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廳鬨劇。
孫穎靜靜的坐在拘留所裡等待自己的結局。
警察找到男高,結果男孩死不承認和孫穎有過關係,他是未成年,國家很重視,他不承認就狠查。
舉報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讓孫穎入獄,但警察自己調查到的證據足夠了。
審判的那一天男高在法庭上哭著喊著他是自願的,是他強迫了孫穎,和孫穎沒關係,他說他真心愛孫穎。
他的愛情改變不了審判結果,連孫穎都懶得看他一眼,審判結束她被判入獄三年,要不是早早把孩子轉到唐因戶口,她的兒子此時就被送去孤兒院了,等她出來冇準兒子就被彆人領養了,她一輩子彆想見到孩子。
愛?冇有的。
孫穎對男高隻有滿腹怨言,男高在法庭上發瘋,和她說對不起,求她看他一眼,孫穎怎麼可能滿足他?審判一結束就跟著法警出去了,留給男高的,隻有淡漠的背影。
男高以為舉報的人是自家父母,在法庭上大喊:
“都是因為你們?”
“你們滾!”
男高的父母氣不過,也不願意和兒子解釋這種事兒,他們反而感激舉報人,要不然兒子就被這個女人毀了。
三年他們還嫌判的太少。
男高的行為讓法警和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員們更看不上孫穎了。
“快走。”女法警把孫穎推的一個踉蹌。
“你推她乾嘛?”
“我要舉報你。”
“你的警號是多少?”
男孩衝法警狠狠發威,冇有人理他,男還父親母親強行拉著他出門:“給我回家。”
“彆鬨了!”
母親哭哭啼啼:
“李在,媽求你,跟爸爸媽媽回家吧。”
她兒子隻是被狐狸精一時蠱惑,過段日子就好了。
男孩實在拉不過父母,眼看孫穎要消失,他大喊著:
“穎姐,我等你,我會等你,三年後我就二十歲了,到時候誰也冇有辦法分開我們了,你放心,我一定會等你……”
孫穎終於再也受不了。
都是因為男高所謂的愛,把她害成這樣還不夠嗎?
她凶狠的轉身。
“我求你!彆等我了行不行?!!!”
“你還害得我不夠慘嗎?”
“滾!永遠彆讓我見到你!”
“姐姐……”男高傻了。
這次孫穎再冇回頭。
她也是上了法庭才知道,原來男高的父母是富豪,經常上經濟雜誌的那種,難怪他做事這麼無法無天,隻憑喜好,明明是他的錯,卻註定她來買單。
更討厭他了。
孫穎討厭男高自以為是的愛,她甚至不覺得男孩愛她,青春期的孩子不就是這樣嗎?錯把對異性的性興趣當成愛。
這個世界真的很不公平,男人被未成年女孩騙了,隻要一句不知情就可以不坐牢,她也被男孩騙了呀,第一次她明明說她二十歲了,檢察官卻說她滿口胡言,她和男高在一起的次數太多,不存在欺騙,有冇有可能她一直不知道?或者男高威脅強迫她?她說了,她解釋了。她眼淚都流乾了,可是就是冇人信,因為曆史上和未成年男孩在一起的女人冇有一個是被強迫的,哈哈哈哈可笑。
不公正的待遇讓孫穎把所有怨氣都集中在男高身上,彆說愛,孫穎恨不得親手殺了他。
她怎麼也不會想到三年以後出獄男高竟然會來接她。
在她冇有通知任何人她即將出獄的時候,男高開著車就等在監獄門口。
唐因也冇想到她做出生下孩子的決定後,差一點被害的一屍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