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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趣聞錄 商販簡史

作者:艾公子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4-21 05: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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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中國地攤經濟前傳\\n\\n距今三千八百多年前,一個河南的“攤販”到河北做生意,路上被劫了貨,甚至不幸丟了性命。\\n\\n這個人名叫王亥,是商湯的祖先。\\n\\n從始祖契到商朝建立者湯,商部落曆十四世,經八次遷徙,他們長期在部落間做買賣,一說“商人”一詞的由來就是源自這些走南闖北的商人。\\n\\n王亥是商的第七任首領,他駕著馬車,載著帛,牽著牛羊,前往黃河北岸的有易(今河北雄縣)交易。\\n\\n《竹書紀年》記載,王亥一路奔波來到河北後,有易氏的首領緜臣見財起意,殺了王亥,搶走貨物。\\n\\n之後,王亥的兒子上甲微起兵討伐有易氏,為父報仇。一個擺攤血案由此引發了一場大戰。\\n\\n1\\n\\n從河南偃師市二裡頭遺址到鄭州商城遺址、安陽殷墟,都出土了大量貝幣、玉石,留下先周時期人們貿易的痕跡。當時,城邑冇有購物中心與超市,在街市上擺攤是最原始也是最常見的交易方式。\\n\\n隨著社會上交易活動頻繁活躍,商代已有“日中為市,交易而退”的景象,人們交換來自各地的石器、玉器、銅器、牲畜等商品。\\n\\n而在這群商代的攤販中,出現了一位大佬。\\n\\n《尉繚子》記載:“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朝歌,賣食棘津。”\\n\\n《戰國策》也說:“太公望,齊之逐夫,朝歌之廢屠。”\\n\\n這是說,周朝開國功臣薑子牙在晚年垂釣渭水之濱邂逅周文王前,曾經做了多年生意,在集市上賣肉賣酒。另外,他還研究治國安邦之道,真是一個念念不忘詩與遠方的小攤販。\\n\\n武王伐紂後,西周同樣重視工商業,並且對工商業進行壟斷性經營,由官府設立“工正”“工匠”等進行管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工商食官”。\\n\\n儘管工商業者在身份上受到嚴格限製,但西周統治者還是保障了小商小販的蠅頭小利。\\n\\n據《周禮》記載,周朝時設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市易分為早、中、晚三次。其中傍晚時的晚市也被稱為“夕市”,是小攤販進行零星售賣的活躍時間。西周還設置了專門監督市場的官吏“司市”。這些人負責維持市場治安、管理市場秩序,堪稱中國最早的“城管”。\\n\\n為了招徠包括攤販在內的天下商人,周朝統治者公佈了一係列政策,告訴四方商旅,渡口有船,途中有店,所到之處就像到家一樣。\\n\\n如果貨幣麵值小,買賣不方便,就鑄幣值重的“母”幣與原本幣值輕的“子”幣共同流通,以方便商旅……保持市場上的貨物充足,使物價合理穩定,以便百姓生活安定。\\n\\n薑子牙將市井氣帶到了他的封地齊國。\\n\\n由於當時齊國“地瀉鹵,人民寡”,所以齊國曆代國君注重發展手工業與漁、鹽業。齊國最後就是靠販運、絲織、漁鹽起家的。\\n\\n後來,另一個出身商賈的名相管仲藉此“徼山海之業”,發展商品經濟,使齊國一躍成為東方強國,助齊桓公率先在春秋諸國中稱霸。\\n\\n禮崩樂壞的春秋戰國時期,小攤販迎來了新的春天。當時,湧現出了齊、晉、鄭等重商國家,出現了“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的盛況。\\n\\n經商成了不少人的發財之道,所謂“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百工居肆,以成其事”,棄官、棄學甚至棄農經商的社會現象屢見不鮮。商人或肩挑揹負,或坐列販賣,在擺攤的風口下起飛。\\n\\n“鄭人買履”“買櫝還珠”“自相矛盾”等成語故事講的就是這一時期的擺攤軼事,另外子貢、白圭、呂不韋等人,也都是當時叱吒風雲的富商。\\n\\n商人資本有“與王者埒富”的勢力,大小商人以不等價交換、囤積居奇等手段也會“牟農夫之利”。因此,新興的地主階級為了自身利益,都對商業抱著否定態度。\\n\\n李悝在魏國主持變法,主張“儘地力之教”,也就是發展農業。\\n\\n商鞅在秦國變法時也提出了“耕戰”政策,同時“重關市之賦”,也就是加重商稅。\\n\\n這樣,出來擺攤做生意的人少了,回家種田、打仗的人多了,秦國也加速了統一的步伐。\\n\\n戰國時期各國改革大都帶有這樣明顯的重農抑商傾向,這一思想自此持續了兩千多年。\\n\\n2\\n\\n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石碑上書寫了八個大字—“上農除末,黔首是富”,又“徙天下豪富於鹹陽十二萬戶”,將這些商人的財產充公。秦始皇連大商人都不放在眼裡,更不要說小商販了。\\n\\n秦朝時,官營商業再次占主導地位,私商受到限製,隻有販運外地珍異之物的商人得到優待,這是因為他們不影響重農抑商的政策。\\n\\n漢承秦製,也實行抑商政策。\\n\\n漢高祖劉邦看到秦末戰爭中物價飛漲,商人從中牟利,以致“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於是在稱帝後釋出了一道報複性的法令—賤商令,規定:商人不得穿絲織衣服,不得乘車騎馬,不得攜帶兵器自衛,不得做官府的屬僚,對商賈征賦稅加倍,商賈買饑民子女為奴婢的要無償釋放。\\n\\n這道賤商令奠定了漢朝重農輕商的基調。\\n\\n秦漢政府對商業的抑製並冇有徹底打擊老百姓求取財富的意誌。\\n\\n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記載了一些勵誌的漢代小攤販:行賈,丈夫賤行也,而雍樂成以饒。販脂,辱處也,而雍伯千金。賣漿,小業也,而張氏千萬。灑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胃脯,簡微耳,濁氏連騎。馬醫,淺方,張裡擊鐘。\\n\\n漢代商人卑賤,行走叫賣更為人所不齒,卻有人靠著賣油脂、賣水漿、磨刀、賣羊肚、給馬治病等江湖絕技發財,從此走上人生巔峰。\\n\\n漢時,長安、洛陽、宛、邯鄲、臨淄、成都等地是全國的商業大都會,其中長安“大開九市”吸引了無數小攤販,“商賈百族,裨販夫婦”都到京城淘金,其中也有“鬻良雜苦,蚩眩邊鄙”的人,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弄虛作假、欺騙顧客的不良商家。\\n\\n《三國誌》記載,漢末名士任嘏年輕時有一次到街市上擺攤賣魚,正逢官府加征魚稅,魚價猛增,“貴數倍”。任嘏這個老實人卻毫不動心,仍按平時的價格出賣。講信用的人運氣不會太差,後來他“投簡曆”加入了曹操團隊,成為曹魏大臣。\\n\\n魏晉南北朝,戰亂頻仍,社會動盪,商品經濟一度處於遲滯狀態。\\n\\n一些農民、手工業者、寒微士人、婦女等組成的民間小商販在戰亂中忍受著商稅盤剝與路途艱險,靠小本生意艱難求生。這一時期的小商販往往亦農亦商,亦工亦商。\\n\\n擺攤成了魏晉南北朝“後浪”們的一條出路。\\n\\n《宋書·孝義傳》載,郭原平“性閒木功”,喜歡做木工的他經常到市場擺攤賣自己製造的木器。\\n\\n《梁書·王僧孺傳》記載,王僧儒幼時家貧,其母以織布賣布為業。\\n\\n《梁書·賀琛傳》說賀琛“家貧,常往還諸暨,販粟以自給”。\\n\\n《梁書·呂僧珍傳》記載,南梁開國元勳呂僧珍出身寒微,“從父兄子先以販蔥為業”。賣的蔥除了自己生產的,也會從彆人那兒進貨。\\n\\n《宋書·朱百年傳》說,南朝宋隱士朱百年“攜妻孔氏入會稽南山,以伐樵采箬為業”。\\n\\n這些人都是南北朝名留青史的名士、文臣、武將,而他們的共同點就是都擺過攤。\\n\\n3\\n\\n隋唐時,天下重歸一統,商業出現了新的繁榮局麵。\\n\\n“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的長安城是當時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商業都會,朱雀街東、西兩側的兩市更是帝國商貿最繁盛的CBD,商賈雲集,貨物琳琅滿目。\\n\\n但生活在底層的小商販依舊世道維艱。\\n\\n隋唐實行嚴格的坊市製度,坊是住宅區,禁止經商,市是交易區,與坊分離,且唐朝前期規定,若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n\\n不是哪裡都有做買賣的地方,也不是每個交易區都能隨便擺攤。\\n\\n長安東、西兩市內,同行業的商店開設在同一地點,總稱為行,長安之市足足有二百二十行,形成五花八門、整齊劃一的商鋪。\\n\\n《唐會要》記載,市內進行交易的時間有限製,中、午兩市擊鼓三百下,店鋪才能開始營業,日落前七刻,敲鑼三百下,店鋪必須關門,想吃個夜宵不太可能。如果有人犯了夜禁,還要被杖責七十下,身子骨不結實的話,那就有罪受了。\\n\\n大城市冇有小商販的生存空間,但城外鄉村形成的草市還是給了小商小販一線生機。草市興盛於唐代,這是在交通便利的地點上自然形成的鄉村定期集市。\\n\\n在坊市的牆被推倒之前,想要擺地攤,就隻能先到城外將就一下。\\n\\n4\\n\\n到了宋代,坊市製度被徹底打破,商店貨攤散佈於各處,再無時間與地域的限製,“萬街千巷,儘皆繁盛浩鬨”。宋代城市經濟有四百四十一種行業,約為唐代的兩倍,商業活動晝夜不息,還有彆開生麵的“鬼市”,可以體驗一下夜生活。\\n\\n張擇端《清明上河圖》中,鱗次櫛比的商店與沿街叫賣的小販相映成趣,構成了北宋城市商業的經典繪卷。\\n\\n雖然宋朝放寬了對商販的限製,並減免其賦稅(“販夫販婦,細碎交易,並不得收其算”),但起初也反對雜亂的地攤經濟,主要因為擺攤影響交通。\\n\\n宋朝建國初期,開寶九年(976年),宋太祖趙匡胤發表了重要講話,要求整治街道:“還經通利坊,以道狹,撤侵街民舍益之。”\\n\\n也就是說,要把街上那些占用道路的違章建築給拆了。\\n\\n他在位時頒行的《宋刑統》還規定,“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其有穿穴垣牆以出穢汙之物於街巷,杖六十”。這兩條都是針對攤販的規定,前者的占道經營,後者的汙染環境,在當時都是要捱打的。\\n\\n為此,宋朝也組成了專門的“城管”大隊,稱為“街道司”。這些辦公人員身兼城管、稅務、環衛等多項工作,還要兼職抓小偷與防火救災,與商販可謂是亦敵亦友,共同保持著街道的繁華。為了減少衝突,宋朝“城管”在街道兩側設置“表木”,以此劃清街道界限,越界了就算占道經營。\\n\\n此法收效甚微,到北宋末年,城市出現了大批流動攤販,政府隻好默許占道經營,乾脆跟商販收取“侵街房廊錢”——越界可以直接交錢了事。\\n\\n如此一來,宋代的“地攤盛世”也帶來了很多社會問題,甚至皇帝出行時,大隊人馬走在城市街道上,連儀仗都擺不開,“其侍從及百司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道中”。\\n\\n沿街的老百姓看到皇帝“堵車”,也被逗樂了,紛紛聚集過來圍觀,場麵更加混亂,“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皇帝對此也無可奈何。\\n\\n宋朝的“恤商”,也是恤民,促進了唐末五代戰亂後商業的迅速發展。\\n\\n隨著宋朝國力日衰、日趨頹靡,商稅也逐漸苛繁。到了南宋後期,不少地方濫設稅場,收取行人身上帶的緡錢、鬥米等。商販惹不起,為了躲避,隻能繞道,被髮現後,貨物還要被“抽分”以作為稅場官員的獎賞。\\n\\n宋朝最後的倒行逆施、苛取橫征導致官吏與百姓“相刃相劘,不啻仇敵”,商販們在之後迎來了一個痛苦的時代。\\n\\n元朝自中葉以後常年陷於內亂之中,社會經濟凋敝。朝廷對小商販的規定卻十分嚴苛,“凡行路之人,先於見住處司縣官司具狀召保,給公憑,方許他處勾當”。\\n\\n小商販要有官府的憑證才能營業,這似乎還不算太過分,但朝廷還說,小販售賣物品的價格要實行月評,變動價格也要先經過官司覈準,不然就做不成生意。這樣一來,商販經濟毫無生機。\\n\\n朝廷對商販處處實行打壓政策,特權商人賺得盆滿缽滿,底層的生意人斷絕了生計,這些破產者大都是普普通通的農民、手工業者、小商販或流民,他們隻能被迫加入反元起義的浪潮。\\n\\n出生元朝後期的朱元璋,從小饑寒交迫,少年時,其父、母、兄先後餓死,家裡連買棺材的錢都冇有,他隻好與其他家人各自逃生,走投無路時,甚至出家當了和尚。\\n\\n5\\n\\n朱元璋在元末亂世中嶄露頭角,最終開創大明王朝,他最瞭解底層百姓的艱難生活。\\n\\n為了緩解商販的壓力,洪武年間,明太祖朱元璋命人在南京臨水而建幾十所“塌房”,出官稅錢三十分之一、房錢三十分之一即可使用。主要用於商人自由貿易與存放貨物,讓他們來京城做生意時不至於無處安身而隻能住在船上。後來,這一製度逐漸在全國各大城市普及。\\n\\n元朝的各種苛捐雜稅也得到削減,洪武初年設置的稅課司局有四百餘所,到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裁撤了三百六十四所,“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舟車絲布之類,皆勿稅”。\\n\\n一些學者認為,明清時期,中國已經出現資本主義萌芽。有彆於科技、思想、製度上全麵落後世界的局麵,明清的商販經濟始終煥發著勃勃生機,代表著底層老百姓頑強的生命力。\\n\\n清朝對商販經濟也是采取默許的態度,並采取了一些支援措施。\\n\\n據《清代鈔檔》記載,雍正帝曾經下令減免對攤販的收稅:朕聞各省地方,於關稅、雜稅外,更有落地稅之名。凡耰鋤、箕帚、薪炭、魚蝦、蔬果之屬,其值無幾,必查明上稅,方許交易。且販自東市,既已納課,貨於西市,又複重征。至於鄉村僻遠之地,有司耳目不及,或差胥役征收,或令牙行總繳,其交官者甚微,不過飽奸民滑吏之私橐,而細民已受其擾矣。\\n\\n16世紀,葡萄牙傳教士柯路仕來到中國時,沿街擺攤的小販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n\\n回國後,柯路仕根據自己的見聞,寫了一本《中國誌》說:“這個地方有一件了不起的事,那就是沿街叫賣肉、魚、蔬菜、水果以及各種必需之物。因此,各種必需物品都經過他們的家門,不必上市場了。”\\n\\n走街串巷、行商販貨的傳統小商人帶著那個時代獨有的煙火氣與市井氣,風裡來,雨裡去,留在帝國的殘夢裡。\\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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