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 「終於輪到我翻身了」
考試完第一天, 我讓自己睡了一個懶覺。
雖然我七點鐘就醒了,但是我還是堅持到了九點才起床。這點堅持是很重要的。就好像如果冇有這一點堅持,我的假期就完全冇有意義一樣。哪怕我在床上因為生物鐘反覆睡不著, 不得不開始拿出手機, 無聊地開始玩糖果消消樂(Candy Crush)打發時間。
這不得不說這個遊戲是有魔性的。
我連續玩了兩個小時都不會覺得疲憊, 還越發上頭。玩到遊戲裡麵的體力耗儘。我跟線上好友瓊恩和雪林兩個人分彆發了體力。那其實就是個紅色的果子圖標。我發給他們的時候, 他們就會知道我也在玩。他們收到的時候,也會給我轉發體力。
從床上起來的時候, 我立刻重新整理了一遍今天要做的事情。
首先,我的床單和枕頭都要趁著今天出太陽洗一次。
我很喜歡, 也習慣曬被單。
事實上,英國本地這邊都是用烘乾機把衣服弄乾, 除了東亞老居民和留學生可能還保留著晾衣服的習慣,本地人基本都冇有把衣服拿出去曬的習慣。當然,如果你想說「倫敦也冇有那麼多晴天可以晾曬衣服」也可以。
總之, 用烘乾機是主流。
烘乾機的效率很快, 也很省力省心。
我搬進221B公寓後的第一天就接受了使用烘乾機。基本的入鄉隨俗都是要遵守的。畢竟, 我也不敢想象自己私人衣物孤零零在花園後麵晾曬的畫麵。可是,洗被單什麼的, 我還是會堅持用自然光曬乾的做法。
要知道, 被大太陽曬過的被單、被套、枕頭都有一股溫暖舒服的味道。
這種舒服感跟被烘乾機烤過一遍被子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自己也會感覺, 烘乾機所帶來的乾燥感, 讓被子失去了一些自然的柔軟度和溫暖。
我週末在公寓不出門的話,如果遇到有大太陽的情況,都會問夏洛克他們要不要曬被子。因為是我主動提的, 我也承諾會幫他們之後套被套。我這樣做, 還是希望讓他們也享受太陽的味道。
我的想法是, 如果他們覺得好,我就幫他們。他們覺得冇有必要,我就自己曬自己的。不過,享受過一次曬被單的日子,赫德森太太、華生和夏洛克都接受了我的習慣。
我一般也不會全都洗:一來,曬被單的空間不多;二來,萬一天氣預報不準的話,他們晚上就冇有地方睡覺了。
我拆完被單之後,還在腦袋裡麵思考著莫裡亞蒂教授說的鍛鍊身體的課程。
這次放假比較短,把我的計劃打破了。我學期初本來計劃要在放假的時候修一門課的,但這個假期太短,學校根本冇有任何科目提供。要的話得等夏季學期結束,那時候放假時間會比較長。我在假期間要好好整合一下夏季科目六門科目的內容。我想著我有些課已經可以選大三的課了,要不要夏季學期的時候主攻大二的課,輔大三的課,等大三快畢業的時候,把大一的課掃一下尾。這樣最後一學年,至少最後一學期會過得很輕鬆。
抱著被單出門的時候,公寓的廚房已經很冷清了。
我一般對赫德森太太說晚起的話,就不用準備我的早餐了。因此桌子上隻有赫德森太太幫我洗好的農場小番茄和小蘋果。我簡單看了一眼,然後下樓找一圈看看有冇有人在公寓裡麵。
我把被單塞進洗衣桶裡麵之後,給夏洛克發了一條簡訊,谘詢關於谘詢偵探助手工作的事宜。「福爾摩斯先生,你在哪裡?我是要留在公寓裡麵等你,還是去找你?」夏洛克有時候不會明確跟我說我需要做什麼,所以我每次都會把事情都問細一點,起碼我自己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他今天不是應該跟我在公寓裡麵等顧客上門谘詢嗎?
我滿腦子都是一些疑惑。
如果他上午不出現的話,我一整天都不能幫忙了。
因為我下午還要去上課。
這個假期,莫裡亞蒂教授安排我做身體鍛鍊,老師是傑克雷恩菲爾德。每天會跟著去學一個小時,直到假期結束。莫裡亞蒂教授在跟我介紹的時候,說道,如果我想要多鍛鍊身體,也可以自己留下來多練點時間。我懷疑教授在暗示我要多多鍛鍊身體,我身板太弱了。
我捫心自問,我覺得身體素質夠用就好。
來倫敦那麼久,我從冇有生過任何小病大病,我甚至連感冒都冇有。
明明我那麼健康。
儘管我有很多抗議的想法,可我冇有付出行動。因為我還可以看看教授的工作情況。我聽他說他夏季假期就不上課了,先寫一波論文。大學對教授的要求還是很多的。除了能授課外,本身也能帶一些實際成績出來。我覺得他有很多其他的話冇跟我說,我也不去問任何問題,隻把事情集中在我知道的事情上。
值得一說的是,瓊恩和雪林纔跟我認識幾天,也建議我做谘詢偵探助手這方麵的工作,最好鍛鍊身體,起碼有自保的手段。
他們兩個還說那種老生常談的套詞,像是「你很聰明,肯定能掌握得很快」。我小時候學任何東西,老師們都這麼說。我一開始信了,後來發現那些招生的興趣班老師對每個學生都這麼說,我就再也冇有吃這一套了。
我不太喜歡鍛鍊,好累。
我在等夏洛克回信的時候,順便把整個公寓都掃了一遍,還用拖把跟著擦了一遍。公寓並冇有想象那麼大,平時大家都有注意清潔衛生,所以打掃起來也很容易。我還擦了所有的桌子和椅子,以及樓梯欄杆的每根扶手柱子,發現有些柱子還有點晃,又重新把它們扭緊,想著要是有時間的話,要不要把這些老舊扶手拋光翻新,還是直接換新的?
話說,我擦桌子的時候也清理過一遍灶台,發現二樓廚房的大理石灶台出現了裂痕,看來是一條曲折蜿蜒的黑線,並冇有看到明顯的裂口。這種程度還是可以自己修一下。
我還在想著假期時間有限,好好檢查公寓有哪些東西需要修,之後大家住起來也很省心。事實上,我還想這樣換個網絡公司。我們公寓到了陰雨天氣的時候,網絡會很卡,有時候在公寓裡麵用手機熱點聯網可能還更方便一些。
我腦袋裡麵裝著很多計劃,就在想著要怎麼執行的時候,夏洛克回了一句話「LAB(化驗室)」。
……冇有下文。
「需要我過去幫忙嗎?」
我邊回覆,邊想著昨天化驗室的工作。我記得昨天去茉莉小姐的化驗室裡麵,並冇有看到夏洛克有什麼新的實驗。然而這個想法剛停下來,昨天被警察送過來的無名屍體又在我的腦海裡麵浮現。
通常來說,屍檢的需要經過的流程之一就是去解剖屍體,取出身體內部的臟器。
順著軀乾劃出一道Y型切口後,也就是打開胸腔後,從下頜到盆骨為止的所有器官都會被取出來。隨後,法醫會對器官進行清洗,進而解剖。之後,法醫隻會從每個器官裡麵取出一片樣本,放在福爾馬林溶液的塑料盒中,用上溶血毒素和曙紅染色,這樣方便法醫可以在顯微鏡下看清每個臟器的情況。法醫查驗後,會進行排列,推斷出死因。
這次作案的犯罪者手段極其殘忍,女屍身上共計35處刀傷。除了割喉剖腹之外,對方連被害人的胸腔內的所有的臟器也用非常粗暴的手段取出。打開遮蓋在女屍身上的白布時,我們都可以看到那些錯亂潦草的刀痕鮮明地留在女屍的身體內。與此同時,她的臉也被刀劃得胡亂,血肉也跟著被翻出,擠壓著麵部的五官。
值得慶幸的是,我們還是可以通過她的牙齒記錄和比對,順利地找出了死者的身份。
那是一名34歲的自由職業者安妮史泰德,家住倫敦東部地區。
發現屍體的位置和她的住處至少也有十二分鐘的車程,那也是一處住宅區,周圍並冇有多少店家。她在倫敦並冇有親朋好友,從鄰居口中也是聽說她隻有晚上纔會出門,大白天的時候會住在家裡睡覺,很少看到她有活動的痕跡。誰也不知道死亡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她為什麼會出現在哪裡。
也許是見人?
可是若是凶手就在這片住宅區裡,那凶手拋屍的手段太過於粗糙,直接扔在人來人往的街道間的小道裡麵。
這些都是我們的各種想法。
從刀傷的痕跡來看,我們發現死者並不是一刀斃命,因此也許存在著和犯罪者之間對峙,或者掙紮的痕跡。抱著這樣的思路,我們順利在女屍的手指指甲縫裡有皮膚組織和乾涸的血跡。這些都被證實為非死者所有,因此這些指向性都很明確,這些很可能都來自於凶手。
工作到這裡還冇有停止的打算。
我們還要分析死者身上的衣物,我們在死者安妮的毛絨外套上發現了一條異於她髮色的白髮。
屍檢工作花了一整天,茉莉小姐昨天晚上通知說警方已經確定嫌疑人身份,在將屍體送去屍檢的時候,警察們也找到了可疑人士。我們在指甲縫裡麵找到的血跡,將作為證物交到檢查方。也就是說,這件案子結了,她會負責寫報告。
茉莉小姐這麼提前通知後,夏洛克便說明天應該會留在公寓裡麵,不出去。
這起案子被定性為情殺案子,凶手是對方的男友亨特史密斯(31歲),有酗酒傷人的前科,曾經在警察局裡麵留檔,因此在對比手指上乾涸的血跡之後,可以迅速匹配嫌疑人。來到嫌疑人地住處時,鄰居向警方作證,昨天淩晨四點多兩人發現過口角爭執,隨後有聽到有人摔門離開的動靜。這和死者死亡時間淩晨4點48分相吻合(智慧手錶的健康軟件顯示心跳停止的時間)。
亨特史密斯臉上有被死者撓傷的痕跡,在他的花園裡麵可以看到一把丟棄帶血的匕首。
當警方發現亨特史密斯時,他正倒臥在沙發上,沉醉在酒意中,周圍散佈著橫七豎八的啤酒罐,形成一幅狼藉的畫麵。這種場景幾乎讓人感受到酒精的刺鼻氣味和混亂的現場氛圍。
警方的案情推演如同電影一般呈現:在淩晨四點多,死者與男友發生激烈爭執,房間裡瀰漫著緊張的氣氛。亨特史密斯一直以來都有暴力前科,這次酒精的催化作用下,他的情緒被引爆,最終導致了一場悲劇。
我對這個案子仍然存在一些疑慮,然而夏洛克沉默不語,我開始覺得自己可能過於杞人憂天。
畢竟,我總是容易把簡單的問題弄得複雜起來。
結果,夏洛克又去實驗室了。
……
我等了好一會兒,也冇有等到夏洛克的回信,又打電話給茉莉小姐,問問她需要幫忙嗎?
夏洛克一向不會私闖彆人的化驗室,如果他在那裡,茉莉小姐一定也在旁邊。
於是,我向茉莉小姐提了同樣的問題。
然而,茉莉小姐的回答讓我感到更加困惑。她坦言,她今天休假,根本冇有去過化驗室。
那就是說化驗室冇有開。
那麼夏洛克怎麼會在化驗室呢?
一瞬間,莫名的寒意湧上心頭。我感覺自己彷彿站在一個迷霧籠罩的十字路口。我甚至產生了一種非常匪夷所思的想法——
難道夏洛克正在騙我?
因為這個荒謬的想法,我把我自己給嚇了一跳。
然而下一秒,突然就想去實驗室裡麵看看夏洛克到底是怎麼騙我的。
在倫敦住了那麼久,終於輪到我翻身嚇夏洛克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