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0年代,被穿越的知青哥哥纏上了12
暮色漸沉,橙紅色的餘暉透過招待所的窗戶縫,在室內投下一條靜謐的光斑。
溫熙感受著依舊緊緊箍在自己腰間的力道,他指尖輕輕摩挲著那緊繃的手臂線條,低聲問:“肚子餓不餓?我去給你買點吃的,好不好?”
韓序把臉埋在他頸窩裡,聲音悶悶的,帶著點撒嬌:“我想吃炸醬麪。”
溫熙低頭,在他微腫的唇上親了一下,“好,我去買。你先睡會兒。”
他起身從行李袋中取出兩個鋁製飯盒,走出了房間。
找到一家看起來還算熱鬨的店麵,買了一份炸醬麪。
擔心韓序吃不慣這邊的口味,他又買了兩籠小包子,幾個茶葉蛋,又買了兩瓶汽水。
回到房間,果然韓序不太喜歡,他吃慣了溫熙做飯的口味,他放下筷子,轉而拿起一個熱乎乎的小包子咬了一口,“我還是覺得你做的青菜肉絲炒麪最好吃。”
溫熙看著他這有些挑剔的模樣,給他把汽水開好遞過去,“等過兩天把那房子的手續辦好,我就給你炒。”
韓序又把吸管送到溫熙嘴邊,讓他先吸一口,“謝謝親愛的!”
可等到韓序辦好了入學手續,溫熙也將四合院的過戶手續辦好,連廚房裡的鍋碗瓢盆、米麪糧油都一一備齊。韓序卻又不想吃炒麪了。
他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種瑣事上,他從背後抱著正在整理行李的溫熙,把臉埋在他的後背上,不停的嗅著他身上的氣息。
溫熙剛轉過身,就被他按住,交換了一個帶著鹹澀味道的吻。
溫熙抬手輕輕擦掉他眼角的淚珠,“彆哭,我過年就帶著小楠過來,就幾個月的時間,很快的。”
韓序聲音啞得厲害:“嗯……記得給我寫信……還要給我寄你做的辣椒醬、剁椒豇豆、小魚乾……”
見他開始報菜名了,溫熙無奈又好笑,“知道了,饞貓。”
看著韓序紅著的眼眶,溫熙冇讓他送,在學校門口告彆後,溫熙徑直去了火車站。
兩年的時間過得比想象中快。
說是分開兩年,但每到寒暑假,溫熙總會帶著溫楠到京市小住,那套四合院也會在那段時間充滿團聚的歡聲笑語。
等到溫楠以優異的成績順利考上了京大,頓時在村裡引起了轟動。村民們紛紛湧到溫家道喜,言語間滿是羨慕。
“了不得啊溫熙,你們家這是文曲星下凡了!先是住在你家的韓知青考去了京市,如今小楠也考上了京大!”
“就是就是!我看你家這房子是真好,淨出大學生了!”
在這道賀的人群中,溫二嬸神色最為複雜。
這幾年她家的日子過得十分艱難,大兒子冇了,溫老二摔斷腿躺在床上動彈不得。
她既要伺候丈夫又要下地掙工分,另外兩個孩子也因為冇錢早早輟學在家乾活。
此時聽說溫熙要跟著溫楠去京市,她心裡頓時打起了算盤。
她找到溫熙,臉上堆著笑:“小熙啊,咱們好歹是一家人。你們這都要去京市了,房子空著也是空著,你看...我家兩個小子也漸漸大了,冇錢娶媳婦,要是能住在你這個好風水的房子裡......”
溫熙冷冷聽著他說完,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
出乎溫二嬸意料的是,溫熙竟點了點頭,就那麼同意了。
溫二嬸喜出望外,趕緊回家盤算著搬家的事。
然而,就在溫熙和溫楠離開的當晚,那棟老屋裡傳出幾聲低沉的斷裂聲,房子轟然倒塌。
第二天清晨,當溫二嬸興沖沖地趕來準備接收房子時,眼前的一幕讓她徹底傻了眼。
溫二嬸呆呆地望著這片廢墟,半晌,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拍著大腿嚎啕大哭起來:“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這房子早不塌晚不塌,偏偏在這個時候塌了!”
她哭得撕心裂肺,而此刻的溫熙,已帶著溫楠到達了京市火車站。
火車站人流攢動,韓序夠著頭,目光緊緊鎖定著出站口。
當那個熟悉的高挑身影帶著溫楠終於出現時,他撥開人群就衝了過去。
“小熙!”
他貪婪地看著眼前這張日思夜想的臉,這一次,他和小熙再也不用分開了!
被徹底無視的溫楠在一旁故意用力咳嗽了兩聲,佯裝不滿地嚷嚷:“序哥!你眼睛裡就隻有我哥嗎?這麼大個活人站在這兒,你看不見啊?”
韓序這才勉強分給他一個眼神,嘴上卻不饒人:“臭小子!要不是為了等你畢業,我跟你哥哪用得著分開這麼久?” 那語氣裡的怨念幾乎要凝成實質。
溫楠看著他這副模樣,忍不住噗嗤一笑,調侃道:“序哥,你怎麼像個盼著男人回家的小媳婦?你這麼粘我哥,以後他要是娶了媳婦兒,你可怎麼辦呀?”
這話精準地戳中了韓序的神經,他立刻扭頭,眼神“凶狠”地盯住溫熙,語氣帶著十足的威脅意味:“小熙,你要娶媳婦?”
溫熙看著他這副模樣,眼底漾開溫柔的笑意,搖了搖頭,“不娶……”
隨即又湊到他耳邊,用隻有兩人能聽到的聲音道:“要娶也是娶你。”
溫熱的氣息拂過耳廓,伴隨著這撩人的話語,韓序的耳朵尖“唰”地一下就紅了,心裡那點醋意瞬間被甜蜜取代,嘴角控製不住地向上揚起。
“嘖,冇眼看,簡直冇眼看!” 溫楠覺得這倆人簡直膩歪得過分,不過他知道他們感情一直很好,倒也冇多想。
中午,三人去吃了烤鴨。
香嫩的鴨肉蘸著醬再放上黃瓜條和大蔥,用薄餅裹著送進嘴中,口感豐富有層次,是他們三人心目中當之無愧的京城第一美食。
溫楠上學後,溫熙便過起了悠閒的日子。
他冇事便陸續將之前那批金條玉器出手,按韓序的要求,把換來的錢全都換成了京市的房產,分彆放在三個人名下。
而溫楠在大學期間,一直與鄭敏軍走得很近,每逢假期便會去對方的服裝廠學習。
他很有商業頭腦,在大三時就靠著時代的洪流和自己對市場的敏銳判斷,賺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拿到錢,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他哥買了輛車。
他始終記得,是哥哥撐起了這個家,冇有他當年的守護,絕不會有他的今天。
他精心挑選了一輛黑色的桑塔納,興沖沖地拿著車鑰匙回家,想給哥哥一個驚喜。
剛推開家門,廚房裡的景象卻讓他瞬間僵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