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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萬瑤萬界遊 第136章 古代女貴17

作者:上西江 分類:玄幻奇幻 更新時間:2026-03-16 17:24:58

這話一出,廳堂內瞬間安靜下來。站在一旁伺候的仆人下意識屏住呼吸,偷偷用餘光觀察墨書蘭的神色。皇家主動求娶,這對墨家而言,可是天大的榮耀!

可墨書蘭早就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了。所以早有心裡準備。

她強忍著對“上神”的敬畏,故作沉吟,手指輕輕摩挲著茶盞邊緣,彷彿在認真思索。不能表現得太急切,不然上神定會起疑!得裝作是尋常父母考量婚事的模樣。

片刻後,她才緩緩點頭,語氣平淡得像是在說一件尋常家事:“瑾軒皇子溫文爾雅,知書達理,在京中公子裡也是數一數二的。瑤兒性子雖不算外向,卻也還算懂事,兩人若是成婚,也算相配。臣……同意這樁婚事。”

她本著家主和母親的威嚴,直接把這事確定了下來。問都冇問萬瑤的意思。其實也是因為若是她不知道萬瑤上神的身份的話,就會如此。她怕不這麼做被懷疑。而且她覺得上神應該也不會因為這個而生氣。畢竟昨天宴會上她並冇有對此表示反感。

林婆婆聞言,臉上的笑容更濃了:“墨大人能同意,真是太好了!陛下還怕您覺得皇子配不上三小姐呢。”

她頓了頓,又補充道,“若是墨家無異議,陛下便會擇日下旨,定下婚期。”

“全憑陛下安排。”墨書蘭微微躬身,姿態恭敬卻不諂媚。

此時,萬瑤正坐在後院的海棠樹下,看似在看書,實則將廳堂中的對話聽得一清二楚。她指尖捏著一片飄落的海棠花瓣,眼底閃過一絲瞭然。

墨書蘭這演技,倒是越來越好了。看來他們是真的信了“仙人”身份,連同意婚事都不敢表現得太過激動。

她心裡暗自盤算:這樣也好,隻要他們繼續裝作不知情,自己的任務就能順利進行。等日後嫁給鳳瑾軒,再慢慢接觸鳳瑾陽,百年之期很快就能過去。

而廳堂內,林婆婆又寒暄了幾句,便帶著錦盒起身告辭。

墨書蘭送她到府門口,看著宮車遠去,才緩緩鬆了口氣。她抬手摸了摸鬢角,發現不知何時已滲出了細密的汗珠。麵對“上神”的婚事,哪怕隻是裝樣子,也讓她倍感壓力。

若是讓萬瑤知道他們早已識破“仙人”身份,女皇哪裡會隻給一個“織雲侯”的爵位?彆說封侯,就算封王、賜封地,也是心甘情願。可他們不敢。就怕太過恭維會露餡,怕上神覺得“凡塵煉心”失去意義,隻能故意壓低封賞,隻求能讓上神安心留在鳳鳴國,護佑王朝百年安穩。

墨書蘭轉身回到庭院,看著滿樹海棠花,輕輕歎了口氣。墨家的榮耀,鳳鳴國的安穩,都係在上神身上了。這樁婚事,不僅是皇子與墨家小姐的結合,更是凡人對神靈的托付啊。

微風再次吹過,粉色的海棠花瓣紛紛落下,像一場溫柔的“花瓣雨”,落在墨書蘭的肩頭,也落在不遠處萬瑤的書頁上,襯得她出塵如仙。

在這個男多女少的古代女尊世界,對女子的尊崇與供養早已刻進街巷肌理——女子可入仕為官、可掌家理事,連市集裡的攤販見了女子路過,都要拱手問好。

不過男子的生活狀態倒是比華夏明清時期的束縛寬鬆不了多少,卻又透著更現實的殘酷。這裡的男子,從牙牙學語時起,耳邊聽的就是“攢嫁妝、嫁好妻主”的叮囑,像是被無形的線牽著,一生都在為“有個好歸宿”奔波。

若是生在普通人家,男子的日子更是難熬。父親留下的田產、鋪麵,若母親心性小氣,定會牢牢攥在手裡,連一枚銅錢的資助都不會給兒子。他們想攢嫁妝,隻能靠自己謀出路:有的早早進了城裡的繡坊做學徒,每天在繡架前熬足十二個時辰;有的去城郊的田莊幫工,頂著烈日插秧收割,隻為每月能多攢幾百文銅錢;還有的憑著幾分力氣,去碼頭扛貨、去鏢局做雜役,冒著被貨物砸傷、被劫匪盯上的風險,換些辛苦錢。

更“卷”的是,攢下的錢財還不能全留著——每月要拿出三成孝敬母親,美其名曰“儘孝”,實則是母親變相的“把控”。畢竟在這個世界,“母權”大於天,母親若不點頭,就算兒子攢夠了嫁妝,也難托媒人找到像樣的妻主。

哪家女子選夫郎,不得先問一句“你母親是否待見你”?若是母親不疼,連帶著男子的身價都要降幾分。

可若是有個疼愛兒子的母親,境遇就天差地彆了。

這樣的母親會早早為兒子規劃:在家裡,會擋下叔伯姑姨的刁難,護著兒子不受委屈;選妻主時,會托相熟的媒人精挑細選,優先考慮家世清白、性格溫和的女子,還會悄悄托人打聽對方是否有虐待夫郎的前科。

就連嫁妝,也會準備得格外豐厚。從成色足的銀鐲子、繡著纏枝蓮的錦緞嫁衣,到幾畝薄田、一間小鋪麵,樣樣齊全,生怕兒子嫁過去被妻主家輕視,連抬頭說話的底氣都冇有。

更有甚者,為了給兒子湊夠體麵的嫁妝,母親會主動再娶夫郎——畢竟多一個夫郎,就能多一份嫁妝。

所以男人們有的擅長經商,能把鋪麵打理得井井有條;有的精通木工、瓦工,能幫著修繕房屋、製作傢俱;就算是隻會種地的男人,也能把田產種得豐收,為家裡添補糧食。

所以男人們也都有謀生的技能的。出去掙錢也不會被人說道,爭的多還會得到誇讚。

婚姻裡的規則更現實。若是妻主對自己不好——比如剋扣用度、讓做重活,或是受了妻主家其他人的氣。但是他們也不是冇活路的。

隻要老母親願意出頭,去縣衙打官司,就能把男子要回來自己養。這樣一來,男子不算“失戶”,有母親這位家主庇護,還能擁有自己的私產——比如母親賞賜的首飾、自己做活攢下的銅錢,甚至可以雇一兩個小仆役伺候。

畢竟母親也是女子,在社會上地位尊貴,縣衙的女官不會輕易駁了她的麵子。唯一的損失,就是當初帶去的嫁妝要不回來,隻能淨身出戶。

但官府的律法明明白白寫著:“男子離異歸母家,嫁妝屬妻主所有”,就算鬨到府城、京城,也改變不了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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