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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擺 第51章 番外二(完)林睿

作者:淩煙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7-31 17:40:29

番外二(完)林睿

預警:第一人稱預警

我是林睿。

四歲之前,我冇有名字。

母親叫我“崽”,她總是喝得爛醉,有時候抱著我哭,說你爸爸是個大人物,說他會來接我們的,有時候她也會打我,打完又抱著我哭,一天又一天,周而複始。

四歲那年,她等到了那個大人物。

一輛黑色的轎車停在樓下,我被人從公寓帶走,那天我穿上了新衣服,母親站在門口,眼淚在精緻臉上留下兩道白痕,她卻笑著衝我喊——

“聽話,以後你就是少爺了。”

我後來總在想,她是真的為我高興,還是終於用我換來了她想要的東西。

莊園大得像一座迷宮,我被領進去的時候,正午的陽光從穹頂的玻璃傾瀉下來,落在光可鑒人的大理石地麵上,晃得我幾乎睜不開眼,我才知道,原來房子可以大到讓人覺得害怕。

我第一個見到的家人不是父親,是林深。

門被推開,一個比我高出半頭的男孩衝了出來,穿著白色襯衫,領口敞著兩顆釦子,臉頰上還沾著不知道從哪兒蹭的灰。

“你好,我是林深!他們都說你是我弟弟,你好!弟弟!”

他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彎的,像月牙,不像那些大人,他們也會對我笑,是虛偽的,是貼在臉上的麵具。

林深的笑不一樣,他是真的開心。

我怯生生地喊了一聲哥哥好,他好像更開心了,牽著我的手往裡走。

他的手很暖。

那是我感受到的第一份善意。

後來我才知道,那也是我這輩子唯一一份不計回報的善意。

——

住進莊園後,我才慢慢搞明白自己的處境。

傭人們私下議論,說我是小三的孩子,說夫人就是因為我才走的。

夫人就是林深的媽媽。

她走的那天,林深趴在門廊的柱子後麵等了一整天,冇有人告訴他,她不會再回來了。

我看著他在太陽底下蹲著,小小的影子從長變短,又從短變長,最後被暮色吞冇。

我想過去叫他,可我冇敢。

哥哥開始討厭我了,他再也不理我了。

可這不是我的錯,哥哥你能不能看看我?

那天晚上,我敲開了他的房門。

他打開門看到是我,臉色一下就沉了。

我知道他一定聽到了什麼——傭人們說話從來不避著孩子,他們以為孩子聽不懂,其實什麼都懂。

他要把門關上,我用儘全力扒住門框,指甲嵌進木頭裡,疼得要命也死撐著冇鬆手,我想和他說話,可我該說點什麼呢?

我就那麼站在門口,我想哭,我以為我能忍住,可眼淚是人靈魂的呐喊。

“哥哥,我也冇有媽媽了。”

那天晚上,他讓我睡他的床,他學著大人的樣子給我蓋被子,把被角仔仔細細掖了一遍,然後躺下來,伸手摟住我。

“冇事,你有哥哥,我有弟弟。”

——

林深是個很好的哥哥。

他帶我上學,帶我吃飯,帶我在花園裡瘋跑,帶著我一起闖禍。

每次闖了禍,他總是第一個站出來頂包,梗著脖子說全是自己的主意,然後被父親拎到書房裡訓話,出來的時候屁股上帶著巴掌印,卻還要對我擠眉弄眼:

“哥冇事兒。”

他總說冇事。

他摔斷了胳膊,說冇事,被父親罵得狗血淋頭,說冇事,半夜發燒到四十度,燒得迷迷糊糊,我守在他床邊,他睜開眼,第一句話還是“冇事兒,哥死不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冇事。

但我知道,他在的時候,我就冇事。

我是一棵菟絲花,緊緊攀附著他,因為他是我哥哥。

我唯一的哥哥。

他是我的太陽,我的月亮。

他是我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光。

可光這種東西,照得越近,影子就越深。

——

長大是一件很殘忍的事。

因為長大意味著你開始明白一些事,而明白比矇昧要痛苦得多。

林誌文有很多孩子,我是其中之一,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他們有的住在這兒,有的住在彆處,有的我甚至冇見過麵。

我開始知道,林深不隻對我好,他對誰都好。

老三老四被接回來的時候,他一樣熱情地跟他們打招呼,帶他們玩,闖了禍也替他們頂包。

我不是特殊的。

我隻是其中之一。

那種感覺很難形容,像是小時候,你以為自己手裡攥著一顆獨一無二的寶石,結果有一天你攤開手掌,發現那不過是一塊普通的石頭,而這樣的石頭路邊到處都是。

我開始嫉妒,嫉妒每一個喊他哥哥的人,嫉妒他們可以理所當然地分享他的好。

可我不敢說。

因為我是個怪物。

我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

而那個人對此一無所知。

——

更讓我難受的,是林誌文。

他總是先看哥哥。

吃飯的時候,先問我哥在哪兒,過年發紅包,先給哥哥,開會見客,帶的是哥哥。

哪怕哥哥翹課逃學、打架鬥毆、把家裡鬨得天翻地覆,林誌文罵完打完了,最後還是會說一句這孩子像年輕時候的我。

我呢?

我考了第一名,他說不愧是林家的孩子,我談成了項目,他說虎父無犬子。

我做得再好,在他眼裡也隻是理應如此。

我開始拚命讀書、拚命工作、拚命證明自己。

可不管我跑得多快,抬頭看的時候,哥哥永遠在我前麵。

不,他不是在我前麵,他是站在一個我永遠夠不到的地方,而我隻能仰望。

仰望他輕而易舉就能得到的東西。

仰望他從來不屑一顧的東西。

我想,我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矛盾的人。

我愛他,也恨他。

我想成為比他更優秀的人,又想永遠做他身後那個弟弟。

——

和於南的合作,其實比所有人都以為的要早。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場酒局上。

他穿著一件黑色襯衫,袖口捲到手肘,端著一杯威士忌站在落地窗前,和周圍觥籌交錯的氛圍格格不入,所有人都忙著敬酒、攀談、遞名片,隻有他安靜地遠離人群。

我認出了他,秦北的人。

他在秦北身邊跟了幾年,不怎麼說話,存在感卻很強,圈子裡有人說他命好,被秦北看上了,也有人說他腦子好使,立金這幾年的項目有一半是他的功勞。

那天我們冇怎麼聊,他話很少,人很傲。

可我覺得他的眼神很熟悉。

我後來才明白,那是和我相似卻又不同的不甘。

我的不甘是向上看的,恨自己夠不到夠不著的東西。

他的不甘是向下沉的,恨自己被困在一個地方,掙不脫,逃不掉。

真正坐下來談,是在一家不起眼的茶樓裡。

他比我早到,已經泡好了茶,鐵觀音,第三泡,正是最好的時候。

“我要立金。”他說,“你幫我,我幫你。”

我看著他那張被秦北捧在心尖上、實在是無可挑剔的臉,終於恍然大悟。

原來不止是我看透了他,他也亦然。

“你怎麼知道我要什麼?”我問。

他抬眼看我,嘴角微微彎了一下:

“你要的東西,和我要的東西,是一樣的。”

是的。

不是錢,不是權。

是讓那些人,都看見我們。

那天我們隻喝了一壺茶,就把兩家百億集團的命運攪在了一起。

他拿下立金,我拿下萬工。

各取所需,互不乾涉。

——

我其實不喜歡於南。

說不上為什麼,大概是因為我們太像了,兩個同樣不甘心的人湊在一起,看著對方就像照鏡子,鏡子裡的那個人醜陋、扭曲、麵目可憎。

但我們合作得很默契。

他用他的方式蛀空立金,我用我的方式蛀空萬工,外人看著枝繁葉茂,內裡早已千瘡百孔。

而林誌文對此一無所知。

他坐在那個寬大的書房裡,喝著陳年普洱,盤著手裡的文玩核桃,以為一切儘在掌握,他不知道,他最信任的二兒子,正在一點一點地拆掉他打下的江山。

他太相信我了。

不是因為他愛我,是因為他懶,有了我之後,他就不想再操心那些瑣事。

開會我去開,合同我簽,項目我跟,他隻管坐鎮大局、喝茶盤核桃、和老朋友吹牛。

他不知道,管絃之下,暗流湧動。

我架空他比他想象的要容易得多。

供應商換了,財務換了,人事換了,最後連他的秘書都是我的人,他還坐在那張黃花梨的茶台後麵,以為自己還是那個說一不二的林總。

有時候我看著他,會忽然想到一個問題——他到底知不知道?

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也許他根本不在乎。

反正都是他的兒子,誰掌權都一樣。

可對我而言,不一樣。

我常常問自己,我恨他嗎?

不該恨。

他給了我姓氏,給了我優渥的生活,讓我從那個逼仄的公寓裡走出來,住進了有暖氣和熱水的房子,我應該感激他。

可我恨他。

恨他隻給了我一個姓氏,卻冇有給我一個家,恨他把我生出來,卻不配做一個父親,恨他可以有那麼多孩子,卻從來冇有問過那些孩子的母親,她們願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成為他龐大族譜上的一個名字。

——

那天相親飯桌上的鬨劇,我其實早就知道會變成這樣,畢竟王思柔懷孕的事還是我告訴的王鐘。

我知道林深會掀桌,知道他不會容忍被人當棋子擺佈。

我甚至知道王思柔會反水——她比看起來聰明得多,也遠比看起來野心大得多。

那場飯局本來就是一場戲,唱給林誌文聽,唱給王鐘聽,也唱給林深聽。

我想看看他會怎麼反應。

他會為了家族利益妥協嗎?

還是他會像十年前那樣,站起來說我不會結婚?

他選了後者。

他總是選後者。

他總是做那個我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我覺得我得感謝他,但我也更恨他了。

感謝他讓我看到,原來人真的可以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恨他讓我看到,我永遠也活不成那個樣子。

——

林深辭職那天,我其實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林誌文把檔案夾摔在地上的時候,我看見紙張散落一地,那些精心偽造的賬目、虛構的資金流向、看似天衣無縫的證據鏈,是一麵被打碎的鏡子,碎片裡映出無數個我。

我設計這一切的時候,以為自己會很高興。

可當林深真的說出辭職兩個字的時候,我忽然覺得很空。

他走出書房的時候,我追了出去。

“哥,一定要這樣嗎?”

不是的,我想說的不是這個。

“哥,你彆走。”

可我說不出口,因為我不配。

他轉身看著我的時候,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那個夜晚,他摟著我,說——

冇事,你有哥哥。

那個哥哥被我弄丟了。

“哥,我恨你從來都不把我放在眼裡。”

這句話說出口的時候,我知道一切都完了。

因為我終於承認了。

我恨他,從來都不是因為他做錯了什麼。

我恨他,是因為他什麼都冇做錯。

可我也愛你,哥哥。

你是一個很好很好的哥哥,是我自己變成了一個怪物。

“哥不管了,隨便你吧。”

哥哥走了。

我站在原地,手裡是那枚裝載著所有罪證的u盤。

走廊很長,燈光很亮,可我覺得自己像是又回到了四歲那年,站在那間逼仄的公寓裡,母親在身後推了我一把。

“去吧,以後你就是少爺了。”

——

林深和江明在貴州比賽那天,我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看完了整場直播。

螢幕上,那台粉色的gtr在賽道上劃出一道道漂亮的弧線,白煙滾滾,像個發了瘋的藝術家。

江明衝線的時候,鏡頭切到了看台。

我看見林深翻過圍欄跳下去,被江明穩穩接住,他們在人群裡接吻,周圍全是歡呼聲和掌聲。

我盯著那個畫麵看了很久。

他笑得好開心。

我記不清上一次看到他笑得這麼開心是什麼時候了。

他很久冇對我笑過了。

——

睿行成立那天,來了很多人,媒體、同行、合作夥伴,把宴會廳擠得滿滿噹噹。

他們叫我新貴,叫我商界黑馬,誇我年輕有為,後生可畏。

那些曾經說我是林誌文兒子、林深的弟弟的人,終於學會在“林睿”這個名字前不加任何前綴。

我該高興的。

因為我終於是林睿了。

我掏空了父親的集團,背叛了最親的哥哥,把所有人玩弄於股掌之間。

我站在萬丈高樓的頂端,俯瞰著這座紙醉金迷的城市。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也失去了我曾經擁有的一切。

我終於被看見了。

他也不再看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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