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時,外麵忽然傳來急促腳步。
一名府差快步進門。
“大人。”
“高安找到了?”
“冇有。”
府差喘了口氣。
“但西門守卒說,申時前後,有一輛馬車出城。”
“車裡坐著一個縣衙的人。”
“像是高安。”
顧惟庸問:“往哪邊?”
“南邊官道。”
“誰的車?”
府差頓了一下。
“陳家糧行的。”
屋裡頓時靜了。
趙廷恩臉上的笑意終於消失。
陸衡看向桌上那半張領銀憑條,又想起陳櫃賬裡那一筆筆冇有姓名的“上支”。
顧惟庸緩緩坐直身體。
“趙縣令。”
“你的人。”
“坐陳家的車。”
“在本官查到陳家的當天出了城。”
他看著趙廷恩。
“這回,你怎麼解釋?”
“趙縣令。”
“你的人,坐陳家的車,在本官查到陳家的當天出了城。”
顧惟庸看著趙廷恩。
“這回,你怎麼解釋?”
趙廷恩冇有立即回答。
二堂裡安靜了片刻,他才轉頭看向那名報信的府差:“西門守卒確定是高安?”
“隻說像。”
“看見臉了?”
“馬車出門時簾子掀過一下。守門的是老卒,認得縣衙裡的人,說**不離十。”
趙廷恩點了點頭,重新朝顧惟庸拱手:“既然冇有看清,就還不能確定是高安。退一步說,即便真是他,下官也解釋不了他為何坐陳家的車。”
顧惟庸問:“解釋不了?”
“解釋不了。”
趙廷恩神色平靜,“高安在下官身邊伺候六年,替內宅跑腿、采買、送信,認識縣中商戶並不奇怪。若他私下與陳家有往來,下官今日也是第一次知道。”
陸衡站在一旁,心裡卻微微一沉。
這話聽起來像推責,卻挑不出明顯毛病。
一個縣令不可能知道身邊門子每天見過誰、拿過誰的錢。隻要冇有證據證明高安出城是趙廷恩授意,那麼高安與陳家的關係,反而可能變成趙廷恩切斷整條線的機會。
果然,趙廷恩接著說道:“顧大人既然懷疑他,下官請立即發牌追拿。若查出高安借縣衙之名私收商戶財物,甚至盜用內宅小印,無論牽涉多少,下官絕不包庇。”
盜用小印。
陸衡抬起眼。
隻四個字,已經替那半張領銀憑條準備好了另一種解釋。
沈硯顯然也聽出來了:“趙縣令的意思是,那枚印可能是高安私自蓋的?”
“我冇有這麼說。”趙廷恩看向他,“但印在他手裡,人又恰好不見,總該有這個可能。”
沈硯冇有再問。
顧惟庸則看著趙廷恩,忽然笑了一下:“趙縣令倒是公正。”
“職責所在。”
“那便照你的意思辦。”
顧惟庸轉向府差,“兩匹快馬,沿南邊官道追。每到一處驛站、渡口都問,先找車,再找人。若遇高安,不必驚動同車之人,能一起帶回來最好。”
“是。”
府差領命離開。
顧惟庸又道:“沈硯,你去一趟內宅值房,把保管雜支印的小櫃封了。印若還在,連同用印簿一起取來。”
趙廷恩這一次冇有阻攔,隻說道:“下官讓內宅的人配合。”
越是這樣,陸衡越覺得這個人難纏。
馮德昌麵對突如其來的調查,會怒,會亂,會試圖堵住彆人嘴。趙廷恩卻不同。糧倉出了問題,他可以查;陳家出了問題,他可以查;身邊門子跑了,他甚至主動要求追拿。
他像是在不斷後退。
可每退一步,都把真正承擔責任的人往前推一個。
孫成可以是意外身亡的倉吏。
陸衡可以是收錢改賬的小吏。
高安也可以是揹著縣令勾結糧商的惡仆。
至於趙廷恩本人,永遠隻是在“用人失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