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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野史大甩賣 第58章 載湉繼位稱光緒

作者:一路逆風的80後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5:46:12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1875年1月12日),年僅19歲的同治帝載淳在養心殿駕崩。這位自6歲繼位、由兩宮太後垂簾聽政的皇帝,親政僅兩年便猝然離世,且無子嗣,給清廷留下了巨大的權力真空。

關於同治帝的死因,民間曆來眾說紛紜,有“天花”“梅毒”等多種傳言。但據《清穆宗實錄》記載,其病症始於“天花”:“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上(載淳)遘(gòu,遭遇)天花之喜,命內外臣工齋醮祈禱。”宮廷檔案《萬歲爺天花喜進藥用藥底簿》詳細記錄了從發病到去世的37天病程,包括脈案、用藥情況,可見官方認定為天花。不過,同治帝親政後與慈禧因權力產生矛盾,常微服出宮,《翁同龢日記》曾隱晦提及“上近日頗不檢”,或許加劇了病情。

皇帝駕崩當日,慈禧便在養心殿西暖閣召集禦前會議,議題隻有一個:擇選新君。按清朝“父死子繼”的祖製,應從同治帝下一輩(“溥”字輩)中擇一人過繼為子,繼承皇位。當時“溥”字輩已有合適人選,如道光帝長子奕緯之孫溥倫,輩分、年齡皆合禮法。然而,若立“溥”字輩,慈禧將成為“太皇太後”,按祖製需退居後宮,無法再乾預朝政——這是她絕不能接受的。

會議一開始,慈禧便打斷眾臣議論,直言:“溥字輩無當立者。文宗(鹹豐帝)未有次子,今遭此變,須擇一近支宗室為文宗嗣,兼祧(繼承兩家宗祧)穆宗(同治帝),方可名正言順。”(《光緒朝東華錄》)這番話直接否定了“父死子繼”,轉而主張“兄終弟及”,且要過繼給鹹豐帝,而非同治帝,其用心昭然若揭:因為唯隻有如此,她才能以“皇太後”身份繼續垂簾。

慈禧心中早有合適人選——醇親王奕譞(xuān)的次子載湉。此人有三重身份:其一,他是鹹豐帝的侄子(奕譞為道光帝第七子,鹹豐帝異母弟),過繼給鹹豐帝後,可合法繼承皇位;其二,他是同治帝的堂弟,符合“兼祧”的宗法要求;其三,他的生母葉赫那拉·婉貞,是慈禧的親妹妹。這種雙重血緣關係,讓載湉成為慈禧眼中最易控製的“棋子”。

當時載湉年僅4歲,與同治帝繼位時年齡相仿,這意味著慈禧至少能再掌政十年以上。更關鍵的是,奕譞性格懦弱,與慈禧關係密切(其福晉為慈禧胞妹),絕不會像恭親王奕欣那樣構成威脅。《劍橋中國晚清史》曾分析:“選擇載湉,是慈禧長期掌權策略的核心一步,她需要一個年幼、聽話且血緣親近的君主。”

禦前會議上,當慈禧提出立載湉時,在場的恭親王奕欣、惇親王奕誴等雖有異議,卻不敢公開反對。奕誴曾試探性地說:“立長則順,載湉年幼,恐難理政。”慈禧立刻厲色迴應:“我朝聖聖相承,豈無幼主繼統之例?道光爺(旻寧)繼位時亦年幼,不照樣開創盛世?”(《清代起居註冊》)奕欣深知慈禧權勢已固,隻能低頭附和:“太後聖明,臣無異議。”

軍機大臣文祥道:“若立載湉,須明詔天下,言其兼祧兩宮(鹹豐、同治),以安人心。”慈禧順水推舟:“此乃自然。”就這樣,載湉的繼位被確定。訊息傳出,朝野雖有私下議論,卻無人敢公開質疑——經過辛酉政變、同治親政的權力洗牌,慈禧早已清除了大部分反對勢力。

光緒元年正月二十日的繼位大典,是清朝曆史上最特殊的儀式之一。按禮製,新帝應從乾清宮正門入宮,而載湉卻從神武門被抬入,因他是“過繼之子”,需先到鹹豐帝靈前叩拜,再到同治帝靈前行禮,最後才登太和殿受賀。

《翁同龢日記》詳細記錄了當日情景:“卯正,上(載湉)乘轎至乾清宮,詣文宗顯皇帝(鹹豐)神位前行禮,哭失聲。複至穆宗毅皇帝(同治)神位前,哀慟不已。巳時,登太和殿,禮官讚禮,上戰栗不能言,太後在簾內諭‘免拜’,眾臣始三跪九叩。”一個4歲的孩子,在莊嚴肅穆的儀式中,全程被當作傀儡擺弄,其恐懼與無助,恰是晚清皇權異化的結果。

大典後,清廷頒佈詔書,明確載湉“入承大統,為文宗顯皇帝嗣,兼承穆宗毅皇帝之祧”,既解決了宗法問題,又為慈禧垂簾提供了法理依據。詔書特彆強調:“現在皇帝沖齡,未能親政,著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垂簾聽政,所有應行禮儀,著欽天監選擇吉期,具奏舉行。”(《清德宗實錄》)

此時的慈安太後已無心政事,對慈禧幾乎言聽計從。兩宮垂簾的實際運作中,“凡召見、批折、用人,皆決於慈禧”(《清稗類鈔·宮闈類》)。為鞏固權力,慈禧迅速調整軍機處:將奕欣的權力進一步架空,提拔聽話的醇親王奕譞、協辦大學士沈桂芬等人,形成“太後主導、親貴輔弼”的新格局。

按清廷慣例,皇帝16歲即可親政。但載湉長至10歲時,慈禧仍無歸政之意。光緒六年(1880年),禦史吳可讀以“屍諫”方式抗議:“今皇上(載湉)既承繼文宗,若不早定儲位,將來必有爭位之禍。臣願以死諫,請明詔將來大統仍歸穆宗嗣子。”(《吳可讀奏疏》)吳可讀的自殺,直指載湉繼位的宗法漏洞,也間接要求慈禧歸政。

慈禧雖震怒,卻不得不做出迴應,頒佈懿旨:“吳可讀所請,意在防患,其心可憫。將來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穆宗毅皇帝為嗣,昭示天下,俾世世遵守。”(《光緒朝東華錄》)這道懿旨暫時平息了輿論,卻未提及親政時間。直到光緒十二年(1886年),載湉已16歲,慈禧才“被迫”宣佈次年歸政,卻同時安排“訓政”——即親政後仍由她“審閱奏章、裁決大事”,實則繼續掌權。

光緒十三年(1887年)正月,載湉舉行親政大典,但權力核心仍在慈禧手中。據《光緒朝起居注》記載,親政後的載湉每日需向慈禧“請安”,所有奏摺需先送慈禧批閱,再由皇帝硃批;重要官員任免、軍事決策,皆需“請旨於太後”。這種狀態,讓年輕的光緒帝充滿壓抑。他曾寫道:“朕雖有帝位,事事不能自主,如坐鍼氈。”(《光緒帝密錄》)

慈禧為進一步控製光緒,還在其婚姻上做文章。光緒十五年(1888年),她強行指定自己的侄女葉赫那拉·靜芬為皇後(即隆裕皇後),同時選入珍妃、瑾妃。這場政治婚姻讓光緒對慈禧更加不滿,帝後矛盾逐漸激化。

載湉繼位與慈禧再度掌權,看似延續了清廷的穩定,實則加劇了統治危機。從短期看,慈禧憑藉豐富的政治經驗,繼續推進洋務運動,維持了“同光中興”的表象——光緒年間,北洋水師建成,電報、鐵路等近代設施逐漸推廣,國力看似有所回升。

但從長遠看,這種“幼主政治”暴露了清朝宗法製度與皇權運作的矛盾。為個人權力而打破“父死子繼”的祖製,選擇年幼君主,雖能暫時鞏固統治,卻導致皇權失去權威,朝臣隻知有太後,不知有皇帝。《清史稿·德宗本紀》評價:“帝沖齡嗣服,母後垂簾。甲午一役,喪權辱國,維新變法,複遭扼殺。蓋帝之不幸,亦國之不幸也。”

更嚴重的是,慈禧的權力鞏固術培養了一批依附於她的保守派官僚,如榮祿、剛毅等,他們後來成為維新變法的主要阻力。而光緒帝長期處於壓抑狀態,形成了敏感、急躁的性格,導致其在戊戌變法中急於求成,最終被慈禧徹底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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