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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文豪從返城知青開始 第729章 心一動

作者:水下五米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6 03:17:43

上級紀檢的調查雖然搞得人心惶惶,但針對的都是高管、中層和一線業務骨乾,對於普通員工來說還是冇有什麼影響的。

集資建房的事情已經徹底落定,就有職工開始喬遷新居。第一個搬家的是夥食團老丁父子。

前番說過,老丁是南方人,來北京幾十年,老婆是郊區縣農業戶口。因為城鄉二元製度的緣故,他兒子小丁就業的事情一直是個大問題。於是,他就找到孫朝陽,糾纏了很長一段日子。

孫朝陽和老丁關係不錯,吃了人家好幾年夥食,也覺得這一家人這麼下去不是辦法。和老高溝通了一下,讓小丁跟著在食堂拿工資上班。

小丁是農村青年出身,人機靈又勤勞,好歹冇有給孫朝陽丟臉。

夥食團是個有油水的工作,所謂廚子不偷五穀不收。因此,這次集資建房,老丁是第一個交的錢,又是第一個搬家的人。

老丁心中感激,搬家這天,專門請孫朝陽過去看看。

孫朝陽心中奇怪,說,你搬你的家,讓我過去看什麼,也幫不上什麼忙。

老丁正色道,不然,以前單位職工結婚都會請領導過去當證婚人。上次拿誰,是高主任的證婚人,孫朝陽你主持。現在老高退休,大夥兒都認你是單位領頭人,今天你得過去幫我看看,要親自給他家放炮。

孫朝陽心中好笑,這結婚有證婚人,搬家證什麼,難道讓我去開光,我可冇有這種神通。

不過,集資建房這事是他一手一腳搞出來的,算是給大家辦了一件大事,甚至改變了員工們將來的人生命運,他內心中也很有成就感,就答應了。

一大早,老丁一家老小喜氣洋洋推著板兒車,踩著三輪,浩浩蕩蕩拖著傢俱出發。孫朝陽看時間差不多了,便騎上悲夫同誌的嘉陵50過去。

老丁早在基地的空地上放了一餅滿地紅鞭炮,將一支點燃的香遞給孫朝陽,恭敬地說:“領導,您請掌火。”

孫朝陽笑眯眯接過來,說一聲:“吉時已到,祝老丁你家將來紅紅火火,日子蒸蒸日上。”

砰砰——砰砰——

清脆的鞭炮聲響起,因為燃得實在太快,老丁來不及跑,化纖褲子都被崩出好幾個窟窿。

眾人都笑。

老丁也笑,笑著笑著,眼淚就下來了。

他在京城上班,老婆一直在農村務農,人生最好的歲月都是在兩地分居中度過的。究其原因是冇有住處。他兒子小丁來京城後,晚上也是睡在食堂的桌子上,冬天的時候凍得難受。

現在好了,一家人團聚,人生終於圓滿。

除了孫朝陽,和老丁相熟的幾個職工也過來幫忙。

大家看著寬敞明亮的新居,回憶起以前的陋室,都是一陣唏噓,又到,老高臨到退休,孫副社長這次被人害,估計這個領導也當不了幾天,好人命不好啊.

又有人說,我管孫副社長將來當不當官,搬家的時候也請您過來掌火點炮。

大家:“對對對,一定請。”

果然後來,孫朝陽一口氣給十幾家人喬遷新居的時候掌火放炮,也同樣被崩過一次。

老丁家新房弄好後,要回單位食堂準備午飯。

孫朝陽倒不急著回雜誌社,而是去自己的新房看了看。

他現在房子很多,杭州那邊有一棟樓,東京還是幾十套。不過,這些都是投資品,要在將來合適的時機賣掉的,他本人其實冇有享受。比如杭州那邊,都冇去看過。

北京這邊,他隻有一套四合院,並未置業。

四合院住的時間長了,難免有點膩味。

而且,四合院有個大毛病,冬天的時候暖氣效果不好,夏天還有蚊蟲。樓房最大的好處是舒適,而且,這裡人多熱鬨。

孫朝陽看著,心中就琢磨乾脆裝修出來,有興趣的時候就住上一陣。

正在這個時候,齊娜走進來:“孫朝陽。”老丁今天搬家,她是個喜歡熱鬨的,和老丁關係不錯,也過來幫忙。

孫朝陽正在想事情,被她嚇了一跳:“齊娜你不回單位上班嗎,還有你不看店嗎?”

說著話,他下意識地走到門口,把大門打開了。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讓人知道還得了。

齊娜以為他要溜,就伸出一隻腳擋住大門,咯咯笑道:“孫朝陽,我又不吃人,你跑什麼呀?是不是心虛啊。”

看到她老齊家標誌性的大長腿,孫朝陽心中還真發虛。他正色道:“齊娜,你說話注意點,咱們隻是普通同事關係。”

齊娜哼了一聲:“真的嗎,孫朝陽,自從你來單位,這幾年你對我的照顧很多。看我家生活困難,讓我去內蒙古出差賺差旅費,又調我去發行那邊。要買房了,你還借錢給我。現在什麼時代了,彆說一萬塊,不是那個人,你十塊錢都借不到。這些年你對我家的照顧,樁樁件件,我都記在心裡,我很感激。”

說到這裡,她眼睛裡帶著朦朧的水光:“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我就尋思,我齊娜算什麼,值得你孫朝陽這麼照顧,我誰呀,我死了男人,我還是個帶著孩子的拖油瓶。孫朝陽,每次你逗嘎子讓他叫你爹的時候,我就恍惚,我好像看到多年前男人在活著世界上日子。我想哭,我覺得很高興,我樂意讓嘎子這麼叫你。”

孫朝陽臉色大變,怒喝:“少扯這些鬼眉鬼眼的事,我隻是喜歡孩子,你想什麼呀,真是莫名其妙。齊娜,我警告你,在說這些四不著六的話,我就不客氣了。從現在開始,你和我保持距離,不能接近我五米範圍。”

齊娜擦了擦眼角,又笑起來,攔住門的腿翹得更高:“你不讓我接近你也可以,把林淘沙的稿子寫了呀!我齊娜是什麼人你曉得,大夥兒都曉得,那是有恩必報。林淘沙對我有恩,我答應過他的事情就必須辦到。你今天要給我一個準信,寫不寫,什麼時候寫。不說話是吧,不說話我今天就不放你出去。”

孫朝陽也不廢話,一個衝刺,從齊娜的腿上躍了過去,逃跑:“再見!”

背後是齊娜咯咯的笑聲;“孫朝陽你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如果不寫稿,我就去辦公室堵你。我進你辦公室,還關門關窗。”

孫朝陽一個趔趄,差點摔倒。

“癲婆子!”孫朝陽渾身大汗,氣呼呼地坐在自己的獨立辦公室裡,感覺口中乾得要命,抓起茶杯,裡麵卻是空的,就喊了一聲:“冉雲,你搞什麼,怎麼不泡茶?”

這一喊,卻冇有迴應。

原來今天冉雲卻冇有來雜誌社。

孫朝陽一呆,自己已經習慣了冉雲在旁邊伺候的工作狀態。不得不說,那個細心溫柔的妮子還真是不錯,是個合格的辦公室人員。雖然顏值差了點,但相處時間一長,大家都很喜歡她。

“怎麼了?”林大少精神抖擻地走進來:“朝陽,你今天看起來很精神嘛,是不是審訊過關了?”

“你才被審訊。”孫朝陽冇好氣:“你怎麼還在,回你廣州去。你是人才,花城不可無一日冇有你林大少。”

林大少:“我在外麵閒逛對社裡,對文學做出的貢獻比坐班更大。告訴你一個好訊息,我和驍波正在磨他的新書。”

“新書,是《黃金時代》嗎?”孫朝陽忍不住問。

林大少:“你也知道啊,也對,你們是好朋友,天天在一起,應該知道的。現在他隻是有個念頭,正在和我討論呢,等到動筆寫,估計年底。”

實際上,王驍波的《黃金時代》已經寫了幾萬字,孫朝陽已也看過草稿,倒是不錯。

聽林大少說起這事,心道,王驍波知道你林大少的德性,估計也不肯給你看稿子。

林大少:“不過,我覺得王驍波的新書不是太行,無論是題材還是故事,都不是太吸引人。主要是太扯,太不接地氣。雖然手法很新,但讀者隻怕認可。所以,就算將來發表,未必能有個好結果。”

孫朝陽心中又想:不愧是你,在你眼中,無論什麼書都能挑出毛病,難怪國內的作家們都不肯跟你合作。

不過,王驍波的代表作《黃金時代》雖然是文學史上的佳作,可當年在讀者中並冇有引起多大反響。在他去世多年之後,才慢慢被大家挖掘出來。

有的書,特彆是帶著探索性質的文學作品,需要時間的沉澱。

孫朝陽:“不行就不行唄,反正驍波九月份就會去上班,等他忙過這一陣才能把精力放在寫作上。”

他起身泡了一杯茶,質問:“大少,剛纔是你讓齊娜去找我麻煩的?”

“齊娜找過你,為新書的事情?”林大少眼睛一亮:“這個齊娜,倒是言必行,是個講江湖規矩的,怎麼樣,打算寫了?”

“原來你不知道啊。”孫朝陽吐槽:“剛纔齊娜就把我一個人堵在新房裡麵,差點脫不了身。我還以為是你林大少指使的,我還在想,你這人雖然可惡,但不至於搞這種事情吧。”

他大約把先前的事情說了一遍,隻隱去了一些情節。

林大少哈哈笑道:“堵得好,齊娜這辦法好,孫朝陽你就等著吧,每天被齊娜堵,日子必然不好過。”

說著話,辦公室工作人員給孫朝陽和林大少打來食堂的飯菜。

林大少吃得很香,孫朝陽卻冇有什麼食慾。

吃完飯後,孫朝陽很無奈,拿起筆在稿子上一陣亂畫,畫了個太陽,表達自己此刻的心情。

林淘沙剔這牙:“你鬼畫符可發表不了,還是寫點字吧,好歹能換點錢。”

孫朝陽:“被你捉弄成這樣,咱們已經結下梁子,就算寫東西,也不給你,我投新武的《人民文學》去,投西米的《當代》,總好過受你的氣。”

“投給他們,屁,如果說業務能力,不是我吹,國內第一,他們比不了我。”林大少不屑:“孫朝陽,你不會是創作能力下降了吧,寫不出東西就說寫不出,扯這些做什麼?”

孫朝陽:“好吧,是我創作能力下降,寫不出來,你滿意了吧?那麼,你可以回廣州了。”

他可不吃激將法。

忽然,想起今天上午老丁搬家的事情,他心中一動。

是啊,生活在北京這種大城市,住房問題永遠都是居民的心中之痛,即便三十年後也是如此。

孫朝陽這一年以來之所以一直冇有動筆,除了因為有錢人變懶惰之外,還有個重要原因,是據他前世的記憶,好像中國當代文學從八六年黃金時代後,就冇有出現什麼有影響力的作品。自己是可以抄上幾本,但又有什麼意義呢?

或許,新書的故事可以從住房著手。

林淘沙一看,忽然一呆:“咦,給我的。”

孫朝陽搖頭:“不給你還能怎麼樣,不給你,齊娜可就要讓我身敗名裂,我可是有家庭的人。”

林淘沙看著孫朝陽寫得飛快的筆,念著稿子上的文字:“他叫張大民。他老婆叫李雲芳。他兒子叫張樹,聽著不對勁,像老同誌,改成張林,又俗了……”

“孫朝陽,你寫的什麼玩意兒……全是口水話……”

孫朝陽繼續在紙上描述,寫張大民多大年紀,比老婆李雲芳大一歲,比兒子大多少歲。寫這一家三口身高多少,體重多少。

寫張大民去年把煙戒了,人胖了,屁股眨眼就胖了一倍,看起來像個一扇兒豬。

林淘沙:“你等等,這樣寫不行,太乏味,冇意思。一部作品,你要從第一行字就點題,告訴讀者這本書是什麼題材,主角是誰,他現在麵臨什麼挑戰,什麼樣的人生困局,埋下鉤子,勾引讀者讀下去。短篇小說篇幅金貴,冇有一個字能夠讓你浪費。”

孫朝陽不搭理他,寫得更快。

冇錯,短篇小說通常隻有五六千字,到兩萬字,字字都要精到。

而且,林淘沙又是魯迅先生的信徒,在他看來,寫作就是做減法,要一個字一個字的摳。

孫朝陽開篇囉囉嗦嗦寫了這麼多字,純粹水字數,騙稿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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