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這個小秀竹害人啊......
曾聽人說,故事的開頭總是極儘溫柔,但結局卻往往配不上開頭。 意難平終究是意難平,遺憾永遠是遺憾!
我的媽媽叫沈秀竹,兄弟姐妹八個,排行老七,是家中幼女。她生在江南水鄉的一個普通農村。那個年代,生活大多清苦,但卻家家人口眾多。媽媽上到小學畢業便輟學在家務農,後來經親戚介紹,去首都一個人家照顧兩位老人。這兩位老人,是我媽媽人生裡最大的貴人。他們的子女都在國外,晚年無人陪伴,相處久了,他們很喜歡這個鄉下來的姑娘:乖巧,可愛,會哄人,做事也利落。他們給媽媽報了夜校,還收拾了學習的書房,不懂的地方也會耐心去教她。用媽媽的話來說,那是她長這麼大以來,最充實、最幸福的幾年——有自己的房間,能吃飽飯,穿好看的衣服,還能讀書識字。她一直心懷感恩。小時候,每逢節假日,媽媽都會買一大堆東西,帶我過去看望他們。假
期長,還會小住幾日。
1991年3月,媽媽收到舅舅電報:母病,速歸。
這一回,歸來已是兩年後......
媽媽對舅舅是有怨唸的——電報的資訊是假的,是外婆出的主意。讓媽媽回來的原因很簡單,舅舅要結婚了。家裡條件差,雙方定下換親:舅舅娶我姑姑,我爸娶我媽。一場騙局,用親情換了一場荒誕的婚姻。將媽媽從首都幸福歲月的夢裡,硬生生拽進了黃土漫天的現實。可又能如何?親情的羈絆,弟弟的請求,或許,這就是命。
而父親,也是這場婚姻的受害者。因為彩禮,他也失去他愛的人。兩個因時代而陰差陽錯綁在一起的人,似乎從一開始註定不能幸福。
1993年6月,媽媽再次前往首都,回到兩位老人身邊,這一年,她十九歲。
同年九月,父親也動身去了首都,將剛剛一歲的我送到姨母家生活,這一住,就是六年。
七歲以前,對於父母的印象幾乎是空白,過年他們也不回來,平時也隻有媽媽會常往村裡打電話,廣播一喊名字,姨母總會放下手裡的活,揹著我往隊裡跑,邊跑邊唸叨:這個小秀竹,害人啊!每次我也會跟著她學:這個小秀竹害人啊、這個小秀竹害人啊......每次通話,媽媽都哭得稀裡嘩啦,我卻冇什麼感覺。在我的世界裡,最親的就是姨夫姨母(我到現在有時還是會管他們叫爸媽),最討厭的是姐姐——我的表姐,她總跟我搶好吃的、欺負我。就這樣,我在這個小鎮生活了七年。
1999年6月,我正在學校邊的山坡上和小夥伴找小棍玩騎馬遊戲,姨夫帶著一個漂亮的姐姐來找我。
“浩浩,看看這是誰?”姨夫推了推他的眼鏡笑著問我。
我滿頭是汗,用衣袖胡亂擦了下額頭,抬頭眯著眼睛看著她道:“不認識。啊爸,今天中午我不想在這吃了,我要回家和啊媽下麪條吃,行不行?”
“寶寶,我是媽媽啊,媽媽來接你了。”她蹲下身,將滿身泥土碎葉的我擁入懷中,身體微微顫抖,雙臂收得很用力。夏日的陽光毒辣,刺得我睜不開眼。她身上很香、很軟,像姨母過年給我新做的棉花被子,很舒服。我身體怔住了,有點不知所措的看向姨夫。
姨夫歎了口氣,對著媽媽說道:“秀竹啊,你先帶浩浩回家找你姐,我還有一節課,上完我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