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令》與《廢賤籍製》掀起的驚濤駭浪尚在神州大地上迴盪,陳遠的目光已投向更為基礎、也更為迫切的領域——國計民生的根基。
土地與人口得到解放隻是第一步,如何讓百姓在新獲得的土地上安居樂業,如何讓天南地北的物資順暢流通,如何夯實帝國長治久安的物質基礎,成為啟明朝廷亟待解決的課題。
於是,兩項規模浩大的國家工程——《大修水利令》與《整飭全國驛道、疏浚漕運河詔》,在啟明元年冬,相繼頒行。
水利乃農業命脈,亦是防洪安民之保障。
陳遠深知,明末以來,戰亂頻仍,水利失修,河道淤塞,堤防潰決,是導致饑荒、流民乃至王朝崩潰的重要原因。
他在詔書中痛陳:“朕觀前明之季,非無水旱,實人謀不臧,堤防不修,溝洫不理,致使小災成大害,良田化澤國,百姓流離,此官吏之惰,非天時之咎也!”
詔令要求:
1.
以工代賑,一舉兩得:利用冬春農閒,大規模征召民工,以朝廷支付錢糧(或抵扣部分賦稅)的方式,進行水利建設。
既興修了工程,又使貧苦百姓在農閒時有了收入,避免了“無償勞役”擾民。
2.
統籌規劃,重點先行:由工部牽頭,派精通水利的官員分赴各地,勘察水係,製定規劃。
優先治理黃河、淮河、運河、永定河等為害最烈的河流,加固堤防,疏浚河道。
在華北平原、長江中下遊、四川盆地等主要農業區,大力修複和新建塘、陂、堰、渠等灌溉設施。
3.
明確權責,永續管理:工程竣工後,設立“河泊所”、“塘長”等專職機構或人員負責日常維護,所需費用從地方“水利銀”專項或灌區受益田畝中按畝征收少許“水捐”支應,形成長效管理機製。
4.
推廣新技術:鼓勵使用龍骨水車、簡車、虹吸等高效提水灌溉工具,並由官府提供圖紙、貸款,甚至派工匠指導製作。
詔令下達,從中央到地方迅速行動起來。
工部侍郎徐光啟被任命為總攬水利的欽差,這位精通西學、注重實利的官員,帶著一批算學、測量人才,奔走於大江南北。
在河南,組織數十萬民工加固黃河大堤,疏浚賈魯河;在江南,整治太湖出水河道,修複鑒湖、練湖等蓄水灌溉工程;在四川,重修都江堰渠係;在陝西,整修鄭國渠、白渠遺蹟。
數以百萬計的農民,在“以工代賑”的政策下,扛著鋤頭、挑著籮筐,走向河堤、水渠。
雖然辛苦,但每日能有飽飯吃,還能得些工錢或抵賦的憑證,乾勁十足。
許多地方,沉寂多年的水利工程重新煥發生機,潺潺流水滋潤著乾涸的土地,也滋潤著百姓對新朝的期盼。
與此同時,另一項關乎帝國血脈暢通的工程也在緊鑼密鼓地展開——整飭全國交通網。
陳遠在詔書中指出:“政令之通塞,關乎國家之治亂;商貨之流通,繫於民生之富貧。今驛道廢弛,漕運梗阻,南北隔絕,資訊難通,何以治天下?”
詔令要求:
1.
驛道:以北京為中心,重新規劃、整修通往南京、西安、成都、廣州、昆明、瀋陽等主要城市的官道(驛道)。
統一道路寬度、路基標準,沿途廣植樹木鞏固路基,設立驛站、遞鋪,負責公文傳遞、官員接待、軍隊補給。
重要路段,逐步鋪設石質或三合土路麵,提高通行效率,實現“十裡一鋪,六十裡一驛”。
2.
漕運:命工部、戶部會同新任漕運總督,全力疏浚、維護京杭大運河全線。
清除淤塞,加固堤岸,重修閘壩。
在淮安、揚州、徐州、臨清、天津等樞紐,修建大型轉運河港與倉儲設施。
同時,探索開拓海運補給線,作為漕運補充,命靖海侯趙勇的水師負責護航。
3.
統一標準:規定全國主要橋梁的載重標準,統一車軌間距(“車同軌”),促進長途運輸。
在重要渡口、關隘,設立官渡、鈔關(稅卡),但明令禁止濫設關卡、苛索商旅。
命令一出,工部與兵部立刻成為最忙碌的衙門。
測量隊奔赴各地,勘定最佳路線。
物料采購清單如雪片般飛向各地的磚窯、石灰場、采石場。
數以十萬計的民工和部分軍隊,投入到劈山開道、遇水架橋、疏浚河道的艱苦勞動中。
在貫通南北的驛道上,以往需要月餘的路程,隨著道路的平整和驛站的完善,有望縮短近半。
在運河上,擱淺多年的漕船被拖出淤泥,損壞的閘門被更換,運河重新響起船工的號子和帆檣破水的聲音。
儘管工程浩大,非數年不能竟全功,但南北血脈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重新連通。
興修水利忙,官道連南北。
陳遠以帝王的遠見和魄力,將國家資源投入到這些看似不直接產生財富,卻關乎國本民命的基礎建設之中。
水利工程保護了農田,滋養了農業,穩定了民心;交通網絡暢通了物流,降低了成本,促進了商業,鞏固了統治。
泥土與石塊壘砌的,不僅是堤壩和道路,更是“啟明盛世”得以矗立的堅實基座。
當百姓不再為水旱發愁,當商旅可以安全地穿梭於南北,帝國的生機與活力,才能真正迸發出來。
而這些基礎建設的推進,又對全國統一的財政、稅收、乃至技術標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