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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命理探源【譯註】 > 議論三十二則·三十一(二)

【原文】:

蒯通、華陀、郭璞、郭馨、李虛中輩,往往以用非其道而禍身。苟有人焉,靜觀萬有,由萬返一。超離乎吉凶禍福,而參陰陽五行自然之奧。則數不外道,固一格致天人之學也。

【譯文】:

蒯通、華佗、郭璞、郭馨、李虛中這些人,常常因為冇有用正確的方式運用(陰陽五行、術數之學)而招致災禍。

如果有這樣一個人,冷靜觀察世間萬物,從紛繁複雜的萬物中迴歸到(陰陽五行這個)根本。

超越脫離吉凶禍福的束縛,去探究陰陽五行自然運行的奧秘。

那麽“數”(術數、陰陽五行的規律)就不會偏離大道,它本來就是一門探究事物原理、貫通天人關係的學問。

【註釋】:

1、蒯通:漢初謀士,擅長縱橫之術,曾勸說韓信背叛劉邦,後因避禍裝瘋,他對形勢的判斷體現了對“時勢”(類似五行規律)的運用,但因“用非其道”險些獲罪。

2、華陀:即華佗(“陀”通“佗”),東漢末年醫學家,擅長外科手術,也懂養生、占卜之術,後因不願為曹操效力而被殺害,作者認為他因“用非其道”(違背權貴意願)禍身。

3、郭璞:東晉文學家、風水學家,擅長卜筮、風水(堪輿)之術,因參與王敦謀反的占卜,被王敦殺害,是典型的“用非其道而禍身”的術數家。

4、郭馨:曆史記載較少,結合上下文推測為古代擅長術數的人物,與蒯通、郭璞等人類似,因不當運用術數而招致災禍。

5、李虛中:唐代命理學家,擅長以人的生辰八字(乾支)推算吉凶,是八字命理的早期奠基人,作者認為他可能也因術數運用不當存在風險。

6、用非其道:指使用(陰陽五行、術數之學)的方式不符合道義或規律,如將其用於謀反、迎合權貴等不當用途。

7、靜觀萬有:“萬有”指世間萬物,“靜觀”指冷靜、客觀地觀察,不帶有主觀偏見或慾望。

8、由萬返一:“萬”指紛繁複雜的萬物,“一”指陰陽五行這個根本規律,“由萬返一”意為從萬物的表象迴歸到根本規律。

9、格致天人之學:“格致”指“格物致知”(探究事物原理以獲得知識),“天人”指天與人的關係,整句意為探究事物原理、貫通天人關係的學問,是對陰陽五行學說的學術定位。

【原文】:

君子惟當鑒其所得小,而所用不正。若以箏琶媚人,而疑五音之不能通神。文章欺世,而詆經傳之不足致治,不亦俱哉。

【譯文】:

有德行的人隻應該借鑒(術數家)掌握的知識淺薄、運用方式不正當(的教訓)。

如果因為有人用箏、琶這類樂器取悅他人,就懷疑宮、商、角、征、羽五音不能與神靈相通。

因為有人寫文章欺騙世人,就詆毀儒家經傳不能用來治理國家,(這種做法)不也很荒謬嗎?

【註釋】:

1、鑒其所得小,而所用不正:“鑒”指借鑒、警惕,“所得小”指術數家掌握的陰陽五行知識淺薄(如前文“僅得蹄涔”),“所用不正”指術數家運用的方式不符合道義,整句意為君子應警惕“知識淺薄”和“運用不當”的問題。

2、箏琶:“箏”“琶”均為古代彈撥樂器,常用於演奏娛樂曲目,此處指有人用它們演奏媚俗的音樂取悅他人。

3、五音:指古代音樂中的宮、商、角、征、羽五個基本音階,古人認為五音與天地、神靈相通,能引發情感共鳴或祭祀神靈。

4、通神:指與神靈溝通、感應,古人認為音樂(尤其是符合規律的五音)有“通神”的作用,可用於祭祀、教化等。

5、文章欺世:指有人撰寫虛假、浮誇的文章欺騙世人,謀取名利,是對不良文人的批判。

6、經傳:“經”指儒家經典(如《詩》《書》《禮》《易》《春秋》),“傳”指對經典的註釋、解讀,合稱“經傳”,是古代治國、教化的核心典籍。

7、致治:“致”指實現,“治”指太平盛世,“致治”意為實現國家治理、達到太平盛世。

8、不亦俱哉:“俱”應為“悖”(可能為原文筆誤或通假),意為“荒謬、違背常理”,整句為反問,強調因個別不當現象否定整體價值的做法是荒謬的。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以上內容是史念祖在《俞俞齋文稿》中圍繞“陰陽五行學說”展開的深度論述,核心通過“立觀點—破質疑—舉佐證—析問題—明方向”的邏輯鏈,係統闡釋對陰陽五行的認知、反駁否定論調、說明其規律價值,並批判不當運用的誤區,具體可拆解為以下七層核心內容:

一、開篇定調:君子對陰陽五行應“不溺信而宜參”

史念祖首先明確對陰陽五行學說的基本態度:

“陰陽五行向背生克之說,君子不溺而信之,其理則宜參也”——有德行的人不會沉迷於陰陽五行(相生相剋、方向順逆)的學說盲目相信,但其中蘊含的規律和道理,卻值得參考探究。這一觀點既否定了“盲目迷信”的極端,也拒絕了“全盤否定”的偏見,為後文論述奠定“理性認知”的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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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駁詆毀:批判“宋仁宗方位論”的愚昧,強調事物屬性的穩定性

針對“自來詆其說者”以宋仁宗“東家之西,即西家之東”為“極智”的觀點,史念祖直接斥為“至愚之論”,並從兩方麵反駁:

1. 方位有相對但屬性有定:天地廣闊、萬物共處,方位雖無絕對固定標準(如“東家西”對西家是“東”),但事物自身屬性不會因參照變化而改變——比如“虱不南”(虱子不會主動向南爬)、“磁石之針不東西”(指南針固定指向南北,不隨意偏斜),以此證明:陰陽五行所論的“事物固有屬性”(如方位對應的五行屬性)真實存在,不能用“方位相對性”否定其規律。

2. 統論方位會陷入荒謬:若強行將天下遠近方位“混為一談”,會得出“泰山未必東、太華未必西、祀事不必南郊”的荒唐結論——因為泰山(東嶽)、華山(西嶽)的方位屬性,以及“南郊祭天”的禮製,都是基於陰陽五行方位規律形成的共識,否定這一點會違背常識。

三、迴應質疑:反駁袁簡齋“乾支無義理”,指出“數成則義理顯”

針對清代袁枚(袁簡齋)“乾支無義理,如一二三四代數”的觀點,史念祖提出反駁並深化“五行與數的關係”:

1. 乾支、羲卦皆為“有義理之代數”:承認乾支(天乾地支)、羲卦(伏羲八卦)確實像“代數”一樣有符號屬性,但與“一二三四”的純數字不同——它們的“數”(排列組合,如生辰八字、卦象變化)形成後,會顯現深層義理;義理顯現後,又會衍生出吉凶征兆(如“禱子得一三”:祈禱生子時得奇數“一、三”,古人認為對應男性,便是征兆)。

2. 征兆真實存在,不可否定:用“求偶遇二四”(求偶時得偶數“二、四”,對應女性)的例子反問“能謂其非征乎”,證明乾支、五行的“數”並非無意義,而是能反映事物關聯的“征兆載體”,袁枚的觀點忽略了“數”背後的義理與征兆價值。

四、佐證規律:用自然與生物現象,證明五行之氣的普遍性與製約性

史念祖以“五行之氣母萬類”(五行之氣是孕育萬物的根源)為核心,舉多類現象佐證五行規律的真實作用:

1. 無生命物質的五行作用:

- “積油自然、積水自苔、積火自灰”:油脂堆積會生變(如易燃)、水積久生苔、火燃儘成灰,是五行“火生土、水生木”等規律的體現;

- “水貯金則不涸、金入土則自行”:金屬容器儲水不易乾(金助水)、金屬埋土會腐蝕(土耗金),體現五行相生相剋;

- “五金蘊而高山童、草種落而堅城崩”:開采山中金屬(金)致山禿(耗木)、草種(木)生城牆縫隙致崩塌(木克土),展現五行對環境的影響。

2. 生物的五行屬性製約:

- “濕蟲避燥土、木蟲僵西風”:濕蟲(屬水)怕燥土(屬土)、木蟲(屬木)畏西風(屬金,主肅殺),是五行相剋的直接表現;

- “雞鳴卯、鼠動醜”:公雞(屬金)因與“卯時”(屬木,金克木)相沖而鳴,老鼠(屬水)因與“醜時”(屬土,土克水)相合而活躍,體現地支與生物習性的關聯;

- “豕食赤蛇、猰貘懼火、蛟螭畏金”:二次懷孕的母豬(屬水)食赤蛇(屬火,水克火)、凶獸猰貘(屬土)怕火(火生土?此處為特殊屬性剋製)、蛟龍(屬水)畏金屬(金生水?實為兵器剋製),甚至出現“強懾弱、大畏小、柔破堅”(如草破城牆),證明五行剋製超越體型、力量的表象,是深層屬性製約。

五、認知邊界:“得氣純雜定征兆,博學不足儘知”

史念祖進一步細化對五行規律的認知:

1. 征兆的清晰度取決於“得氣”:“得氣純而厚者其征專,得氣雜而薄者其征錯”——事物獲得的五行之氣越純淨深厚,顯現的征兆越專一明確;若氣混雜淺薄,征兆則雜亂模糊(如生辰八字純和者吉凶更明,混雜者需細辨)。

2. 認知需“博學+領悟”:“有難言之理,無無理之物”——世間冇有“無規律的事物”,但有“難用語言表述的深層道理”;“非博學不能知,徒博學不能儘知”——不廣博學習(如讀術數書)無法入門,但僅靠學習不結合領悟,也不能完全掌握,強調認知的“實踐性與深度”。

六、批判誤區:術數家“得小用錯致禍”,非學說本身之過

史念祖評價古代術數家(日星相卜、堪輿奇遁等)的問題:

1. 僅得皮毛,多有慾望過失:“至神奇者亦僅得陰陽五行之蹄涔”——即使最厲害的術數家,也隻掌握了五行學說的“蹄印積水”(皮毛),還因“有欲有尤”(有私心、有過失)無法深入;

2. “用非其道”致禍,與學說無關:舉蒯通(用縱橫術勸韓信謀反)、華佗(拒為曹操效力)、郭璞(參與謀反占卜)、郭馨、李虛中(命理家或涉不當用途)為例,指出他們“以用非其道而禍身”——災禍源於“運用方式違背道義”,而非陰陽五行學說本身有害,明確區分“學說本質”與“使用者過錯”。

七、明正確方向:“由萬返一探奧理,勿因弊否定整體”

最後,史念祖提出對陰陽五行學說的正確態度與運用方向:

1. 理想的探究方式:“靜觀萬有,由萬返一”——冷靜觀察萬物表象,迴歸“陰陽五行”這一根本規律;“超離吉凶禍福,參自然之奧”——不執著於個人吉凶,而是探究五行自然運行的奧秘,此時“數不外道,為格致天人之學”(五行規律不偏離大道,是探究事物原理、貫通天人關係的學問)。

2. 批判錯誤邏輯:君子應借鑒術數家“所得小、所用不正”的教訓,不能因個別負麵案例否定學說整體價值——如同“不能因箏琶媚人疑五音通神,因文章欺世詆經傳致治”(不能因有人用樂器媚俗就否定五音的神聖性,因文人寫假文章就詆毀經傳的治國價值),強調要理性區分“濫用”與“本質”,避免因噎廢食。

綜上,史念祖的論述始終圍繞“為陰陽五行學說正名”展開:既承認其規律的客觀性與學術價值,也不迴避使用者的淺薄與過錯,最終指向“理性認知、正確運用、探究本質”的核心主張,反對“盲目迷信”與“全盤否定”兩種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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