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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全書.4 第四十四章 野獸之孩

作者:蜘蛛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4-12 05: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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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四個村民連夜把吸血怪物送來了。他們抬著一根竹篙,竹篙的中間懸掛著一團黑乎乎的東西,用繩子緊緊束縛著,一動不動,像是死了。\\n\\n操局長用手指捅了一下,那怪物劇烈地掙紮起來。\\n\\n吸血怪物被放置在審訊室的水泥地上。在白熾燈的照耀下,這個怪物看上去非常驚慌,它的牙齒很鋒利,三兩下就咬斷了繩子,掙脫開來。眾人趕緊把門反鎖,圍在視窗觀看。\\n\\n操局長說:這怪物就是一個人啊,黑不溜秋的。\\n\\n包斬說:等他安靜下來,我們做一下DNA檢測。\\n\\n蘇眉說:他的年齡應該不大。\\n\\n畫龍說:小眉,非禮勿視,人家冇穿衣服。\\n\\n梁教授說:這是一個獸孩!\\n\\n世界各地都有獸孩出現,目前已經發現的有:狼孩、猴孩、熊女、羚羊孩、狗孩、豹孩、鳥孩、豬孩等。這種野獸哺育人類幼童的事件絕不止一起,各地發現行為古怪頗具動物習性的野人或獸孩的訊息已屢見不鮮,獸孩是人類史上的一種特殊現象。\\n\\n1972年5月,人們發現了一個四歲左右的男孩,當時他正在與其他的狼崽玩耍。這是一個狼孩,牙齒鋒利、喝血、吃土、吃雞、喜歡黑暗,與狗和豺狼非常親近。\\n\\n著名的狼女是1920年10月在印度加爾各答西部米德納波爾附近發現的兩個女孩,人們營救這兩個女孩時,她倆正處於多隻狼的包圍之中,村民成功地射殺了母狼。他們將兩個女孩命名為卡馬拉和阿馬拉,她們的年齡分彆為八歲和兩歲。\\n\\n20世紀60年代初,探險家阿芒橫跨撒哈拉時發現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叢裡,阿芒看見羚羊群中有一個年約十二的小男孩。羚羊孩的頭髮藍中呈黑,梳理整齊。羚羊孩蹦跳幅度驚人,頻率很快,善於攀登懸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語言”的交流方式當然是遵循羚羊群體的法規,舌舔、足踢、擺頭、甩耳。羚羊孩嗅覺靈敏,常伸長脖子,皺起鼻孔,觀察周圍的動靜。他的視覺看起來非常發達,能望到遙遠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斷斷續續進行。羚羊孩經常伸出舌頭,或舔自己身上的傷口,或舔飲朝露與淺水,有時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侶鼻對鼻地嗅來嗅去。這是交流情感還是傳遞資訊,人們不得而知。羚羊孩專食草葉,對疼痛和寒冷冇什麼反應。同羚羊一樣,他躺在泥中打滾,用自己的尿水和糞便標明自己的領地。\\n\\n這個男孩的外表像人,但舉止行為都和野獸無異。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齒,再聯想到向陽村母子遇害被吸血的慘案,審訊室外圍觀的人們禁不住打了個寒戰。\\n\\n他的吼叫聲像熊,舉止也模仿熊的習性,很可能長時間和熊生活在一起。\\n\\n從外表上判斷,男孩大概有十七歲,膚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曬乾後的黑褐色。他的指甲又長又鉤,頭髮臟得打結,手掌、肘部和膝蓋都生著厚厚的老繭,腳趾嚴重變形。\\n\\n操局長對身邊的畫龍說:就算他殺了人,我也一點都不想揍他,你呢?\\n\\n畫龍說:局長,你不一定是他對手。\\n\\n梁教授說:接下來,我們得確認一下他是不是凶手。\\n\\n包斬說:很簡單,做個咬痕對比就是了。\\n\\n蘇眉說:怎麼獲取他的咬痕呢?\\n\\n這個獸孩極具攻擊性,並且力氣很大,長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喪失了人性。他有著非常堅硬而鋒利的牙齒,手指甲和腳指甲長得像野獸的爪子。他喜歡吸血,具備徒手殺死一對母子的能力,幾乎每個人都相信他就是凶手。\\n\\n蘇眉根據受害母子身上的咬痕用電腦製作出了牙齒模具,隻需要和這個獸孩的咬痕對比一下,如果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確認他是凶手了。\\n\\n法齒學就像痕跡裡麵的指紋一樣,有著獨一無二的特異性,每個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認定價值很高。\\n\\n然而,這個獸孩並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頗費周折。\\n\\n包斬用繩子繫住一個蘋果,丟進去,試圖讓他咬一口,可是他會跳躍著把蘋果丟出來。這個獸孩被鎖在審訊室裡,脾氣狂躁,特案組想儘了辦法,也無法獲取他的咬痕。隻要有人接近他,他就齜牙咧嘴,口中發出威脅的低吼聲,非常駭人。特案組決定使用麻醉針劑讓他昏迷,但是這窮鄉僻壤根本就冇有麻醉針劑,操局長想到了一個最快捷最有效的辦法。\\n\\n操局長說:小燈,你立功的時候到了!\\n\\n小燈預料到不是什麼好事,有些害怕,問道:局長,讓我乾啥子嗎?\\n\\n操局長說:我們需要對比一下齒痕,你去讓他咬你一口,這是命令。\\n\\n小燈擺著手說: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n\\n操局長說:身上冇點傷痕,還想當英雄,還想破大案?\\n\\n小燈說:要不我們把吸血怪打暈吧,要不就餓他一星期,等他冇力氣的時候……\\n\\n操局長說:我先一腳踹死你,欠削是吧!\\n\\n操局長粗暴地在小燈屁股上踢了一腳,催他快去。小燈不知道從哪兒找到一個頭盔戴在頭上,脖子纏著厚厚的白毛巾,還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著,隻有胳膊露在外麵。\\n\\n小燈對老燈說:我讓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們準備救我啊。\\n\\n小燈把胳膊平舉,擋在身前,保持這個姿勢戰戰兢兢走進審訊室。老燈拿著一根鐵棍跟在後麵給他壯膽,其他幾個民警在門口嚴防死守,避免獸孩乘機逃走。小燈剛一進去,獸孩就撲了過來,老燈扔下鐵棍就跑,審訊室裡傳來小燈的慘叫。\\n\\n操局長的手搭在額前,趴在視窗觀看,他喊道:咬住你了冇?\\n\\n屋裡傳來小燈大叫的聲音……\\n\\n蘇眉將小燈胳膊上的咬痕拍照,傳進電腦,與受害人母子頸部的咬痕進行對比,結果大失所望,獸孩的牙齒與死者身上的咬痕並不吻合,無論是上下頜牙齒的形狀和排列特征,還是皮膚凹陷各中心點間距,兩者對比完全不符。\\n\\n獸孩不是吸血凶手!\\n\\n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千辛萬苦抓到的獸孩是無辜的,他和向陽村吸血案無關。\\n\\n那個力大無比殺人吸血的變態凶手依然逍遙法外,偵破再次從零開始。\\n\\n操局長頗為躊躇,不知道怎麼處理獸孩,究竟是放回深山,還是送到什麼科研機構,讓他迴歸人類社會。特案組整理了一下當地失蹤兒童的名單,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線索,塔林縣白樺鎮有個村子叫十裡屯,大概在十年前,村裡有戶人家的孩子丟失了。當時,母親因躲避計劃生育帶著七歲的孩子逃進深山,孩子在山上失蹤。村裡的很多人後來都幫忙尋找過,然而這個孩子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一直找了很久都冇找到。\\n\\n這個獸孩會不會就是當年那個丟失的小孩子呢?\\n\\n民警找到了丟失孩子的夫婦,他們提到這個孩子,除了掉淚之外,不願意說更多的話,他們也無法相信自己的孩子會變成獸孩。\\n\\n這對夫婦,丈夫叫熊色,老婆叫海燕,他們丟失的孩子名叫熊六一,乳名小蒙圈。\\n\\n民警覺得,從年齡上判斷,這個獸孩有可能是那個失蹤的孩子。\\n\\n熊色夫婦前去辨認,他們看到他第一眼的時候,受到了很大的衝擊。他們記憶中的孩子,還停留在七歲,天真可愛的形象,怎麼也無法和這個野人聯絡在一起。\\n\\n母親敲敲窗戶,喊了一聲乳名:蒙圈,小蒙圈。\\n\\n獸孩轉過頭,看著窗戶,眼神茫然,狂躁的他安靜了下來。\\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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