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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譯註】 紀事二十四則·十七

作者:陳緣字長青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5:47:07

【原文】:

又雲:有故家子,術者推其命大貴,相者亦雲大貴,然垂老官僅至六品。一日扶乩問仕路崎嶇之故。仙判曰:術者不謬,相者亦不謬,以大夫人偏愛之故,削減官祿至此耳。拜問偏愛誠不免,然何至削減官祿。

【譯文】:

又說:有個世家子弟,算命的人推算他的命相該大富大貴,看相的人也說他會大富大貴,可他到老官階隻到六品。

一天他通過扶乩詢問仕途坎坷的原因。

仙人判詞說:算命的人冇錯,看相的人也冇錯,因為太夫人偏愛(某子)的緣故,把他的官祿削減到這樣。

他下拜問道:偏愛確實難免,但何至於削減官祿呢。

【註釋】:

1、故家子:指世家子弟,祖上為官或有聲望的家族後代。

2、垂老:將近老年,晚年。

3、扶乩:古代一種占卜方式,通過乩筆在沙盤上寫字,聲稱傳達鬼神的旨意。

4、仕路崎嶇:仕途坎坷,當官的道路不順利。

5、仙判:指扶乩時“仙人”寫下的判詞。

6、大夫人:古代對官僚士大夫正妻的尊稱。

【原文】:

仙又判曰:禮雲:繼母如母,則視前妻之子當如子。庶子為嫡母服三年,則視庶子亦當如子。而人情險惡,自設町畦,所生與非所生厘然如水火不相入。

【譯文】:

仙人又判詞說:禮經上講:繼母要像對待親生母親一樣,那麽對待前妻的兒子也應當像親生兒子。

庶子要為嫡母服喪三年,那麽嫡母對待庶子也應當像親生兒子。

可人心險惡,自己設置界限,親生和非親生的分得像水火一樣互不相容。

【註釋】:

1、繼母如母:出自《禮記》,指繼母應像親生母親一樣對待子女,子女也應像對待親生母親一樣對待繼母。

2、前妻之子:指丈夫與前妻所生的兒子。

3、庶子:古代指妾所生的兒子,與嫡子(正妻所生)相對。

4、嫡母:古代指父親的正妻,庶子稱其為嫡母。

5、服三年:指古代喪禮中最高等級的服喪製度,子女為父母服喪三年。

6、町畦:本指田界,比喻界限、隔閡。

7、厘然:清晰、分明的樣子。

【原文】:

私心一起,機械萬端。小而飲食起居,大而貨財田宅。無一不所生居於厚,非所生者居於薄。斯已乾造物之忌矣。

【譯文】:

私心一旦產生,巧詐的手段就多種多樣。小到飲食起居,大到錢財田宅。

冇有一樣不是親生的得到優厚待遇,非親生的得到微薄待遇。這已經觸犯了上天的忌諱。

【註釋】:

1、機械:此處指巧詐的心機、手段。

2、居於厚/薄:指得到優厚/微薄的待遇。

3、乾造物之忌:觸犯上天的忌諱,“乾”意為觸犯、冒犯,“造物”指上天、造物主。

【原文】:

甚或離間讒構,密運陰謀,詬誶囂陵,罔循禮法。使罹毒者吞聲,旁觀者切齒,猶嘵嘵稱所生者之受抑。

【譯文】:

甚至挑撥離間、進讒陷害,暗中施展陰謀,辱罵欺淩,不遵守禮法。

讓遭受毒害的人忍氣吞聲,旁觀的人咬牙切齒,卻還喋喋不休地說親生兒子受到壓製。

【註釋】:

1、離間讒構:挑撥離間、進讒言陷害,“構”指虛構罪名陷害。

2、詬誶囂陵:辱罵欺淩,“詬誶”指辱罵,“囂陵”指囂張欺淩。

3、罔循禮法:不遵守禮法,“罔”意為不、冇有。

4、罹毒者:遭受毒害的人,“罹”意為遭受、遭遇。

5、嘵嘵:形容說話喋喋不休、吵鬨的樣子。

【原文】:

鬼神怒視,祖考怨恫。不禍譴其子,何以見天道之公哉?且人之受享,隻有此數。此贏彼縮,理之自然。

【譯文】:

鬼神憤怒地注視,祖先怨恨悲痛。不懲罰她的兒子,怎麽體現天道的公平呢?

況且人的享受,隻有固定的數額。這邊多了那邊就少了,這是自然的道理。

【註釋】:

1、祖考:指祖先,“考”為已故父親,此處泛指先祖。

2、怨恫:怨恨悲痛,“恫”意為悲痛。

3、禍譴:降禍懲罰,“譴”意為譴責、懲罰。

4、此數:指固定的數額、定數。

5、此贏彼縮:這邊盈餘那邊縮減,“贏”指多餘、盈餘,“縮”指減少、縮減。

【原文】:

既於家庭之內,強有所增。自於仕宦之途,陰有所減。子獲利於兄弟多矣。物不兩大,亦何憾於坎坷乎?其人悚然而退。

【譯文】:

既然在家庭內部,強行讓親生兒子多得到好處。

自然在仕途上,就暗中減少他的官祿。

你從兄弟那裏獲取的利益已經很多了。

事物不能兩方麵都強盛,又何必為仕途坎坷遺憾呢?那個人驚恐地退下了。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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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有所增:強行增加(利益),指通過偏愛讓親生兒子多獲好處。

2、陰有所減:暗中減少,指上天暗中削減其官祿作為平衡。

3、物不兩大:指事物不能在兩個方麵同時強盛,即“此消彼長”的道理。

4、悚然:驚恐、害怕的樣子。

【原文】:

後親串中一婦聞之。曰:悖哉此仙。前妻之子,恃其年長,無不吞噬其弟者。庶出之子,恃其母寵,無不淩轢其兄者。非有母為之撐柱,不儘為魚肉乎?

【譯文】:

後來親戚中一個婦人聽到這件事。

說:這個仙人真荒謬。前妻的兒子,依仗自己年長,冇有不侵吞弟弟利益的。

庶出的兒子,依仗母親的寵愛,冇有不欺淩兄長的。

如果冇有母親為他們撐腰,不都要被當作魚肉宰割嗎?

【註釋】:

1、親串:親戚,親眷。

2、悖哉:荒謬啊,“悖”意為違背常理、荒謬。

3、恃:依仗、憑藉。

4、吞噬:本指吞食,比喻侵吞、侵占利益。

5、淩轢:欺淩、欺壓。

6、撐柱:撐腰、支援。

7、魚肉:比喻受欺壓、任人宰割的對象。

【原文】:

姚安公曰:是雖妒口,然不可謂無此事也。世情萬變,治家者平心處之可矣。

【譯文】:

姚安公說:這雖然是嫉妒的言論,但不能說冇有這樣的事。

世事變化萬千,治理家庭的人公平對待就可以了。

【註釋】:

1、姚安公:紀昀的父親紀容舒,曾任姚安知府,故稱姚安公,《閱微草堂筆記》中常引用其言論。

2、妒口:指嫉妒的言論,此處指婦人因自身立場產生的偏激說法。

3、治家者:治理家庭的人,指家長。

4、平心處之:公平、公正地對待處理。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節選自清代紀昀《閱微草堂筆記》,以“命相顯貴與仕途坎坷的矛盾”為切入點,通過扶乩解惑與多方議論,探討了“家庭偏心對子女命運的影響”及“治家之道”,情節與思想兼具現實性與警示性,具體可分為六部分:

一、命相與現實的反差:故家子的仕途困境

有位世家子弟(故家子),算命者推算其“命當大貴”,看相者也斷言他會“大富大貴”,但他直到晚年,官階卻僅至六品,與“大貴”的預言相差甚遠。

這種“命相顯貴而實際仕途崎嶇”的矛盾,成為故事的核心懸念,促使他尋求解惑之道。

二、扶乩解惑:偏心致官祿削減的答案

故家子通過“扶乩”(占卜方式)詢問仕途坎坷的原因,仙人給出判詞:“術者不謬,相者亦不謬,以大夫人偏愛之故,削減官祿至此耳。”

他對此不解——承認母親(大夫人)確有偏愛,但疑惑“何至削減官祿”,引發仙人進一步的深度闡釋。

三、仙人論偏心之惡:違背禮法與天道

仙人從“禮法要求”與“人情現實”的對比展開論述:

1. 禮法準則:《禮記》規定“繼母如母,則視前妻之子當如子;庶子為嫡母服三年,則視庶子亦當如子”,要求對待非親生子女與親生子女一視同仁。

2. 人情亂象:現實中卻因“人情險惡”,家長自設界限(町畦),將“所生”(親生)與“非所生”(前妻之子或庶子)分得“厘然如水火不相入”。

私心一旦滋生,便會衍生出各種巧詐手段(機械萬端):小到飲食起居,大到錢財田宅,無不“所生居於厚,非所生居於薄”,甚至發展到“離間讒構、密運陰謀、詬誶囂陵”的地步,讓受害者吞聲、旁觀者切齒,卻還喋喋不休稱親生子女“受抑”。

3.天道懲罰:這種偏心已“乾造物之忌”(觸犯上天忌諱),導致“鬼神怒視,祖考怨恫”。上天為體現公平,便通過“此贏彼縮”的自然之理懲罰:家長在家庭內強行給親生子女增加利益,便會在其仕途上“陰有所減”——故家子因母親偏愛從兄弟處獲利甚多,“物不兩大”(事物不能兩方麵強盛),官祿自然被削減,仕途坎坷也在情理之中。

四、婦人的反駁:偏心的“合理性”視角

故事後續加入親戚中一婦人的不同觀點,她認為仙人言論“悖哉”(荒謬):現實中“前妻之子恃年長吞噬其弟,庶出之子恃母寵淩轢其兄”,若母親不為親生子女“撐柱”(撐腰),他們便會淪為“魚肉”(任人宰割)。

這一觀點雖帶有“妒口”(嫉妒偏激)色彩,卻也揭示了古代家庭中複雜的子女利益衝突,提供了不同於仙人“絕對公平”的現實視角。

五、姚安公的點評:治家在“平心”

紀昀父親姚安公對此作出折中點評:婦人的說法“雖妒口,然不可謂無此事”,承認現實中存在子女間的利益爭奪;但“世情萬變”,治理家庭的關鍵在於“平心處之”(公平公正對待所有子女),既不縱容偏心引發禍端,也不忽視現實矛盾,給出了務實的治家準則。

六、故事主旨:家庭倫理與天道公平的關聯

整體而言,故事以“故家子仕途坎坷”為表象,實則深入探討了古代家庭倫理中的“偏心之害”——不僅違背禮法、破壞家庭和諧,還會因觸怒天道而影響子女命運;同時通過多方視角的碰撞,強調“平心治家”是平衡家庭關係、規避禍患的核心,兼具道德教化與現實反思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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