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調皮很正常’,讓我彆計較。我很生氣,不是氣男孩,是氣這種理所當然的‘男孩特權’。”
“我記得你媽常說‘女孩要文靜,要讓著弟弟’。你雖然不這麼說,但每次圓圓和你侄兒爭玩具,你總說‘你是姐姐,讓讓弟弟’。”
“我想跟你認真談談。我們的女兒,不應該天生就‘讓’。她應該被保護,被尊重,被無條件愛著。就像......就像你如果是父親,會希望自己被怎樣對待那樣。”
“希望你能明白。愛你的,晴。”
他當時回了什麼?
“知道了,彆想太多。”
輕描淡寫,敷衍了事。
現在重讀,每個字都像刀,剖開他五年的麻木。
他關掉郵箱,打開手機相冊。全是圓圓的照片:出生時皺巴巴的,百天時胖嘟嘟的,一歲生日抓著蛋糕,兩歲在公園追鴿子,三歲第一次上幼兒園哭鼻子,四歲給他畫父親節賀卡,五歲......五歲的照片停在半年前。
他缺席了她最需要父親的五個月。
不,他缺席了五年。
他一直在場,但從未真正“在”。
手機震動,是蘇晴發來的簡訊,很簡短:
“明天上午十點,民政局,帶齊證件。”
他盯著螢幕,很久很久。
然後,他回覆:
“好。”
“但在那之前,我想見圓圓一麵。單獨。”
第六章:對峙
民政局門口,蘇晴比約定時間早到半小時。
林律師陪著她,手裡拿著厚厚的檔案袋。“協議書都準備好了,財產分割、撫養權、探視權……所有條款都對你有利。”她頓了頓,“陳浩那邊,可能會做最後掙紮。”
“我知道。”蘇晴望著玻璃門裡排隊的人,語氣平靜,“他昨天說要單獨見圓圓,我拒絕了。”
林律師點頭:“做得對。孩子不能再受刺激。”
正說著,一輛出租車停下。陳浩下車,手裡也提著一個公文包。他瘦了很多,西裝穿在身上空蕩蕩的,眼下烏青,鬍子拉碴。
看見蘇晴,他腳步頓了頓,才走過來。
“晴……蘇晴。”他改口,聲音乾澀。
“東西帶齊了?”蘇晴冇看他,徑直問。
“帶了。”他深吸一口氣,“但在進去之前,我……我想說幾句話。”
林律師皺眉:“陳先生,協議條款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