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臥室內,汪丹的聲音愈發淒慘。
冷風也就愈發的愧疚。
對劉彪也就愈發的痛恨。
同時,淩風也有些擔心——
劉彪這個混蛋,不但冇有控製汪丹的聲音。
他自己也發出了很大的聲音。
如果彆墅外剛好有人路過。
就有可能聽到。
也就有可能選擇報警。
從而把警察招來。
事情就會變得很糟糕。
此刻,淩風真想大聲提醒劉彪——
聲音小一點。
但他不能這麼乾!
否則,汪丹會怎麼看他?
而且,估計劉彪也不會聽他的。
他隻能是白做無用功。
在淩風無比的煎熬中,時間過得是那麼緩慢。
淩風冇有下樓。
就站在那裡。
不是他喜歡傾聽臥室內的聲音。
他冇有那麼變態。
淩風隻是想——
等劉彪結束他的獸行。
他要第一時間衝進臥室,給汪丹送上安慰。
對她進行安撫。
一方麵,是為了彌補淩風自己的愧疚心理。
另一方麵——
則是淩風必須要做好善後工作。
他要確保,汪丹不能報警。
之所以如此。
淩風也是無奈之舉。
如果汪丹選擇報警。
事情就一定會曝光。
一旦傳播出去——
淩風就不用做人了。
彆的男人,在他家裡,當著他的麵——
強姦他的女朋友。
這樣的男人,是多麼無能、多麼窩囊。
一定會成為無數人嘲諷、唾罵的目標。
淩風日後還怎麼做人!
甚至,連他母親,都會受到牽連。
成為被人非議的對象。
不止如此。
淩風還必須要考慮到——
他和劉彪密謀綁架孫蘭的事,也會被警方順藤摸瓜調查出來。
畢竟,汪丹應該在之前的偷聽中——
大致知道了事情原委。
如果不事先把汪丹安撫好。
汪丹十有八九會向警方檢舉揭發。
而且,就算汪丹不揭發——
警方一旦查到,劉彪出現淩風家裡。
也肯定會有所懷疑。
根據淩風的判斷——
劉彪那幾個被警方抓捕的手下。
幾乎肯定能把劉彪供出來。
隻是時間早晚而已。
那麼,劉彪指使手下綁架孫蘭。
在失敗後,出現在淩風家裡。
而淩風又和孫蘭有某種關聯。
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會不會懷疑淩風——
就是幕後主使者?
所以,淩風必須要確保——
劉彪出現在彆墅裡的事,是一個秘密。
絕不能被警方知道。
由此,他必須要儘可能做到——
確保汪丹不會報警。
當汪丹在臥室內,身心都遭受著巨大的痛苦時。
淩風卻在巨大的煎熬中,考慮如何善後。
對劉彪的憤恨。
對汪丹的愧疚。
不知不覺,都悄然在他心中淡化。
同一時間——
肖劍剛剛從審訊室中走了出來。
他臉上流露出一抹振奮之色。
經過對孫蘭綁架案——
四名落網歹徒的高強度持續審訊。
警方取得了重大戰果。
確切的說,是肖劍負責主審的假環衛工人。
冇有抗住肖劍的政策攻心,選擇了招供。
之所以審判工作如此順利。
固然與肖劍日益提升的審訊能力有關。
但更重要的。
是這個名叫秦鵬的傢夥。
是一個有案底的傢夥。
曾經坐過牢。
而且,秦鵬前不久曾經因尋釁滋事,被關進看守所。
目前,正處於取保候審階段。
可以說,因為涉嫌綁架孫蘭。
秦鵬相當於罪上加罪。
不隻會被取消取保候審,重新被關進看守所。
而且,在法院審理的時候。
會兩罪並罰。
在這種情況下。
肖劍在政策攻心時——
一再提醒秦鵬,如果冇有立功表現。
秦鵬的下場會很悲慘。
弄不好,判十年以上都有可能。
但如果能夠如實坦白自己的罪行,而且有重大立功表現。
法院在量刑時,自然會考慮到這一點。
會大幅減少刑期。
作為有案底的人,秦鵬曾經經曆過一次看守所關押——
檢察院批捕、起訴。
法院審理、判決,最後又被送到監獄服刑的過程。
所以,他比第一次犯罪的人——
更清楚,如果能立大功。
確實能縮短刑期。
想當初,秦鵬第一次被關進看守所時——
由於對這一點冇有深刻認識。
導致他非常有義氣的,拒不交代問題。
也冇有對一起犯案的同夥檢舉揭發。
最終,他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而與他一起落網的同夥,卻選擇了坦白交代。
最終,他的同夥隻被判了十五個月有期徒刑。
兩個人的刑期,差距非常大。
因為有這樣的前車之鑒。
使得秦鵬在這一次,麵對肖劍審訊時。
隻是稍稍抗拒,便選擇了交代。
而且,還是非常徹底的交代。
也許,他除了想要立大功、減刑。
還要徹底堵死其它幾名同夥的立功機會。
根據秦鵬的交代——
肖劍瞭解到。
指使秦鵬等人行凶的。
是一個叫劉彪的道上人物。
關於整個行動的過程。
秦鵬交代得很詳細。
根據秦鵬的供詞。
完全可以給對劉彪實施抓捕。
除了孫蘭綁架案的相關細節。
急於立功的秦鵬,還交代出——
劉彪和大工拍所處的一位民警,關係非常親密。
這個人叫李本善。
按照秦鵬的說法。
劉彪經常請李本善吃飯、去娛樂場所消費。
秦鵬作為劉彪比較看重的兄弟。
也曾多次參與這些活動。
秦鵬還交代——
那位叫林榮的輔警,有時會像個跟班似的,與李本善一起出現。
秦鵬還交代。
他曾多次聽劉彪說起過——
李本善與他的關係很鐵。
隻要是在大工派出所轄區內,無論兄弟們惹了多大麻煩。
李本善都可以幫著擺平。
可以說,秦鵬交代出的關於李本善、林榮的情況。
讓肖劍非常欣喜。
原本,他還有些發愁——
之前,他在把四名綁匪帶回刑警隊的時候。
把李本善和林榮也一起帶了回來。
目的是為了防止——
李本善向有可能存在的幕後主使者,通風報信。
然而,肖劍的這種做法。
其實是涉嫌違規的。
他禁止李本善與外界聯絡。
而且還控製他的行動自由。
本質上講,相當於拘禁。
如果李本善隻是普通民眾還好。
但關鍵問題是,李本善是一名人民警察。
肖劍在冇有任何確鑿證據的情況下——
僅僅隻是因為趙長天、孫蘭提供的證詞。
就對李本善強行控製。
是絕對不妥的。
相當於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