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義剛剛走到訊問室門口,吳剛正已滿臉堆笑從監控室走了出來,並快步走向王義。
吳剛正笑,並不是因為他看到王義高興,而是他在監控室裡已看到另一間訊問室裡的方舟已完成了簽名,按指印的全部流程。
如果兩個嫌疑人,一個已供認不諱,那麼攻克另一個人,也就是遲早的事情。
吳剛正來到王義麵前,挺直著腰桿問道:“蘇默你已見過了,方舟還見嗎!?”
王義的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吳剛正帶王義走向另一間訊問室,這間訊問室距離蘇默訊問室隻差三個房間。
在吳剛正敲開門之後,便帶著兩個已完成審問的警察離開了房間,將房間留給了王義。
王義在踏入房間的瞬間,便看到了一臉沮喪的方舟。
這時的方舟如同蘇默一般,被固定在距離訊問桌一米半左右的約束椅上,手上雖然冇有帶著手銬,但明顯已失去了自由。
其中約束椅前約三十公分的腹部擋板上,正放著一遝紙張。
王義走上前去,拿起那遝紙張。
紙張的排頭是訊問筆錄,在筆錄的最後,是一行看上去還算工整的手寫字:以上筆錄我看過,和我說的相符。
然後就是方舟的手寫簽名,並且在手寫簽名上還有一個紅泥指印。
方舟自王義進入房間之後,一直都冇有抬頭,隻是目光呆滯望著自己的手,目光中帶著懊悔,彷彿在想為什麼下手冇有輕重,從而導致如今的下場。
王義在粗略翻看了訊問筆錄之後,拉過一張椅子,坐到方舟的側前方,輕聲道:“我看你筆錄中寫道,你與蘇默在製住對方的過程中,對方有過激烈反抗,所以你們才失去了理性,出重手扇了對方二十多個耳光,最終導致對方口角開裂出血,兩顆牙齒也被打落,是嗎?!”
方舟依舊冇有抬頭,隻是“嗯”了一聲,並重重點頭道:“警官,我知道錯了,我不應該失去理智,更不應該在已控製住對方的情況下出手傷人,我錯了,下次我一定注意,絕不會再犯了!”
王義聽得出來,方舟雖然是一個一米八五左右的大高個,身材也極為壯實,但現在聲音如霜打的茄子般,給人一種有氣無力之感,他略一沉思,問道:“我再問你一遍,你親眼看到藍祥有兩顆牙齒被打落了嗎?!”
方舟先是堅決搖了搖頭,然後又開始點頭:“這已經不重要了,你們不是說,隻要我認罪,就會從輕發落嗎?!”
王義歎了口氣,提醒道:“你知道嗎?!若是當真對方被你們打落兩顆牙齒,已構成輕傷,至少要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
方舟先是一愣,然後猛然抬頭,大聲道:“什麼,三年有期徒刑!怎麼可能,剛剛那兩位警官說隻要如實交待,認罪態度良好,賠償到位,就可以與對方達成和解的……”
王義打斷道:“你好好回憶一下,在你們爭執的過程中,藍祥有冇有還手,還有,你是否確實看到他有兩顆牙齒因為你們的原因而脫落?!”
在一番仔細的思考之後,方舟突然像精神崩潰了一般,抱著腦袋歇斯底裡喊道:“我……實在記不起來了,實在記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