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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林澤生前立的遺囑,今天由律師當眾宣讀。
他將所有不動產和公司股權,都留給了我們的兒子。
但附加了一個監護權條款。
手機螢幕亮起,是婆婆發來的訊息。
【小冉,澤生都是為了孩子好,你彆怪他。】
我抬頭看向律師。
他清了清嗓子,宣讀遺囑的最後部分。
照片上,林澤和另一個女人笑得燦爛,背景是我們從未去過的海島。
「財產的唯一繼承人,我的兒子林念,在其成年前,所有資產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管。」
「我在此指定,我兒子的法定監護人為——」
律師頓了頓,看向我身旁那個沉默的女人。
「我的摯友,沈秋女士。」
話音剛落,那個叫沈秋的女人站起身,對我兒子伸出手。
「念念,以後跟沈阿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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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意識將兒子林念摟進懷裡,擋住了沈秋伸過來的手。
林念隻有六歲,他大概聽不懂「監護人」和「代管」是什麼意思,但他能感受到氣氛的凝重。
他緊緊抓著我的衣角,小聲問:「媽媽,沈阿姨為什麼要我跟她回家?我們不回自己的家嗎?」
我的家?
在這個會議室裡,除了我兒子,似乎冇有人覺得我還擁有一個家。
沈秋的手懸在半空,臉上維持著得體的微笑,眼神卻像淬了毒的針,紮在我身上。
「蘇冉,你彆嚇著孩子。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念念未來的法定監護人,他當然要跟我住在一起。」
她語氣溫柔,每一個字卻都在宣示她的主權。
她是我丈夫的“摯友”,一個我隻在林澤口中聽說過幾次,卻從未深交過的女人。
可笑的是,林澤葬禮上,她哭得比我還傷心,當時我還以為她是真的為朋友的離去而悲痛。
現在看來,那眼淚或許是為她自己即將到手的一切而喜極而泣。
律師推了推眼鏡,公事公辦地開口:「蘇冉女士,根據林澤先生的遺囑,沈秋女士確實擁有林念先生的監護權。如果您拒絕配合,沈女士有權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強製執行。
多冰冷的詞。
我丈夫死了,他用最後一份檔案,聯合外人,企圖將我從我兒子的世界裡「強製執行」。
我婆婆,林澤的母親,此刻終於開了口。她拍了拍我的手背,一副語重心長的模樣。
「小冉,你聽媽說。澤生這麼安排,肯定有他的道理。沈秋是名校畢業的高材生,又會經營公司,她能把念念照顧得很好,也能守住這份家業。你你就安心過好自己的日子吧。」
過好我自己的日子?
我的兒子,我懷胎十月生下的兒子,要被從我身邊帶走,你們讓我怎麼過好自己的日子?
我深吸一口氣,壓下喉間的哽咽,目光直視著沈秋。
「遺囑我可以認,但今天,誰也彆想從我身邊帶走我兒子。」
我的聲音不大,卻很堅定。
沈秋的臉色終於沉了下來。「蘇冉,你這是在胡攪蠻纏。你阻礙不了多久的。」
「至少不是今天。」我抱起林念,轉身就走,冇有再看會議室裡任何一個人。
走出大樓,冷風吹在臉上,我才感覺自己活了過來。
懷裡的林念仰著小臉,不安地看著我:「媽媽,我們真的不回家了嗎?」
我摸了摸他的頭,努力擠出一個笑容:「當然回。回我們自己的家。」
回到我和林澤的婚房,那個曾經充滿歡聲笑語,如今卻處處透著詭異氣息的家。
婆婆的電話立刻追了過來,語氣不再是勸慰,而是斥責。
「蘇冉!你太不懂事了!你以為你能擰得過澤生的遺囑嗎?沈秋已經打電話給我了,說你這是在非法扣留孩子!」
「媽,念念是我的兒子,不是一件可以被扣留的物品。」
「你!你就是嫉妒!嫉妒澤生信任沈秋多過信任你!你自己冇本事守住家業,還不讓有本事的人來嗎?」
電話被我掛斷。
我靠在冰冷的牆上,心臟一陣陣抽痛。
嫉妒?
不,是恨。
我恨林澤的無情,也恨自己的愚蠢。結婚七年,我為他操持家庭,孝順公婆,將他的人生打理得井井有條,讓他可以毫無顧慮地在商場上拚殺。
我以為我們是恩愛夫妻,是靈魂伴侶。
直到他死後,我才發現,他甚至從未信任過我。
手機再次震動,這次是沈秋髮來的彩信。
點開,是一張照片。
照片裡,沈秋親密地抱著我的兒子林念,背景是我們家的兒童房。
林唸的玩具,他的小書桌,他的恐龍玩偶,都被打包進了幾個大大的行李箱裡。
照片下附著一行字。
「蘇冉,彆做無謂的掙紮了。你看,念唸的東西,我早就替他收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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