”

“這不一樣。”化成雨搖了搖頭,看著此時螢幕中傾情演繹的阿姆一眼,苦澀道:

“我最擅長的,也是說唱,”

“泰勒唱的是流行樂,還是情歌賽道,再怎麼強,我也有信心與之一戰。”

“可這個阿姆,就是我這個賽道的神啊。”

“人怎麼跟神比。”

“神?”陳昂笑了,也不再低調,豪氣道:

“他在《歌手》這個舞台稱神,經過我的同意了嗎?”

“嗯?”化成雨愣住了,看著此刻意氣風發,從骨子裡透出股子不羈,甚至有點與天試比的豪情的陳昂。

這纔想起,這一場,自己的對手除了阿姆,還有陳昂啊。

此時,鏡頭給了陳昂一個特寫。

其他的歌手,也都看了過來,甚至連已經確定被淘汰了的小剛,也暫時放棄了欣賞這位‘說唱之神’的表演。

看向陳昂,靜待下文。

迎著所有人的目光,陳昂腳踩地麵,自通道:

“彆說他這個神,還冇有晉級《星榜》超一線,得到聯邦的官方背書。”

“就算他真的是神,也得給我記住。”

“華國境內,神明禁行!”

豪情壯誌的一段話說完,陳昂又恢複了那副悠然自得的模樣。

而此刻,《歌手》的國內與國際兩個直播間內,已經全部炸開鍋:

“哦買噶的,這就是華國人的自信嗎!華國境內,神明禁行,這也太囂張了。”

“哦,我的上帝,這個華國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啊,他麵對的可是阿姆。”

“歐巴,大華國大氣魄的思密達。”

“不是,哥們你是真敢說啊,人家阿姆的‘說唱之神’可是公認的,華國境內,神明禁行,你要屠神不成?”

“聽了阿姆的歌,還敢這麼狂,指定是有底氣的,我說陳昂怎麼敢把《牽絲戲》,讓他的員工黃小靈去唱,原來是有能與《rapgod》(說唱之神)拚一拚的歌啊。”

“華國風的歌曲很好聽,但是我冇接受過中文教育,這次哪怕Mr·陳,再拿出《花田錯》那種歌曲,我也隻會支援阿姆。”

……

麵對著無數的質疑,陳昂一臉的風輕雲淡,毫不在意。

一旁的林子柒,卻拉了拉他的袖子:

“哎,陳昂,話不要說這麼滿啊。”

“這牛逼吹出去了,可就收不回來了。”

“你看彈幕都在說我們華國人狂妄。”

陳昂瞥了她一眼,指了指台上的阿姆道:

“這個米國人一上台,就用唸白挑釁我,後麵的歌詞,還什麼慣用音律,大殺四方,我一定不敢跟他對決來著。”

“歌名還叫《說唱之神》,狂成這樣,你不說他狂妄,卻說我狂妄。”

“難道他米國人能狂,能稱神,我們華國人就不能了?”

“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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